是夜,叶峰等人赶了一天的路,已是十分疲惫,众人一番商议后,便找了一处避风的地方暂时休息。
还好有罗不胖这个吃货在,众人的吃食倒是不愁,他的符文空间戒指里,可还放着许多他在仙来城搜刮的各色美食。
叶峰拿着一些柔软的食物和一袋水,走到马车边上,当他打开马车车门时,里面立即响起了一阵银铃般悦耳的笑声。
仔细一看,原来被迷药迷晕的六个孩子早已醒来,此时正围着靠在车厢上的沈冲在讲故事。
沈冲虽然手脚不能动弹,但还是将故事说得绘声绘色,逗得几人哈哈大笑。
叶峰见到此情此景,不禁想起自己小时候。
他和罗不胖等一堆罗府的孩子,当年不正是这般围在沈冲身边,听他讲那些分不清真假,但却很有趣的故事。
露出一个幸福的笑容,叶峰将手中食物递了进去:“沈叔给你们说了这么多故事,你们谁给沈叔喂饭啊。”
“我来我来。”
几个孩子争先恐后的将叶峰手中的食物抢了过去,连忙递到沈冲嘴里。
沈冲一边开心的吃着孩子们喂的食物,一边道:“你们慢点,沈叔都快吃不下了,哎哟,谁把食物喂到我鼻子里了。”
沈冲的话,顿时又引来一阵哈哈大笑。
当叶峰转身离开后,乐青儿同样拿着一堆食物,钻进了车厢里。
见众人吃饱喝足,叶峰吩咐道:“沈叔有令,在到达天都城之前,一切听我指挥,今夜由我守夜,大家好好睡一觉,明早继续赶路。”
众人闻言,都有些诧异的看着罗不胖,他们倒不是不相信叶峰的话,而是奇怪沈冲为何会将指挥权交给叶峰,而不是身为罗家三少爷的罗不胖。
罗不胖见众人看着他,便伸了伸懒腰道:“违令者家法处置,我先去睡了。”
罗不胖说动就动,真的在火堆旁铺上一块粗硬的毛毡,倒头就睡。
能被派来护送两人的罗家守卫,谁不是对罗家忠心耿耿。
见自家少爷都这么听话,他们便不再多言,自动分成两组后,一组守在罗不胖身边,一组守着马车,便相继睡去。
叶峰找了个比较高的位置,抱着一张毛毡坐在地上。
耳边传来几声狼叫,他顿时无名火起。
自从沈冲受伤后,他对狼这种动物,便有了一种莫名的恨意。
看着几双发着幽光的狼眼,在不远处的草丛中来回晃动,叶峰眉头一皱,单手凭空拍出。
一道电芒就像银蛇出海般,闪着噼里啪啦的电光,瞬间便将其中一只狼给击倒在地。
电芒散去,那狼身上还在不断冒烟,看来已是死得透了。
狼都是很狡猾的动物,见猎物不好招惹,发出几声叫声后,便逃之夭夭了。
叶峰收回手掌,自言自语道:“这天雷灭世决威力果然强大,我只是动用了很少的元力,便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比之月刃,可要好用不少。”
狼群走后,周围便恢复了宁静,除了不同的虫鸣声到处都是外,倒也没有什么危险之物。
叶峰靠在一堆草丛中,闭目养神,而耳朵却随时留意着四周的动静。
突然,一阵轻微的脚步声传来,叶峰睁眼看去,乐青儿已出现在离他不远的地方。
月凉如水,乐青儿穿着单薄的衣物站在草地上,清风吹来,吹乱了她满头秀发,洁白的月光照在她毫无瑕疵的脸上,远远看去,如仙女下凡一般。
乐青儿看了一眼血肉模糊的野狼尸体,对叶峰道:“没想到你会是一名十分罕见的雷系元修,雷系魂技,我还是第一次得见。”
叶峰不答反问道:“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觉?”
“你不是也还没睡。”
“今夜是我守夜。”叶峰站起身来,将手中毛毡递了过去:“夜里凉,这毛毡虽然粗简,但披上一些,还是能挡些风寒。”
“你不累吗?”乐青儿接过毛毡披在身上,毛毡刚才被叶峰抱在怀中,此时还尚有余温,乐青儿披到身上时,顿时感到一股暖意。
“辛苦了一天,他们比我还累,我赶马车,白天可以打盹。”叶峰不自觉的看了一眼远处躺在地上的众人。
“我睡不着。”乐青儿实话实说。
“还在为沈叔的事难过。”
乐青儿点了点头:“这是我第一次离家历练,没想到一路上会发生这么多的事,我明明知道自己做的都是对的,但心中却又十分后悔,若是沈叔不能复原,我想我会愧疚一辈子。”
“我这人嘴笨,不会说什么大道理,但在我看来,这世上有些事,总要有人去做。
如果谁都冷眼旁观,对这世界的不公不闻不问,我真不敢想象,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
虽然叶峰说的诚恳,但乐青儿还是不为所动:“话虽如此,但我还是很矛盾。”
见她还是不能释怀,叶峰接着道:“那我讲两个故事给你听,一个是关于沈叔的,一个是关于我的。
我记得家主曾经说过,沈叔以前是帝国军队中的一名将领,有一次轮休之时,无意中碰到几名富家子弟正在欺负一对母女,沈叔侠肝义胆,那见得了这个,于是上去便将几人狠狠揍了一顿。
事后沈叔也未多想,便回了军队,谁知那领头之人忒不经揍,在家里躺了半月,便一命呜呼了。
当时沈叔身着帝国军服,那领头之人的家属凭这一点,很快找到了沈叔,那家人在当地颇有些势力,迫于压力,沈叔不得不从军队退役,如果不是沈叔立过军功,恐怕还免不了牢狱之灾。
家主当时已和沈叔认识多年,得知此事后,便花了些钱财,让那家人不再纠缠沈叔,事后家主问沈叔有没有后悔,你猜沈叔怎么说的。”
乐青儿被叶峰的故事引起了兴趣,催促道:“别卖关子,快说。”
叶峰微微一笑,道:“沈叔当时一口将面前的酒喝下去后,只说了两个字:后悔。”
“这可不是我认识的沈叔。”乐青儿不相信道。
叶峰抬头看了一眼头顶明月,道:“当时家主也是这么想的,谁知沈叔放下酒杯后,又接着道:后悔是后悔,但下次再遇到这种事,我还是要管。
家主见沈叔如此大义,便和他以兄弟相称,此后,沈叔便一直呆在罗家,直到现在。”
听完沈冲的故事,乐青儿紧锁的眉头,似乎舒展了许多:“那你的故事呢?”
叶峰活动了一下因站得太久而显得有些僵硬的身体,道:“我的故事就简单多了,从我记事起,我便在燕云城流浪,没人知道我是从哪里来的。
为了能生存下去,我和很多孩子一样,只能靠别人的施舍为生。
有一次,一位好心的路人大娘见我可怜,便给了我几个钱币,让我去换些热乎的吃食。
谁知此举,竟然被几个比我年长的地痞流氓给看到了,等那好心大娘走后,他们便要将我身上的钱币抢去。
虽然当时我还年幼,但无论这些人下手多重,我就是不松手,那些地痞流氓见我满脸是血,怕弄出人命,便转身跑了。
还好当时齐伯经过,他不但救了我一命,还将我带回了罗家,从此我便有了一个家,一个可以遮风挡雨,还能吃饱饭的地方。
看到这六个孩子时,我就想起了自己小时候,要是当时齐伯没有出手相救,那我真不知道,现在的我会在哪里,甚至是不是还能活到现在,都还是未知之事。”
乐青儿惊讶的看着叶峰,道:“原来你是一个孤儿。”
不等叶峰说话,寻声走来的罗大智抢先道:“有我罗不胖在,阿峰就永远不是孤儿。”
看着拖着一身肥肉走来的罗不胖,叶峰露出一个十分阳光的笑容道:“对,自从进入罗家那一天开始,我就不再是孤儿了。”
乐青儿道:“谢谢你,阿峰。”
叶峰故作不解道:“谢我什么。”
“谢谢你刚才讲的两个故事,虽然你不会说大道理,但故事却讲得不错。”乐青儿灿烂一笑,脸上的愁云顿时一扫而空:“你们聊,我去睡觉了。”
见乐青儿走远,叶峰开口道:“不胖,你怎么来了。”
罗不胖揉了揉鼻子道:“我来换班啊。”
“我也睡不着,我们一起守夜吧。”叶峰没有多说什么,一屁股坐到地上。
罗不胖坐到叶峰身边,随手拿出两只鸡腿,递给叶峰一只道:“阿峰,没想到第一次出远门,就遇到这么多事,你说,沈叔能好吗?”
叶峰斩钉截铁的道:“无论沈叔伤得多重,那怕只有半丝机会,我也一定要将他治好,若沈叔有何不测,我一定要狼神殿所有人陪葬。”
“哈哈,刚才我还担心你会因为沈叔的事一蹶不振呢,看来是我想多了。”罗不胖说完,用力咬了一口手中的鸡腿,虽然那鸡腿已经冷了,但他却依然吃得很香。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绝不饶人。
今日之事,都是因为我们修为太低,才会让沈叔独自犯险。
从现在开始,我们要加倍努力修炼,只有具备了足以自保的能力,我们才能去帮助别人。”
叶峰说话间,已盘膝而坐,似乎准备开始修炼。
罗大智见状,点头道:“说得没错,没有足够的实力,只会成为别人的拖累,等吃完这只鸡腿,我们一起修炼。”
叶峰闭目静坐,体内元力已开始周天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