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赫然就是那个红衣男子。
“小姑娘,这伙计说的,可是真的?”
那掌柜的一脸的急切,虽然没有说明是什么,可是周雨却是知道,点点头。
还不待周雨再说什么,那掌柜的又忙说道:“可否让我瞧瞧?”
周雨点头:“自然,本就是打算卖给该医馆的。”
周雨把手里的山参递了过去,眼睛似是不经意扫过掌柜身后的男子。眉头一挑。
没成想这人尽然和聚德堂的东家都认识。这就是绝歌所说的,办法吗。
没错,这个红衣男子就是绝歌,和周雨说好的要了这颗山参的绝歌。
本来,周雨还在想该用什么样的借口把山参卖给绝歌。
若是直接拿给他,又会让其他几人置疑,而最保险的办法,就是去镇子上的医馆卖了,或是去县城也行。
县城是大城,把山参拿到县城也是一个好法子,毕竟县城消费群体要比镇子上的富有的多。
可是一趟过去比较麻烦,所以,退而求其次,留在镇子上卖也可行,而镇子上,最有名的莫过于聚德堂了。
聚德堂的老板姓楼,是镇子上少有的大户,也是唯一一个生意打到都城的世家。
楼家世代经商,威望和人心自是不用说,他们来这里也是最为明智的选择。
当周雨将这些顾虑说给绝歌听的时候,绝歌只说了一句,一切有他,让她不用担心。
她也不知道绝歌要用什么法子,不过她也不担心,能在祁彦手里当差,本事自然不会小到哪里去。
可她没想到,他与楼家相识,而且看着,应该还和楼家少主关系不浅。
掌柜的说,去年那楼家少主的病是这位给治好的,那就说明。
绝歌暴露了身份,暴露了他为神医的身份。
不然,以楼家的家世人脉,加之家族还做药堂生意,肯定会养一些能人,有医者更不足为奇。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不管在哪,都是真理,楼家是做生意的,这点,想来比谁都清楚。
所以,楼家人都不能治好的病,却由绝歌给治好了。
绝歌若是没爆出身份,她还真有些不信。
绝歌也瞧见了周雨那眼里的戏谑,嘴角扬了扬。
周雨肯定没想到吧,想想刚刚在街上遇到她时,他就觉着好笑,没错,他就是故意的。
看着周雨那快爆发出来的神情,他就觉得好玩。
“小姑娘,你这山货不错,不知道要多少卖出?”
掌柜的瞧了片刻,很是满意,也没有直接道出这是何物,这也是为周雨几人着想。
听掌柜的话,周雨知道他很满意,可是价钱,她还真不知道,先前,也没有问绝歌。
“掌柜觉着呢?”
周雨也只能把问题抛回给掌柜的,她不知道价钱,说多了,又怕坏事,说少了,也怕自己吃亏了。
虽然又绝歌在这吧,可她忽然觉得,绝歌是很乐意看她笑话的。
那掌柜的眼睛眯了眯,这小姑娘不好糊弄啊,也罢,这样的货色确实不错,加之,他身后这位爷还刚好需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