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25919600000056

第56章 帝国落日(10)

来到咸阳城东十三里的轵道亭的时候,只见道旁停着一辆马车。车身朴实无华,连油漆都被刻意刮掉。拉车的是一匹又老又瘦的白马。马下立着一人,上身赤裸,脖子上松松地套着一圈绳索,手里捧着一枚龙纹玉玺。

不消说,此人就是末代秦王嬴婴。

自古以来,天子诸侯的投降方式有多种,赤裸上身是标配。道具方面,有的牵羊,有的抬棺,还有的口衔玉璧,总之都是怎么惨怎么整,以示臣服之心。

嬴婴以绳系颈,意思是不想活了。素车白马,更是丧人之服。手里捧着的玉玺,则是天下男人无不垂涎的至高权力的象征。

“这就是皇帝吗?”

刘邦手下的将士,对于皇帝和王的区别多半不甚了了,只知道嬴婴是继二世之后的秦国国君。

有的人立即想起了自己在大秦帝国统治下曾经遭受的迫害,悲从中来。

这一路来,支撑着他们前进的是攫取荣耀、财富和权力的野心。可是,看见秦王嬴婴的一瞬间,很多人似乎给自己找到了一个更有说服力的理由——我们要报仇!

“杀了他!”

刘邦的身后冷不丁响起一声怒吼。

于是,几百条嗓门一起吼起来:“杀了他!”

刘邦回头一看,第一个起哄的人,原来是他的连襟樊哙。只见樊哙一张脸涨得通红,眼中全是怒火,因为喊得过于用力,脖子上的青筋全都暴出来了。

对于秦二世,刘邦或许有那么一点憎恶之情。对于刚刚上台就前来投降的嬴婴,刘邦还真谈不上有多讨厌。或者直接一点说,他对于大秦帝国的怨恨,远远没有达到要置其统治者于死地的地步。

此时,刘邦考虑得更多的是:杀或不杀嬴婴,对他自己有什么利弊得失。

樊哙的愤怒倒是使得刘邦倾向于不杀嬴婴。因为他对樊哙的身世太了解了——这个沛县的屠户之子,自幼衣食无忧,家里无人坐牢,自己也没被抽过壮丁,反倒是多次打架闹事,受到了秦朝官吏萧何、曹参等人的照顾,因而有惊无险。他,为什么会对嬴婴表现出如此强烈的愤怒呢?这难道不是让人很难理解吗?

他也许很享受这种愤怒的感觉吧,刘邦这样想。

与樊哙相比,真正与秦朝有深仇大恨的张良虽然表情复杂,却显得十分平静。

“子房。”刘邦将张良拉到一边,“你看这事该怎么办?”

“沛公可知,当年周武王伐殷,纣王的兄长微子衔玉抬棺前来投降,武王是怎么做的?”

“不知道。”

“武王亲自给微子松绑,接受了玉璧,而且举行除凶趋吉的仪式,烧毁棺材,对微子以礼相待。”

“为什么?”

“这样的话,才能安抚殷商遗民,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接受周朝的统治。”

“嗯,我明白了。”

刘邦重重地握了一下张良的手,这是对他表示感谢。要知道,早在大秦帝国的鼎盛时期,张良就曾经行刺始皇帝。现在秦王束手就擒,他完全可以要求杀了秦王,以偿夙愿。可是,张良完全将自己的感情放下,一心一意为刘邦着想,叫刘邦如何不感动?

刘邦登上马车,击鼓三声,令大家都安静下来。

“我知道大家都很恨秦王,我们不远千里,不怕牺牲打到这里来,也就是为了这么一天。可是,当时楚怀王派我西征,主要是考虑到我有容人之心。现在秦王已经降服,假如我们还要杀了他的话,既有负于楚怀王的厚望,也得不到老天的祝福,乃大大的不祥。我在此宣布,暂且将秦王收押军中,交由曹参看管——这是他的老本行,相信他会干得很好。至于怎么处置秦王,还要等待楚怀王示下。在此期间,谁敢对秦王不利,曹参可以当场格杀,勿庸请示。”

刘邦说完,跳下车,亲自取下嬴婴脖子上的绳索,又令萧何收下玉玺。

众将发出一阵“嗡嗡”的议论声,但是很快平息。

咸阳就在眼前,与嬴婴的命运相比,他们更关心的是自己在进入咸阳之后能够得到什么。

*

大军继续西行,不久便进入了咸阳城。

中国古人将山南水北谓之“阳”。咸阳南临渭水,北靠群山,山水皆阳,因此得名。

十月已是残秋,背山面水的咸阳却显得气侯宜人。

自从秦孝公迁都于此,百余年来,还未有任何一支诸侯的部队曾经攻入咸阳。商鞅苦心孤诣构筑的坚固城墙,从来没有机会得到实战的检验。

但是现在,咸阳所有的城门全部敞开,百年古城迎来了它的征服者——来自山东沛县的前街头混混、曾经的帝国小吏、现任楚国砀郡长兼西征军统帅刘邦。

此时,距刘邦上一次入咸阳正好九年。

九年之前,刘邦为始皇帝的威仪所震撼,说出了“大丈夫就应该是这样子”的豪言壮语。

九年之后,当他以征服者的身份再入咸阳,咀嚼起自己当年说过的那句话,不禁泪水飞扬。

“咸阳,我又回来了。”

他在心中默念,仿佛这是一句神秘的咒语。

此刻,马车在巨大的门洞内缓缓而行,光线变得幽暗,而前途一片光明。当他适应了这种幽暗,如同当年一般好奇地打量着地面和墙壁上那些古旧的青砖,一种步入历史的感觉油然而生。

即便是信陵君,也不曾有过这样的辉煌吧!

当然,与始皇帝相比,刘邦还是甘拜下风的。他把始皇帝当作自己的老师,凭借着依稀的回忆,尽力模仿起始皇帝当年的神情。放松,再放松……保持威严……不要露出笑容……要有一种天下尽在掌握的霸气……再带点与生俱来的优越感……他感觉自己的脸快僵住了,头顶突然亮起来,秋日的阳光打在身上,浑身都充满了暖意。

马车驶上了玄武大道。

大道两旁,人声鼎沸。咸阳的百姓自发组织起来,夹道欢迎他们新的统治者。他们挥舞着双手,高举着孩子,热烈地议论着关于刘邦的一切。传说他是位仁厚的长者;传说他的部队纪律严明,秋毫无犯;传说他天赋异禀,是赤帝的儿子;传说他和伙伴们能征善战,所向无敌……啊,刘邦,如果这世上还有更多美好的愿望,就让这些愿望在你面前统统淹死吧!只需要这一刻的荣耀,便足以让你的人生变得辉煌,盛大,流芳百世!

他看到了街道旁边,自己曾经住过的那家客栈。老板姓什么来着?对了,姓王。此刻,王老板正袖着手,站在客栈门口,跟几位客人说着什么。

和九年前相比,王老板明显的老了,而且有了佝偻的迹象。他突然发现马车上的刘邦居然在注视自己,赶紧低下头去。他没有认出刘邦,他没有赵高那种过目不忘的本领。刘邦对身后的参乘——也就是贴身卫士周緤说了两句话。周緤跳下车,来到王老板跟前,塞给他一个小布包,并和他耳语了两句。王老板脸上露出惊讶的神色,突然“扑腾”一声跪倒在地。周緤连忙将他扶起来。

马车缓缓过去,刘邦用眼睛的余光扫到了这一幕,不觉微微一笑。

这一笑,使得他的亲和力倍增。围观的人群中突然爆发出一声激昂的高呼:

“沛公万岁!”

于是一发不可收拾,“万岁”的呼声此起彼伏。刘邦不得不保持微笑,朝道路两旁挥手致意。

萧何骑马走在刘邦身后,百感交集。

“他终于成了龙啊!”

数十年来对刘邦孜孜不倦的关照、呵护、支持、扶助,仿佛都有了答案。

卢绾、樊哙、周勃等人更是喜形于色。

只有张良那张毫无血色的脸上,仍旧看不出任何表情。

“现在高兴,还为时过早……”

张良这样想着。可是,在现在这种形势下,提醒刘邦显然也为时过早。

“还是等他的高兴劲过了再说吧。”

张良勒了勒手中的缰绳,催马赶上。

玄武大道的尽头,皇宫在望。

始皇帝为了防止山东各国造反,下令收集天下的兵刃,熔铸成为十二座铜人,每座铜人重达三十四万斤。这些铜人环立在皇宫前的广场上,个个顶天立地,威风凛凛。

但是,始皇帝压根想不到,就在他死后不过三四年,这批铜人便换了主人。

这里顺便多说两句。汉帝国建立后,十二铜人被搬到长乐宫前,成为镇守汉宫的辟邪之物。东汉末年,董卓为乱,将其中的十座熔毁,铸成铜钱,大大地发了一笔洋财。三国年间,魏明帝曾经想将剩下的两座铜人运到洛阳,但是因为实在太重,不得不中途而废,弃之霸城。十六国时期,后赵武帝石虎下令将它们运至邺城。再后来,前秦皇帝苻坚又将它们搬回长安销毁。相比短暂的秦朝,铜人的生命可谓悠长。

更具讽刺意味的是,始皇帝焚书坑儒,以为这样可以在思想上阉割大众,实现秦朝的长治久安。可是,灭亡秦朝的刘邦压根就不读书,甚至比始皇帝更讨厌读书人。

始皇帝强化官僚体系的权威,令百姓以吏为师。可是,辅佐刘邦灭亡秦朝的萧何、曹参等人,原本就是秦朝的官吏。

始皇帝的伟大无人可诋毁,他的荒谬也无人可否认。

还是用唐人章碣写得好:

竹帛烟销帝业虚,

关河空锁祖龙居。

坑灰未冷山东乱,

刘项原来不读书!

(第一卷完)

同类推荐
  • 愿你被温柔爱过

    愿你被温柔爱过

    传奇之犬任丁丁,为世界上成百上千的人所喜爱。它是一只出生于1918年一战期间的德国牧羊犬,被美国士兵李·邓肯在位于法国巴黎的一个废弃的德国军营救下。战争结束后被带到了美国,在李的训练下,任丁丁成为了第一个登上大荧幕的“狗狗明星”,被人们视为战争英雄。在电视上你也能随时看到它的身影。
  • 霍乱时期的爱情

    霍乱时期的爱情

    多年以后,当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翻看霍乱时期的记录,发现父亲所采用的方法,仁爱多于科学。他的勤奋,他的牺牲精神,尤其是他个人的胆识,这一切都让他无愧于这座城市从灾难中死而复生后给予他的那些荣耀,他的名字理所应当和那些不计其数的战争英雄烈在一起,因为比起这场战斗,那些战争可能要不光彩得多。《霍乱时期的爱情》,一本讲述战争、时疫、分别与重逢的暖心杰作,献给此时此刻的我们。
  • 小妇人

    小妇人

    这部小说以家庭生活为描写对象,以家庭成员的感情纠葛为线索,描写了马奇一家的天伦之爱。马奇家的四姐妹中,无论是为了爱情甘于贫困的梅格,还是通过自己奋斗成为作家的乔,以及坦然面对死亡的贝思和以扶弱为己任的艾米,虽然她们的理想和命运都不尽相同,但是她们都具有自强自立的共同特点。描写了她们对家庭的眷恋;对爱的忠诚以及对亲情的渴望。《小妇人》故事情节简单真实,却感人至深,问世一百多年以来,被译成各种文字,成为世界文学宝库中的经典名作。
  • 谁为婚狂

    谁为婚狂

    一对兄弟,两个妯娌,两段婚姻同时出现问题,小三不约而同上门逼宫,一个手段凌厉,一个以退为进……当婚姻遭遇第三者危机,是向生活妥协还是努力抗争?当爱情渐远,如何审视婚姻真相?当小三来袭,妻子应该如何自处?如果不能成全爱情成全婚姻,那么就成全自己……
  • 瘫痪

    瘫痪

    陈集益,70后重要作家。曾就读于鲁迅文学院第七届中青年作家高级研讨班。浙江省作协签约作家。在《十月》《人民文学》《中国作家》《钟山》《天涯》等大型文学期刊发表小说六十万字。2009年获《十月》新锐人物奖。2010年获浙江省青年文学之星奖。
热门推荐
  • 诸时错

    诸时错

    温酒飞羽,遍行天下,刀口鲜血滴下,不辨谁人伤痕累累为苍生。“你为苍生,我为你”(重排时间线,前面主线文章会全部都推翻,番外保留)
  • 重生之倾月轩情

    重生之倾月轩情

    一朝赌约,错过一生,是输了还是错过~~~~
  • 修仙大礼包

    修仙大礼包

    穿越重生至修仙界的楚何,发现身上居然带有修仙升级系统,每到境界提高之时,可得到相应等级的礼包一个,里面有各种各样你熟悉的法宝,依靠着这些法宝战胜了一个又一个的敌人。看了本书的朋友可以加入修仙大礼包友群274700611;在里面你们可以把你们看过本书后的建议告诉本人听,如果是好的建议,本人会虚心接受,并改正;还有一些书中的错误!
  • 飞剑问仙途

    飞剑问仙途

    自鸿蒙初辟,五老治世,道祖统理乾坤,而无世不出;儒宗则维持纲常,而代有传人;佛祖则逍遥西天,亦历劫显化;惟道祖金光玄玄,主宰昆仑,阐扬玄风。培养两仪之正气,裁成一元之仙真。
  • 极品美女的无赖保镖

    极品美女的无赖保镖

    林氏集团的董事长林锋为爱女林黛儿海选保镖占据着新闻的各个板块的头条,成为了人们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没有学过武功更不是特种兵退役的余文天在海选中“过关斩将”,成为了林黛儿的保镖,羡煞世人。余文天能否保住他的工作?能否保护好林黛儿?
  • 火影之鸣人时代

    火影之鸣人时代

    在现实世界中,一位初中生在一次雷劈中,偶见了一位大神。。。
  • 我在古代开美食广场

    我在古代开美食广场

    新书《大佬飞升后成了游戏NPC》现已发,求各位宝贝们的支持(????)???(????)现代吃货夏沐吃遍全球,掌握各种美食制作,在深山老林中寻找原始石材的过程中,捡到了一个顶着萌萌布偶猫长相的的正在寻找新主人美食系统,被它套路送往架空王朝开始自己美食广场的美女老板之路。裕国,一个普通小镇,某日突然出现一个二层小楼,内里售卖着美味又不曾见过的食物,吸引大批人前来品尝。江湖人士纵之前结有万千恩怨,也可在此把酒言欢。文人墨客在此饮茶赏雪,吟词作赋。老板娘在此撸猫饮酒,看食客来来往往,体味着人生百味。但这其实是个披着古代皮的修仙大陆
  • 我在夹缝中生存

    我在夹缝中生存

    (忠告:这是个没有完结的坑)大道至简,修者无情,方是成仙之道。可一路走来,七情六欲,启我百般顿悟。仇者,杀之;爱者,护之天下,可负;世人,可保皆在我一念之间,何惧成仙成魔这便是我翁然的修炼之道!——————————————红尘滚滚多歧路,歌到南风尽死声心若皎皎空中月,多情拆做无情吟
  • 凤动九天

    凤动九天

    吴群,一个平凡到不能再平凡的人,无意间撞见异能者之间的战斗,触动脑海深处的记忆,得知了异能者世界的存在。父亲是异能者,母亲是异能者,唯一的姐姐也是异能者,作为家里唯一的凡人,吴群如何甘于平凡。一个平凡人渴望非凡,当机遇出现在眼前,把握住机会,踏上非凡道路。
  • 守护甜心之相信

    守护甜心之相信

    一个转校生,邪恶,狠毒。但他们两个的感情是不可摧毁的,,等到他知道了感情的重要。她。。放弃了(本文唯梦恋,我还会出几梦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