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烈都比江城大了几倍不止,程千乙被各种新奇的东西吸引,早忘了风骋这搭子事儿。
“那边有家成成棉糖摊子,超级好吃,咱们去买点吧。”
“棉糖?很好吃的名字啊…”
江菲儿和程千乙手拉手,去两条街外的小摊买棉糖,而赤殇气鼓鼓地抬着大包小包,跟在后面,还不能有所抱怨,不然下次就不带自己了。
纸包里也没什么,各种干果点心,没有实质性有用的,真是头痛,这么多要吃多久啊…
‘原来棉糖就是棉花糖啊,比超市里花里胡哨的棉花糖好吃多了,醇厚的味道…等以后回江城就开家店,卖各种糖果…’
程大小姐嘴里甜蜜,脑子里想得更美啊,就知道吃,和小孩一样…
“殇,来一口…”
给赤殇塞了一块棉糖,让他也甜一下,结果赤殇的表情瞬间悲壮了,他最讨厌甜的东西了,程千乙给的又不能吐出来,只好硬生生吞下,脸憋得通红。
“好吃吧,再来一块?”
“不要了。”赤殇赶紧跑远,假装看别的东西。
“那我就都吃了哈。”甜食就是能给人带来好心情,这不,程千乙简直笑开了花。
回到江家宅子,程千乙在房间里鼓弄着什么,赤殇谁的都不能进来打扰她,搞得他好奇地心痒痒。偷看被发现后,程千乙就派他去买芙蓉糕,本来有买一包的,程千乙才尝一块,就被江菲儿吃光了。
“菲儿,烈都最好的兵器铺是哪家啊?”
“哦?应该是寒一兵舍吧,就在棉糖摊那条街上。你不是有剑嘛,还要买兵器吗?”
“可惜没有剑鞘,一直用绢布包着很不方便的。不说了,我要赶紧去,不然红殇知道了又要跟着我。”
走了很远,好容易找到菲儿说的那家兵器铺子。
‘寒一兵舍…希望可以打我的图纸啊。’
铺子装饰素雅,有上下两层。掌柜见程千乙气质不凡,对一楼的兵器并不感兴趣,上前邀请她去二楼看看。
“伙计,您看看我这把剑,有没有适合的剑鞘?”
伙计仔细端详,面露惊喜,道:“姑娘,这应该是把古剑,等等,屠魔剑?”
“屠魔剑怎么了?”
“姑娘,您稍等,我叫掌柜出来看看。”
那掌柜仔细看了剑,眉头微皱,看着程千乙说:“姑娘,这是你的剑?”
“当然。”
“恕我直言,这把剑煞气太重,没有合适的剑鞘会让剑的煞气加重,最后变成一把凶器,使用者会堕入魔道。”
程千乙听得稀里糊涂,但听到自己有可能变成魔人,吓出一身冷汗,‘如果变成魔人,我岂不是要杀了自己?’
“姑娘,你跟我来。”掌柜带程千乙穿过几条街,来到一家叫做金陵的钱庄。
‘诶?金陵?江城和林城也有这个钱庄,做得挺大啊,我是不是得抓紧赚钱,早点开个糖果店呢?’
“臭小子,灵老在吗?”
一个十来岁的小男孩瞪了掌柜一眼,“在里面,有人在。”
“姑娘,灵老造剑技术出神入化,他可以打造适合你的剑鞘。不过…他这个人比较古怪,非有缘人他不会出手,如果他拒绝,请你不要生气,在下先给你赔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