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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了两个星期,我渐渐恢复了,失去的体重长了回来,不再一天抽三包烟,我每天吃早餐,去健身房跑步出一身大汗,因为经常半裸,被好几个GAY搭讪,让我多少重拾了一点自信心。
我看看镜子里的自己,终于又有四块腹肌,要非常仔细才能看见心上依然有个大洞。再痛的伤口果然也都是会愈合的,我感到很欣慰,又有点失望,有时候沉迷于痛苦没什么不好,痛苦给人特别有力的证据,证明自己的确活着。我怕以后连痛苦的理由都失去,唯有麻木活着,我更怕当自己习惯于麻木,会显得那种痛苦更痛,就像坐了太久,猛然站起来时的万箭穿心。
陈吟还是没有找过我,我开始说服自己接受这件事,她不会再找我,我们的故事已经结束了。这个冗长的故事实在平淡,中间不过是各种肉串火锅水煮鱼大盘鸡,显得一头一尾格外让人难忘,开始于一见钟情,结束于一夜情,其实也不能说不精彩,对不对?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还是想念她,想念七年前我第一次见到就为之倾心的小妹妹。现在她长大了,因为工作辛苦,有时候憔悴得厉害,有深深的黑眼圈,但再怎么变化,她还是我的陈吟,我心上的姑娘。**********贪婪地想象她的模样,等第二天醒过来,我又若无其事正常生活,健身,工作,挣钱,在一个没有她的世界里。
我不再疯狂出差,客户们明显松了一口气,给我一箱箱送来水蜜桃,我每天吃八个还是吃不完,连小时工阿姨都吃得不耐烦。再见到白灵零的时候,就给她带了两箱。
她又来上海出差,主动联系我。两个星期里我们通过几条无关痛痒的微信,我有一次深夜睡不着,在她某条朋友圈下面点了赞,没想到她立刻发了微信过来,是打字:你也还没睡?
我也打字回去:没呢,睡不着,在看书。
看什么书?
随便抓了一本,张恨水。
我喜欢他的啼笑因缘,把姻缘说成因缘,这才是对的吧。
是,英语里有这个词,karma。
我正想忘记因缘这回事,有点怕她继续说下去,就匆匆道了个晚安。
她没有回我的晚安。
后来又聊过一次,知道了她在一个文化杂志工作,本来是编辑,现在要往上升成主笔。我没问那个杂志的名字,我不想显得自己对她的世界过于有兴趣。
我不知道白灵零是不是对我有兴趣,她看起来太淡了,淡到似乎对任何人任何事物都不会过高的兴趣,我给她发微信,她也回,但说话很短,又像是敷衍。
我对她很有好感,欣赏她她空空荡荡的大衣服,乌黑油亮的长辫子,当然不是充满荷尔蒙那种好感,但我的确喜欢她身上那股洒脱劲儿。我是个太不洒脱的人,犹犹豫豫,拖拖拉拉,还永远用幻想麻痹自己,最后只能吞下这些毫无幻想的苦果。
我把白灵零带去静安区一家专吃青口的小店,她要了冬阴功锅底,我要了白葡萄酒锅底,我下决心不再酗酒,但还是非常向往酒精带领我进入的地方,这是家新店,人不多,店里都是绿植,像是东南亚密密雨林。
边上有一桌情侣,那个姑娘一边嘤嘤哭,一边在面前吃了一堆青口壳,还没忘记一直让服务员加冰柠檬水,最后买单的时候掏出手机里的优惠券,白灵零噗嗤笑出来,压低声音说:有些人真厉害,什么都没耽误。
上海最近一直是40度以上,电视台有记者百无聊赖,在大街上煎各种东西,鸡蛋,牛排,小平鱼。我看了那个节目,牛排煎得不错,一看就是七分熟,鸡蛋就明显糊了。
天热成这样,我从停车场走到里面都出一身汗。白灵零依然丁是丁卯是卯地打扮好了,且是一副清凉无汗的模样,浅紫色香云纱宽身旗袍,满身绣着白色小梅花,玉镯子,深紫色圆口绣花布鞋,鞋头又是两朵白梅,头发梳成松松的髻,插一根简单的银钗,好像从张爱玲小说里直接走出来。她不化妆,只点口红,我看着她,忍不住说:恕我多嘴,姑娘你到底哪里找到这些行头的?
她喝了一口汤,面不改色:淘宝,要不要我发链接给你?大部分都江浙沪包邮。
我这两个月里第一次真正笑出来,这真是个妙人,和她在一起,我觉得整个人舒展开来。不像和陈吟说话,特别努力地想要插科打诨,结果每次分开后都像打过仗,浑身酸痛。
我问她:有没有人说过,你有种感觉,很像伍迪艾伦电影里的女主角,安妮霍尔。
她点点头:下次给你看看我另外一套行头,黑马甲,宽领带,还有宽檐帽。La-di-da,la-di-da。
她突然不高兴起来:我最喜欢安妮霍尔,每次心情不好都翻出来看,人人都爱白雪公主,我却对恶毒的皇后一见倾心。
我不知道说什么,只好安慰她:他们还是相爱的,你记得吗,两个人一起煮龙虾,龙虾爬出来,他们吓得跳脚。
她更加不开心了:但是最后他们还是没在一起,安妮走了。
我很固执:他们还是相爱的,我觉得这个更重要。
她看起来有点吃惊,不大明白我对相爱这个词语的执念。我其实特别向往这件事,哪怕就一天呢,我特别想知道,你爱的人也爱着你,到底是怎么一种感觉?这件事不可能通过任何别的替代方式解决,我大学时候看到陈吟总是读亦舒,忍不住也去看了几本,还是对相爱一片茫然,倒是读《玫瑰的故事》,看到那些为黄玫瑰失魂落魄的男人,我不住点头,对,就是这样。
我叹口气,换了个话题:你怎么老来上海出差?
她说:我负责一个时尚栏目,好多奢侈品开新品发布会都在上海,一个月总得来两三次。
我再打量打量她全身上下的行头,说:那这些真是淘宝?
她说:是呀,除了这个镯子,这是我在缅甸买的。
我对镯子的评论只有四个字:好看,真绿。
想起来我们见了两次,每次话题都围着她的周身打扮转,我自己也觉得着急,想说点别的,但除了对着陈吟,我其实完全不知道应该怎样在和姑娘聊天的时候找话题,所以我只好装作青口特别吸引人的样子,又叫了一个朗姆锅底。
她也沉默了两分钟,突然开口说话了:我其实认识你,我刚上研究生的时候,你好像是大三。
我说:研究生不都是在万柳那边住吗,你怎么会见过我?
她用手慢慢转动镯子:我经常去燕园那边,有一次你打球,不小心砸到我的眼镜。
我猛然想起来,是有这么回事,我砸到一个姑娘,她戴黑框眼镜,我要赔钱给她,她摆摆手说算了,眼镜也不值钱。当时陈吟难得在看我打球,我急于回去投几个三分,也就没有坚持。我对她有点模糊的印象,一身黑,特别宽的长裤,上面是小背心,长卷发散下来,不算个美女,但也是个一见难忘的姑娘。我对她记得不那么清楚,是因为我早遇到那个让我更加难忘的人。
我笑起来,不管怎么样,这种缘分还是让我高兴:你怎么现在不戴眼镜了?我记得你戴黑框挺好看。
就两百度,有时候也戴,但大部分时候戴隐形了。
吃了两个小时,两个人都觉得也差不多了。我想送她回宾馆,她说:不用了,我想自己找个地方再坐坐。
出于礼貌我应该表示我愿意陪她坐坐,但我犹豫了一下,有点担心这个约会走到我不想到达的地方,她看出我的犹豫,招手打到出租车。
拉开车门她突然又说:等你来北京出差,会不会联系我?
我本来可以说我不会来北京出差,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她几乎眼巴巴望着我,突然觉得这句话很难说出口,我说:当然,我到北京一定联系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