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痞子来说,能够穿越或者重生什么的,怎样都算是个不错的经历。
在原来的世界或者“生前”,顶多也就是个痞子。
说是痞子的话,感觉稍文雅了些。
混混更贴切一点。
实际上混混在很久以前是个非常有前途的职业。
历史上最大的混混是在封建时代,最后当了皇帝。
也有近现代因为社会乱局混得风生水起的,军阀、超级大土匪、洗白了以后到处砸钱建学校医院的巨型土豪什么的。
但和谐社会的混混,是个前景灰暗的职业。
前途乌云密布,时而电闪雷鸣!
偶尔打打人,讹上点生活费。偶尔被打打,赔上点医药钱。有事没事进所里和几个熟人谈谈心,晚了就在人家的铁栅门小屋里将就一晚。间或听到些消息,基本上都和哪个兄弟以后要到哪个农场无薪工作几年有关。
没事儿纹个身什么的,只是一大片一大片全是抽象画。交齐了另一半钱,开纹身店的前老混混就给补齐余下的图形,让画儿具体起来。
没什么固定的落脚点,有时候会和几个称兄道弟的家伙一起花八十块钱开间可以睡六个人的通铺房。
带了妞儿的睡在通铺的两边。
现实惨淡、前途灰暗!
……
反正莫明奇妙的扶了个倒地老人,然后和一群上来讹钱的外地混混干了一架,途中被人一折凳给帮忙穿越了。
这事儿一笔带过就行了,没什么好炫耀的,即使是史上第一个让“折凳”给整穿的人。毕竟那东西叫“折凳”,是让人坐屁股底下的东西,谁都不清楚有多少人在它上面放过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