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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看母亲用根细白的洋线给杨雪英绞脸的情景成为一个牢固的记忆深深地埋在冯子明的心底。后来他也看过母亲用同样细白的洋线把细腰建香脸上的汗毛搏去,可是他没有产生那种感觉,直到他把细腰建香想象成杨雪英那天的样子,那种奇奇怪怪的好像痛苦又很愿意遭受的滋味才重新生出来。那是一个有太阳的下午,杨雪英和母亲对面坐着,两个人的腿都盘着显得很拘谨又很亲密。杨雪英微仰着脸,很平静又像在微笑。母亲用雪白的牙齿咬住白线的一端,两只手的拇指和食指灵巧地撑着,把白线绞成一个随意开合的形状,一下一下贴到杨雪英的脸上,线落线起传出一种轻微的声响,像阴雨天在坟堆前点燃黄裱纸的声音。线过处呈现一片崭新的腴白。母亲手上的白线在杨雪英的脸上排着走过,留下了规规整整修修长长的弯眉,一直走到杨雪英的下巴上。杨雪英仰起下巴,冯子明看见杨雪英的下巴与脖子的交接处白皙润泽,形成一个优美的弧形。冯子明出神地看着,就在这个时候,那种奇奇怪怪的感觉产生了,那是一种憋住了尿忍住不尿的感觉。小肚子热热的,想着哭却又哭不出来,嗓子眼里被哭泣的欲望堵得颤颤地抖动。冯子明不声不响,任这种又是痛苦又是幸福的感觉发展着持续着,直到杨雪英垂了下巴惊叫一声:“哎哟!”

杨雪英的惊叫把冯子明的母亲吓得一松白牙吐了线头。杨雪英手指着冯子明说:“看看你儿子,人小鬼大!”

白牙看看儿子,被儿子无耻勃勃的样子吓坏了。她拍一下儿子的屁股让儿子走开。其实冯子明在杨雪英吓得“哎哟”一声的时候就想着离开了,他终于还是留下来并不就是要让杨雪英仰起下巴的样子永久地固定在眼前——那种样子已经永远存留在心底不再磨灭了——只是要让那种憋了尿忍住不尿的滋味持续得久长一些。杨雪英伸手一指的同时,小肚子里热热的感觉倏地窜到了脸上,一种从未体验过的羞耻感自此产生一生再未消失。此后他经常做大致相同的梦,他光光着身子被看不见的士兵驱赶着从大街上走过,他急得无奈怎么也找不到自己的裤子。不睡觉的时候他走出家门上街,走到胡同口上猛然警觉伸手就摸臀部,害怕自己是没穿裤子跑出来了。深切的羞耻感已经变成了一种恐惧,唤醒和促成的力量都是杨雪英仰起下巴让母亲为她绞脸的样子和伸手一指的惊叫。好像是商定,冯子明转身离开杨雪英绞脸场境的那一刻,他本人和他的母亲同时作出了决定:“得穿裤子啦。”

中流河两岸伏天里男孩子流行不穿裤子的式样,与其说是为了省布,倒不如说是为了与自然相配,形成一种天然浑朴的景观,省布的功利性目的在回归自然的审美性目的面前显得十分的微不足道。大家都是天体,谁添加了人工的粉饰才是怪异。已经学会了抽烟的男孩子在腰间系一根草绳,拴上烟袋荷包,黄铜的烟袋锅子敲打着光光的屁股蛋儿便招人称颂,要是穿上裤子把烟袋荷包拴到布腰带上,大家就要斥骂他家大人糊涂不负责任,连自己的儿子嘴巴上和其他相应部位的毛发管儿都没变粗都不知道。入了学的男孩上学时自然穿裤子坐板凳,跟女生同桌读书各守一隅互不越界规矩得像是正派的大人。放学后男孩子撂下书包脱光衣服就往街上跑,同桌的女生看了并不掩着嘴窃笑,倒觉得学堂里同桌读书的那人是个假的,变得极不真实了。大胆些的女孩就跟光身子的男孩玩打架,揪住对方恣意取闹;但不玩娶亲,大家知道,要娶亲就得穿上衣服才行。

杨雪英那天下午绞过脸以后老是让她的男人程宝喜觉得那眉毛是用黑墨描了的,冯子明就此穿上了裤子让小村人诧异了好一段时日。大热的天众目睽睽注视一个穿裤子的小人,又惊讶又气愤,像瞅一个怪物似的。白牙不得不再三向人解释她的儿子与众不同,说得白牙闪烁,红唇泛沫。解释来解释去,好像过早地给儿子穿上了裤子不再是为了遮掩羞耻,倒像是保护天资似的。大约也就是从这个时候开始,白牙才确切地醒悟了她的儿子确乎具有特异的秉赋,过早地用裤子遮掩起来的东西不过是一个标志罢了,更重要的方面需要用心去体味。似乎比杨雪英绞脸的下午还要早上两年,一个不下雨的中午儿子盯着母亲的脸久久不动眼珠,目光犀利得吓人。后来便发问了一声,声音严峻得像一个老人似的:“我的那条裤子呢?”

这时候还是春天,儿子正穿着夹裤。母亲便说你不是穿在身上吗?儿子说:“我要花儿像小豆角的那一条。”

母亲惶惑得不敢正眼看儿子了,她根本记不起儿子还有一条花儿像小豆角的裤子。儿子的声音依然严峻得像个老人,就进一步提醒母亲:“就是发大水那天坐在门口大石头上穿的。”

母亲仍然记不起来。儿子冷峻地逼问不肯放松,母亲只好翻箱倒柜寻找。她打开了箱子,从里面翻出了儿子曾经替过的褯子,精致的几块系用杂色布片拼成,四周镶了黑色布边,那是探亲访友时夹在儿子裆间的,后来女儿香也用过。她打开了柜子从里面找到了儿子曾经戴过的围嘴,圆形,绣了几朵小花,如果加了流苏,就很像戏台上闺门小姐的披肩,儿子戴过女儿也戴过,丝线绣的小花已经被口水泡得褪了色,变得硬板板的。可是她实在找不到儿子要的那条花儿像小豆角的裤子。儿子就跟在她的身旁看她翻找,板着脸像个一点儿也不讲情面的监工似的。母亲只好无望地继续找下去,以为只要让儿子监督着把所有的角落找遍,他就会死心踏地,承认他根本就不曾有过一条花儿像小豆角的裤子。可是翻到最后,母亲竟然在板柜下层最里边靠北墙的角落里把那条裤子找到了,皱皱巴巴地团在一起,像乱塞的布缕,花儿正是像豆角的样子,只是比豆角要小得多,白色的弯弯的,印在红色底子上。抖开来一看,像儿子眼下穿的一样开着裆,但却小得多了,儿子拿到手上一比量,裤腿刚好装得进儿子的胳膊去。那正是儿子来到人世穿的第一条裤子。儿子在自己的腿上比量着胳膊粗细的裤腿,又说:“坐在门口大石头上你说,五色线扔到大水里就变成龙了。”

母亲依稀记起。记忆中发大水的日子很多难以记清,从手腕上脚脖上剪下五色线扔到大水里却只有两回,因为大雨是在端午节来到显得过早就比较容易记住。有一回是她还没有嫁到小村来的时候,有一回就是生了儿子之后。那时候从儿子的手脖儿上脚脖上剪下端午节早晨系上的五色线扔到大水里,肯定会用一代代母亲哄孩子的话来欺哄儿子,说五色线扔进大水里就变成龙了,可是那时候儿子的奶牙才刚刚长出了两颗,只把母亲的奶头咬得痒酥酥的,还没有真真切切地咬疼过呢!

母亲为儿子奇异的过早产生的记忆力惊喜得都有些惶恐不安了,令母亲惶恐不安的事情才刚刚开始。她得帮着丈夫种地。先是各家耕种各家的土地抛和黄色母牛一起拉犁。再是几家凑到一起组成个互助组,她和别人家的女人一起在场院里背着碌碡打麦子,身上不利索的日子也不好意思歇歇。几个互助组合到一起办起个初级社来以后白牙更忙了。丈夫当了初级社的社长,她却生下了第二个女儿。女儿生下来就大哭,睁着眼哭,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瞅着你,泪水始终那么一汪,也不流下来也不收回去,就那么颤颤莹莹地蒙着眼珠,像是哀求你又像是谴责你,像是可怜你又像是怨恨你,似乎是怪你不该把她带到这个世界上来,似乎是对自己的处境感到孤独和无助,对自己的前途充满失望与悲观,嘴巴始终张得那么大,哭个不停。母亲让她枕了儿子和大女儿都曾枕过的小枕头,枕头布已经被儿女的头发磨得油腻发亮,里面的谷糠变得更加细碎,手指一捏,少数混在糠里的谷粒圆润如珠,能感觉到粮米的质地和分量。新生女儿的头落在这样的枕头上依然大哭不止,睁着眼睛直勾勾地望着你。母亲被哭得没法,急得自己都要哭了。儿子忽然说:“给她枕我枕的那本书。”

母亲疑惑地看着儿子,不知道儿子说的是哪本书。

儿子指一下母亲头顶上方,说:“夹着花样子。”

母亲侧了脸仰望上方,顺着灯窝口被油灯熏出的黑烟往上看,看到了阁棚顶上放的纸浆打成的盒子,爬起来取下盒子打开,看到了一本纸页黑黄的书,这才想起生儿子时曾让儿子枕它躺着,儿子大哭后换了谷子,丈夫还是坚持着把书放到了谷子下面。祈求它照应儿子读书识字改换门庭。儿子过了十二日吃了大面以后。母亲才把书从谷子底下取出,放进了盒子里作了夹花样的册子,把用灯烟灰描的袜子后跟花样、五色胶纸剪出的窗花夹进去收好,过年的时候才把窗花从册子里取出,嚼了干饽饽粘到雪白的窗纸上去。被新生女儿哭得无可奈何的母亲顾不得细想曾经让儿子隔着谷物枕了不哭的书本女儿枕了是否能止住啼哭,就把花样拣出把书本放到装了谷糠的小枕头底下,把女儿的头再搁上去,女儿只是照哭不误。儿子又提示母亲:“把枕头撤了。”

母亲照办。撤掉装了谷糠的小枕头枕着硬梆梆的书页,新生女儿立刻止住了哭声。蒙着眼睛的泪水哗地流出眼眶,骨碌滚到书页上,把那片文字浸湿了,像在纸页上画出的一片树叶。女儿由此得名“叶儿”,母亲是要记住她那奇特的书枕。叶儿枕着书页闭上了直勾勾的眼睛,甜甜地睡过去了。半夜过后,骤然爆发的哭声把母亲惊醒,点灯一看,一双蒙着泪水的眼睛直勾勾地瞅着她,不是女儿却是儿子。儿子侧身躺着,头下枕的正是那本书。灯光亮起来以后,儿子翻身坐起,抓着那本书贴到右耳边,哭得愈发伤心,一副撕心裂肺的样子。白天里忙社里的工作连妻子生孩子都没顾得照顾的冯振东呼地爬起来吼儿子,大声地喝问儿子:“你哭什么?”

母亲连忙阻止父亲,说:“他是念书。”

冯振东又要叱骂妻子胡说八道,妻子手指着儿子右耳向丈夫示意。冯振东用心看去,就见儿子右耳后边的疙瘩骨碌碌转动,像一只眼睛一样。儿子的身体在长大那个疙瘩也跟着长大,出生时像个杏仁,现在已经有杏子大了。冯振东不信妻子的鬼话从儿子手中夺下书来翻看,他能认得钧仍然只是几个字:“天地……虫三百人……”

冯振东又把书贴到儿子的耳边,命令儿子:“念!”

儿子耳后的疙瘩骨碌碌转动,哭声痛切。母亲被儿子的哭声撕扯得心疼,拿下儿子耳朵上的书抱住儿子,说:“别念啦孩子!”

冯振东的儿子用耳朵念书书声如哭,就像他后来过早地穿上裤子一样成了小村的一大怪事。母亲白牙告诉给人家的时候原本是作为炫耀资本的,没想到却成了大家取笑的材料。走在街上,小家伙会被突然抓住,耳朵边生硬地贴上一本书,或者一张报纸,有时候就是一个纸团,胡乱地塞到他的耳朵上叫他念。好多时候,冯子明不说念也不说不念,只是拼命挣扎,大家就说他根本不会用耳朵念书,把他放走了事。有时候冯子明便不十分挣扎,任凭人家把书本贴到耳边过一会儿,告诉他们书上说合作社办早了。办快了,这种说法是不对的。大家正在学习上级的指示,要把初级的合作社办成高级。冯子明说的正是书上的内容,大家还有好多字不识,要请教念高小的冯立斌呢。大家诧异冯子明竟然能用耳朵认出冯立斌用眼睛认出的内容,可是仍然不相信他能用耳朵念书。他虽然说出了相同的内容,却没有念出相同的声音,他连哭的声音也没有发出嘛。更不肯相信的是大北胡同的冯玉,他新婚不久愉快得总想拿人取乐为自己的愉快增添葱花姜末胡椒粉。他一只手把封信贴到冯子明的耳朵上,一只手紧紧地抓住冯子明的胳膊不让他挣脱,逼着他用耳朵念信。冯子明眼睛看着冯玉脖子底下高高的疙瘩,嘴巴上剃胡子留下的粗粗的毛管,不明白这人的脸色为什么如此苍白,身上的气味也复杂到令他困惑不解,是一种草丛的气味和不知名的野花气味的混合体。冯子明挣脱不掉冯玉紧紧抓住他胳膊的手,只好困惑地瞅着冯玉苍白的脸孔,耳朵贴信过了一会儿,然后他告诉冯玉:“有个女人生了孩子,是你的儿子。”

冯玉一听,苍白的脸色都变黄了。他刚刚拿到这封寄自陌生地点的信还没有拆开。冯子明用耳朵读出的内容令他心慌意乱,他不用看信就断定冯子明的耳朵肯定没有读错。他从信封没有封严的封口透出的隐秘的气味差不多已经猜透了。可是他拒不承认冯子明耳朵念书的能力,用嘲骂掩饰心虚,他说耳朵要是能够念书那就得用眼喘气用嘴放屁。外强中干脸红耳赤地放走冯子明,冯玉转身走进瘦瘦长长的大北胡同,偷瞥了自己的家门一眼没有进去,走到胡同北头贼似的回头一瞥,然后往东一拐,拐进一片小树林子里抖着手把信打开。信中说的果然是冯子明用耳朵读出的内容,用妇人的口味陈述,充满缠绵悱恻的情调,字体则是道劲的男性用笔,一笔一划都充满着阳刚之美和学究气味,署名换了稚拙柔婉的笔迹,是典型的妇女识字班的风格,署的是:“李淑芝。”

捧着信笺冯玉的肚皮一阵阵抽紧,有一种想哭哭不出来的滋味,胸口那里还有一只手掌用力压着。那不仅仅是紧张怕人窥到信中的秘密,还有一种委屈,对一种可望而不可即的幸福的哀怨。他想着像野兽那样啸叫,口腔里发出来的声音却是牙疼似的呻吟。来信口吻和笔迹的矛盾让他进一步感受到女人过人的勇敢和刚强,他想象不出为女人代笔写信的男人是何样的身份,他宁肯相信那是女人的丈夫而不是情人。信末署名的亲笔弯弯曲曲的有一种与生俱来的柔媚,感觉中正如签署者本人的身体蜷曲在那里,他又一次体会到最初的那种惶恐和激动。他要为自己迈进男人门槛第一步的无知惶悚而羞愧一辈子,可是他宁肯踏进第一只脚之后再也不把第二只脚跟上去——假如他能够预知登堂入室的一时志得意满之后却又被拖进一间空屋子里干等,只能够从遥远的地方接收无数只陌生的手掌传递的一封信,呆呆地凝望署名的柔媚。

村子东头那所空房子是小村的文化娱乐中心。参加了识字班的妇女用石笔在一片黑瓦上学着写字最容易回忆起来的就是王琪的口琴,识字班的妇女有好多曾经是贫民夜校坚持到最后的学员,最终未能用乳汁去浸泡王琪嘴角上的血痴,也没有把学习文化的热情全部消尽。她们在瓦片上学着书写崭新的爱情向往,却只有少数勇敢者获得成功。小村的俱乐部在识字班的基础上建立起来,排戏时大家为两把二胡吱吱呀呀的单调伴奏而不满,感慨万端地怀念这所房子里曾经有过的琴声:“有口琴就好啦。”

有个女人抽抽嗒嗒地啜泣起来,大家就夸她:“真带感情。”

夸过以后又感到一种莫名的气愤,觉得女人的啜泣有些过分;损失了口琴的是小村一人之外的所有女人,大家都只是惆怅感慨而并未哭泣嘛。啜泣的女人哭的其实不是口琴是她的孩子:她在演戏。她一手扯着孩子一手拄着打狗的棍子,迎着呼呼啸叫的冷风往前走。有个男人拿把芭蕉叶蒲扇迎着面拚命扇风,把嘴嘬圆了作出呜呜的风声,像夜里的狼叫。扇风的男人累得自己冒出汗来,被女人牵着手要饭的冯玉却说:“真冷啊。”

李淑芝就张开胳膊把冯玉搂在怀里,说:“孩子,我暖暖你。”

说着,眼泪又扑嗒扑嗒地落下来,热辣辣地打到冯玉乌黑的头发上。冯玉的头发有些鬈曲,像母牛的舌头舔过的小牛。

大家被李淑芝的眼泪感动得好厉害。好多人忍不住自己的眼泪却仍然挑毛病,说这样暖法不行,得解开扣子暖,谁家的妈妈暖孩子是隔着衣服的?你没有经验有经验的大有人在呀。李淑芝整个身心沉浸在戏里,浑身散发着一种悲悲切切的美丽。抱着别人家的孩子看见孩子的鼻子底下长了细细的茸毛,她泪眼朦胧细细的茸毛变得很粗。她还从孩子的口中闻到了一股烟味,烟味里带着稚气,透出一种少年老成的欲望,引人发笑。李淑芝停止了流泪只是把冯玉紧紧地搂着。她故意不理睬大家的不满,坚持不解衣扣,其实她很想照大家的意思去做,她只是不愿意在那么多人的敦促下解衣开怀,看上去好像她不是出于自愿而是被迫的。

在没有了那么多的目光和嘴巴敦促的时候,李淑芝真的解开衣扣把冯玉紧紧地抱在怀里暖了一会儿。她哄骗冯玉和她自己她是把冯玉当成孩子搂抱的,其实在她的心底她才明白冯玉已经长得很大了呢。隔着衣服抱着演戏的时候她已经触到了冯玉不同寻常的早熟,那种冒冒失失抖抖索索的热情找不到出路的莽撞叫她想到了小牛崽吃奶,她直想笑他。她把演戏时憋住的嗤笑拿到做真事的时候来使用,故意地不教他,哧哧地笑着任他盲人瞎马摸门投户,无情得一点儿也不像个妈妈,倒在惊人的瞬间板起脸来吓唬他,说:“看看,你把我的肚子弄破啦。”

冯玉真的给吓坏了。惊人的瞬间给人的感觉本来就像一脚蹬空往深沟里跌去,不可思议的破损又那么可怕,冯玉只心惊胆颤地瞥了一眼,就跳下炕去慌慌张张地夺门而逃了。冷飕飕的夜里他连衣服也没有顾得抓上。他满心里害怕李淑芝的丈夫会来家给自己受伤的妻子报仇,完全忘记了那个男人永远也回不来了。在村子东头的苞米地里藏着,冯玉的身上被苞米叶子割出了一道道血痕,他一点儿也觉不出痛来。他刚刚想起李淑芝的男人已经成了烈士解除了会遭到残酷复仇的恐惧,对冯树尊的惧怕又袭上心头。当村长的冯树尊能把儿子送上前线牺牲掉性命,自然也有办法惩治敌人为负伤的儿媳妇报仇。对冯树尊的惧怕来得似乎比对李淑芝男人的恐惧还要凶猛。在小村的街道上行走,冯玉时常会被冯树尊阴鸷的目光射穿,而披红挂花走了的那个青年泪汪汪的眼睛却淡漠多了。冯玉的光身子瑟瑟抖动,把苞米叶摇得刷刷响。他不光是害怕还感到了寒冷。瑟瑟冷战中他想到了用苞米叶子御寒,扯着苞米叶贴到身上却发现苞米叶也是凉的。脚下的泥土表层白天里日晒的温热已经被凉露吸尽,泥土的深层还微微地存留着余热。冯玉把光脚丫子使劲往泥土深处挖掘着深入,只痛恨自己不能整个地钻进土里去,既抵御了风寒侵袭也躲避了随时会来的风险的追击。

伴随着一阵刷啦刷啦的响动,肥厚的苞米叶摇落了一夜凉露和一早晨的霞光。猛然醒来的冯玉被苞米叶子不安的响动惊醒,惺忪的目光刚刚触到一个女人的身影,拔腿就往苞米林子深处钻去。女人用又焦急又惊喜的声音喊他,他才听出找他的女人不是李淑芝却是他真的妈妈。他的真妈心疼冻了一夜的儿子,脱了衣服给他穿上,自己却把一半身子光裸了。在长得比自己高了的儿子面前光裸了身子的妈妈只有一会儿羞臊红润上脸,很快的脸就白了。她白着脸问儿子衣服是被什么人剥光的。儿子吞吞吐吐不说实话。妈妈拍打着光光的胸膛奏击出慷慨激昂的节奏和音响,用男人们惯用的“拍着胸膛打保票”的方式鼓励儿子说出最不该说的事情,儿子这才嗫嚅说出:“我闯祸了。”

妈妈愣了一会儿,尽力思索儿子身上存有的毛病要把儿子闯的祸往最坏的地方估计往最轻的方面评定,可是她想不出来。她就进一步逼问儿子说出全部实况。儿子只把闯祸的后果轻轻一吐,妈妈的笑声就像初升的阳光一样洒遍了苞米林子,一大片苞米林肥厚的叶片灿灿闪亮,妈妈的胸脯笑得乱颤像一对瘦长身子的白兔一耸一耸地窜跑。妈妈拚命忍住大笑告诉儿子:“她拿着老天爷弄的伤口赖你呢。”

妈妈的话深奥得令儿子费解。他皱紧了眉头却想不明白有一阵子朦朦胧胧好像要开窍了,转眼间又飘过团浓云把缝儿弥合了,连那丝亮光也遮得严严实实。妈妈顾不得再笑,她用能够想起的所有比喻来向儿子解释说明。她最先想到的是兔子,说了半天连自己也发觉用兔子作比只能是越讲越糊涂,兔子的器官连她本人也未见识过呢。她放弃了小的动物拿来了大的,她用牛作比,有目共睹,用猪,家常所见。可是有一道难关摆在面前她闯不过去,那就是她无法证明“人畜一理”的道理。儿子更拿“人是牛吗人是猪吗”这样的话来反问她,使她无言以对,急得不再拍打胸脯只是用脚捣地。她的小脚很尖脚跟很有力量,一会儿工夫就在地上捣出了一溜坑窝。全部是不规则的圆形窟窿。妈妈的思想在一瞬间升华了,她指着地上的坑窝对儿子说:“看见了没有?我就是老天爷,我的脚就是老天爷的手!”

在物质面前理论显得多么苍白无力,天体一现人的语言顿成无用的废物。电光一闪的瞬间母子两人都感到急扯乱掰地说了那么多话都是白费了力气。看着老天爷用手在肥沃的土地上造成的同样的坑窝,冯玉霎时明白了李淑芝说那么可怕的话不是吓他而是逗他。好像身体深处有一个黑洞一直封着口儿,连自己本身也不知道有那样一个黑洞存在着,忽然被一根指头把口捅开,这才发现,不仅那个黑洞早已存在,封着口的其实也只是薄薄的一层窗纸,而窗纸下面封着的物质却极其丰富,简直是一座神秘的宝库。顿然消失了疑惧的冯玉浑身颤抖。妈妈一眼看出,他是被一种爆发的热情冲激着。伸手摸摸儿子的身体,她还是被儿子身上的热度吓了一跳,那已经远远地超出了她的估计呀。她担心地问儿子:“你病啦?”

儿子牙齿打颤说:“伤了风寒。”

妈妈再摸摸儿子的脑瓜,证实儿子的确被一夜凉风和寒露弄病了,她拍拍儿子的脸颊说:“去吧,叫她给你治。”

儿子打了声喷嚏,连连咳嗽着去了。他从容镇定,热情但一点儿也不慌乱,把衣服还给妈妈,感谢妈妈给了他第二次生命,但他不需要再吃妈妈的奶了。他扯了几片肥厚的苞米叶。正面向内避开反面的毛刺,细心地包起下身。苞米叶承受的日光温热使他一处发热四处发冷。他微微地瑟缩了肩膀咳嗽几声,走出了刚刚吐缨扬花的苞米林子。

女人在等他。她知道一句话吓走的孩子肯定是忠实的情郎。透过惊惧的目光她已经洞悉了深不可测的欲海。纯真的胆怯比野蛮的老练更具备成熟的后劲。说实在的,比较起来,她更喜欢教导孩子呢。能在漫漫的时日里充当作妈妈和作情妇的双重身份,体验一种雍容母爱和放肆淫荡的复杂情味,她等于活了两次。她差不多就要把目的达到了。用孩子的标准来衡量,冯玉有一种令人吃惊的天资悟性极高,登堂入室之后他不仅步步踏实而且常常能够灵机一动,一脚踏上最华丽多彩的廊道。把自己充作妈妈的身份,李淑芝有时会感到力不从心,她往往刚一引导,孩子就抢前一步。留下妈妈瞠乎其后,赶快充当差强人意的情妇了。她极尽艳媚要把情妇的角色扮演得有声有色登峰造极,情郎却伏在耳边热切切地叫她一声:“妈。”

一家伙就把她叫到万丈深渊里去了。她连一丝儿生还的希望都没有。她倒是用自己的死亡换取了冯玉勃勃焕发的生命。那时候冯玉热情却在打颤,勇敢却在发烧,他病得好厉害呢。一场大汗出过以后,他就把热烧退了。他神智清醒,冷静而感激万分,念念絮叨妈妈的药方管用。以往伤寒发烧。都是亲妈紧紧地搂着他让他偎在肩窝里发汗。他一直不相信出汗能够退烧,以为妈妈腋间酸溜溜的气味才是一剂良药,现在他才明白自己的想法错了。李淑芝的身体会散发一种特殊的香气,冯玉在休息的时候伏下去闻着香气戏耍,把李淑芝的秘密发掘无异,再度激发起新的热情,纵淫无度。

平静下来的时候女人愿意打开木棂子窗户透气,屋子里的空气被两个人喘进了大量热气以后变得混浊不堪。透过打开的窗户冯玉看见屋外的院墙默默地立着,墙头上有一团白光定定地不动。他恢复了孩子的身份把自己的身子缩到情妇的怀里,怯怯地问:“什么?”

女人打眼一瞥,一丝慌乱都没有流露,平静地说:“和尚。”

冯玉从女人的臂弯里往外看,墙头上的白光凝然不动,看上去没有多少威胁意味,只让人觉得神秘莫测。冯玉消失了孩子的胆怯,恢复了情郎的潇洒,一下子记起了戏里的台词,那是以“风月”为题的联对,他张口念出“月”句:“墙头鹰,影移鹰不移。”

李淑芝出口成“风”:“门顶猫,毛动猫不动。”

两人相对一望,低低浅笑,怕笑声大了惊动了墙头上的那团白光。冯玉性急,耐不住墙头上的白光久久地停留,要起身将它赶走,李淑芝按住他的身子拍拍他的脑袋,劝慰孩子一般阻止他,说:“性急喝不得热面汤。”

墙头上的白光熬不过从容镇定的女人,终于倏地一起,黑夜里划过一道白线,落进院墙以里,落的声音很重,扑通一声。咬着牙爬起来摸摸索索去开门,门却自己开了,一男一女两个人迎出门来。

星光灿烂,冯玉一眼认出了从墙头上下来的白光是程宝喜剃得雪白的光头。程宝喜有白亮的头顶却没有与之相应的足够的胆量。他是门顶上的猫,明知道风在吹拂,但是却“毛动猫不动”,想着吃鱼又怕腥气。冯玉怒气冲冲地说他跳墙头要进来偷东西,他吞吞吐吐,连自己都忘了翻墙进来的目的,他只记住一点,那就是拒不承认他要做贼。李淑芝否认冯玉强加于人的罪名,和颜悦色地为程宝喜开脱:“他要偷的不是东西。”

冯玉大惑不解,说:“他不偷东西偷什么?”,

李淑芝微笑一下,说:“半斤八两,你们两个是兄弟,都进家吧。”

进家以后,李淑芝让冯玉坐在炕上,让程宝喜坐椅子,她站在两个男人之间满面春色。她比较着两个男人各自的优长与缺陷,自己也知道这种比较已经失去了意义不再是选择的依据了,说实话她已经别无选择。她的比较只是满足自己的虚荣心罢了。她也明白程宝喜的躯体更加显示着男子汉的刚勇,可是她更喜欢稚嫩在自己的滋润下壮大成熟。她早看出了程宝喜的眼睛有一种女性的妩媚,可是她不喜欢那种一瞥一瞥的偷偷摸摸的神气,看上去畏畏缩缩的,缺乏不顾一切的拚命劲头。她可不喜欢那种既贪馋又顾虑重重的样子。她斜眼笑着考验程宝喜:“冯玉能叫我妈妈你能叫吗?”

程宝喜犹疑一下,说:“得看火候。”

李淑芝说:“不论什么火候。”

程宝喜犹豫着不再表态,李淑芝看一眼冯玉说:“叫。”

冯玉的头往李淑芝的肩上一靠,喃喃地叫一声:“妈。”

程宝喜脸红到耳根,雪白的头皮都变红了。他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在乳臭未干的情敌面前只交手一个回合就吃了败仗。不等李淑芝驱赶,他自己站起身来往外走了。李淑芝朝着他的背影说了个连自己也不相信的理由:“告诉你我不喜欢和尚头。”

程宝喜转回身,想用痛切的回忆挽回失去的希望,提醒她说:“你男人就是和尚头。”

李淑芝呱地关了屋门,眼瞅着冯玉鬈曲的头发呆了一阵,忽然捧住冯玉的头,发了疯似的把冯玉的头发吻遍,像母牛舔它的小牛犊,把一头毛发舔得湿漉漉的。这个时候李淑芝才彻底明白了,她选择了一个孩子作情郎,却原来是为了那一头柔软的鬈毛。结婚当日从她的泪光里走上前线的新郎亮光光的和尚头给她留下了过于惨痛的记忆,她需要的不仅仅是一个替身,还要是一个脱胎换骨的新生,她才能在往后的品味里渐渐地抹平疼痛的伤口。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李淑芝弄不明白公公爹为什么要让披红挂花的新郎官换骑了骡子走上前线。对新婚丈夫的思念石灰粉一样堵塞了心窍,李淑芝直到走进村子东头的那所空房子在瓦片上学习写字,恢复了心智有能力把一些细节想起来摆到一起来思索,掘它们深刻的含义。原本骑着骡子的是姓何的儿子,长了颗特别硕大的脑袋。她的丈夫走出刚刚拜过花堂的家门,公公爹就让何姓儿子跳下骡子,骑上大马,把自己的儿子扶上骡子击了一掌。大骡子碗口大的蹄子敲击着小村唯一的东西大街,蹄子铁击出的火星转瞬即被烟尘吞灭了。村长冯树尊紧追几步赶上儿子,伸出手去。儿子抬手摘下拜花堂时戴的礼帽扬手一抛,礼帽上插的绒花落在地上即刻被骡蹄踩得烂碎,大家这才明白冯树尊是追上儿子要礼帽。儿子举着为新婚刚刚剃过的白亮的头颅在骡子背上颠颠地走了。冯树尊捧着黑毡的礼帽向乡亲们解释他要下帽子的理由:“没有用了。”

好多人为新郎官刚刚拜了天地就走上前线感动万分,也惋惜不已,埋怨冯树尊不该不让孩子入了洞房。冯树尊两朵清泪滚下脸颊,说:“一入洞房就拔不动腿啦。”

老村长深深的用意原来在此。五个青年当即冲出人群,走上街道的正中,重新踏起街道上刚刚被骡马蹄子踏起过的烟尘,一路纵队去追赶前头走过的一马一骡。老村长抹去脸上的泪痕,跺脚慨叹小村太穷只有一马一骡再也找不出驮新兵的高大牲口,呼叫着没有骡马骑了红花还是要戴。五青年不肯被远去的头兵落下,绝无耐心等待青年妇女用大红绸子簇花。何姓的机灵姑娘最先扯了自己花布衣衫的大襟三折两叠胡乱装成花样系到领头的青年衣扣上,紧接着群起而效仿,哧啦哧啦裂帛之声不绝于耳,五个青年霎时间被热情的布片打扮得如同花枝招展的女人。他们热泪滂沱,要扯下身上花花绿绿的布缕布花又不敢违拂姑娘们的美意。在他们的心里,姑娘们简直好像在情意绵绵地扯后腿儿呢。他们呼口号般大声地喊出自己的隐秘:“我们原本也想入了洞房再走的!”

洒泪喊着走出村口,先行的已经在向北的黄土大路上远去了。昏黄烟尘里隐约可见骡子背上一团白光微微摇动,那正是李淑芝拜了天地未入洞房的新婚丈夫的光头。不久后,这颗崭新的光头永远地消失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反动派的炮弹皮把他整个地削去了。一直等到区上来人送回噩耗,冯树尊才知道儿子在部队上千的是与老店村程姓老祖同样的美差:送信。

纪元初期,姓程的驿吏打马飞奔,沿着黄土铺就的驿道颠颠西去,马背上驮着何家店主娇嫩的女儿。程姓驿吏并非强抢良家民女,何家姑娘心甘情愿让他老鹰叼小鸡似的揽着腰肢托上马背离家出走。刚上马时何家女儿背对了驿吏用后背感觉着程姓汉子宽阔胸怀里持久厚重的温暖。姑娘一手前伸抓住纷披的马鬃一手向后摸索把握,心醉神迷,终于搞不清哪一只手的感觉才是真实的生命勃发,强抑着澎湃的激情仔细辨认才发觉她被送信的汉子骗了,倾注了那么多的热情和爱意,她握住的原来是驿吏打马的鞭子把儿。何家姑娘又羞又恼。马背上来一个鹞子翻身改变了自己的向背,面对了驿吏黑红的笑脸她把一肚子羞恼全部化为狂热迸发了。她撕开了驿吏的衣襟没有看见布袢蒲公英一样飘飞,她用牙齿咬开了驿吏内衣的带子闻到了十分陌生的东方气息,她知道驿吏从东而来向西而去还要走过漠漠荒路。她有毅力有信心在马背上颠簸无数个日夜。她没有耐心按部就班解除自己的衣衫,一把抽下驿吏腰间护身的短刀划开自己的要塞,用案子上切肉练就的技艺刀法娴熟分寸准确,贴身的内裤欲划未划划而未透留了一道浅浅的刀痕,姑娘扬手抛刀锋利刀刃削掉了路旁的一枝荆条。内裤上浅浅刀痕给驿吏当导引又作验证的机关:即使狂热达到巅峰,何家姑娘也方寸不乱,她还要最后检验驿吏的锐气到底像不像他快马加鞭的样子。驿吏大怒。学姑娘扬手抛刀的方式胳膊在头顶抡了一个花抛掉欺骗姑娘的马鞭,马鞭啪的落地击出一道英勇的尘烟,蜿蜒扭动如暴乱的长蛇。驿吏双腿一夹马肚子催马飞跑,只一下就让姑娘的刀痕变成重伤,光滑的马背承接了喷涌的热血,马背微微颤抖,如同沐浴天然温泉。

驿道两边,荆蔓芜生。马背上热恋的一对男女终于翻身落马。不是由于疏忽坐不稳鞍轿,是经历了荡动要体验妥实有意滚落。他们像扭结在一起打架的燕子一样轻盈飘落,没有跌坏筋骨,连皮肉的疼痛都没有造成。突然消失了不安分重负的马儿轻松地甩动尾巴,感激地看着地上纠缠的一对咴咴嘶鸣,长鬃纷披。

他们在地上睡了一觉。醒来时马不见了。他们顺着来路往回找,觉得马儿也许会思恋头天夜里的栈槽回何家店房了。他们在一棵高大的树权上找到了姑娘的一条裤腿,挂在那里像小店的酒旗,摘下来看,一半刀痕仍在,另一条裤腿倒不见了。他们在路边上找到了驿吏护身的短刀,捡起来看时,刀尖上带着血迹,姑娘大惑,她相信自己的感觉不会出错,她确乎是一点儿也没伤着皮肉的。找到短刀差不多就到了起始的地点,可是却没有找到马鞭。这非常奇怪。这一条古驿道除了驿吏只有少数商人行走。假如真有行人走过捡走了马鞭那也应该把短刀和裤腿一起拿走。短刀可以护身以便对付前边路上极易出现的狼虫虎豹,裤腿可以作干粮袋装上馒头和咸菜,至少可以当作一个引人遐思的契讥,慰藉荒漠远路上无边的凄寂。论起来马鞭最无用处,骑马人有的是自己的鞭子,徒步人拿一柄鞭子作何用途呢?

程姓驿吏丢掉了驿马,误了信期,不敢再去驿站复命,只好跟着何家女儿再回店房。何家店主不接受离家私奔的女儿,但允许姓程的驿吏在店房南面冯姓人家旁边选一块地方筑屋居住生下他的儿女,发誓世世代代不忘黄花闺女被拐走的耻辱。

爬到李淑芝墙头上犹豫不前终而被逐的程姓后人程宝喜继承了先祖喜欢女色的血脉却丢掉了那一份打马狂奔的胆魄。捷足先登的倒是冯家的孩子。遥远从前冯姓大人弃官不做为的是此地丰富的黄金,他的子孙却小小年纪便贪恋了男女之欢。尚未成年的冯玉鹊巢独占直到鼻子底下的茸毛变粗变黑。其间还有几次程宝喜爬墙头的时候,但是都被冯玉击败了。除了在他心底埋下了对程宝喜深深的嫉恨,他没有在李淑芝那里损失一日欢乐。一直到他娶了细腰建香,他才收起了浪费在李淑芝那里的几分热情。对又是妈妈又是情妇的李淑芝的恋情并没有全部消尽,他只是更喜欢细腰建香的清新。可是细腰建香结婚当日就发现了他不该有的从容熟练和丰富技巧,丝毫不讲情面不顾礼仪规矩,把他从洞房赶到大街上,手里握着一根一把粗的擀面杖。这时候天正下雨。

被新媳妇握着擀面杖赶到街上的冯玉冷得发抖,后悔自己没有在洞房花烛时假装害怕再跑进村子东头的苞米林子里去,却毫不掩饰地炫耀成熟和老练。亲亲的母亲为儿子争气,责问新娘子为何这般刁蛮撒泼。新娘子挥舞着擀面杖使出一套令人眼花缭乱的棒法,用含混却又能使人明白的语言说新郎官不该会了那样的武艺。

“别以为我们不懂!”

细腰建香用这样的话忿忿地表明自己是瞒不过去的。新郎的母亲听出了机关问新娘子你怎么会懂,新娘子把擀面杖往老人家胸前直直地一伸,喊道:“俺妈教的!”

此后,冯玉和细腰建香新婚之日为一个难以启齿的问题爆发的争吵时常重复。也不是没有鱼水交欢的时刻,但那总是气鼓鼓地为事后的吵闹酝酿情绪,似乎不再是为了欢爱,只为了让短暂的休战变得充实一些。又一个雨夜的交战之后,冯玉带着被指甲抓破的一张伤脸跑到李淑芝家里。他要让李淑芝用舌头舔遍他的脸伤免得化脓留疤。经验证明,女人的唾液可以医治红伤和疮疖。多年来破皮生疮,母亲都用指头蘸着给他抹唾液。冯玉走进凭耳朵就能看见的屋门。他用鼻子找到了屋门后边的尿罐子没有绊倒,用脚尖触到西间锅台的砖角灵敏地绕过去。西间的门帘垂着,他不用胳膊和手,用头一挑轻轻一摆就撩过去了。炕帮上钉的竹片爆起了一根钉子,他不用手摸一抬腿儿屁股就坐在了钉子里边,他钉子里面一条腿钉子外面一条腿贴贴实实地坐好,才伸了手抖抖索索去摸。带着对妻子的气愤对情妇的爱恋受了欺负的委屈寻找安慰的饥渴,他的手掌朝着熟悉的地方落下去。他的手掌有一种毛刺刺的感觉,他才要埋怨情妇不该剪得那么短,炕上雷似地爆发了一声吼:“姓程的!”

冯玉一惊,恍然明白他摸到的原来是冯树尊的胡子。老头设下陷阱准备捉拿爬墙头的程宝喜。他的儿媳妇已在凌晨挟一个小蓝花布包袱远远地走了。临行前顿足三通发下誓愿,永远不再回小村目睹背信弃义的情郎充任忠实的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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