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堂岁月
胡刚一点儿也不计较,他老婆给老华吃烧的地瓜。他不吃东顶人带过来的粉丝,把地瓜酿酒喝,老婆允许他把七个酒瓶当成小老婆,抚摸得光滑可意,老婆把地瓜皮烧煳了,送给老华,老华把皮剥下扔掉,只吃地瓜瓤,他完全能够理解。胡刚这个人喜欢喝酒,不挑剔吃东西,宽容大度,没有愁肠。看他每天挖做瓦罐的泥下窑井,在地底下钻进钻出,像个泥猴,以为他阴间做鬼,阳间做人,会变得阴沉沉的。其实正好相反,他比任何人都开朗,更能够看透生命的本质。他常说,一个人也就是一个瓦罐罢了,挖块泥做好,拿女人的肚子当窑洞烧出来,好样的盛酒盛尿,差一点的盛水盛汤,不漏就是好家伙。瓦罐不离井沿破,破了还是一块泥,往土里一埋拉倒,泥里来泥里去,泥做的骨头泥做的肉,跟做粉丝做豆腐淘金子绝不一样。他要是知道,有个叫贾宝玉的人说女儿是水做的骨头,他也不会反对,他逛遍关东寒冷的妓院,饱经情场云雨,他才知道女人是多么水性呢。女人结婚以后就变成泥了,也不错,她流来流去没有水了,她不变成泥做瓦罐,还能干什么?胡刚要是知道,有一些人专门拿着小铲,把人睡觉的土炕一层层小心剥开,挖出破碎的瓦罐,研究一代代人的历史,他才会笑死呢。简单得很嘛!只要知道瓦罐都是泥造的,就知道人在土炕上造人都是一样的,不管过去了多少代,男人和女人还是一样。等到有一天不再用瓦罐盛水了,人的性质才会改变,变成不是人的东西,值得研究。
胡刚把人生看得如此通透,还不全是因为他挖窑泥,从地球的肚子里钻进钻出,打通了两个世界之间的障蔽,一目了然,而是因为他曾经在棺材里住过,他学会了用死人的眼光打量活人的世界,能够看透活人眼睛看不到的东西。他初闯关东那一年,有干活的地方,没有睡觉的地方。他要想在妓院过夜,就得把吃饭的钱付了床费,他不吃饭,就没有劲了,他不做那种赔钱的买卖。他干完了就走,绝不淹留。他在妓院里出过汗,身体发虚,不敢在人家的房檐下猫风,他到野地的草丛去,铺着枯草,盖着枯草。有一天他走到墓地去,发现了居住的地方。有一座坟墓被盗墓贼扒开了,棺材盖掀在一旁。一看就是富人的棺材,像他们活着的时候住的房子一样讲究,下雨不漏。尸体的衣服已经剥去,一看就是个女的,年轻,有很好的头发和乳房,腿间丰满,毛发鬈曲而金黄,纯净不杂。胡刚认出是个白俄女人,他在妓院里也曾见识过此类。他刚刚从妓院出来,不起淫心,老老实实把俄罗斯女人抱出来,放到外边的草丛上躺好,他自己躺进棺材里,拉了棺材盖盖好,用石块垫起一道缝来透气。秋夜风寒,在棺材里安睡的胡刚一夜酣梦,他梦中的女人不穿衣服,也不喊冷。后半夜下起淋漓的秋雨,雨声中胡刚大睡不起,坟坑里不多的水漂不起他来,上了油漆的棺材也不透水。天亮后胡刚爬出棺材,看见草丛中俄罗斯女人的尸体被秋雨洗得更白了,他担心自己会把死人当成活人,犯下死活不顾的错误,他便抱起俄罗斯女尸,把她往墓地深处送远一些,他每一次回棺材里睡觉,抬眼一看看不到了,他就放心了。
不等到关东山的秋风吹落最后一片树叶,寒冷地方的冬天提前降临了。打开棺材的早晨,胡刚爬出来,看见了坟墓里的雪花,察觉到危险正在悄悄地向他逼近。在棺材里居住,下雨并不可怕,反正水大了会漂起木头来,淹不死他;下雪就不同了,大雪落满坟坑,埋到跟棺材盖一般高,堵住他留出的气缝,就会把他闷死在棺材里。死人喜欢下雪,讨厌下雨,就是因为死人不需要喘气,害怕烂掉嘛。胡刚不敢迟延,他运用逛妓院把妓女从炕下挪到炕上的智慧,使用码头上扛大包的力气,把棺材从坟坑里一步一步往外挪,挪一步就在底下垫石头,一直把棺材挪到坟坑外边。他担心有人会来跟他争住处,就叫死人给他警戒。俄罗斯女人已经腐烂,他不要躯干,只取颅骨,把俄罗斯女人的骷髅摆到棺材头旁边。有人来,远远地一看见骷髅就吓跑了。棺材里的胡刚高枕无忧,神游生死两个世界,攒两个钱就去妓院,恨不能把一条命全送到女人身上,他也算没有白活。
胡刚的肩膀上有美人牙齿留下的印记,他不隐瞒,老婆问他,他也如实述说他放荡的历史,可是他却记不清,美人脸上的酒窝能不能盛下他的汗水了。女人如水,从他矮小的身体下流过来,流过去,他能够记住的,只剩下把住处让给了他的俄罗斯女人。那是富人家的女人无疑,穷人的女人死了以后,住不上那么好的房子。她的嘴唇多么丰厚,金色毛发掩住的****也是肥腴可爱,可是她腐烂以后,留下的洞穴像穷人家的女人一样了,也就是一个吃东西的窟窿。她比穷人家的女人更惨,她死后还被人剥掉衣服,赶出了家门,居然没有人再来顾恋她,保护她。胡刚当然也不怜悯她,他要是怜悯不相干的俄罗斯女人,他就不会有一个又安全又温暖的住处,四季宜人。夏天的夜里要是不下雨,他就把棺材盖掀开,把光溜溜的身体袒露出来,给几亿年前就是这个样子的天空观看。他不数星星,不产生诗人的联想,只要太阳把他的脸晒热,他还能醒来,他就知道,他又回到活人世界的白天了。正因为有了在棺材里居住的奇异经历,他只要还能抓住窑井的大绳子爬上爬下,他就会在地底下钻进钻出,乐此不疲,不会产生阳间做人阴间做鬼的阴郁感怀。窑井里做瓦罐的泥,即便没有女人的屁股光滑,他也愿意把衣服脱光,像在棺材里睡觉的时候一样,光溜溜的,生死同源。天气热起来以后,他到金瓜山南面的水塘里洗澡,不管塘子那边干活的女人能不能看见,他也脱光衣服下水,好像那些女人根本不存在似的。他不光自己这么做,他还叫郑小群像他一样,郑小群犹豫不肯,他一把扯下郑小群的裤子,敏锐地看一眼,说:
“才长齐老翎管呢!”
他的话让郑小群惭愧。塘水清澈,胡刚浓密的毛发在腰下漂浮,浮不起来的一团沉沉地坠下,郑小群深感自己发育得远远不如胡刚好。此物原来并不是与身体按比例成长的。“人小鬼大”,指的原来并不是野心家之类政治状态,而是胡刚这样的身体形态。美人儿朱萍儿的哥哥朱建国,教郑小群拉胡琴的时候,丢掉了胡琴不拉,竖起一根指头来勃抖,也会突然扯掉郑小群的裤子,看郑小群会不会像他的一根指头一样。郑小群要是不动声色,朱建国就解开腰带,让郑小群看他。郑小群深感自己长得不如朱建国好。他盼望自己快快长大,尽快地赶上朱萍儿的哥哥,免得他在美人儿面前也会惭愧。郑小群真的在朱萍儿跟前常常害羞,他拉胡琴抖不起来,又不如朱萍儿的哥哥长得好。他后来拉上了坠琴,自卑的感觉也常常压在心头。其实那时候他已经算是大男人了。肯定比小秋云躺在井旁旭生被捕还要早,某一个无聊的初秋之夜,郑小群突然发现自己长大了。他是因为无聊,无意间摸到的,他吓了一跳,好像握到的是别人的东西。他身体长高,人人都看见。那一个夏天,几乎所有人看见他,都惊叹他长高了,可是连他自己也没有发现,他长高的,还有别人不能随便看见的东西。他实在无法掩饰他的惊奇与欣喜,他抚摸再三,珍爱有加,他没有立刻学会处置它。直到在公社的大屋子里开会,抓走旭生,再到夜里,他想起小秋云水淋淋躺在井旁的样子,他才无师自通把握了。他用不着再羡慕朱萍儿的哥哥了。胡刚显然比朱建国长得更好。要是女人要求越来越大,男人们羡慕不已,贪心不足,那得活到另一个世纪服药。那一个世纪,是增大增粗的时代,不断发明出新药助长。然而胡刚却不会相信那些让男人脸红的药。他闯遍关东妓院,全凭自身的力气,赢得普遍叫好,从不用药,那时候的药还是货真价实不骗人呢。他为自己的身体骄傲,看透了郑小群也在赞叹他,便把手伸进水里抄起来,用指头托着掂一掂,水光闪闪,与日争辉,他说一条原始的朴素真理:
“要想长,女人养。”
郑小群问他,不结婚,没有老婆怎么办?
“逛窑子啊。”他说。
于是他就在水里泡着,述说他放荡的妓院经历。他说,他第一次上了一个老妓女的当,老妓女用大腿弯子骗了他。郑小群想起中流河两岸流传的故事:赶着小驴进三河县城卖柴的小男孩,也是被县城的妓女用大腿弯子骗去了卖柴的钱。小男孩慌慌逃走,妓女告诉他实话,说是大腿弯子,小男孩还以为,妓女想要他的小驴鞍子。原来故事中的小孩就是胡刚。胡刚说,他很快就经验丰富了,再狡猾的妓女也骗不了他,有时候还会倒贴钱给他呢。郑小群问他,妓女为什么要做赔本的买卖?胡刚横起手掌,击出一片水花,说:
“舒服嘛。”
他严正地告诉郑小群,你不要以为窑子房的女人都是被迫的,才不是呢,有一些富人家的女人也做,还有念过书识文断字的,琴棋书画都会的,她们并不都是为了挣钱,政府关了妓院,不让她们做,她们还哭天抹泪不肯呢。郑小群大惑不解地问,她们那是为什么?胡刚用另一只手掌再击出一片水花,说:
“舒服嘛。”
郑小群说,她们可以找一个好男人嘛。
胡刚呵呵一笑,说:“这个你就不懂啦。”
胡刚看一看郑小群浸在水里的身体,说,你这个小鸟才长齐老翎管呢,你哪里会知道男人女人的事情。自古以来,男人拼了命做皇帝,不惜杀了自己的老子儿子亲兄弟,争着当皇帝,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日遍天下女人。有一些皇帝三宫六院七十二妃,一夜一个,他一辈子都日不完,他还要偷偷摸摸地跑出宫去,逛窑子,找歌女,为什么?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娼嘛。女人们也是同样的贱骨头。有一些良家妇女,凭着好日子不过,出去当妓女,三天不接客,她就闲得难受,为什么?老天爷造的鸟不一样嘛。人人都说天堂好,你知道天堂是什么样子?天堂的房子都是窑子房,天堂的女人都是不老的妓女,天堂的男人都是嫖客不用吃药。人间要是变成天堂,就没有男人再争着当皇帝了,男人女人整天笑嘻嘻,玩鸡鸡。说到这里,胡刚朝水下一伸手,摸郑小群一把,酥嗖的感觉又粗糙又怪异。胡刚的天堂之论酣畅淋漓,让郑小群听得目瞪口呆。胡刚的天堂不能说不好,可是要在人间实现,也很困难,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不知道胡刚肯不肯先把自己的老婆送到妓院去。郑小群把这个疑惑吞吞吐吐地说出来,胡刚坚决否定了,他说:
“俺老婆不行啦,老掉牙啦,没人喜欢。”
郑小群说不一定。
胡刚立刻明白了:“你是说老华吧?”
他撸一把脸上的水,肯定地说:“老华没有事,你没看见老华不长胡子?一个男人,连胡子都长不出来,他也就吃个烧地瓜吧。”
郑小群真的从来没有看见过老华刮胡子,可是他的嘴巴总是光溜溜的。胡刚就不一样了,胡刚沾水的胡子,像漂浮在腰下水里的毛发一样茂密而芜杂。郑小群还不是十分明确胡子的意义,然而他朦胧地意识到,对于男人,那肯定是不寻常的。他第一次去东村理发馆理发的那个夏天,比在公社大屋子里看一个女兵剪短了头发和男人一起打仗的电影还要早得多,矮个子理发员脖子底下的喉结很大,咕噜转一下,问他刮不刮胡子,他想也没想就说刮。他鼻子底下的茸毛连声音都刮不出来,可是他感觉到锋利的刀刃走过去了,他从镜子里看到自己的嘴巴发生了变化,多了几分修饰的成熟,很严谨又很薄脆。理发回来,父亲最先注意到他的嘴巴不一样了,提醒他说,越刮越爱长。他不害怕,倒希望父亲的警告会成为事实呢。母亲则警告他,男人不结婚,不好刮胡子。他不明白结婚与胡子的关系,也不放在心上。此后,他只是时常留意,动过剃刀的嘴巴什么时候会变黑。细想起来,跟出现最初的****也就是胡刚说的“老翎管”差不多同步吧,与剃刀的关系不是太大。在胡刚的“天堂”里,会有特别有效的剃刀,给早熟的少年及早刮胡子吗?胡刚说,他第一次被老妓女用大腿弯子骗过以后,有一段时间,他总跟老大一起去逛。老大喜欢布袋****,要是妓女的****能顺手一撩,搭到背后让孩子吃奶,老大就付双倍的价钱。胡刚则喜欢饽饽****,能像小饽饽一手握住一个,他就高兴。他如此挑剔,郑小群不明白他怎么会看上他的老婆。郑小群把他的疑惑刚刚透露出一点儿,胡刚理直气壮地说:
“她****好啊!”
他紧接着大惑不解地问:“她晒草的时候,你没看见?”
郑小群无法回答。胡刚老婆晒草的时候,他真的没有认真看过。不光胡刚老婆,南乡女人只要光着上身到街上晒草,郑小群总要把头低下。虽然胡刚倡导天堂生活,天堂的妓女会在屋子里把衣服脱光,大约也不会光着身子到街上晒草吧?天堂太光明,妓女需要穿了衣服遮羞。郑小群想知道,胡刚跟老大一起逛窑子会不会不好意思。胡刚把头一摇说:
“没事。”
他接着解释说:“就是爷儿俩在窑子房碰了面,也不用不好意思,打个招呼,各人忙活各人的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