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们寝室有一个人挺能干,每天只见他忙东忙西,有时候很长时间都不见人影在学校出现,但是也挺好玩的,他属于大学生勤工俭学比较早的一批人,也是那种永远把自己当成是一个业务经理的人。
有一天,我们正在看书,他背了个公文包回来了,咔咔,包一放说:“嘿,今天又谈成了一笔生意。”
我当时还是有点佩服他的,因为家里情况不好,我也想着能不能找个什么事情做,挣点零用呢。或者干脆就想跟着他做点小生意,让他带我,我就凑过去问他:“你谈什么生意?”
“发传单哪。”他很骄傲地说,然后拍了拍桌子上的文件夹。
我也没想那么多,只关心收入情况,就继续刨根问底:“多少钱一天啊?”
他看了我一眼:“几十块吧,怎么,你也有兴趣?”
我算了下,哇,几十快钱,一天就可以这样,十天就是几百块,那三十天。太厉害了,都比爸爸的工资高了。恨不得自己马上也跟着去发传单,给家里减轻一些负担。
这个时候,寝室其他的人也都凑了过来,都觉得好羡慕,说太棒了。
他们就说:“张杰,其实你也可以呢,要不也去吧。”
我想了想,觉得发传单的事情我还是做不来,本来听到那么诱人的条件还很有想法呢,一想到在大街上和不认识的人搭讪,我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心里莫名地感觉到失去了什么,而又起因于自身性格上内向的部分。
同学欣然鼓舞地说:张杰,其实你也可以。
我说:“我不想去发传单,因为脸皮薄,和陌生人说不来话的,肯定做不来发传单的工作。就是手里拿着传单也不一定能发得出去,还要耽误人家工作。”
他们也知道我家里的情况,知道我想出去找活干,也知道我需要钱,就都在那里帮我想办法。
那个“业务经理”想了一会儿突然说:“你可以去当歌手的啊。”
我说,哪里当啊,哪里会有人要歌手。
“业务经理”说:“酒吧,现在的酒吧歌手一晚上七八十块,挣多的一百多块,你想啊,十天就是一千多块,三十天怎么样。”
一连串的数字在我的脑海里萦绕不绝,我手舞足蹈地计算着这些数字,那该是一个多么触目惊心的数字。但是我又担心自己实力不够,或者酒吧里的环境太乱。
从小到大从来没有去过酒吧,更多的时候也只是听朋友们说起酒吧而已。不知道酒吧里什么样子,会不会和传说中的一样乱,有吸毒啊、同性恋啊、打架啊、黑帮啊什么的。但是我实在很想挣钱,也想去试一试,想起自己家里的情况,就下定决心去看看。
我说:“好啊,可是我不认识人,是不是要找人介绍一下。”
刚好有个朋友,也是一个我的学长,他是一个酒吧的一个调酒师,经常在酒吧里出入,就带我去了。
那老板见到我,说:“那你就唱唱吧。”
我当时特别紧张,唱了三首歌。唱歌期间被进来的人打断了好几回,老板也总是忙着自己的事情,只是顺便听我唱歌。我就盯着老板,唱的时候心里一直在扑通乱跳,看到他心不在焉的,觉得有点恼火,真想转身走人。
没想到,等我唱完歌,老板说:“那今天晚上就来上班吧。”
一直到最后,他也没有说我唱得好,或者不好,估计是他想把自己抬得很高吧,意思是我们这里什么歌手都有。
当时我在那里驻场,每天可以拿到五十块钱,然后就一直站在台子上唱。每天大概在九点半开始,然后唱到凌晨,还是比较累的。
好的是,一般歌曲都是自己选的比较拿手的几首歌曲,不用刻意去为了顾客唱。如果有人点歌,我就说我不会唱。
有些时候场子里比较乱,酒吧里的人并不是每个人都听歌,有时候一些说话的声音都掩盖住了唱歌的声音。喝醉酒的人还会闹事,不过一般不会为难歌手。
有朋友说:“你每天在那里唱那么长时间,才给你五十块钱,很欺负你啊。”
不过我当时也不懂,就觉得五十块钱也挺多的,至少我每天固定都能挣那么多呢,而且酒吧的唱歌条件比家里的好多了,我就把他当成了练歌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