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新时期的正确思想政治路线和干部路线。它犹如一股强劲的东风,很快吹散了中国上空极“左”路线造成的阴霾,使政法战线一批老战士重新焕发青春,斗志昂扬地致力于重建政法队伍的工作。
1979年深秋的一天,浙江省高级法院的一位领导受组织的重托,亲临全国历史文化名城绍兴,物色筹建全省第一家律师机构的带头人。
早在50年代,秦国光在绍兴市人民法院和绍兴市法律顾问处认真踏实的工作作风、积极进取的钻研精神、出色的刑事辩护才能,已在绍兴和浙江产生了积极的影响,人们心中一直记忆犹新。组织上很了解秦国光:他是一位好法官,更是一位出色的律师,组织上觉得在绍兴组建全省第一家律师机构,秦国光是最理想的带头人。可他如今在哪里呢?省政法机关无从知晓。通过绍兴组织部门查询,才知道秦国光落户在远离绍兴城70多里远的越南山区,在稽江人民公社做普通干部。于是,司法机关专门派人去找秦国光,要他重挑组建绍兴县法律顾问处的重担。
派去传达信息的同志回来了,告知秦国光在山区工作十分安心,而且工作干得相当出色。他深入村子,带领农民兴修水利、改造田畈、培育绿萍、发展茶山竹林、推广良种,他和纯朴勤劳的山乡农民早已打成一片,情同手足,受到了当地群众的一致好评。他在参加农村劳动过程中,同山区农民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已不愿意离开稽江,稽江的乡民也舍不得放他走。
后来,秦国光只好服从组织的决定。可他还是向组织恳切地提出:“最好不要让我再去当律师。”因为一想起当律师,他仍心存余悸。过去,因为当律师,他虽未被打成“右派”,但仍未逃脱被批判的厄运。“文革”期间,造反派仍然对他耿耿于怀,他被冠以“漏网右派”的称号并挨了斗。还因此牵连了家庭,被抄了家,使家庭背上了沉重的包袱。想起过去备受煎熬的岁月,他深感从事律师这一职业风险实在太大,因此思想上的顾虑还没有彻底消除。
可是,当他颇尊敬的老领导、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年逾花甲的副院长亲切地握住他的手时,一股暖流涌上心头,秦国光被感动了。他感到组织对自己是那么信任,自己怎么能和组织“讨价还价”呢?老院长语重心长地说:“小秦啊,时代必定要前进,法治的春天已经到来。律师制度的恢复,是新时代民主生活的标志。”老院长从宏观上给他分析一番形势后,十分精辟的话语深深地打动了秦国光,他开始清醒地意识到:过去对律师制度的批判,主要是受了极“左”路线的干扰和破坏;今天,重建律师制度是“拨乱反正”和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是时代对律师的召唤。
他想起了英国著名诗人雪莱的一句名言:“过去属于死神,未来属于自己。”他想:是的,未来得靠自己去把握。于是,秦国光的心情豁然开朗起来。他抛弃了私心杂念,终于彻底解开了心中的疙瘩。他欣然接受了这一艰巨的任务,并向组织表态一定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
1979年初冬,在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里,绍兴县人民法院张贴了一份醒目的大红告示,宣布绍兴县法律顾问处即将成立,并在枟浙江日报枠与浙江人民广播电台上予以了报道。久久盼望法治的人们,听到这一振奋人心的消息后,喜出望外,到处奔走相告。可是,也有一些人还心存疑团,他们不相信律师能发挥作用,嘴上说:“律师还不是法庭上的一个花瓶而已。”
秦国光深感自己身上担子的沉重。他意识到要使群众信服律师制度,必须要以出色成绩去证实,让群众心服口服。他决心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干出成绩,让群众相信律师的作用。
当时司法局还未建立,法律顾问处没有“娘家”,由法院代管。法院不可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法律顾问处,要开展工作,其困难可想而知。顾问处刚筹建时,只有秦国光一人,律师人员奇缺。加上没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场地经常东搬西迁,而且办公条件简陋,没有法律资料,没有现成的规章制度。法律顾问处可谓举步维艰。
秦国光没有被困难吓倒,他迎难而上,废寝忘食地工作着。他对重建法律顾问处充满了信心,接连走了几步好棋。
第一步棋是迅速组建律师队伍。
他想到了法律院校毕业的法律功底深厚的穆克让和周鹏两位同志。可是,要说服他们两人来顾问处工作并非容易。因为极“左”路线对他们的伤害,已使他们的锐气大减,他们想过安稳的日子,不想再去冒政治风险。秦国光几次登门拜访与他们谈心,左说右说开导他们,使他们认清法治的春天已经来临。在秦国光诚意的感动下,他俩终于被说动了。于是,通过组织协调,穆、周两位同志被调入法律顾问处,成了秦国光的得力左右手。
“文革”期间,法律院校长期不招生,法律人才处于青黄不接状态。秦国光没有等待,当机立断,通过组织考核又招募了一批热爱律师事业且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文化水平的年轻同志充实到律师队伍中来。他采取以老带新、边工作边学习边培训的方法,让这些年轻同志尽快熟悉律师行业务,起到了很好的“救急”作用。他还积极发展特邀律师和兼职律师,逐渐扩大了律师队伍,适应了律师工作的需要,缓解了律师工作“人少事多、请律师难”的矛盾。
第二步棋是带领律师积极开展法律服务,扩大律师的社会影响。
法律顾问处筹建初期,为了扩大律师的影响,在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周阿四涉嫌故意杀人一案中,秦国光第一个在浙江省以律师身份登上法庭为被告周阿四进行辩护。各地、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和部分基层人民法院院长参加了旁听。律师认真辩护的作用,使大家看到了恢复律师制度的重要性,很好地宣传了律师制度。检察员反映说:“有了辩护人,我们增加了压力,写起诉状过去是承办同志写好后领导签发就算了事,现在得慎重拟稿,大家讨论修改后再由领导签发,这样保证了起诉书的质量。”
秦国光还凭敏锐的眼光适时地引导律师走出狭隘的刑事辩护的圈子,把律师引向积极参与为经济建设服务上来,敲响了律师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战鼓。律师的出色工作,使自身感到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律师的帮忙,离不开法律的保驾护航,使律师在企业发展中的地位明显提升,扩大了律师的社会影响。绍兴县法律顾问处的名气也就逐渐传开,在社会上站稳了脚跟。
秦国光走的第三步棋是逐步完善了顾问处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有章可循,将法律顾问处的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法律顾问处工作有了起色之后,秦国光并不满足于现状。为了提高律师的办案质量,他带领律师做了三方面准备:(1)刑事辩护采取集体研究、以老带新模式,帮助年轻同志现场练兵,逐渐积累刑事辩护经验;(2)为了更好地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他组织律师到法院接待室旁听,参阅法院审结案例,帮助年轻同志增长法律知识;(3)制作法律文书在当时是一个难题,如何解决这个难题?顾问处参照50年代的法律文书,从实际出发作了修改,拟订出了一套比较规范的格式,供律师参照使用。
秦国光为建设法律顾问处费尽心机,竭尽全力。绍兴县法律顾问处1980年2月正式挂牌运转。除接待绍兴本地群众外,还接待了从杭州、萧山赶来的群众,天天门庭若市,这既显示了秦国光的威望,也显示了他卓越的胆识和高超的组织管理才能。他的胆识、他的才华、他的品格,在其他工作领域中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