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不多久,这达克的大名忽然又传遍了罗斯港的女人耳朵里。
女人们见面时一定说,里娅大婶在达克那里买了一条蓝**法绸裙,旧固然是旧的,但只花了九十加索。
还有假娘们的母亲,也买了一件大红魔法红纱衫,七成新,只用了两百加索。
于是女人们都眼巴巴的想见达克,缺绸裙的想问他买绸裙,要纱衫的想问他买纱衫,不但见了不躲避,有时达克已经走过了,也还要追上去叫住他,问道:
“达克,你还有绸裙吗?没有?纱衫也要,有吧?”
后来这终于传到那些贵妇耳朵里。
因为里娅大婶得意之余,将她的绸裙请卡斯夫人去鉴赏,卡斯夫人又告诉了卡斯老爷而且着实恭维了一番。
卡斯老爷便在晚饭桌上,和魔导士大爷讨论,以为达克实在有点古怪,我们门窗应该小心点,另外城里也需加强戒备;
但他的东西,不知道可还有什么可买,也许有点好东西吧。
加以卡斯夫人也正想买一件物美价廉的魔法皮背心。于是家族决议,便托里娅大婶立即去找达克,而且为此新辟了第三种的例外:这晚上姑且特准平民到大厅吧。
魔法灯的火焰摇曳着,光芒也弱了不少,达克还不到。
城主府的所有人都很焦急,打着呵欠,或恨达克太飘忽,或怨里娅大婶不上紧。
卡斯夫人还怕他因为春天的事不敢来,而卡斯老爷以为不足虑:因为这是“我”去叫他的。
果然,到底是卡斯老爷有见识,达克终于跟着里娅大婶进来了。
“他只说没有没有,我说你自己当面说去,他还要说,我说......”里娅大婶气喘吁吁的走着说。
“老爷!”达克似笑非笑的叫了一声,在屋檐下站住了。
“达克,听说你在外面发财,”卡斯老爷慢慢起身,眼睛打量着他的全身,一面说,“那很好,那很好的。这个......听说你有些旧的东西......可以都拿过来看一看......这也并不是别的,因为我倒要......”
“我对里娅大婶说过了,都完了。”
“完了?”卡斯老爷不觉失声的说,“哪里会完得这样快呢?”
“那是朋友的,本来不多,他们买了些......”
“总该还有一点吧。”
“现在只剩下一张魔法门幕了。”
“就拿门幕来看看吧。”卡斯夫人慌忙说。
“那么,明天拿来就是,”卡斯老爷却不甚热心了。“达克,你以后有什么东西的时候,你尽可以先送来给我们看......”
“价钱决不会比别家出得少!”假娘们魔导士说。
假娘们老婆忙一瞥达克的脸,看他感动了没有。
“我要一件魔法皮背心。”卡斯夫人说。
达克虽然答应着。却懒洋洋的出去了,也不知道他是否放在心上。
这使卡斯老爷很失望,气愤而且担心,至于停止了打呵欠。
魔导士对于达克的态度也很不平,于是说,这王八蛋要提防,或者不如吩咐警长,不许他住在罗斯港。
卡斯老爷以为不然,说这也怕结怨,况且做这路生意的大概是“老鹰不吃窝下食”,本港倒不必担心的:只要夜里警醒点就是了。
魔导士听了这“庭训”,非常以为然,便即刻打消了驱逐达克的建议,而且叮嘱里娅大婶,请她一定不要向别人提起这段话。
但第二天,里娅大婶便将那蓝裙给去了色,又将达克可疑之处传扬了出去,可是的确没有提起魔导士要驱逐他那件事。
然而这对达克已经很不利。
首先,警长寻上门了,取了他的门幕,达克说是卡斯夫人要看的,而警长也不还并且要议定每月的酒钱。
其次,是罗斯港人对于他的敬畏忽而变相了,这神情和先前的防他来“嚓”的时候又不同,颇混些“敬而远之”的成分了。
只有一群冒险大叔们却还要寻根究底的去打探达克的底细。
达克也并不粉饰,傲然的说出他的经验来。
从此他们才知道,他不过是一个小角色,不但不能提刀冲锋,并且不会魔法,只是躲在活死人讨伐大队的后面捡遗留下来的东西。
有一夜,他刚捡了一个包裹,看重量,应该是些好东西,正伸手再去拿,不一会,只听得前方大嚷起来,还夹杂着活死人的嚎叫声,他便赶紧跑,连夜爬出城,逃回罗斯港来了,从此不敢再去做。
然而这经历对于达克更不利,全港人对于达克的“敬而远之”,本因为怕结怨,谁料他不过是个战场上怂得不能再怂的拾荒者呢?
这实在是已经不足为惧了。
光明纪元1032年——即达克将褡裢卖给假娘们的这一天,半夜,有一只货船到了罗斯港的码头。
这船从黑黝黝中荡来,其他人都睡得正熟,都没有知道的;将近黎明时,却有几个看见了。
据探头探脑的调查来的结果,知道那竟是萨伦城主的船!
那船便将大不安载给了罗斯港,不到正午,全港的人心就很动摇。
船的使命,卡斯家本来是很秘密的。但茶坊酒肆里却都说,讨伐活死人失败了,剑圣战死,不死人带着活死人要进城,萨伦城主到我们这乡下地方来逃难了。
唯有里娅大婶不以为然,说那不过是几口破衣箱,城主老爷想来寄存的,却已经被卡斯老爷回复转去。
其实萨伦城主与假娘们魔导士素不相识,在理本没有“共患难”的情谊,况且里娅大婶又和卡斯家是邻居,消息自然灵通些,所以大概她是对的。
然而谣言很旺盛,说萨伦城主虽然似乎没有亲自到,但有一封长信,和卡斯家有了盟约。
卡斯老爷肚子里一轮,觉得对于他总没有坏处,便将箱子留下了,现在就在他老婆的床底下。
至于不死人,有的说是在这一夜进的城,个个身披黑色铠甲,手拿银色长剑。
达克的耳朵里,本来早听到过不死人这一句话,今年又亲眼见过讨伐活死人的战事。
但他有一种不知从哪里来的意见,以为不死人就是要造反,造反便是与他为难,所以一向是深恶而痛绝之的。
但不料这却使百里闻名的萨伦城主这样怕,于是他未免有些神往了。况且罗斯港的一群鸟男女慌张的神情,也使达克很快意。
“不死人进城也好吧,”达克想,“灭了这伙妈妈的命,太可恶!太可恨!......便是我,也要投降不死人了。”
达克近来用度窘迫,大约略略有些不平;加以午间喝了两碗空肚酒,越加醉得快,一面想一面走,便又飘飘然起来。
不知怎么一回事,忽而似乎不死人就是自己,罗斯港人都是待宰的羔羊了。
他得意之余,禁不住大声的嚷道:
“进城了!进城了!不死人进城了!开始造反了!”
罗斯港人都用了惊悚且恐惧的眼光对他看。
这一种可怜的眼光,是达克从来没有见过的,又使他仿佛在春风吹拂下大口喝酒般的舒服。
他更加高兴的走而且喊道:“好......我要什么就有什么,我喜欢谁就是谁。
嗨!
罗斯港什么人最威风哎!
达克最威......
他手持宝刀哎!
所有人都得下跪......
得得,铿铿,得铿镪令!”
卡斯府上的两位男人以及他们的两个本家,也正站在大门口论不死人。
达克没有看见,昂了头直唱过去。
“得得,......”
“达克老兄,”卡斯老爷怯怯的迎着低声的叫。
“锵锵,”达克没想到他的名字会和“老”字联系起来,以为是一句别的话,与己无关,只是唱。“得,镪,镪令铿!”
“达克老兄。”
“什么人最威风哎......”
“达克!”假娘们只得直呼其名了。
达克这才站住,歪着头问道:“什么?”
“达克老兄,......现在......”卡斯老爷又没有了话,“现在......发财吗?”
“发财?当然!要什么就有什么!”
“达克......老兄,像我们这样的穷朋友是不要紧的......”假娘们惴惴不安的说,似乎想探不死人的口风。
“穷朋友?你总比我有钱。”达克说着离开了。
大家都怃然,没有话。
卡斯父子回家后,晚上商量到点魔法灯。
达克飘飘然的飞了一通,回到破教堂,酒已经醒透了。
这晚上,管破教堂的老头也意外的和气,请他喝茶;达克便向他要了两个饼,吃完之后,独自躺在自己的小屋里。
他说不出的新鲜而且高兴,烛火像元夜似的闪闪的跳,他的思想也迸跳起来:
“不死人造反?有趣....穿着黑色铠甲,拿着银色长剑,威风!那我还去什么魔法学院啊?直接跟着不死人混,走过破教堂,他们叫道,‘达克!同去同去!’于是一同去。”
“这时罗斯港那群鸟男女才好笑呢,跪下叫道,‘达克,饶命!’谁听他的!第一个该死的是罗特和卡斯老爷,还有假娘们......留几条吗?巴尔本来可以留,但也不要了......”
达克还没有想得周全,已经发起了鼾声,魔法灯那红焰焰的光照着他张开的嘴。
在梦里是一片黑暗,他慢慢的向前走。
忽然画风一转,是一座废弃的城,火焰熊熊的燃烧着,远处有什么人在朝自己微笑,他想走近去看,可脚底下被什么东西缠住了,他只好低下头看是什么东西。
“嘿嘿哈哈.......”
无数的活死人嬉笑着抓住了他的脚,腿,慢慢爬向全身。
“哒哒!”达克忽然大叫起来,抬了头仓皇的四顾,待看到摇曳的魔法灯时,却又倒头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