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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石田花开(1)

苍茫路上一盘枣

喜啖枣,只因了然这些甘甜的小宇宙个中的意味。

看《乱世三义》,以唐子义为代表的乱世英雄三兄弟,在形势所逼下,不得不暗度陈仓,偷梁换柱,枪杀了“当道”的土匪“杜三枪”后,三兄弟在酒店的包厢里共同吃完了一盘鲜红的枣。二楼的包厢里,还有血迹,三兄弟的脚边仍有血腥,在硝烟弥漫的年月里,正义促使他们必须像个男人像个匹夫一样救国兴邦,那盘枣子,不大,却很鲜红,血和残阳一样的红,三人,你一粒我一粒地把枣子吃完,镜头黑下去……这时候,我心里的掌声也想起来,看过刘江导演的不少影视作品,当属这部做得最好,在并不鲜艳的画面里,英雄草莽,多着暗灰色,像极了清末的人心里的忧郁,那盘枣子,无疑成了诗意的煞尾。

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枣与“早”谐音,寓意着“期盼”,不知道可不可以这样理解,期盼黎明快点到来,安宁快点到来,平和笼罩四野,整个奉天乃至整个天下不再起纷争。

枣子,其实,也是种子。中国人喜欢在新婚撒床时用枣和桂圆,寓意“早生贵子”,这是人类繁衍生息的美好祝愿。繁衍生息,其实,也需依靠生命的种子。

想起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农村生活还不怎么富裕,漫步乡间,土墙瓦屋前后,多种枣树,枣这种树木,于人于土地无所求,相反,越是贫瘠的土壤,收获的枣子就越甘甜,耐得住干旱,承得住苦寒,甚至就连茫茫戈壁,也少不了沙枣的身影,在满天的风沙里,狂风煞住,那样一粒粒隐忍的红,在戈壁上方闪现着,够一粒下来,有着别样的甘甜。这是干瘪的俗世留给世人的一点点希望,绵柔得像一杯红酒,一段苦,叠加一段苦,后味却是极甜的,有一股馥郁的香,历久更甚。

祖母在世的时候,最喜欢吃的就是院子里老枣树上的红枣。那棵树是祖父早年间去四川做生意的时候栽下的,已然数十年,树上的枣子星星寥寥,却很甘甜。祖母年过七旬的时候,牙齿所剩无几,深秋的时候,仍喜欢用苍老的牙龈咂摸那棵树上够下来的一粒粒枣子,有时候,还放在稀饭里煮,一锅的香甜,饱含着岁月的味道,也有一重别样的深情在里面。如今,祖父母都已作古,那棵树仍在故乡的瓦屋之间孤独地守望者,那样一粒粒枣子,像极了祖父和祖母殷切的眼睛,瞩目着他们的子孙在这片土地上过生活。

茫茫俗世上,心如莽原,信念或如枣树而立在那里,在岁月的风沙雨雪下,每到了收获的季节,总有馈赠站在诗意的树梢上,那是温情的瞩望。

当美味杀掉无味

话说一位日本小青年,生活潦倒,觉得人生无味,于是决定选择自我了断,他准备去菜市场买一把菜刀的时候,路遇一个鱼摊,看到秋刀鱼很便宜,就顺便买了几尾,回到家里,饿了,他就烤了一尾秋刀鱼。顿觉十分美味,于是,再来一条,第三条,第四条……直到把自己买来的秋刀鱼全吃光了,心情大好,提刀割腕,下不去手了,决心乐观阳光地活下去。后来回忆这段时光,他说,实在不忍辜负了秋刀鱼的美味呀!

几条鱼,救了一条人命。若是秋刀鱼泉下有知,也会觉得死得其所,快哉快哉!远比死在那些饕餮的丑恶嘴脸之下要好过百倍。

我不是僧人,要不,我会选择为那几条丧生的秋刀鱼超度。

近些日子,我选择重看李安的《饮食男女》,在活色生香的菜肴里,故事中的悲欢离合似乎都淡远下去,唯有美味里裹挟的生活美好升腾起来,愈加鲜艳夺目。美味,确实能填补生活中的诸多无味,甚至是无望。

常常听到某某女生失恋,或是遭遇男友抛弃以后,会去饭馆海吃海喝,不知不觉,圆润了体型,身材也鼓涨起来。其实,和臃肿的身材比起来,失去生活的信心才是最令人痛心的。胖了,可以再减,心死成灰,你就很难让它死灰复燃。

办公室里的某同事,已然50岁,常常爱去涡河以北的街边去吃大排档。他吃大排档也不点菜,偏偏吃一份砂锅面条,直吃到满头大汗,兴尽而返。他说,每次他感觉生活不如意的时候,他都会去吃一那样碗面。20年如一日,当年为他煮面的那家大排档的老板,已经身材佝偻成一座桥,如今,为他煮面的是老板身材笔挺的儿子,好在,砂锅面条的味道还是旧时味道,一丁点儿也没有变。

他怎会有如此执着的面条情结?后来才知道,他第一次在那里吃砂锅面是和自己的妻子,在妻子还是女朋友的时候。那些日子,他们最苦,如今,生活风生水起,日渐甜蜜了,每每有些萎靡怠惰的情绪,他都回去吃这样一碗面,想想旧时那些岁月,整个人旋即像是被充了气的皮球一样,一拍,蹦起老高。

日光斑斓,有的人在日光里取暖,有的人在阴影里畏寒。美食,也在我们的生活里发着别样的光,有时候,沽一杯酒,烹几只虾,暗夜里,我们就有了前行的勇气和力量。

黯淡终有时,美味杀掉了无味,生活的酒再辣,还是有人用它来沉醉。

福尔摩斯捡到一顶帽子

朋友阿克是个整容医生,35岁,未婚。

在我们这样的小城,一个男人,35岁还不结婚,要么很潦倒,要么就被怀疑是性取向有问题了。

我也很纳闷,为了促成一桩姻缘,也为了弄明白阿克到底是不是“有问题”。我带着猎奇心和“媒婆欲”给阿克介绍了一个女朋友。

这位女孩是师范学校的老师,年方28岁,收入稳定,有房有车,长相没说的,也很漂亮。

约会的地点在一家咖啡馆,下午,待介绍双方见面后,我就借故闪人。

我和这位师范学校说好了,若是很满意,就打电话给我。当晚,这位师范学校的老师打电话来,我大喜,以为这事有戏。没想到电话刚接到,就淋了一顿“骂雨”:李丹崖,你小子还是人吗,给我介绍了这么个玩意儿,算怎么回事呀?

我忙问何故。这老师说,自从阿克坐下来,就对自己上下打量,一开始,人家还以为他是看自己的装束,后来还是打量,人家就开始怀疑他是色情狂,然后,还是上下打量,看得人浑身起毛呀!老师说,若不是我的职业是教师,禁得住看,当下就溃逃了。

最后,阿克终于发话了:你的鼻子很漂亮,若是能再垫一下,就更挺了!

谢谢,我怕手术。

嗯,你的胸部也是,可以隆一下,也可以更挺拔。

老师说,我当下就坐不住了,第一次见面,就对这种敏感区域评头论足,太流氓了!我起身欲走,你知道阿克这小子说什么?——还有屁股,也有点干瘪……

我听了这些,也当即崩溃。我暗骂阿克,就你这张破嘴,你小子单身一辈子也不亏!

后来我想想,这关阿克的嘴什么事呀?这不是职业病在作祟吗?

我还有一位做记者的同事,也是和人家姑娘谈恋爱。整个约会过程像是在做高端访谈,也像是在看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你想,人家姑娘乐意跟你处吗?一个个最终还是一溜烟闪了!

可怕的职业病!

在书里看到这么一则故事。是关于福尔摩斯的。

说,福尔摩斯在街上捡到一顶帽子,也会侧面打听一番,最后得知,这个帽子的主人是个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男人,最终妻子离他而去,他最终也潦倒而终。乍一看,这是职业敏感,好事情,反过来一想,什么职业敏感,这不也是职业病吗?照此下去,福尔摩斯还能逛街吗?你掉一顶帽子,他丢一双袜子,我扔单双鞋子,福尔摩斯,你丫忙活去吧!

隔座听歌人似玉

小时候,每每端碗去隔壁邻居家盛饭,母亲总会制止我,隔壁那个经常拾粪的陈老伯,喜欢做裤带面,生性爱吃面的我最爱吃他做的面,他每次做好面,也总喜欢隔墙喊我的乳名,我每次总是挣脱母亲,飞奔盛一碗回来。母亲白眼看我,大声说,这孩子真不懂事,隔壁陈老伯总会端着碗,吸溜着面过来,边嚼面边说:隔锅的饭最香。

多年后,我已成家立业,看王国维先生的《如梦令》,读到这样精彩的一句:“隔座听歌人似玉。”

隔座听歌人似玉——这句话多有画面感呀!隔壁座位上那个依依呀呀的歌者,动情地唱着她心爱的歌,歌声如绸子,在你的眼前丝丝缕缕的缠绕着,你的魂早就没有了,想象着隔座那位歌者的样子,或如人应如玉一样美丽吧。

或许隔壁座很近,你睥睨着眼睛,不敢正眼去望她,只是静静地听,心痒难耐,却不敢扭头,生怕她强大的磁场会让你消磁;若是座是卡座,中间有屏风,你听那歌声逐渐萎了,赶忙去隔壁座追寻,寻而不见,人家不知道什么时候走了,直至多少天你后,你还在思忖,她应该是怎样的一个人儿呢?只后悔当初没有大胆一些,去送一杯茶,去搭一个讪。

试想一下,若是你真正壮着胆子去见了,才发现人也素素,歌也平常了,一切都不是你想象的模样。这或许就是所谓的见光死吧。

想起早年前听电台节目,一直很喜欢一个叫安妮的节目主持人,在有月色的夜晚,她的声音听起来如淙淙流水,温暖而舒适地在我们心头流过,曾经无数次,我都是枕着这样的声音入眠的。

一个暑假,我终于有机会跟随大师兄到电台去偷偷看她。人是见到了,枯黄的一张脸,眉毛太淡了,简直就是希冷冷的几根,还是个龅牙姐,此后,再听她的节目,那份温泉洗心的感觉没有了,与之相反,也难以安眠了,只得转听别的节目,然后在另一个人的声音里入睡,即便是再有机会到电台去,再也不提见电台主播的事情。

隔座听歌人似玉,雾里看花叶如仙。至今很羡慕《诗经》里城墙根下那个搔首踟蹰的女子,那样急切切的一个女子,爱而不见,估摸着应该不是首度约会了,若真是首约,这种暂时不见,倒也是好的,总算给自己一种朦胧的念想,若真见了,说不定所有的幻影都肥皂泡一样破灭了。

有些歌隔座听听就行了,有些事不必明白想想就行了,有些梦不必实现做做就行了,给人生留一点空白和悬念,多一点未知和猜想,是不是更有乐趣一些呢?不可否认的是,我们大多人都活在痴痴的念想里。

蝴蝶落肩即是艳遇

什么是艳遇?

有人说,在突然的地方遇见突然的人,发生突然的情结,即是艳遇。

在哪里能有艳遇?

有人说,丽江,还有人说大理。总之是,一切暗含风情和风雅甚至是风骚的场所。

而我认识一个人,他却不这么看,他认为,在风和日丽的乡间踱步,不经意间,有蝴蝶落到了自己的肩上,这就是艳遇。

果然很俏皮。

有真艳遇,得大风流,须在民间。不再提梭罗的小木屋,也不再提陶渊明东篱采菊,林逋梅妻鹤子,说说德富芦花在《都市逃亡手记》中所讲述的一则故事:一个男人在立志走完了了耶稣的遗迹和拜访了托尔斯泰的乡居之后,毅然决定回到日本,找一个乡村住下来:“要有个家,最好是草屋,更希望有一小块地,能自由耕种”。这个男人这样做为什么?我觉得,为的是享受自然和田园所带给生命的恩赐。他悟到了生命的机巧和大趣,从此豁然开朗了,像陶渊明一样恍然发觉“久在樊笼里,复得返自然”。

同事的父亲被查出了胃癌,得知自己在这个世界上所能停留的时日不多,唯一的要求是到乡村去,租一块地,盖两间屋,种菜养鸡,颐养余生。先开始,得知是一位行将就木的病人要租地,农村人都觉得晦气,不愿意租,总算找到了一位远房亲戚家,如愿了。就这样,这位被医生诊断为生命仅有三个月的病人,最终活了一年半,他是含着笑意离开的,弥留之际留下一句话,说,这是他生命中度过的最纯净的日子。

再次让我想起“蝴蝶落肩即是艳遇”这句话,瞬间想起“知足”、“感恩”等等这样的字眼来,心怀里升起盈盈的春意。

民间

很民间的东西,多半都很无间——亲密无间。

就如同读汉乐府诗,总觉得它们很接地气,淳朴的人、丰满的事,一一鲜活地闯劲我们的眼帘里来。

冬深,造访徽州一位藤编艺人的时候,在粉墙黛瓦之间,有阿婆正在晒她的花被子,缠枝莲的被面,大红一片,还有斑斓毛色的鸳鸯在其间嬉戏。这样的一点喜色,恰恰给深冬一点鲜活的氛围。而这样的被面、这样的场景给人以久远的踏实和敦厚。

阿婆说,这副被子,她平常并不拿出来盖,唯有到了冬天,树木干枯,天地之间没有了绿意,她才把它拿出来。阿婆说,盖上它,总觉得屋里有了生机。好心细的阿婆。

在皖北,看到有一对耄耋老人在浆被面。这真是一对讲究的老夫妻,妻子在扯着被单往门板上敷,丈夫扯紧被单,有不太板正的地方再放些米汤上去。两人仔细到近乎虔诚的地步,像在给岁月做着洗礼。

如今,已经很少见到有人还浆被面了。浆被面是旧时的习俗,用米汤把被面或被单浸泡起来,然后糊到门板上晾干,被面则笔挺笔挺,如一面玻璃,然后,再去洗涮干净,缝制被子。这样的被子有板有型,睡觉舒适,且不透冷风。小时候,我记得也有浆衣服的,在没有熨斗的时候,依靠这种工艺也保持衣物笔挺有型。

这样的习俗,若是被现在的孩子看到,肯定大为不解,怎么能把米汤往被单上浇呢?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浆被面的米汤并不都是好米所熬制,大都是从粮库里买的一些过期的米,上等的大米,乡间那些朴实的农人哪里舍得?

很久已不见老家的皂荚树,据说,现在这种树涨价得厉害。想起童年时候,外婆总把那些从树上够下来的鲜皂荚砸碎在河边洗衣服。够皂荚是十分危险的,皂荚树的枝端多的是圪针(一种树上生长的尖刺),若是不小心碰到它们,很可能被掉下来的圪针扎伤。圪针有毒,我们爬遍了乡间的很多树,惟独不敢碰皂荚树。所以,在旧时乡间,枝叶最茂盛完整的树也就是皂荚树了。

如今,各种洗衣粉、洗衣皂、洗衣液充斥了市场,再也难见皂荚的身影了。若有,也只能去中医药大市场才能见到。那些熟透了的黑黑的皂荚,像是一件件出土文物,陈列在中药材市场里,少了一些民间气息,我们再相见,已然生疏多了。

没去宜兴的之前,以为那里的人吃喝都用紫砂。真到了宜兴,才发觉,那里的人用的多是粗瓷大碗,我问那里的乡民,你们这里不是产紫砂吗?

你知道他们怎么反问我吗——你整天都吃肉吗?

我愣住了,原来切实温厚的生活,还是民间的,自然的,可触的,体贴的。

不经意间,总能遇见那些民间那些遥远的事物,它们总是冷不丁冒出来,给我们制造一些淳朴的小小惊喜。

民间有种说法,叫真穿还是粗布衣,真吃还是家常饭。原来,民间也就意味着家常。当“家常”更新换代,民间作为土气的代名词,反倒“拨乱反正”了。

你修养的硬盘够大吗

上黄山的时候,在陡峭的山路上,有两个清洁工人正在清扫垃圾。一个在石阶上拽着绳子,绳子的另一头拴在另一个工人的腰部,他在陡峭的山坡上捡拾游客们扔下去的饮料瓶子。我向来就有恐高症,看一眼就觉得眼寒。同时,更为那些乱扔垃圾的人感到羞耻,我一直觉得让别人冒着生命危险来为自己擦屁股的人,自己的脸面和良心也丢得一干二净。

紧接着,我看到这样一幕,有两三个游人争相帮清洁工人拉住绳子,边帮忙边喊,别急,有我们拉着,你放心捡。再然后,我看到所有的旅游团队里的导游都安排自己的成员,把小的垃圾装进自己兜里,大的包好自己随身携带,到前面的垃圾桶处再扔。

听到小喇叭里的声音,我的脑海瞬间飘过一个词:修养。

想起童年时期父亲给我讲过的一个故事。

他是一个浪子,万贯家产都被他挥霍得差不多了,就剩下一座老宅。浪子极其懒,吃剩的水果皮经常是从窗户里往外扔。一个雨天,当他从外面酒醉归来,照例吃了个苹果,并意欲往外扔时,忽然间想到了自己回家的时候,自家窗外的屋檐下正有一对行乞的父子在躲雨。他举在半空的手停住了,把苹果核放在桌上,从篮子里拿出两个最大的苹果,冲进雨里,他要把那两个苹果送给在窗外躲雨的父子,并问他们愿不愿意进屋来和自己一起分享。

想到冲进雨里的浪子,我觉得磅礴的大雨洗掉了他所有的消极与不堪,他一定有改邪归正、重整山河的勇气,因为,他修养的硬盘够大,灵魂的系统只是暂时死机,重启后,定能迎来飞速运转的局面。

我想,如果把一个人看成是一片湖水,修养是他的水位线。水深的湖面可以载大船,有修养的人成大器。更让我们值得记取的是,水深的湖面周遭风光迤逦,有修养的人身边定然少不了亲密的朋友。

写到这里,我们不妨扪心自问,我们修养的硬盘够大吗?我们修养的湖水够深吗?

千万次的重演,只为偷换一段流年

作家王晓露在自己的新书扉页里这样说:如果你认识以前的我,一定会原谅现在的我。

一句话,故事性立马凸显了起来。这样的句子,让我想起现在的3D打印,据说,塞进去一张纸,能打印一辆小轿车的模型出来。

俗世是一个打印机,王晓露塞进去的是自己对情感心路的所感所悟,打印出来的是樱桃色的往事,还有那樱桃年华里酸酸的果籽。

每个人都有一段传奇。有的广为人知,有的只是沉吟在自己心里。在浮躁的城市里,礼花一样飞满天的传奇给人以一时惊艳。那些在心事的角落里暗暗发着幽香的传奇,在湿润的心路里,打着卷儿,爬上一段墙垣,却终不会翻过墙去。

一个人,没有绝望地爱过,就没有资格酸酸地说落生活。没有经历过蚀骨的爱恋,就没有理由唉声叹气地给伤口结满沉疴。

那些残酷青春里写过的诗,那些青涩年华爱过的人,那些心系人和事的斑驳,都如泛黄的胶片,人淡出,背影逐渐模糊,那些受过的伤和铭心的记忆却草籽一样地在心间生根发芽。

多年前,合肥街头遇见的那个年华如诗的女子,有着天真的性格,白茶一样的青春。用风举荷一样的青春,换取了一段花酿蜜一样的爱恋。那时候,琉璃一样的流年,温润如玉的阳光,易碎的青春,交织在一起,让许多白痴的浪漫剧也羡慕得流下泪来。

多年后,得知爱情流转,一颗浮萍终于安定了脚跟,已为人母的她再次举笔书写,我想,这样的故事里一定有着自己无法回避的往事。光阴如蜡,一边燃烧一边书写,不知不觉,蜡如泪,光色依旧,年华已经渐渐走远。

那些被时光治愈的伤痛,沉淀在记忆的湖底,尘埃落定,是怎样一段记忆,任凭读者的目光打捞?我一直认为,作者和读者,有时候是可以通神的,以文字为桥梁,你方来罢,我方去,或许,同时出发,在拱桥上邂逅,握手,共叙心声。

再老迈的阿婆也不反对笑意盈盈诉说自己的青春。趁时光不备,我们不知不觉地会静静地询问,你可曾知道年轻时的我,以及我所经历的悱恻往事,还有那些光鲜的举止?如果你也听说,请你也告诉我,我想听听别人说起往日的我,和我想的,是否如出一辙。

俗世的一块大荧幕,你方唱罢我登场。心事一遍又一遍重演,谁曾否认不为偷换一段流年?

如果你也听说,请也温柔地对我说,把事关我的细节和大局,一一讲述别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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