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上下班,安玫一直关注楼下的邮箱。
那天下班回家,当安玫再次打开那个让她失望多次的邮箱时,一封信静静地躺在里面。
居然收到了男孩的回信!
安玫压抑着欣喜如狂的心拿起那封信,可是却不敢立即拆开看。
害怕失望。
几天后安玫才拆开了那封信,只有几个字:我很好,病好多了。
足矣!
几个字足以让安玫悬着的心放下来。
黑夜里贴在心窝上的那张薄薄的纸,是安玫对爱情的再次相信,嗯!那个叫丰澍的男孩,果然是因为生病了才对女孩提出分手的,一病六年,他的病现在才好多了,足见当年他的病确实很严重,至于说,丰澍和安玫现在还是不是在一起,重要吗?男孩要的只是女孩幸福,而不是在一起,不是吗?
女孩,那个和她一样叫安玫的女孩,你一定要幸福哦?你的幸福是两个人的幸福哦。咦,不对,或许是三个人,四个人的幸福。
安玫咬着笔头,不知道该怎样回男孩的信,她想就此停住,可又不甘心,不愿意舍弃仍在病中的那个男孩。
嗯,她终究还是回了一封信,只有三个字:加油哦!
盘坐在床上,面前是懒人桌,桌上是笔记本电脑,右手握着鼠标,眼睛盯着电脑屏幕,左手端着一杯冒着热气的咖啡,浓烈的香味弥漫小小的房间。
依依闻香而来,“你咋突然喝起咖啡来了?”
“不行吗?”安玫不答反问。
“我记得你一直是喝绿茶的。”依依瞪着一双八卦眼,明察秋毫地望着安玫,“是不是有什么情况?”
“你可真够八卦的。”安玫点了点黄依依。
“据说,一个人只有遇到爱情时,才会改变很多年的习惯,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上大学那会儿你就喜欢喝清茶,哦,乔一铭就是遇到了你后才改变了从小喝咖啡的习惯,而爱上了喝清茶。”黄依依挨着安玫旁边坐下,望着她。
“啥情况都没有,是我姨妈给她自己买的咖啡,那天不小心被我拿来了,我就喝了。”安玫心虚地答道。
心虚的原因是,咖啡确实是安玫自己买的,在她听到禤哲说他爱喝咖啡的那天晚上,安玫就买了一大罐咖啡回来,每天晚上一杯咖啡在手,她不知道她是为了改变过去,还是为了重新开始,总之一杯咖啡在手后,她发现她的生活变得浓烈了,没有喝茶时的寡淡,浓烈的咖啡香味刺激她,告诉她,她存活在红尘俗世里,爱就是避不开的红尘,心反而更加安然了。
安玫不禁想到一句话,越是超凡脱俗的人活得越是痛苦,越是平凡庸俗的人活得越是安然。
原来从清茶到浓香的咖啡,她是从脱俗变成了庸俗,从超凡变成了平凡。她活得更加安然了。
除了第一天晚上喝完咖啡失眠了,现在安玫越来越适应了咖啡,再也没有失眠过。
“就这么简单?”依依哪里肯信。
“不然你认为还有更复杂的?”咖啡喝完了,安玫起身又为自己续了一杯清白开水。
安玫每天只喝一杯咖啡,这是她从开始喝咖啡后一直坚持的原则。实在的,其实她并不喜欢喝咖啡。
依依盯着安玫足足看了两秒钟后,不再纠结这个问题,弥漫在房间里的咖啡香味更有诱惑力,依依的双手朝安玫的面前一伸,“咖啡呢?”
“喏。”安玫朝床头柜子努努嘴。
依依打开咖啡罐冲了一杯,将咖啡罐放回原处。
安玫拿起罐子朝依依怀里一塞。
“怎么?不喝了?”依依问。
“我本来就不爱喝咖啡。”安玫说:“主要是怕浪费了我才喝的,如果知道你喜欢喝,我早就给你了。”
看吧,说得多淡定多不心虚,不管依依相不相信,反正安玫自己都差不多以为这罐咖啡确实不是她自己买的,而是姨妈送的,她的咖啡不是她为谁而买,她也不是为了谁而喝。
“好吧。”依依已经将一大罐咖啡抱在怀里据为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