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黎红叶来说,沈冀扬重要的朋友病逝与她又有什么关系?
刚刚不过是一时的失神,她没有其他任何想法。
“你觉得我是在怜悯你?”她微微抬起下巴,视线终于与他的形成一条直线,“因为想念已经死去的故人,就值得怜悯吗?”她摇摇头,忍不住笑了起来。
被她莫名其妙的笑声打断了思绪,沈冀扬发现自己越来越看不懂眼前这个女生,她的想法实在太匪夷所思。
若是别的女生,他用刚刚那一招,一定已经稳稳地拿下对方的心,可黎红叶竟完全不为所动。
“既然是你朋友重要的遗物,就好好收起来吧。”她并没有兴趣和这位大情圣玩感情游戏,虽然他的摄影技术真的出神入化,可这并不足以让她为之心动。
爱情应该是自然而然的,而不是由他设好陷阱等她掉进去。
“你打算就这样出门?”沈冀扬显然不能理解。
“不过是开了个口子,没什么大不了的。”说话间,她用力一扯,布料顺着肩头的缺口呈环形脱落,接着,她把另一边的袖子也拆了下来,原本长袖的校服一下子变成了无袖背心,“这样就不会觉得别扭了。”
沈冀扬瞪大了眼,久久反应不过来,他完全没有料到她会这么做,她真是太另类了。
不过,这让他对她的兴趣越来越浓。
看着她潇洒离开的背影,沈冀扬舔了舔唇,眼神中闪过一丝邪魅的光。
他一定会拿下她的!
黎红叶走出校门的时候,被一辆黑色的宝马轿车拦住了去路。下一秒,后座的车窗被摇了下来,她这才看清坐在车里的人是早早离去的曲靖轩。老许不在车里,大概是已经先回去了。不知道曲靖轩这个家伙是先回去了一趟又出来的,还是一直等在这里。
看到她没了袖子的校服,曲靖轩拧了拧眉毛:“衣服怎么变成这样?”
“与其穿肩头有洞的衣服,还不如直接这样。”她淡淡地看了他一眼,“这还不是拜你所赐?”
曲靖轩蹙了蹙眉,打开了后座的车门:“上车,我带你去买件衣服。”
“不必了。你现在如果很有空,就麻烦你送我到打工的地方去。我不想迟到。”说话间,她已经毫不客气地坐上了曲靖轩的车。
“随你,你打工的地方在哪儿?”
“城东外环街115号。”
曲靖轩闻声,心底陡然一颤,一脸诧异地看向黎红叶,那个地址,是“老地方”的所在。
黎红叶不解地迎上他的目光:“怎么了?”
“没什么。”他缓了缓神,随即命令司机开车。
汽车启动,按照她说的地址开去。
车厢内寂静得只能听到发动机的声音,曲靖轩时不时斜眸观察端坐在旁边的黎红叶,她先是面无表情地望着前方一个虚无的点,注意到他的视线后微微侧首,态度冷淡地问道:“你有话要说?”
明明早就离开了活动室,却又在门口碰到了他,以她对曲靖轩的了解,他专程在校门口等她,一定是有理由的。
曲靖轩收回视线,顿了顿,开口:“你母亲她……还好吗?”他旁敲侧击地问道。
黎红叶的脸色忽然一沉,原本平静的脸上瞬间浮现出浓浓的哀伤。
“在我很小的时候,她就过世了。”她吸了口气,缓缓说道。
“那你父亲……”
黎红叶疑惑地侧过头,他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关心她了?前几天还对她下“课外追杀令”,现在居然关心起她的家人来了,他这是想干什么?
“你干吗这么看着我?”黎红叶探究的眼神让他有些心虚,他不自然地别过头,“我只是好奇你为什么需要自己打工赚钱,你的父亲难道无法承担你的生活费吗?”
“他和母亲都已经过世了。”她说到这里,整个车厢瞬间安静了下来。
不一会儿就到了“老地方”,黎红叶低低地对他说了句:“谢谢。”开门下车。
直到关门声响起,曲靖轩才缓缓转过头。她娇小的背影看起来是那么笔直坚挺,就像她的性格一样,坚强而隐忍,从不向任何人示弱。
她越走越远,然后身影没入一家装修古朴的店铺。
那木质的招牌悬在金属支架上,在晚风中微微摇曳,发出“吱吱”的声响,他的目光渐渐聚焦,最后定格在那块招牌上——老地方。
陷入沉默的他不禁想起刚刚她所说的话,她说她的父母都已经过世,到底是真是假?他该不该相信?
仿佛是命运的安排,她走进了他的生活,扰乱了他平静有序的生活步调。他原以为,她的影响,仅限于天行学院。却没料到,连“老地方”这个他珍藏在心底的一方乐土,也被她侵占。是有心,还是无意?
这一切发生得太过巧合,令他不得不陷入自己所营造出来的阴谋论中。
小说中常有的情节涌进脑海,被遗弃的私生女为了报复亲生父亲的无情,处心积虑地靠近父亲的家人,最后亲手一点点摧毁他们所拥有的幸福……
黎红叶的存在,会不会就像那些小说中的主角一样?
也许从她拒绝加入皇城的那一刻起,这就是一个阴谋。
不行,他不能任由事情这么发展下去,他要她离开,彻底离开他的生活……
时间飞逝,一转眼又过去了好些天。
这个周末的上午,城西旧区的街头依旧热闹。
湛蓝的晴空仿佛一幅美丽的油画,几只南飞的大雁排起整齐的人字队列悠然飞过。
沈冀扬迅速举起相机,捕捉到了这个唯美的画面。
他带着相机漫步街头,这里的一切对他来说是陌生的,斑驳残旧的老区建筑,颠簸不平的碎石路面,以及那来来往往的自行车群。
家境殷实的他,从来没有踏足过这片区域,所以在母亲整理旧物时发现一张旧区背景的照片时,他就忍不住诱惑,约了黎红叶进行第二次拍摄。
趁黎红叶还没到,他觉得自己应该先逛逛,感受一下这里古朴的氛围。
走在布满青苔的狭小巷弄里,鼻息间满是阳光的味道。
“冀扬学长!”远远地听到熟悉的喊声,他下意识地回头看向巷口,只见金雅莎一脸灿烂的笑容,冲自己挥舞着双臂。在她的身旁,安静地站着表情淡然的黎红叶。
就在他迈开脚步朝她们走去的时候,忽然,一道身影极快地从身后蹿了上来,他本能地侧身躲了过去。在人影与他擦肩而过的同时,脖子上感到一松,原本挂于颈上的相机不见了。在他还没来得及做出下一步动作时,那人已经以飞快的速度跑出了巷口。
黎红叶见状,当即追了出去。
金雅莎也在第一时间跟上了黎红叶的脚步。跟她们有一段距离的沈冀扬从巷子里跑出来时,早已看不见他们的踪影,无计可施之下,他只得在原地等待。
刚刚在相机被人抢走的一刹那,他有些愣神,因为完全没有想过会遇到这种事情,所以才错过了追击的最佳时机。
不过更重要的是,对沈冀扬来说,从小到大,只有他对别人施以援手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有那么一天,他会需要求助于他人。而且,他认为每个人做任何一件事都是有目的的,可刚刚黎红叶的举动打破了他的这种认知。她几乎是反射性地追了出去,没有任何话语,甚至连一个眼神都不曾给他留下,这让他陷入了深思。
十几分钟后,黎红叶与金雅莎并肩踏着满地的阳光出现在他面前,黎红叶的手里,拿着他刚刚丢失的相机。
“下次记得别往巷子里钻,像你这样一身名牌打扮的人,很容易被人盯上的。”黎红叶递上相机的时候微笑着说道,这句话没有任何说教的意味,纯粹就像朋友间的善意劝告。
“谢谢。”他重新将相机挂回颈上,三人并肩在街道上漫步。
“我可不是白白帮你的,你欠我一个人情,我会讨回来的。”黎红叶停下脚步,微笑地扬了扬眉。
沈冀扬稍稍怔忪,静静地望着她的脸,她的表情告诉他,这不是玩笑。
她果然是有目的的,看来他一贯的信念并没有出错。
“好,我等你讨这个人情。”
“冀扬学长,你是得好好报答偶像,刚刚你没看到,那个劫匪跑得无路可逃时,就拿相机威胁偶像,要是平时,偶像两三下就可以摆平对方,可为了保住你的相机,她硬生生挨了劫匪一脚。”金雅莎心有余悸地说道,“要不是我太没用,那个家伙一定跑不掉。”
“你……”沈冀扬这才注意到黎红叶的衣服上沾了污渍,就像在地上打了好多滚一般。
“没那么夸张,我那么卖力不过是不想食言罢了。”
宁愿受伤,也要奋不顾身地为他抢回相机。
即使自诩很懂女人心的沈冀扬,也看不透她这么做真的只是纯粹的遵守承诺,还是有预谋的欲擒故纵……
“刚刚那些我都拍下来了,到时候传到网上去,借助群众的力量一定能把那个坏家伙揪出来!”说话间,金雅莎动作自然地挽住了沈冀扬的臂弯。
他稍稍一怔,略显尴尬地看向黎红叶。
而她识趣地避开视线,假装什么都没看到。
三人并排顺着街道走着,两旁的梧桐树将阳光阻隔成斑驳的光点,耳边充斥着街道应有的喧嚣声。
直到走到这条街的尽头,黎红叶才想到了什么:“为什么选这里?有什么特殊的意义吗?”
“我的母亲曾在这个地方住过一段时间。她曾说,在这里度过的时光,是她一生最难忘的。”
破旧的老区,到处都是历史的味道,可真正吸引他的,是关于母亲口中的那段往事。她没有详细地说那段日子为何会住在这个地方,可从她的笑容里可以感受到,这个地方留给她的是一段很美好的记忆。
“寻找母亲的足迹?”黎红叶的说法让沈冀扬觉得很贴切,是的,他今天的目的,就是如此。
“就是这里。”沈冀扬从相机中翻出从母亲那堆旧物里找出的照片的翻拍版,指着面前那座残旧的五层建筑,“我母亲当年就住在这座公寓里。”
相机屏幕上显示的照片上,只有一个妙龄少女的背影。从她的姿势可以看出,这照片是偷拍的,当时她大概正想走上公寓的楼梯,摄影师就跟在她身后,为她拍下了这张美丽的背影。
“拍照的,是我的父亲。”沈冀扬解释着,从照片的角度,很容易让人将摄影师误会成那种尾随人后的偷窥狂,他可不想黎红叶误会。
黎红叶和金雅莎若有所思地点了点头,黎红叶的目光迅速集中在照片上少女穿的粉色连衣裙上。
“这件衣服,当年一定很流行。”黎红叶笑道,“我妈妈也有一件一模一样的。”
“是吗?”沈冀扬不动声色地挣开金雅莎的手臂,来到她的面前,深深地凝望着她,嘴角浮现一抹浅显而略带魅惑的微笑,“这算不算是一种缘分呢?”
黎红叶不为所动,淡淡地道:“我从来不相信缘分。”
真是一个不懂情趣的女生……
“我相信缘分!”金雅莎一脸兴奋地说道,“就像我与冀扬学长的初次相遇是在华盛顿的街头,那天午后的邂逅简直就像童话故事一样唯美,回国后考进了天行,没想到与我有过一面之缘的他居然是我的学长。”在金雅莎一脸沉迷地讲述着自己与沈冀扬的缘分时,沈冀扬已经领着黎红叶在旧公寓前开始取景。
快门声干脆利落地响着,凭着沈冀扬纯熟的技术,黎红叶根本就不需要刻意摆任何姿势,他可以自己找出最佳角度,一气呵成地抓拍下他想要的画面。
金雅莎静静地在旁边观摩,不过她的视线从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沈冀扬。
旧区之行的目的其实有两个,一个如沈冀扬所说,寻找母亲的足迹,另一个目的是他想借这里的氛围和黎红叶好好独处一下。也不知道是不是她察觉到了什么,最后两人行变成三人行,电灯泡还是那个热情过头的金雅莎。
不过,沈冀扬并不讨厌金雅莎,只是从来没有将她划分在可以成为女朋友的区域,可对方似乎不这么想,活力十足的她,已经光明正大地向他表白不下十次了,即使被拒绝了,还是那么活力四射。久而久之,沈冀扬就习惯了有这么个闹腾的小跟班。
而对于黎红叶来说,带金雅莎过来纯粹是因为钟晓宇的无理取闹,一大早起床,他就像念经一样在她面前细数沈冀扬是如何巧言令色地骗了一个又一个女生的感情,声色俱全到让人觉得他好像也经历过被沈冀扬追求、热恋到被甩的过程。
最后他的劝告并没有改变她来旧区的决定,于是他就召唤来了金雅莎。周末在家无所事事的金雅莎原本就准备带着摄像机出门采风,听到可以见到沈冀扬,立马开心得像得了奖励的孩子,兴高采烈地跟着来了。
这次的拍摄进行得相当顺利,阳光的强度适中,周围也没有太多往来的人。
当沈冀扬沉浸在拍摄的快感中时,手机铃声响了起来,打破了这和谐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