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如在政治上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口号是不适当的,现在的任务是用战争及其他政治手段打倒敌人,现在的社会基础是商品经济,这二者都是所谓己所不欲,要施于人。只有在阶级消灭后,才能实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消灭战争、政治压迫与经济剥削。
《给彭德怀的信》(1943年6月6日),《毛泽东文集》第三卷,第26—27页。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语出自《论语·颜渊篇第十二》。这是孔子对他的学生仲弓解释“仁”的含义时所说的一句话,大意是“自己不愿意别人做的,也不要用来对待别人”。孔子“仁”的基本精神是教人根据周礼所规定的秩序调整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所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观点也就是要求以自己作为例子,设身处地地为别人着想,从而避免矛盾激化。这在一般的道德范畴中无疑是有进步意义的。而从政治意义上来说,则是放弃斗争的一种哲学。
抗日战争时期,由于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国共产党积极倡导并建立了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使得国内各阶级在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旗帜下团结起来,共同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同时,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也清醒地认识到,尽管在革命的这一阶段,民族矛盾上升为中国革命进程中的主要矛盾,需要国内各阶级团结一致,共同抗日,但国内阶级矛盾依然存在,并没有就此消亡。即便是为着维护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目标,也应当是在斗争中求得团结,而不是放弃斗争,放弃斗争也就意味着放弃对统一战线的领导权。在毛泽东对彭德怀关于民主教育的谈话提出的不同意见中,就表达了这种观点。
毛泽东认为,在政治上“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提法,等于是忽视了当时条件下的阶级矛盾,抹杀了阶级差别,这在尚处于民主革命时期的中国显然是不适当的。他指出:“现在的任务是用战争及其他政治手段打倒敌人”。这里所说的“敌人”,主要是指日本帝国主义,这句话表明了当时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特征,说明中国革命具有民族解放的性质;“现在的社会基础是商品经济”,则表明当时中国社会的半封建性质,说明中国革命具有民主革命的性质。也就是说,在民主革命尚未完成的阶段,不应当否认和忽视阶级矛盾仍然存在这一现实。因此他说:“这二者都是所谓己所不欲,要施于人。”也就是说,不能放弃斗争的手段。而“只有在阶级消灭后,才能实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原则,消灭战争、政治压迫与经济剥削。”即阶级斗争是随着阶级的消灭才会取消的。
接着毛泽东分析了当前国内阶级矛盾的现状,他指出:“目前国内各阶级间有一种为着打倒共同敌人的互助,但是不仅在经济卜没有废止剥削,而且在政治上没有废止压迫(例如反共等)。”所以,在坚持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目标下,“我们应该提出限制剥削与限制压迫的要求,并强调团结抗日,但不应提出一般的绝对的阶级互助(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口号。”这样,才能牢牢地掌握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领导权,坚定不移地领导人民取得民族解放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