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点一,卢鲁生与刘时达的审理过程。乾隆十七年(1752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江西巡抚鄂容安报有人供出得稿于卢鲁生父子,此种情况在整个伪稿案办案过程中屡见不鲜,但乾隆帝这时却肯定地说:“看来此事已近,勉之。”十八年正月初四日,乾隆帝看到鄂容安再报刘时达父子传抄日期最早的奏折时,又肯定道:“甚好,此事看来已有头绪。”正月初五日,卢、刘两案就并为一案,卢氏之稿还得自刘氏。当刘时达供出其子刘守朴等其他得稿之处时,乾隆帝又高瞻远瞩地预测到刘氏父子串供,最终还得到了证实。更为蹊跷的是,卢鲁生经过反复开导,竟从供称得稿于刘氏,改为“自行起意”与刘时达共同捏造。二月初五日,江西巡抚鄂容安的奏折表明伪稿可能另有来源时,乾隆帝又下了一道自相矛盾、让人无所适从的指示:如果伪稿“确有来历,何妨逐层递究”;但“不可凭信前供,遽以刘守朴封寄为实而强求来历”。七天后,即二月十二日,乾隆帝再次传谕:刘氏父子有可能“先期串供”,提前做了“弥缝掩饰”的准备。二月二十七日,乾隆帝的“猜想”得到证实,刘守朴封寄伪稿为事先串供。可见,这个案件的结案过程,实际上是按乾隆帝的意愿和思路进行的,审讯过程中人工斧凿的痕迹相当严重,不能不令人怀疑是军机大臣们仰体圣意的结果。
疑点二,孙嘉淦的官职。乾隆十六年(1751年)九月,四川总督策楞的奏折中报告,查获的十五份伪稿中,两份中孙嘉淦的官职是都察院左都御史,其余十三份的官职都是工部尚书。结案时,军机大臣们并没有就这个问题做出任何说明。我们知道,清代文书制度要求具奏人必须写明自己的身份,满人书奴才,汉人书官职,孙嘉淦是汉人,上奏必书官职。不同官职说明两种情况:伪稿要么并非同一个源头,要么在流传过程中有所改动。而传抄中添加、批注的可能性很大,但直接更改的可能性很小,尤其是对具奏人的官职。因此,伪稿并非同一源头的可能性更大,军机大臣们抓到的就只能是部分“首恶”。只有回避这个问题,军机大臣们才能结案。
因此,乾隆帝完成了对百姓恐吓、对官员整顿之后,将卢鲁生与刘时达等作为他偃旗息鼓的踏脚石和替死鬼。
然而,这场灾难的诱因——“伪稿”究竟什么样,写了些什么呢?由于乾隆时期正是清代文字狱严酷的时期,尽管当时处理这个案子的官员曾经将“伪稿”原文抄录上报,民间流传也有许多,但我们至今也不曾看到一份“伪稿”的原文,只能从当时存留下来的办案口供中,得知“伪稿”的部分情况。
首先,伪稿的字数。有的史料记载,“伪稿”长达万言。但根据档案记载,伪稿的内容约两三千字,这个数字虽然与万字相差许多,但从伪稿流传的范围之广泛、传抄之迅速来看,档案记载的数字应当是可信的。否则,在那个以毛笔为书写工具的年代,多数人能在短时间内一抄而就,还有人能抄写三四十份到处发送,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其次,伪稿的内容。由于伪稿原文佚失,所谓“五不解,十大过”,现在只可略知两条。其一,反对乾隆帝南巡,认为南巡给江南官民带来了严重的骚扰和繁重的负担。其二,认为乾隆帝错杀张广泗。事情的原委是,乾隆十二年(1747年),金川土司发生内乱,川陕总督张广泗奉命督师前往征伐。他经过调查,了解到金川之乱不过是土司之间的争夺,并不是与清政府为敌,因此决定采取以抚为主的策略,与军中同僚讷亲、岳钟琪等主战的意见相左。乾隆十三年(1748年),以“挟师观望”、“伤国体,为四夷姗笑”等罪被逮至京师,由乾隆帝亲自审讯,张广泗据理强辩,被处斩首。在讷亲等人的指挥下,金川之战清政府损兵折将,最终以抚告终。
其实,早在乾隆三年(1738年)四月,京城就曾出现了孙嘉淦密奏的传言:“一月以来,京师喧传尚书孙嘉淦密奏在朝多人,如大学士鄂尔泰、张廷玉等皆在所参之内”,但没有指斥乾隆帝的内容。乾隆帝认为,所谓密奏是编造的,也许是嫉妒孙嘉淦的人为了排挤他,也许是拥戴孙嘉淦的人为了宣扬他,没有深究,只是命令严禁。然而,禁犹未绝,到乾隆十六年(1751年)前后,就形成洋洋数千言、直指乾隆帝的奏稿,并伪造了“该部知道”的朱批,还有人添加批语。特别是众多官员明知其伪还纷纷传抄,的确是因为伪稿道出了他们的隐衷。乾隆十年(1745年)以后,随着政权的日益稳固,皇帝的个人意志也日益突出,统治集团内部矛盾日益激化。乾隆十二年(1747年)兴师金川、乾隆十六年(1751年)巡幸江南等事件,显露出乾隆帝的专擅骄横与好大喜功,出于维护整个统治阶层利益的愿望或自身利益受损后的怨怼,一些官员希望通过伪稿的激烈言辞对最高统治者进行警示,见到伪稿,非但不予举报,反而辗转传抄。这也是乾隆帝最终借伪稿案对包括封疆大吏在内的官僚集团进行整顿的原因所在。
凌迟恶仆祭奠清官
徐春峰
在山东省即墨城西北的李家营村北侧有一处墓园,原建于清朝嘉庆十四年(1809年),1966年被毁,直到1996年冬重修。这处墓园有着传奇的色彩,不仅曾有嘉庆帝亲自题写的《悯忠诗》石碑,而且坟墓前曾有一个死刑犯被凌迟处死后,心脏被挖出来祭奠墓中人。而坟墓中埋葬的只是一名嘉庆朝“因病自缢”的官员,名叫李毓昌。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故事呢?
李毓昌,字皋言,山东莱州府属即墨县(今山东即墨)人。嘉庆十三年(1808年)戊辰科进士,分发江苏以知县即用,在江宁府候补,九月被指派前往山阳县察视赈银的发放。第二年三月,李毓昌因病自缢身死的消息,经江苏巡抚汪日章奏报嘉庆皇帝。事情也似乎没有什么新鲜之处,旧时官场因病因事自杀的官员也是有的。但是,当嘉庆十四年(1809年)李毓昌的叔父李泰清到京城告状喊冤,都察院将诉状上呈嘉庆皇帝之后,所有的真相才逐渐袒露于天下。
官吏贪污,是封建王朝无法克服的痼疾。由此所引发的案件,在有清一代不可计数。在经历了康乾盛世之后,与清王朝日益衰败的趋势相反,嘉庆朝的腐败贪污也恰恰进入了“盛世”。
嘉庆十三年(1808年)秋,黄河再次决口,淮安一带首当其冲,房倒屋塌,饿殍载道。为了缓和阶级矛盾,避免灾民暴乱,维护封建王朝的统治,清廷发放银粮,赈济灾民。但是,救灾的赈银被层层克扣,放赈者与察赈者共同作弊,从挣扎在死亡边缘的饥民口中夺取粮食。为此,各地派出查赈委员,以监督赈银的发放,候补知县李毓昌、同知林永(又作泳)升等被派往江苏淮安府属山阳县(今江苏淮安)。九月,李毓昌带着长随李祥、顾祥、马连升等人赶赴任所。
山阳县知县王伸汉,时年53岁,陕西渭南县人。由监生捐升九品,嘉庆五年(1800年)捐升知县,分发江苏试用。题署雎宁县知县,后于嘉庆十一年(1806年)七月二十六日调任盐城县知县。时任两江总督的铁保称:“该员心地明白,办事认真。自委署山阳办理漕粮,一切事务均无贻误。”于嘉庆十三年(1808年)十月二十八日奏请以王伸汉调山阳知县,“今以之调补,实属人地相宜”。实际上王伸汉确实是一个“能干”的家伙,自署理山阳知县至李毓昌案发,不过短短一两年时间,竟贪冒赈银25万余两。
李毓昌到山阳县,就住在县东门的善缘庵。善缘庵北屋三间,南屋三间。僧人住在北屋东间,李毓昌住西间,李祥等三人则住在南屋。十月初三日,李毓昌亲至各乡巡视,察看灾情,抚恤百姓。灾民们濒死挣扎的惨状使他触目惊心,调集户口清册认真核对的结果也发现了严重的贪冒。二十九日回到寓所后,李毓昌就开始草拟呈文,准备将王伸汉贪冒赈银之事上报藩司。
为了掌握查赈委员的动向,王伸汉密令心腹仆役包祥,设法接近李毓昌的随从李祥。李祥跟随主人赴任,原想得到些好处,没想到李毓昌是两袖清风,作为家人自然也捞不到油水,不免心生埋怨。包祥对李祥许以重利,二人一拍即合。不久,李毓昌写具揭帖、即将检举贪冒赈银的事就传到了王伸汉耳中。
当时,由于官场官官相护,狼狈为奸,官吏因贪污而受到追究者微乎其微。王伸汉依照官场惯例,料想李毓昌此举意在敲诈,只要给些好处就可以万事大吉了。于是,他央人转达李毓昌,若肯曲为掩饰,愿赠白银万两。没想到李毓昌听后严词拒绝,执意秉公办事;并表示定将知县贿买一事呈报两江总督,建议依法惩儆。
王伸汉行贿碰壁,并不甘心,急忙和包祥秘密商议对策。包祥建议用重金买通李毓昌家人,乘机盗出查赈清册销毁。那时李毓昌复命期限已到,万难从头查起,然后再以金钱相赠,或许事情可以了结。对这一计谋,王伸汉表示同意并催促包祥前去办理。
包祥又找到李祥,将计谋和盘托出。李祥恐怕一个人没有办法完成,便邀同顾祥以及马连升一起合作。顾、马二人在重利引诱之下,也都一口应承。但是,由于李毓昌对一切文书清册管理很严、防范极密,李祥等人多次尝试,也无从下手。因此这种偷盗销毁清册的诡计也没有得逞。
王伸汉得知盗毁清册之计不能实现,决定孤注一掷,杀人灭口。他让包祥联络李祥三人,许以更加优厚的条件,让他们协同杀死李毓昌,事成之后不但加倍酬谢,而且可以给他们谋求更好的差使。李祥、顾祥、马连升利欲熏心,点头应允。一场弑主的阴谋就这样悄悄地酝酿着。
十一月初六日这一天,王伸汉在县衙大摆酒筵,声明宴请查赈委员李毓昌、林永升等人。碍于官场应酬的惯例,李毓昌前往参加。席间,互相寒暄劝酒,直至二更天酒席才散。李毓昌回到公馆,因酒醉觉得口中干渴,呼要茶水。李祥早有准备,便把一杯掺有砒霜的茶水送上。李毓昌一饮而尽,倒头睡觉。过了一会儿,药性发作,李毓昌肚子疼痛叫喊起来。这时,在房外等候的三名仆人一拥而入,顾祥一马当先,将李毓昌拦腰抱住。李祥用手巾捂住李毓昌的嘴,马连升用一根布带往李毓昌颈上一套,用力紧勒。李毓昌无力挣扎,顷刻气绝。三人将尸首吊在梁上,伪造了一个自缢身死的现场。第二天,李祥等三人故作惊慌,声言主人因病自缢身亡。王伸汉得知大功告成,命令包祥和李祥、顾祥、马连升一起清理现场,消弭罪证,自己则急忙赶往淮安府。
王伸汉赶到府衙,开门见山将谋杀李毓昌的缘由始末如实禀告,请求淮安府知府王毂大力回护,表示愿奉送白银2000两。知府王毂十一月初三日刚刚到任,在他的治下就发生了这样的大事。一方面担心自己因此受到处分,影响自己的仕途;另外虽然担心督抚如果彻底究办查赈委员被害之事,难免将他也牵连在内,但终究利欲熏心,答应为王伸汉尽力设法掩饰。
得到了知府王毂的保证,王伸汉便陪同王毂带领仵作等人到场勘验。仵作李标开始并不知道其中的因由,依照规定详验李毓昌尸身。他看到李毓昌的尸身脖子上有勒过的痕迹,面色青紫,种种迹象表明是生前缢死;但尸体口鼻出血,指甲颜色乌黑,又像是中毒。李标一时无法断定死因,这时,王伸汉喝令李标擦去尸体嘴角的血迹。李标会意,以自缢身死填具尸格。王毂照准,一面让山阳县造棺收殓,一面具文上报。当年腊月和第二年的正月,以修理知府衙署为名,王伸汉两次送给王毂共2000两的银子。江苏臬司胡克家接到淮安府呈文,轻信禀词,草率认可。藩司杨頀也无异议,会衔上报总督。两江总督铁保按例转到江苏巡抚汪日章处。嘉庆十四年(1809年)三月二十一日,汪日章最终以李毓昌因病自缢而死上奏皇帝。山阳知县王伸汉见杀害李毓昌之事已经定案,自己贪冒赈银的事情也将平息,便通知李毓昌的亲属领柩回籍。同时开始处理善后事宜:把李祥推荐给长洲通判当长随,马连升推荐到宝应县;顾祥要回老家,王伸汉厚加馈赠。
一件贪污谋杀重案就这样要被轻易掩过,李毓昌大有冤沉海底之势。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李毓昌亲人的介入使得案件急转直下。
嘉庆十四年(1809年)初,李毓昌的族叔李泰清由山东即墨赶到山阳。他在整理死者遗物时,忽然发现李毓昌亲自拟定的一篇文稿,上面写着:“山阳知县冒赈,以利啖毓昌,毓昌不敢受”等语。李泰清顿生疑窦,认为侄子李毓昌恐怕并不是自缢而死,而是另有死因,但是除此以外,一时没有确切的证据,无从翻案。李泰清只好拿上王伸汉赠送的盘费150两白银,护送李毓昌的棺木回乡。
李毓昌的灵柩运抵即墨,全家悲悲戚戚,准备出殡埋葬。妻子林氏在收拾丈夫的衣物时,发现一件随身穿用的皮衣上血迹斑斑,急忙告诉李泰清。李泰清一听,更加怀疑李毓昌的死因,当下做主自行开棺检验。发现李毓昌的尸体指甲及胸腹部都是青黑色,用一根银簪探入喉部,立即变色,擦拭不掉,确是中毒确证。于是,李泰清筹措盘缠,赶到京城去告御状。不知是否有人指点,在李泰清递上的状告逆仆杀害主人的呈状上,有两处暗示:第一,山阳知县赠送路费元丝银150两;第二,据李毓昌的幕友沈廷栋说,有杀人嫌疑的长随李祥三人都被王伸汉妥善安置。
五月十二日,都察院接到诉状后,依照规定转奏朝廷。此时的清王朝,已是江河日下,各种矛盾和危机纷纷爆发。嘉庆皇帝深知整顿吏治为要务,而且事关朝廷官员,因而对李泰清的京控十分重视。他迅速向军机处发下谕旨,指出李毓昌之死疑点很多,一定是有冤情急待昭雪。命令山东巡抚把李毓昌的尸体运到省城详验;同时立即把山阳知县及有关人证调集进京,由军机大臣会同刑部直接审讯。而在五月二十日的奏折中,掌福建道监察御史程国仁就已经指出了该案件的可疑之处:李祥等三人不过是家人杂役,山阳知县(王伸汉)如果不是“授意同谋”,为什么都一一推荐各处,安置妥当?同时提出,因为外省审案弊端,这种州县侵贪赈银、谋害官员的案件,应该交刑部审讯。
一张无形的网逐渐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