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兰请我在小餐馆里吃晚饭,以此犒劳我过度疲劳而食欲全无的身子。她把菜单递给我,并说她点菜用的是排除法。她先告诉我她不喜欢吃什么,她说菜名中具有暴力凶杀字眼的菜她一律不吃,比如剁椒鱼头、白斩鸡;视觉冲击力太强的她也不吃,比如所谓凤爪的鸡爪,吃火锅时她最讨厌别人倒一盘花花绿绿的蛇皮进去。当她问我有没有忌讳的菜时,我告诉她,我有一只无坚不摧的胃,只是不吃蘑菇,因为它的一个同胞曾经差点致我于死地,此仇不共戴天。尽管可供任意选择的余地那么大,但是我连菜名都没说完,她就已经直斥该菜的弱点,青椒肉丝吃了之后腹如刀绞,宫保鸡丁里有味道不匹配的花生米,肉末豆腐一夹就碎……我不再东寻西找了,把菜谱从头到尾读给她听,直到她气力耗尽再也无心反对时,我才敲定最后结果,一荤一素,滑藕片和泡菜苕粉肉丝。在扑克牌大小的一块白纸片写下菜名时,我想要是这一搭配排在菜单各个类别的前面,肯定早就被一票否决了,顿觉好笑,抬头把纸片交给一个不再推荐菜肴并且早已等得失去信心的红上衣黑短裙高跟鞋的小姐时,却迎面撞上杨兰铺满一脸的厌倦和缓缓透露出的无奈。
事实上我无心吃饭,她也是。整个下午,我们跟沉淀在电脑上书脊上的灰尘卿卿我我,混杂在热汗洋溢的人群中小步行进,往返于两个烟尘斗乱的房间。我看到杨兰皎洁的指甲内槽已经毛玻璃般黯然失色。我想她跟我一样,只想这次会面早早散场,返回学校,洗个热水澡,然后半湿不干地躺在床上,花痴一样发发呆或者像狗一样伸长舌头散散热。
但是正如传教士明恩溥在《中国人的性格》中所说,中国人有恪守礼节的传统,连对弈者拱卒时都要说,请允许敝王卑贱的卒子迎着尊王高贵的士兵向前小迈一步,讲求礼貌唯一的目的是显示自己通情达理,至于受礼者是否舒服满意,那与施礼者无关,为客人夹菜就是一例。杨兰请我吃饭又是一例,我帮她做了一下午搬运工,从懂事的角度她得请我吃饭,事实上我只需要舒适的休息和冷饮,而不是流汗、人声鼎沸的小餐馆和热气腾腾的饭菜,她也是。
还是用故事来解释这种礼节背离需要是如何害己害人的吧:我去参加表哥的婚礼,花烛之夜洞房之中,众客人让表哥与新娘做出亲昵动作,花样百出,笑声揭瓦。晚上十点左右,一客人笑着说,天色已晚,不如归去。大家起哄一声之后,便作鸟兽散。我反应迟钝,走得最慢,表哥盛情挽留说,你不再多玩一会儿?我只好独自留下来。新娘惧怕陌生人,表哥素来多礼却不善言辞,我们三人面面相觑。良久,表哥热情建议:我们看电视吧!十二点钟电视停台,我准备离开。表哥忙说,你不再多看一会儿电视?我还有影碟。我只好继续留下来看电影,看至一半,我呵欠连天,盯着大红婚床发愣。表哥大方说,你困了就睡我的床吧!我脱去外衣,钻进被窝,很快睡熟。清早起来,发现表哥与表嫂在沙发上和衣躺了一晚,心中十分歉疚。吃罢早饭,我说要走,表哥充满期待地问:要是没有事情要办,就多玩几天。我坦白承认,刚刚放寒假,一个月都会无所事事。表哥断然说:那我不会让你走的。晚饭之后,沉闷无聊,表哥提议说,你不是喜欢看电视吗?电视节目结束后,我说,我出去借宿吧。表哥斩钉截铁地说,从来就没有让客人寄宿在外的道理,你还是睡婚床,我们靠着沙发也能凑合。当夜我因为心中惴惴而不能安枕,又听到表哥与表嫂咳嗽连连。如是者三夜,我不堪忍受,再次请求告辞,表哥依旧挽留不止,还对天发誓:我一不收饭钱,二不要房租,并且质问我,你就不能只当是在自己家里吗?我只好打消回家的念头。半个月之后,表嫂病倒,高烧不退。之后一天夜里,我感觉蒙住头颅的被子越来越紧,然后好像是房塌梁坠,有棍棒击在棉被之上,我嗷嗷直叫,接着连同棉被被悬空提起。先是听到低语声和关门声,接着万籁俱寂,不知过了多久,又闻隐约犬吠,忽被掷于地上,但闻脚步声远遁而去。我挣扎而起,只见星月在天。一犬悄然扑来,亲吻不止,原来已经身处家门之外。这个故事模仿自加拿大作家李柯克的短篇小说《琼斯先生的悲惨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