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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金融寡头之首——洛克菲勒财团(1)

约翰·戴·洛克菲勒是美国的第一个亿万富翁,他创造了美国历史上声名狼藉但同时也是最强大的公司——标淮石油公司。标淮石油公司曾经代表了美国的石油工业,而洛克菲勒则在美国工业中扮演了统治者的角色。他的名字同义于财富,他的家族以及家族历代所领导的财团在美国工业、商业、金融业以及政治领域都牢牢的站稳了脚跟。

在世界上的诸多财团中,洛克菲勒财团无疑是最具有实力的一个,位列金融寡头之首。该财团是以洛克菲勒家族的石油垄断为基础,通过不断控制金融机构,把势力范围伸向国民经济各部门的美国最大的垄断集团。创始人约翰·洛克菲勒以石油起家,1863年在克利夫兰开办炼油厂,1870年以该厂为基础,扩大组成俄亥俄标淮(原译美孚)石油公司,又很快垄断了美国的石油工业,并以其获得的巨额利润,投资于金融业和制造业,经济实力发展迅猛。资产总额在1935年仅66亿美元,至1960年增至826亿美元,25年中增长了11,5倍。其后又继续获得巨大发展,1974年资产总额增达3305亿美元,超过了摩根财团,跃居美国十大财团的首位。美国最大的石油公司有16家,其中有8家属于洛克菲勒财团。

洛克菲勒财团是以银行资本控制工业资本的典型。它拥有一个庞大的金融网,以大通曼哈顿银行为核心,下有纽约化学银行、都会人寿保险公司以及公平人寿保险公司等百余家金融机构。通过这些金融机构,直接或间接控制了许多工矿企业,在冶金、化学、橡胶、汽车、食品、航空运输、电讯事业等各个经济部门以及军火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在它控制下的军火公司有:麦克唐纳·道格拉斯公司、马丁·马里埃塔公司(与梅隆财团共同控制)、斯佩里·兰德公司和威斯汀豪斯电气公司(与梅隆财团共同控制)等。洛克菲勒财团还单独或与其他财团共同控制着联合航空公司、泛美航空公司、美国航空公司、环球航空公司和东方航空公司等5家美国最大的航空公司。

1973年能源危机以后,石油输出国组织国家同美国垄断资本展开了针锋相对的斗争,给洛克菲勒财团以沉重打击。该财团采取各种措施挽回这种不利的局面。首先参与美国国内石油的开发,争取国内沿海地区近海油田的租赁权,1976年获得阿拉斯加和大西洋沿岸中部的石油租赁地130万英亩。又与英荷壳牌石油公司共同开发英国北海油田。它还渗入能源工业的其他有关部门。此外,还大力向石油化学工业发展。

洛克菲勒财团不但在经济领域里占统治地位,在政府中也安插了一大批代理人,左右着美国政府的内政外交政策。它还通过洛克菲勒基金会、洛克菲勒兄弟基金会等组织,向教育、科学、卫生以至艺术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渗透,以扩大其影响。

(第一节)“大蟒蛇”的雏形

“当人们看到天上掉馅饼时,你总能发现约翰已经在拿碗接着了。”

——露西·洛克菲勒

1,贫寒家庭的孩子

1839年7月8日深夜,纽约州,僻静小镇里奇福德。

简陋的木房子里,一个婴儿呱呱坠地,这个婴儿就是后来影响整个世界而被众多美国人所称呼的“大蟒蛇”——约翰·戴·洛克菲勒。

约翰·洛克菲勒祖籍法国南部,祖父是哈格诺宗教改革派激进分子。为了躲避政治迫害,曾逃往莱茵河畔安家,后来移民到北美新大陆,落户纽约州。约翰·洛克菲勒3岁时全家搬迁到摩拉维亚城,后来其父威廉·爱夫里·洛克菲勒又于1853年将家安置在离克利夫兰市只有十几英里的小镇斯特朗斯维尔。

威廉·洛克菲勒十分好酒,生活不太安分,曾经因涉嫌施暴家里的女佣而被法庭起诉过,他也没有正经生意可做,偶尔贩卖一些木材、毛皮、盐等杂货。为了养家糊口,威廉经常撇下妻儿到外地经商或四处游荡、行医行骗。而且一出去,常常几个月才回家一趟。

由于父亲不安分的个性,同时也受到北美当时所处的大时代的影响,约翰·洛克菲勒一家几乎没有过几年安定的生活,总是怀揣梦想,从一个地方搬到另一个地方,以寻找他们理想的生活。这种漂泊的经历让年少的洛克菲勒见多识广,早早的领略到了生活的真面目。同时,作为长子,父亲的离家外出使得约翰·洛克菲勒得到母亲的特别信任,他的个性也因此得以自由发挥,主动承担起一个成年男人的角色。他小小年纪已经将家里的事务看成是自己的责任,经常对弟弟妹妹发号施令,要求他们听从他的指挥。这种经历成为他日后成功的保证,而且也养成了他终身难以改变的习惯,总是不自觉的把自己视作一个救星,专门处理那些别人对付不了的难题。

洛克菲勒在课余时间砍柴、购物、挤牛奶、整理菜园,同时,作为家里的男子汉,他还承担着另一个角色,那就是管理家里的开销。他尽职尽责,精打细算,将家里的收支安排的井井有条。这种家庭的影响使他具有了一般孩子所不具有的才能与天赋。

九十多岁的约翰·戴·洛克菲勒在回忆自己的这段生活时曾说:“我在10岁时就学会了尽我所能的多干活。”

虽然家庭贫寒,虽然很早就开始劳动,但约翰丝毫不以过苦日子为耻。相反的,他认为正是这种早年的生活给了他别人所没有经历过的磨难,使他懂得要想过好日子,就要自己去创业。而且,这种很早就开始的生活磨难,使他形成了坚忍不拔的性格,能够对日后所遇到的各种风险与困难泰然处之。

2,第一笔生意

19世纪40年代的美国,是各种经济活动极为活跃的时期,全世界的淘金者怀揣梦想,从世界各地赶往这里。银行如雨后春笋般地开遍了美国各处,每天各种各样的船只在运河和五大湖里穿梭往来,铁路和电报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发展,很快将全国连接起来,形成一个大市场。

对于大时代所发生的一切,年纪尚幼的洛克菲勒当然不明就里。但他也不可避免的受到了影响,被那个淘金时代的习气所感染。在他7岁时,洛克菲勒完成了他人生的第一笔生意。

一个偶然机会,约翰在树林里发现了火鸡窝,于是他每天一大早就跑到林子里,等大火鸡暂时离开窝巢,他就轻轻跑过去,抱着小火鸡就跑。约翰偷来小火鸡之后并没有马上卖掉,而是把它们养在自己的房间里,细心照料,令人难以置信的是他的火鸡群竟然慢慢扩大了。到了感恩节,他把已经长大的火鸡卖给附近村子里的农民,约翰第一次感受到了赚钱的快乐。

这次成功的经历让洛克菲勒深受鼓舞,直到他年老成为一个让世人又爱又恨的金融寡头之后,他还时常回忆起这最初的成功。他说:“在那些日子里,我一看到那群火鸡就非常高兴,从不放过观察他们的机会”。

约翰虽然赚到了钱,但却受到了母亲伊莱扎·戴维森的惩罚,被绑在柱子上狠狠地打。因为母亲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她认为儿子的行为亵渎了神灵,所以非常气愤。而具有眼光的父亲却不这样看,他对儿子的赚钱本领大为欣赏,于是劝说伊莱扎·戴维森说:“算了,儿子今后肯定比你我都强,你难道还看不出来,现在这个国家里最重要的就是钱!钱!钱!否则的话,寸步难行!”

在父亲赚钱思想的熏陶下,洛克菲勒已经养成了这种无缝不钻的商业意识。

3,12岁的放贷人

约翰·洛克菲勒生活非常简朴,他从不挥霍任何金钱,而且也不放过任何可以赚钱的机会。有一次,年幼的他还受雇去为当地的农夫采收3天的花生,每天的工钱是0,375美元。渐渐的,他积蓄在蓝色瓷碗里的钱越来越多。

有一次,父亲回家后偶然的问他:“你的瓷碗里积攒了不少钱了吧?”儿子告诉他:“已经有了50元了”,并用充满诡秘的神情继续说:“我正在用这笔钱生钱,我把这50元贷给了附近的农民,利息7,5%,到了明年就能拿到3,75元利息!”约翰这副精明商人的口气,让父亲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同时也暗暗惊喜。

果然,几个月之后,约翰便拿着53,75美元来见父亲了,父亲对他的行为大加赞赏。而这3,75美元,让洛克菲勒真正体会到了钱能生钱的奥秘。那时候他就发誓,要让自己成为金钱的主人,而绝不去做它的奴隶。

洛克菲勒从小受父亲的熏陶,除了对父亲充满敬畏之外,对他所灌输给自己的处世哲学也深信不疑,尤其是关于金钱的认识和重要的商业意识。父亲威廉·洛克菲勒的道德观念不是很重,但他非常遵守商业规则。他经常借钱,但总是能够按时还清欠款,这让他有别于无赖。而且,父亲做生意非常看重合约,每次签合同时,他都会花很大的工夫来研究和制定条款。洛克菲勒后来回忆道:“他总是一丝不苟的履行所签订的合约,对合约的拟订也非常认真。他曾经逐字逐句的为我讲解合约里的内容,这让我终身受用。”

洛克菲勒一生的商业活动中,他曾被人指责为“大蟒蛇”、“八爪鱼”、“恶魔”,但他从来不拖欠债务,而且总是严格的遵守合约。虽然在道德上他显得有些不拘小节,而且很会钻法律的空子,但总体而言,他还是一个诚实的人。

在洛克菲勒看来,父亲是带他步入商场进行拼搏的启蒙老师,向他传授了进入这“生死场”里最起码但又是天经地义的法则——“商场无情义,有钱最重要”。父亲曾给家庭带来厄运,但又因势利导,教会了儿子在逆境中求生存的本领,使他能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不断的冲锋陷阵勇往直前,却又永远深思熟虑,绝不草率行事。

4,洛克菲勒的第一份工作

1855年初,16岁的约翰·洛克菲勒高中尚未毕业,就离开了学校。他辍学一方面是因为那时只有极少数人能够读大学,一般家庭的孩子很早就必须独立谋生了;另一方面就是他对商业社会的向往,以至于迫不及待的想实现他的淘金梦。自幼父亲就向他灌输关于金钱和商业的思想,他知道,人生只有靠自己,做生意要趁早,要在别人还没有开始的时候抢得先机。

洛克菲勒花了40美元在克利夫兰市的福尔索姆商学院接受了为期4个月的就业前培训,主修会计和簿记,这是他一生接受的唯一一次正规商业培训。1855年9月26日,在经过6个星期的就业奔波之后,他终于被克利夫兰市的休威特塔特尔商行录用为簿记员,这是他的第一份正式工作。

当时克利夫兰是连接东西部运输的中心城市,商业兴旺。中部大平原地区出产的小麦、玉米、火腿以及休伦湖畔和密西西比出产的铁矿都运到克利夫兰,而宾州所产的煤炭也经克利夫兰运到纽约。当时休威特塔特尔商行的主要业务就是代理货运。洛克菲勒在公司主要负责审查货运单据和各种存货,核对商品买入卖出的每一个细节,注意每笔业务所应收取的佣金数目。他很快就适应了工作,并且已能很好地胜任它,他敏锐的眼光使任何错漏都逃不过他的眼睛。

洛克菲勒除了记公司的账之外,还准备了一个自己的账本,上面详细的记载了各项支出的情况,如:手套一双,2,5元;教会捐款,0,1元……他视自己的账本比公司的账本更重要。

洛克菲勒从16岁时开始记账,这种良好的习惯他一直保持着,在他成为亿万富翁之后也没有改变。记账本成了洛克菲勒家族的传家宝,他传给了他的儿子小洛克菲勒,小洛克菲勒又传给了他的孙子,可谓世代相传。

他的这个账本上曾记载了一笔非常有趣的生意:他本人充当“中间商”的角色,把买来的猪肉卖给父母和弟弟,从中获利累计近160元。小小年纪,竟然打起了家人的注意,由此可见他对金钱的迷恋!

其实,洛克菲勒从小就是个财迷,对此他自己也不否认。他曾经讲述过自己的一次经历,那是他第一次看到巨款时的故事,他说:“我第一次看到银行期票时,我正在休威特塔特尔公司当职员。一天,我的老板收到了纽约市一家银行开出的一张4000美金的期票,他在办公过程中让我看了一眼那张票,然后将其锁在保险柜里。等他一离开办公室,我就打开保险柜,拿出那张期票,张着嘴巴、瞪大眼睛看了一会,然后才放回去。这对我而言,是一笔从未见过的巨款。那天,我一次次打开保险柜,热切的凝视着那张期票。”

洛克菲勒的这份学徒工作,给了他最初的商业训练,引领他进入到了充满刺激的商业世界。更幸运的是,洛克菲勒与两位老板是在同一间办公室工作,他可以真切的观察他们做生意的一切脉络,这是难得的学习机会。两位老板对这个孩子一点也不设防,经常谈论各种生意场上的问题。洛克菲勒是一个擅长学习的人,他从不放过任何机会。他在替老板工作的同时,也在一旁冷静的观察事情的进展。他的细心观察和冷静思考使他养成了对工作的基本看法:诚实信用,注重声誉,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问题。他坚信,总有一天他会像他们一样,拥有自己的事业与前程。

5,自己的公司——克拉克·洛克菲勒公司

洛克菲勒从自己的第一份工作中得到了许多东西,特别是那些极为难得的商业方面的经验与训练。后来,除了簿记工作外,洛克菲勒还负责与铁路公司和船运公司的外交工作,成为老板不可多得的好帮手。1857年,年仅18岁的洛克菲勒已经升职为主任簿记员,薪水也由原先的每年300美元升为500美元。

然而很快,他便感到这份工作已经不能使他得到满足了,虽然后来薪水涨到了600美元,但洛克菲勒最终还是决定离开休威特塔特尔公司。其实,就算工资再高,他也会离开那里的,因为洛克菲勒注定不会安于做一名小职员,当他认为自己已经从工作中学到了所需要的东西时,便会义无反顾地离开,去寻找更为广阔的天地。

事实上,在休威特塔特尔公司的这3年里,洛克菲勒已经自作主张的倒卖起小麦粉和火腿来了。

“约翰,你怎么搞的,竟然自作主张的买起小麦来了。我们公司以收取佣金和办理货运来赚取利润,投机的生意我们可是从来不做的!”老板休威特有些埋怨的说。

“老板,根据新闻报导,英国即将发生饥荒,现在趁机把货运倒纽约,一定可以赚大钱。另外,我还订购了80桶火腿呢!”洛克菲勒颇有些得意的说。

他不只是收购小麦,玉米,还购进肉干、食盐等,公司本来也做住宅、办公室、仓库等租赁业务,现在仓库里却堆满了约翰所囤积的小麦、玉米、火腿等。

不久,英国真的发生了饥荒,休威特塔特尔公司把囤积的货物向欧洲出口,获得了巨额利润。这次成功一方面给了洛克菲勒很多自信,另一方面也让他在当地小有名气,许多人都对他刮目相看,尊称他为洛克菲勒先生。

洛克菲勒离开休威特塔特尔公司之后,同他的一个英国朋友莫里斯·克拉克合伙开办了一家农产品经纪公司,资本共4000元(大概相当于现在的8万美元),每人出资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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