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无人荒岛,有史以来,前五名最值得纪念的分手,依年代排名如下:
1.艾莉森·艾许华斯
2.彭妮·贺维克
3.杰姬·艾伦
4.查理·尼科尔森
5.莎拉·肯德鲁
这些人真伤了我的心。你在上面有看见你的名字吗,萝拉?我想你能挤进前十名,不过前五名可没你的位置,那些位置保留给你无助于拯救我的羞辱与心碎。听起来或许比字面上更残酷,不过事实就是我们已经老到无法让对方遗恨终生,这是件好事,不是坏事,所以别认为挤不上榜是针对你来的。那些日子已经过去了,而且他妈的去得一干二净。那时候不快乐还真代表些什么,现在则不过是个累赘,像感冒和没钱一样。要是你真想整我的话,你就应该早点逮到我。
1.艾莉森·艾许华斯(1972)
几乎每个晚上,我们都在我家转角附近的公园里鬼混。我住在赫特福德,不过这跟住在英格兰任何一个郊区小镇没什么两样。就是那种郊区小镇,那种公园,离家只要三分钟,在一小排商家(一家VG超市、一家书报摊、一家卖酒的)的马路对面。附近没有半点能显现地方特色的东西。要是那些店开门的话(平常开到五点半,星期四到半夜一点,星期天整天),你可以到书报摊去看看本地的报纸,不过就算那样大概也找不出什么头绪。
我们当时十二三岁,才刚刚发现什么叫做反讽——或者这样说吧,就是后来才理解到那就是反讽的东西。我们只允许自己玩玩秋千和旋转椅,任凭其他小孩子玩意在一旁生锈,还要表现出一副自我了得的嘲弄冷淡态度。这包括模仿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吹口哨、聊天、把玩烟蒂或火柴盒通常就能达到效果),或者从事危险动作,所以我们在秋千荡到不能再高时从上面跳下来,在旋转椅转得不能再快时跳上去,或在海盗船晃到几乎垂直时固守在船尾。如果你能证明这些孩子气的把戏有可能让你脑浆四溅的话,那这样玩似乎就变得合情合理。
不过,对女生我们可就一丁点反讽的态度也没有,原因只有一个,就是根本没时间。前一秒钟她们还不在我们视野里,或者说引不起我们的兴趣;而下一秒钟你已经无法避掉她们,她们无所不在,到处都是。前一秒钟你还因为她们是你的姐妹,或别人的姐妹,想在她们头上敲一记;而下一秒钟你就想……老实说,我们也不知道我们下一秒钟想怎么样,不过,就是那样、那样。几乎在一夜之间,所有这些姐妹们(反正没有其他种女生,还没有)都变得教人兴致盎然,甚至心荡神迷。
让我想想,我们跟之前到底有什么两样呢?刺耳的喉音?但是刺耳的喉音不会帮你太多忙,老实说——只会让你听起来很可笑,而不会让你性感半分;新生的阴毛是我们的秘密,严守于身体与裤裆之间。它就长在该长的地方,一直要到许多年以后,才会有一个异性成员来检验它的存在。
另一方面,女生则明显地有了胸部,还有随之而来的,一种新的走路方式:双手交叉放在胸前。这个姿势一方面遮掩、另一方面又同时引起别人注意刚发生的改变。然后还有化妆和香水,都是些廉价品,技巧也不熟练,有时甚至很有喜剧效果,不过,这还是一个可怕的征兆,表示有事情无视我们、超越我们、在我们背后进行着。
我开始跟她们其中一个出去……不,这样说不对,因为我在这个决策过程中完全没有任何贡献。我也不能说是她开始跟我出去的,“跟谁出去”这句话有问题,因为它代表某种对等或平等的关系。而情况是大卫·艾许华斯的姐姐艾莉森,从那群每天聚集在长椅上的女生中脱队接纳了我,把我塞进她的臂弯下,领我离开海盗船。
现在我已经记不得她是怎么做到的,我当时大概连怎么回事都搞不清楚。因为在我们第一次接吻到一半时,我的初吻,我记得我感到全然地手足无措,完全无法解释我和艾莉森·艾许华斯怎么会变得那么亲密。我甚至不确定我是怎么远离她弟弟、马克·戈弗雷和其他人跑到了属于她那一边的公园的,或我们怎么丢下她那一伙儿,或她为什么把脸靠近我、好让我知道我可以把嘴贴到她嘴上呢?这整件事足以推翻所有的理性解释。然而这些事都发生了,而且还再度上演,隔天晚上,以及再隔一天晚上。
我那时以为我在干嘛?她那时以为她在干嘛?现在当我想以同样的方式亲吻别人,用嘴唇舌头什么的,那是因为我还想要其他的东西:性、周五晚场电影、作伴聊天、亲人朋友圈的网络链接、生病时有人把感冒药送到床边、听我唱片和CD的一双新耳朵,也许还有——名字我还没决定——一个叫杰克的小男孩,和一个到底该叫荷莉还是梅希的小女孩。但当时我并不想从艾莉森·艾许华斯身上得到这些东西。不会是为了有小孩,因为我们自己就是小孩;也不是为了周五晚场电影,因为我们都看礼拜六最早的那一场;也不是感冒药,因为有我妈就行了;甚至也不是为了性,尤其是性,老天爷千万不是,那是七十年代早期最龌龊恐怖的发明。
如果是这样,那些亲嘴的重要性在哪里呢?事实就是——根本没什么重要性。我们只是在黑暗中瞎搅和。一部分是模仿(我一九七二年以前见过的亲嘴的人:詹姆斯·邦德、西蒙·坦普勒、拿破仑·索洛、芭芭拉·温莎和席德·詹姆斯,也许还有吉姆·戴尔、埃尔希·坦娜、奥马尔·沙里夫和朱莉·克莉丝蒂、猫王,以及一堆我妈爱看的黑白片人物,不过他们从来不会把头左右摆来摆去),一部分是荷尔蒙使然,一部分是同侪的压力(凯文·班尼斯特和伊丽莎白·柏恩斯已经好几个星期都这样了),还有一部分的盲目惊慌……这里面没有意识、没有欲望也没有情趣,除了腹中有一种陌生且微微愉悦的温暖。我们不过是小动物,这不表示到了周末时我们会把对方的衣服扒光,打个比方来说,我们刚刚开始嗅闻对方的尾部,而且还没有被那个气味吓跑。
不过听好了,萝拉。到了我们交往的第四晚,当我到达公园时,艾莉森手勾着凯文·班尼斯特坐在长椅上,伊丽莎白·柏恩斯则不见芳影。没有人——艾莉森、凯文、我,或挂在海盗船尾巴上还没开苞的白痴——敢说一句话。我如坐针毡、面红耳赤,突然间忘了该怎么走路才不会为自己的每一小块身体别扭。该怎么办?要往哪里走?我不想起争执,我不想跟他们两个一起坐在那里,我不想回家。所以,我死死盯着小径上六号烟的空烟盒——那些空烟盒标定出男女生的楚河汉界——不瞻前顾后,不上下乱瞄,我直接回归那一群挂在海盗船尾巴上的单身男孩堆。在回家的半路上,我犯了判断上惟一的错误:我停下脚步看表。不过到现在为止我还不明白我当时试图想要传达什么,或者我当时想唬谁。毕竟,有哪种时间会让一个十三岁的男生从女生身边离开,回到游乐场,手心出汗,心脏噗通噗通乱跳,强忍着不哭出来?显然不会是九月底的某个午后四点钟。
我向马克·戈弗雷讨了一根烟,然后一个人到旋转椅上坐下来。
“人尽可夫。”艾莉森的弟弟大卫吐了一口痰。我感激地对他笑了笑。
就这样。我做错了什么?第一晚:公园、抽烟、接吻。
第二晚:一模一样。第三晚:一模一样。第四晚:被甩。好好好,也许我早已经看出苗头。也许是我自作自受。在第二个一模一样的晚上,我早该看出我们已经落入俗套,我拖着事情毫无进展,使她开始另觅他人。但是她可以告诉我啊!
她至少可以给我几天的时间把事情搞好!
我跟艾莉森·艾许华斯的恋情延续了六个小时(从放学后到全国新闻前的两小时空档,乘以三),所以我没办法宣称我习惯有她在我身边,而我却搞不定我自己。事实上,我现在几乎记不得任何有关她的事了。黑色长发?也许。小个儿?比我还小,八成是。吊梢眼,几乎像东方人的眼睛,还有黝黑的皮肤?有可能是她,也可能是别人。随便啦。但如果我们要依照悲痛程度、而非年代来排名次的话,我会把她排上第二名。这样想想还挺安慰的,随着我年纪增长,时代也不一样了,恋爱变得更加精明老练,女性变得没那么心狠手辣,而脸皮更厚,反应更快,本能更发达。但是从此之后所有发生的每件事,都似乎带有那一晚的元素。我其他的浪漫史似乎都是头一个的混音版。当然,我再也不用走那长长的路,我的耳朵再也不会因为相同的愤怒而发烫,我再也不必数着六号烟的空烟盒来逃避嘲笑的眼光和奔流的泪水……不用了,没有了,不一样了。只不过,有时候,还是会有类似的感受阵阵袭来。
2.彭妮·贺维克(1973)
彭妮·贺维克是个好女孩,而这会儿,我就要找个好女孩。只不过当时我没这么肯定。她有一个好爸爸、一个好妈妈,有好房子,独栋的,有花园、树木和鱼池,还有好女孩的发型(她金发,头发留得有点时髦,很干净、很有生气、司仪般的中长发)和亲切、会笑的眼睛,还有一个好妹妹,每当我按电铃时她都很客气地微笑,而且在我们不希望她碍事时离得远远的。彭妮很有礼貌一一我妈很喜欢她——而且她的成绩一向顶尖。彭妮长得很好看,她最喜欢的前五名歌手是卡莉·西蒙(CarlySimon)、卡洛·金(CaroleKing)、詹姆斯·泰勒(JamesTaylor)、凯特·史蒂文斯(CatStevens)和艾尔顿·约翰(EltonJohn)。喜欢她的男生很多。她真的很好,事实上,她不让我把手放到她下面去,甚至不让放到她胸罩上,所以我就跟她分手。只不过,当然啦,我没有跟她说为什么。她哭了,而我因此憎恨她,因为她让我觉得自己根本是个大坏蛋。
我可以想像彭妮·贺维克会变成什么样的人:一个好人。我知道她上了大学,成绩很好,找到一份在英国国家广播公司(BBC)当广播制作人的工作。我能想见她很聪明、认真,也许过于认真,而且有理想有抱负,不过不是会让你想吐的那一种。她是那种我们起初都想成为的典范,而且在我人生的另一种阶段,我会被这些美德所吸引。不过当时,我对这些优点没兴趣,我只对胸部有兴趣,也因此她对我来说一无是处。
我很希望能告诉你我们有过有趣的长谈,以及我们在青少年时期一直都是很要好的朋友——她会是一个很好的朋友——不过我不认为我们曾经交谈过。我们一起去看电影、去参加派对和舞会,而且我们扭打搏斗。我们在她的房间里搏斗,在我的房间里搏斗,在她的客厅、在我的客厅、在派对的房间里、在派对的客厅,夏天时我们在不同的草地上搏斗。我们老为同一件事搏斗。有时候我为了要摸她胸部而被弄得厌烦不堪后,我会试着去摸她两腿间的地带,一种带有自我解嘲意味的动作:像是想借个五块钱,被拒绝后,反而转过头来要借五十元一样。
学校里有些男生问男生的问题(一个只有男生的学校):
“你上了没有?”“她有没有让你上?”“她让你上多少?”这一类的。有时候是为了作弄你,等着听一声“没有”。“你还没上吧,对不对?”“你还没摸到胸部,对吗?”与此同时,女生们只能满足于被动的语言。彭妮用的是“攻陷”这个词:
“我还不想被攻陷。”当她第一千次把我的手从她胸部上拿开时,她会耐心的、也许还有点哀愁的这么说(她似乎知道总有一天——不过不是现在——她总得放弃防御,而且当事情发生时她不会心甘情愿)。攻击与防守、侵略与反扑……仿佛胸部是一小片被异性非法吞并的领土——它们本该属于我们,而我们要把它讨回来。
然而幸运的是,对方阵营里总有叛徒、造反者。有些男生知道其他男生的女朋友会“让”他们做任何事,有时这些女生甚至会主动协助他们的骚扰。当然,没有人听说过有哪个女孩子敢大胆到一丝不挂,或甚至是脱掉或松开内衣。这样的话会把合作关系搞得太复杂。就我所知,这些女生不过就是摆出一种诱人亲近的姿态。克利夫莱·史蒂文斯深表赞同地提起他哥哥的女友:“她总是有意无意地收缩小腹。”我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才弄懂这种女生战略所内涵的意义。
难怪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个缩小腹女生的名字(她叫茱蒂斯);我还真的有点想见见她。
翻阅任何女性杂志你都会一再读到相同的抱怨:男人——他们的小弟弟无论是十几、二十几、三十几岁及以上——在床上无可救药。他们对“前戏”不感兴趣,他们无意去挑逗异性的性感带,他们自私、贪婪、笨拙、不明事理。你不得不感到,这些抱怨有点反讽。那个时候,我们所要的正是前戏,而女孩子却不感兴趣。她们不想被碰触、被抚摸、被挑逗、被刺激。事实上,如果我们有意尝试的话她们还会打人。所以,我们的技术欠佳也就不足为奇了。我们花了两三年漫长而影响深远的年头,被强力告知想都别想这个念头。从十四到二十四岁这几年,前戏从男生要女生不要的东西,变成女人想要男人懒得理(他们是这样说的。我呢,我喜欢前戏——主要是因为从前我全心全意只想碰触的年代在我心里历历如新)。如果你问我的话,我想最完美的组合,就是读《柯梦波丹》(Cosmo)的女人和一个十四岁的小男孩。
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这么不顾一切地要抓到彭妮·贺维克的一小块胸部,我会不知道该说什么。而如果有人问彭妮为什么这么不顾一切地要阻止我,我敢说她也会被难倒。
那对我而言有什么好处?其实,我并不要求任何回报。为什么她不要她的性感带被挑逗?我毫无头绪。我只知道,要是你努力探询的话,你可以从第一根阴毛到第一个脏兮兮的杜蕾斯之间——那段掩埋着饱受磨难的性爱空窗期里——寻获各种疑难杂症的解答。
而且更何况,也许我并不是真的那么想把手放进彭妮的胸罩里。也许其他人比我更希望我去摸她。经过跟彭妮在全镇上的沙发上搏斗的几个月后,我受够了,我跟一个朋友承认,现在想想我实在是个大傻蛋,我什么也没上。我的朋友又跟其他朋友说,我成了一连串残酷而又可憎的笑话的笑柄。我试了彭妮最后一次,在我房里趁着我爸妈到市政府看本地话剧社演出《杨柳风》的时候。我对她使出的蛮力足以激怒并吓坏一个成年女人,不过毫无进展,我送她回家的路上我们几乎没说一句话。
我下次跟她出去时完全没有毛手毛脚,那晚结束后当她要吻我时,我耸耸肩推开她。“有什么用?”我问她,“又不能怎么样。”后来她问我还想不想跟她见面时,我把脸扭向一边。我们已经交往三个月了,这对中学四年级来说几乎算是一辈子在一起(她的爸爸妈妈还见过我爸爸妈妈。他们互有好感)。接着她哭了,而我憎恶她使我有罪恶感,使我甩掉她。
我开始跟一个叫金的女生出去,我知道她已经被入侵了,而且她(我的假设没错)不会反对再次入侵。彭妮跟我班上的克里斯·汤森交往,这家伙有过的女朋友比我们所有人加起来的还多。我是在玩火,她也是。有一天早上,差不多是我跟彭妮最后一次肉搏战三星期后,汤森大声嚷嚷着走进教室:“喂,弗莱明,你这个小儿麻痹,猜猜看我昨晚上了谁?”
我一下子感觉天旋地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