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遇见卡洛琳,是当她帮她的报纸来采访我的时候,而我二话不说,立刻为她倾倒。当时她正在吧台等着帮我买杯饮料。那天天气很热——今夏的第一天——我们到外面坐在高脚桌旁,看着街上的车水马龙——她的脸颊粉粉嫩嫩的,而且穿着一件无袖无型的夏装和一双短靴,不知道什么原因,这个打扮在她身上看起来很漂亮。但我想今天我对谁都会这么想。这个天气让我觉得仿佛我摆脱了所有阻止我感受的神经末稍,更何况,你怎么能不爱上一个为了报纸来采访你的人?
她帮《图夫涅尔公园志》写稿,那种(TufnellParker)刊满广告的免费杂志,别人塞进你的门缝然后你又塞进垃圾桶的杂志。事实上,她还是学生——她修了一门新闻课,现在在实习。而且,事实上,她说她的编辑还不确定他要不要这篇报导,因为他从来没听说过这家店或是这个俱乐部,而且哈洛威正好在他的辖区,或地盘,或保护区,或随便什么的边界上。但是卡洛琳从前常到俱乐部来玩,而且很喜欢,所以想推我们一把。
“我不该让你进来,”我说,“你那时一定大概只有十六岁。”
“不会吧,”她说,我不懂为什么,直到我想到我刚才说的话。我这样说不是拿它来当一句可悲的调情话,或是任何一种调情话;我只是说如果她现在是学生,她那时候一定还在念书,虽然说她看起来大概有二十好几或三十出头。当我发现她是一个回锅学生,而且她在一家左倾的出版社当过秘书后,我设法不露声色地修正我给她的印象,如果你明白我的意思的话,而我弄得有点糟。
“当我说不该让你进来,我不是说你看起来很小。你不是。”老天爷。“你看起来也不老。你看起来就像你的年纪。”他妈的见鬼了。如果她四十五岁怎么办?“呃,真的是这样。也许年轻一点,但不是很多,不太多,刚刚好。我已经忘了回锅学生这回事,你看。”我宁可无时不刻当一个油嘴滑舌的讨厌鬼,也不想当个说错话、词不达意、滔滔不绝的傻瓜。然而,几分钟内,我却满怀喜悦地回顾那些当滔滔不绝傻瓜的日子,他们跟我下一个化身比起来似乎好得没法比——下流男人。
“你一定有庞大的唱片收藏。”卡洛琳说。
“是啊。”我说。“你想不想过来看一眼?”
我是认真的!我是认真的!我想也许他们要一张我站在旁边的照片或什么的!但是当卡洛琳越过她的太阳眼镜上沿看着我时,我倒带听听自己说了什么,然后发出一声绝望的呻吟。至少这让她笑出来。
“我不常做这种事,老实说。”
“别担心。反正我不认为他会让我做那种《卫报》式的人物专访。”
“那不是我担心的原因。”
“没关系,真的。”
不过,随着她下一个问题,这一切全被遗忘了。我一辈子都一直在等待这个时刻,而当它到来时,我几乎不敢置信:我觉得毫无准备,被抓个正着。
“你有史以来最喜欢的五张唱片是什么?”她说。
“对不起?”
“你有史以来前五名的唱片是什么?你的荒岛唱片(DesertIslandDiscs),减掉——多少?三张?”
“减掉三张什么?”
“‘荒岛唱片’有八张,不是吗?所以八减五等于三,对吗?”
“对。不过是加三张。不是减三张。”
“不是,我只是说……随便。你有史以来前五名的唱片。”
“什么?在俱乐部?还是在家里?”
“有差别吗?”
“当然有……”声音太尖了,我假装我的喉咙里有东西,清一清喉咙,然后重新开始。“呃,有,一点点。我有有史以来前五名最喜欢的舞曲唱片,还有我有史以来最喜欢的唱片。你看,我有史以来最爱的唱片之一是‘飞行玉米卷兄弟’(FlyingBurritoBrothers)的SinCity(‘罪恶之城’,但是我不会在俱乐部放这首歌。这是一张乡村摇滚民谣。每个人都会回家去。”
“别管了。任何五张。所以还有四张。”
“什么意思,还有四张?”
“如果其中一张是SinCity,那还剩下四张。”
“不对!”这一次我无意掩饰我的慌张。“我没说那是我的前五名!我只是说那是我的最爱之一!它可能会是第六名或第七名!”
我把自己搞得有点惹人厌,但是我控制不了,这太重要了,而我已经等了太久。但是他们到哪里去了?全部这些我多年来放在脑中的唱片,以防万一洛伊·普罗里(RoyPlomley)或迈克·帕金森(MichaelParkinson)或苏·罗莉(SueLawley)或随便哪个在第一电台主持过‘我的前十二名’(MyTopTwelve)的人跟我联络,然后要求我为某个名人当一名迟来且公认没没无闻的枪手?不知道为什么除了《尊敬》(Respect)我想不起任何唱片,而那张绝对不是我最爱的艾瑞莎歌曲。
“我能不能回家整理出来再让你知道?大概一个星期左右?”
“听着,如果你想不起任何东西,没有关系。我会弄一个。我的老葛鲁丘俱乐部前五名最爱或什么的。”
她会弄一个!她要抢走我仅此一次的弄出一张会登在报纸上的排行榜的机会!我不答应!
“噢,我确定我可以想出点东西。”
AHorseWithNoName(“无名之马”)、BeepBeep(“哔哔”)、MaBaker(“我的面包师”)、MyBoomerangWon"tComeBack(“我的回力镖一去不回”)。我的脑袋忽然涌进一堆烂唱片的名称,而我几乎要因为缺氧而休克。
“好,把SinCity放上去。”在流行音乐的整个历史上一定还有一张好唱片。
“BabyLet"sPlayHouse(‘宝贝,我们来玩过家家’)!”
“那是谁唱的?”
“猫王。”
“噢。当然。”
“还有……”艾瑞莎。想一想艾瑞莎。
“艾瑞莎·富兰克林的Think(‘想一想’)。”
没意思,不过也行。三个了。剩两个。加油,洛。
“金斯曼(Kingsmen)唱的Louie,Louie(‘路易、路易’)。
王子唱的LittleRedCorvette(‘小红车’)。”
“可以。太棒了。”
“就这样?”
“这个嘛,我不介意很快地聊一聊,如果你有时间的话。”
“当然好。不过这张排行榜就这样?”
“这里刚好五张。你有什么想改的?”
“我提到过巴布·马利的StirItUp(‘搅和’)吗?”
“没有。”
“我最好把它放进去,”
“你想把哪张换掉?”
“王子。”
“没问题。”
“然后我要用Angel取代Think。”
“好。”她看了看表。“我回去前最好问你几个问题。你为什么想重新开张?”
“这其实是一个朋友的点子。”朋友。真可悲。“她没告诉我就安排好了,当做是一个生日礼物。我想,我最好把詹姆斯·布朗也放进去。Papa"sGotABrandNewBag(‘老爹有一个新袋子’),不要猫王。”
我小心翼翼地看着她做必要的删除与重写。
“好朋友。”
“对。”
“她叫什么名字?”
“呃……萝拉。”
“姓什么?”
“就……莱登。”
“还有那句口号,‘老人的舞曲’。那是你的吗?”
“萝拉的。”
“那是什么意思?”
“听着,我很抱歉,但是我想把‘斯莱与石头家族’(SlyandTheFamilyStone)的FamiyAffair(‘家务事’)放上去。SinCity不要。”
她再一次划掉又写上去。
“老人的舞曲?”
“噢,你知道的……有很多人还没老到不去跳舞,但是对酸性爵士(acidjazz)、车库音乐(garage)和环境音乐(ambient)什么的来说他们太老了。他们想要听一点摩城、复古的放克、斯代斯和一点新的东西以及别的全部混在一起,但是他们没有地方去。”
“有道理。那是我的调调,我想。”她喝完她的柳橙汁。
“干杯。我很期待下星期五。我从前很喜欢你放的音乐。”
“我可以录一卷卡带给你,如果你要的话。”
“你愿意?真的吗?我可以在家开自己的葛鲁丘俱乐部。”
“没问题。我最喜欢录制卡带。”
我知道我会这么做,也许今晚,而且我也知道当我撕开卡带盒的包装,然后按下暂停的按键时,感觉起来会像背叛。
“我不敢相信。”当我告诉萝拉关于卡洛琳时她说,“你怎能这么做?”
“做什么?”
“打从我认识你以来,你就一直告诉我马文·盖伊的Let"sGetItOn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唱片,而现在它连前五名都排不上。”
“该死。靠。去他的。我就知道我会……”
“还有艾尔·格林怎么办?还有冲击合唱团呢?还有查克·贝瑞呢?还有那个我们争执过的人呢?所罗门什么的?”
老天爷。
隔天一早我打电话给卡洛琳。她不在。我留了一通留言。她没回电。我又打一次。我又留另一通留言。这越来越叫人难为情了,不过Let"sGetItOn绝对不能没有上前五名。我试第三次时接通了她,她听起来很尴尬但充满歉意,而当她知道我只是打去变更排行时明显松了一口气。
“听好。绝对的前五名。第一名,马文·盖伊的Let"sGetItOn。第二名,艾瑞莎·富兰克林的ThisIsTheHouseThatJackBuilt。第三名,查克·贝瑞的BackintheUSA。第四名,冲击合唱团的WhiteManinTheHammersmithPalais。
而最后一名,最后但不是最不重要的,哈哈,艾尔格林的SoTiredofBeingAlone。”
“我不能再改了,你知道。到此为止。”
“好。”
“不过我在想,也许做你的前五名最爱俱乐部唱片也有道理。顺便告诉你,编辑喜欢那个故事,萝拉的事。”
“噢。”
“有可能很快地跟你要一个填满舞池的排行榜吗?还是这个要求太过分了?
”
“不会。我知道是哪些歌。”我拼出来给她听(虽然说当文章刊出来时,上面写着InTheGhetto,那首猫王的歌,这个错误巴瑞假装是由于我的无知)。”
“我差不多快完成你的卡带了。”
“是吗?你真是太贴心了。”
“我该寄给你吗?或是你想喝一杯?”
“嗯……喝一杯也不错。我想请你喝杯酒来谢谢你。”
“太好了。”
卡带,是吧?它们每次都有用。
“那是给谁的?”当萝拉看见我在搞消音、编排顺序和音量时她问我。
“噢,就是那个帮免费报纸采访我的女人。卡罗?卡洛琳?大概是那样。她说如果她能感受一下我们要放哪种音乐,你知道,会比较容易。”但是我说的时候没办法不脸红而且死盯住我的录音机,而我知道她不是真的相信我。她比任何人都明白合辑卡带代表什么意思。
我约好跟卡洛琳碰面喝酒的前一天,我发展出所有典型的暗恋症状:胃痛、长时间做白日梦、无法想起来她长什么样子。我只记得起来洋装和靴子,而且我看得见有刘海,但是她的脸一片空白。我用一些莫名的相互交错的细节来填补这片空白。——丰满突出的红唇,虽说一开始吸引我的,是她那调教良好的英国女生的聪明外表;杏仁眼,虽说她大部分的时候都带着墨镜;白皙无瑕的皮肤,虽说我知道她满睑雀斑。当我见到她时,我知道我会感觉到一阵大失所望的痛苦——这就是所有想入非非的起源?然后我又会再度找到别的东西来感受兴奋:她竟然来赴约的事实,性感的声音,聪明的才智,敏锐的机辩,随便什么。然后在第二次和第三次会面之间,一套全新的神话又会于焉诞生。
不过,这一次,有件不一样的事发生。都是做白日梦造成的。我做着跟以往一样的事——幻想整段感情的每个微小细节,从初吻,到上床,到搬进来同居,到结婚(我甚至安排过婚宴卡带的曲目),到她怀孕时会有多漂亮,到小孩的名字——直到我突然惊觉没有剩下任何事可容真的发生。我全做过了,在我的脑海中过完整段感情。我已经快转看完电影,我知道全部的情节、结局,所有好看的地方。现在我得倒带,然后用正常速度从头再看一遍,那有什么乐趣?
而且他妈的……这些事他妈的什么时候才会停止?我下半辈子都要从一颗石头跳到另一颗石头直到没有石头可跳吗?我每次脚痒的时候就要开溜吗?而我大概每一季就会有一次,跟我的水电账单一起,甚至比那还多。在英格兰夏季的时候。我从十四岁起就用我的本能思考,而老实说,就我们两个知道,我得到的结论是,我的本能装的全是满脑袋的大粪。
我知道萝拉有什么不对劲。萝拉不对劲的地方是,我永远再也不会是第一次或第二次或第三次见到她。我永远不会花两三天浑身冒汗试着想起她长什么样子,我再也不会提早半个小时到酒馆去跟她碰面,盯着杂志上同一篇文章然后每三十秒看看我的手表,永远也不会想像她会激起我体内的某种东西,就像Let"sGetItOn激起我体内的东西一样。而当然,我爱她喜欢她而且与她共享有趣的谈话、美妙的性爱和激烈的争执,而她照顾我为我操心,而且帮我安排葛鲁丘俱乐部,但是这一切又算什么?当有一个人裸着两条臂膀、带着甜美的微笑、穿着一双马汀大夫鞋,走进店里说她想要访问我的时候?什么也不算,就是这样,但是也许应该多算一点什么。
去他的。我要把这他妈的卡带寄出去。也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