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水木街上一只油黑色的骏马奔过,上面的人穿着绛紫的戎装,腰间配着一把古朴的长剑,在岚王府前突然勒住马头,让马儿腾空发出一阵嘶鸣。她跳下了马,跃上了府门前的石阶,狠狠地扣着紧闭着的府门。岚王府门又开了一条小缝,见了她,又将府门再开大一点,好让这女人冲进去。
岚王还在和管家说着话,就听到一个英朗的声音:“公子,我这次差事办得不错吧?”说话的是一个高大的女人,身姿挺拔,相貌像男人一样俊毅,但她一双大眼却充满女人的魅惑,配上她英朗的动作就是一个张狂的女人,一笑折古今风流。
在公子旁边的陈闯闪出脑袋了,笑哈哈地说:“表妹,你回来啦!有没有从西边带什么东西回来孝敬你表哥。”这个女子叫方弦惊,是陈闯的表妹,当年陈闯接她来岚王府是她还是个山野女娃娃,现在已经成为管理岚王西北商务的一把手,她的手段和魄力都让人闻风丧胆,还帮岚王操持着江湖和军中的线报,是个狠角色。
方弦惊看都懒得看陈闯,豪气地一挥手,说:“你给我一边去!”陈闯又乖乖地把头缩回公子背后去。
“当然,多亏有你,我们才可以如此顺利地救了杨放。”陆明风笑得像春日的微风,抚着茶杯欣赏地看着弦惊。
弦惊剑眉一挑。“幸亏我那天我在军中传信,恰逢杨放生辰,就多事留下在杨放面前搔首弄姿一番,竟意外见到了李凛。”
“秦桓耳的死真的恰当好处,你费了不少功夫吧?”说着,岚王对她挤了一下脸。
弦惊英武的五官映出一个迷人的娇笑,她伸手轻捂着嘴,指缝中飘出铜铃般的笑声。她笑罢,缓缓张口说:“其实什么都挺好办的,就是我们去时黄恺已经死了,所以要专程走一趟带那条丝绸给杨放。”
一旁的曹管家听着也笑起来,说道:“方姑娘这行也是辛苦,正好今天府里宰了一头牛,今晚就多饮几杯热闹热闹。”
今晚岚王府摆了家宴,宴请各位家臣和重要女眷,一同饮酒赏月。晚宴开始了一会儿,丹琴才拉着一个少女出现在晚宴。那个少女穿着青色轻纱,身材婀娜,皮肤如雪,鼻子嘴巴都很小巧,一双眼睛水灵灵的,极其可爱。不过这女孩就是有些太害羞,都不太敢看人。岚王见此状况,笑曰:“柔之,你来啦。”
那个叫柔之的女孩点了点头。这个姑娘全名张柔之,今年十八岁,是岚王的侧妃,也是现今岚王唯一记在册上的妃妾。父亲是京城卫军的副将,十五岁的时候便送到岚王府来。
宴中,碧水娇笑着为岚王侍奉着酒菜,丹琴正抚着古筝弹奏着,弦惊在豪迈地跟其他家臣斗着酒,柔之斯文地吃着菜。岚王高兴,赋诗一首:
杯盘觥筹春风破,一夜倾城岚王府。
酒里红尘倾碧水,梦回静岁悦丹琴。
戎马回雄真弦惊,小柳青发又柔之。
忽得皇宠何须有,馨馨家乐喜万年。
宴席散了,岚王今夜喝了很多酒,被院子里的凉风一吹,脑子反而格外的清明。他独自回到悦善居中,闭着眼睛在想今天的事。
丹琴轻轻地进入悦善居中,为陆明风送了碗解酒汤,正要起身离去,明风说道:“丹琴,你陪我说说话。”丹琴眼中闪过的一丝惊诧,又瞬间淡定下来,静静地坐在对面,等公子开口。岚王望着这一屋子奇珍异宝,觉得有些搞笑,打趣地问丹琴:“你手脚挺快的啊,我在前厅和父王说了半个时辰的话,你就在我屋里变了那么多奇奇怪怪的玩意。别说,有很多我都真没见过,你在哪儿弄来的?”
丹琴不苟言笑的脸上浮出了一个舒爽的笑,说:“这是陈闯的私藏,我一时情急就借了他的来用用。”
“这老滑头,竟然背着我藏了那么多好东西。不行,我要充公!”丹琴听罢,就笑得更欢了。接着陆明风正色道:“幸亏你想得周全,如果不是今日父王就会怀疑我了。”岚王平时在皇上面前品味粗俗,胸无大志,如果今天突然变了个模样,皇上就肯定怀疑他在做戏了。
“今天看到皇上进了岚王府,丹琴也暗惊。我们岚王府哪像一个富贵王爷的府邸,又不能一下子把整个府改头换面,就只能在这屋子里坐文章。”
陆明风点了点头,思虑又浮上心头,沉默了一阵子说:“听说楚河每年都要用一个民女来祭河,如果那个民女是你,你愿意吗?”这个问题有点无厘头,但是细想又有问的道理。
丹琴的脸上波澜不惊,平静说道:“如果一个我就能平息楚河之怒,我当然愿意。”
“哦,我以为你和我性格一样,都是自私的人。”公子挑了挑眉,目不转睛地望着丹琴。
“公子只是所求之事不同,如果你认定了,你就会成为这个世界上最无私的人。”
“那我为什么要改变意愿,去认定我以前不认定的事呢。”
“这个问题公子心中自有答案,丹琴看今日公子的表现,就知道你内心已经认定了,只是现在内心有些挣扎罢了。”
公子沉吟一声,疲惫地点了点头,他慢慢地说:“那天我去见完杨放和李凛,重城大哥告诉我,如果我当了皇帝,他就不用为他的家族报仇了。那么我开始想,如果我当了皇帝,一切会怎么样呢?”陆明风停下话来,痴迷地笑着,片刻又说:“那样,你和重城大哥就可以光明正大地在一起了,弦惊就可以嫁人了,府里生活在阴暗的人就可以自由做想做的事了。最重要的是我有能力保护我想保护的人,来和他们一起把刘国变成心中所想那样。”
“公子,人做的每一件事情都要从心。如果心之所向,就做;心之不向,就不做。莫被他人左右。”丹琴顿了顿,又低声说:“其实,我知道当年是重城大哥救了我,但却是你带我回这个府里的。如果没有你,我如何硬气地坐在这里说着话,我哪里有锦衣玉食,我只是一个蹉跎着的市井妇人而已,谈什么追求。你是我们两个的恩人,虽然我爱慕的人是萧重城,但我想要守护的却是公子您啊。”七年前,一个地方参将贪取了赈灾的粮款,又把数千难民当暴徒一样镇压,杀人无数。陆明风就决定和萧重城去杀那个狗官,怎么知道去的时候发现那个参将已经被毒害了。陆明风就派萧重城去查这件事,顺藤摸瓜发现竟然是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做的,眼看官府快要查到这件事了,萧重城想保护这个女孩,就暴露了自己帮冯丹琴料理干净这件事。后来陆明风看到冯丹琴,就觉得她特别像他已故的妹妹,想想丹琴一直在江湖漂泊也不是回事,就觉得带她到岚王府。
冯丹琴到岚王府后,就一直尽心为陆明风做事,但一直都不会对公子动心,她一直爱着救她的萧重城。虽然萧重城是岚王的影客,不让外人看到,那么多年丹琴也只是见过他几面而已。但是丹琴每天坐在空荡荡的院子里都觉得身边有萧重城的气息,有时萧重城吃掉她精心做的食物就会高兴好几天,丹琴觉得自己还很幸福。
“你不必过分看重我,毕竟自己更重要。我一直视你为妹妹,我希望你快乐。”陆明风很诚恳地对丹琴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