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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章 回望青春

霍去病也没有想到,自己会在朔方一待就是这么久,虽然身为军人,但他过去只曾出征过、未曾戍守过,现在才体会到了常年戍守在边关是种什么样的感觉。

寂寞是难以排解的,现在的他已经学会了追忆往事,甚至还会在夜晚默默地看起星星来。尤其是在夏秋两季,朔方这里的夜晚特别的安静,凉风拂面,繁星闪闪,流星不时划过漆黑的夜幕......他甚至想起了民间的那个传说,若是能在流星消逝前许完一个愿,这个愿望就可以实现。

左右无事,那就试试吧!一次,两次,三次......,直到最后出现了一颗格外缓慢的流星,拖着尾巴一闪一闪地划过半个天空,终于让他把愿望说完了。

朔方与长安相隔将近两千里,只能依靠尺素传书,所以这些日子里,盼信成了他的一件大事。不过除了未婚妻的信,他的家信来源很简单:母亲自己写不了信,舅父则没时间写太长的信,表弟刘据虽然爱写信,可还是个孩子。篇幅最长、内容最丰富、笔触最亲切的,当然还是弟弟霍光的信,弟弟会把自己的所见所闻详细道来,也会向兄长汇报自己的生活琐细。

从霍光的信中看,他已经在长安站稳了脚跟,交到了一群朋友,进入了一个活跃的新圈子,圈子里的大多数人都是同为郎官的同事,包括苏武,上官桀,甚至还有李敢的侄子李陵。

这个圈子中的大部分人都是世家子弟,由这一点,霍去病知道弟弟并没有像自己当初那样受到排挤,而是已经被认可和接纳了。当然他也知道这中间有一些缘故:首先霍光不像当年的自己一样是私生子,所以别人看待他的时候不用带伦理判断,接纳起来会容易得多;其次霍光是大司马骠骑将军的亲兄弟,而自己只是皇后和大将军的外甥,父系社会对前者的接纳也更顺理成章一些;再说霍光的聪明是恰如其分的,性情又很和柔,不像自己小时候那么出众而又高傲,肯定也比当年的自己要讨人喜欢得多。

当然,仅有这些缘故还是不行的,关键还是人家对你后面实力的承认,而这个实力,现在已经是没人敢再不承认了!这也就是十来年的工夫,一切就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也许,一个新的世家,就是这么产生的吧?每每想到此处,他的心中都是五味杂陈,世道的盈虚消长,也不过如是而已!

除了世家子弟,霍光甚至还结交了一个归降的匈奴小王。他告诉兄长,这个匈奴人名叫金日磾,与自己同岁,曾经是休屠王的太子,生得仪容不凡,归降后在宫中养马,把御马养得膘肥体壮,再加上为人笃厚敬谨,由此得到了陛下的赏识。

霍去病倒是记得这个休屠王的太子,河西受降时,因为休屠王是被浑邪王诛杀在先,后来其部下又多有不肯降者,是被自己武力镇压的,所以这个太子也没有得到像浑邪王那样好的归降待遇,而是像战俘一样被发配到宫中去养马了。但是,记得他的名字明明是叫“日磾”,为何却多了个“金”字呢?询之于霍光,得到的回复是,“因为兄长您还缴获了休屠王的祭天金人啊,陛下为了纪念这件事,就赐他姓金。”

他只能无言了,心中却是百感交集,圣上明明也在惦记着自己啊!然而,圣上如此爱重自己,自己如此忠敬圣上,如今的局面却又如此僵持,这岂不是很可笑吗?他不能不想起自己曾对弟弟说过的那句话,“夏商周三代之后,天下再不复有君与臣,只有人主与臣了!”难道谋算与控制,就是人主与臣子之间无法避免的宿命吗。

对于弟弟在长安城的表现,他大体上还是放心的,当然回信时也免不了要规劝弟弟交友慎重。其实他的心中颇为羡慕自己的弟弟,十六七岁的年纪能够如此潇洒超然地度过,能够结交那么多的朋友,能够跟朋友们一起放歌纵酒、弹棋击筑,而自己的这个年纪,远不是这样度过的......

确实,他既没有什么同龄的朋友,也没有跟同龄人饮酒谈心、到处玩耍的经历,从小到大一直都是一个寂寞高手。到了现在,交朋友的最佳年龄已经过去了,而且以他当前的身份,也不可能再交到什么朋友了,这辈子都只能继续享受寂寞高手的滋味了。

没有朋友、没有知己,这对一个性情中人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巨大的遗憾。所以这也就是为什么,他会格外珍视自己的伴侣,因为这个用一幅图就读到了他的心的伴侣,也是他在这个世间最好的朋友和唯一的知己。

霍光在信里,也常常会报告这样的消息,同事某某或者朋友某某结婚了,娶的是某家的小姐......这也难怪,男子通常在冠礼以后议婚,因此二十岁出头正是结婚的高峰时期。

但是霍去病最不爱看这样的消息,因为这让他没法不联想到自己,如果不是被困在这里,办喜事的早就应该是自己了。为什么那些平凡的婚姻,反而如此容易缔结呢?为什么自己真挚炽烈地爱一个人,婚姻却要横生波澜?

他觉得别人的婚姻平凡,虽然有些偏激,但也不是全无道理,本来这世上绝大多数的婚姻也就是饮食男女而已。再说他心里痛苦惆怅,所以看什么都不顺眼,有事没事总想挑刺儿!比如今天就又被他挑出来一条:霍光在信里提到,与一群朋友在某人家里欢饮至深夜。这本来没有什么,可是记性极好的霍去病却立刻联想到,这个某人,不是两个月前才刚刚结婚的么?

他立刻就在心里对这个某人进行了一番批判,“真不知道你们是怎么想的,才新婚两个月,居然就呼朋唤友来家里饮宴到深夜!你们俩这么快就相看两厌了么?还是根本就没有动过真心呢?”

然后他还把自己代入了角色,“如果换了我,别说燕尔新婚,就算已经结婚十年二十年,也绝对不会这么干,我会珍惜跟她待在一起的每一个夜晚......”

其实他是不是能真的这样,也不好说,反正现在他是真诚地这么想的。这样无聊地挑剔着别人,好处就是让他在痛苦惆怅之余找到了一点安慰:“你看,那么多人一辈子不知道何谓真爱,你还是幸运的......”

作为一个非常理性的人,他年少时虽然也憧憬过理想的爱情,但并不认为一定会降临到自己的身上;而当真的遇上了,在感到幸运之余,以他的心性之高远,很自然地就会立志要把自己的爱情经营到极致。所以他爱得非常认真,毫无保留,甚至到了虔诚的程度,正如他自己想到的那句,“等将来我们携手走过百年,那时世人就会知道,什么叫做真正的人间传奇!”

卫青说过外甥是因为太年轻了才说那些傻话,确实,一个如此理性的人,也只有在这个年纪,才可能有这样的想法、才可能是这样的爱法。即便仍然是他和她,倘若晚遇见十年,都不会是同样的爱法了。

书不尽意,笔短情长,这一别又是这么久。现在的他,已经知道了什么叫做“焚心”,那是一种压制不住的思念,一旦涌上来就只能任其摧残,再无心力去做任何事情;他也早就想通了什么叫做“销魂”,往昔那些相见的时光,如果能挪片刻到眼前,那种感觉就是销魂。

但是尽管写了这么多的信,他却从未跟她商量过“婚事遇阻应该怎么办”这个问题,因为他知道商量不出别的结果。这段日子里,他已经慢慢地想清楚了,“如果两个人在一起、却又不是结发夫妻,这不仅仅是委屈的问题,这种日子能不能过都是问题!”从第一次见面开始,他就已经在自己想象的生活画面中,把她代入了妻子的位置,后来的一切设想都是围绕着这个画面来进行的,现在让他想象另外一个画面,他觉得想象不出来。

在一天天临近他们约定的婚期的时候,他的心是越揪越紧、越来越痛的,等到真的错过去了,而且眼看着越拖越久,他反而没有那么难受了。“反正单于还在那里,等灭了单于再跟陛下谈条件吧!这次我什么都不要,只要你让我娶自己想娶的人就行了。”

一个又一个仰望星空的夜晚过去了,朔方边关的冬季早已到来,滴水成冰,分外的漫长寒冷,他从没经历过这么严寒的冬天,有时候到远处去巡视,一走几天,衣袍的下摆整天结满了冰碴。未婚妻的信里,总是担心他衣甲单薄,嘱咐他穿暖和点,告诉他“冬伤于寒,春必病温”,可是他经常敷衍了事,因为没有心情去在乎这些。

在寒风刺骨的晚上,他仍然会仰望边关的夜空,那夜空依然是幽暗深邃、繁星满天。此时的他不能不想到,自己已经是二十三岁了!逝者如斯,流金淌银的青春岁月,居然已经过去一多半了?七年前,自己还是那个桀骜不驯的少年,为了从军而提前行了冠礼,从此要求自己承担起责任,铁衣重甲、为国远征,何曾想到一眨眼间,竟也到了有往事可以追忆的年龄!

追忆一件件往事,他觉得无悔于这七年的青春岁月,这七年中,他在人生最重要的两个问题上做出了选择,这是他永远都不会后悔的两个选择,即便重来一次,仍会同样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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