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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邓肯自传(2)

由于母亲在我还在襁褓中的时候即与父亲离异,因此我对父亲一无所知。有一次当我问姨母自己到底有没有爸爸时,她回答说:“你爸爸是魔鬼,他毁了你母亲的一生!”自此之后我总将他想象成图画书中头长着角、拖着尾巴的妖怪,每当其他小朋友说到他们的爸爸时,我就闭口不语。

7岁时,我们住在三楼的两间空荡荡的房里。有一天,我听见前门铃响,走去客厅开门时,看见一个相貌端正、头戴大礼帽的绅士问:

“请问,邓肯太太住在这里吗?”

“我就是邓肯太太的小女儿。”我回答。

“这就是我的翘鼻子公主吗?”陌生的绅士说(这是他给我起的小名)。

他突然将我拥入怀中,一边流泪一边亲吻着我。他的举动令我非常讶异,于是我问他是谁。他泪流满面地说:“我是你的父亲。”

这消息让我欢喜异常,连忙冲进去报告家人。

“外面有个人说他是我爸爸。”

母亲站了起来,脸色苍白,神情激动,走进隔壁房间并锁上房门。一个哥哥躲到床底,另一个躲到橱柜中去,姐姐这时也开始歇斯底里。

“叫他滚,叫他滚!”他们狂喊着。

我十分诧异,不过作为一个彬彬有礼的小女孩,我走出去对他说:

“我家人身体不太舒服,所以今天没办法招待你。”陌生人听完,拉着我的手,要我同他一起去散散步。

我们下楼走上街头,我快步跟在他身边,心里陶醉地想着这个英俊的绅士就是我父亲,他并不像我所想象的那样长着长角和长尾巴。

他带我到一家冰淇淋店,让我把冰淇淋和蛋糕吃个饱。我手舞足蹈地回到家,却发现家里人全都愁眉不展。

“他是一位风度翩翩的男士,明天还要来再带我去吃冰淇淋。”我告诉家人。

可是家人仍不愿见他,过些时候,他就回到洛杉矶他的另一个家了。

此后几年我都没有再见过父亲。有一天,他突然又出现了。这次母亲发慈悲见了他。他送给我们一幢漂亮的房子,里头有几间偌大的练舞室、网球场、谷仓和风车房。这份厚礼来自于他发的第四笔财。他这一生曾三度发财,但都悉数散尽。这第四笔财富也同样随着时间流逝了,这所房子和其他财产也都没了。不过,我们毕竟在那里住了几年,这房子的确是往后两段风暴航旅来临前的避风港。

在父亲破产前,我不时会见到他,知道他是个诗人,也开始欣赏他。他的一首诗曾预言了我整个舞蹈生涯。

我提到父亲的事,是因为这些早年的印象对我往后的生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一方面我以多愁善感的小说作为精神食粮,另一方面一个活生生的不幸婚姻实例就摆在我眼前。我的童年就在神秘的父亲的阴影笼罩下度过,没有人愿意谈到他,可怕的“离婚”两个字也深深烙印在我的脑海中。因为我无法向任何人问及这些事情,便试着自己推论。我所读的大部分小说都以结婚或是幸福的情境结尾,因此没有理由再继续赘述。不过其中的一些书,特别是艾略特的《亚当·比德》[艾略特(1819—1880),英国维多利亚时代杰出的女小说家。她的第一部小说《亚当·比德》是以农村为背景的现实主义的优秀作品,开创了英国小说对人的深切同情与严酷的道德评价相结合的创作手法。]中有个未婚少女生了一个孩子,这极大的耻辱只能由这个未婚母亲来承受。女性所遭受的不公平待遇令我印象深刻,当我将之与父母的故事对照,当时我就决定要对抗婚姻,为解放女性而战,争取每一个女人随个人意愿生育儿女的权利,护卫女权,褒扬妇德。一个12岁的小女孩会有这样的想法或许会令人奇怪,不过人生际遇让我非常早熟。我深入了解婚姻法,对于女性的受奴役处境感到震怒。我开始以探寻的目光看着母亲的已婚女友们,总觉得每一个人的脸上都烙着妒恨的标记与奴隶的卑屈。当时我便发誓决不让自己沦落到这种地步。虽然付出与母亲疏远和不被社会谅解的代价,但是我一直都遵守这一誓言。苏维埃政府所做的好事之一就是废止旧的婚姻制度。他们只要两个人在一个本子上签名,并在其下附注:“此约不涉及任何一方的责任义务,且双方可随时依其意愿撤销此约。”这样的婚姻才能被每一个心灵自由的女性所接受,也是我唯一接受过的婚姻制度。[这里是指邓肯在1922年5月与苏联诗人叶赛宁结婚。]

我相信我的思想或多或少已接近现今社会中的每一位精神自主的女性,但是20年前我对婚姻的抗拒,还有我个人带头示范女性拥有未婚生育的权利,却引起了不少误解。如今时代变了,我们的观念也有重大转变,因此,我认为今天每一位有见地的女性都会认为:婚姻规范永远无法被任何一位精神自主的女性所接受。假如这样有见地的女性可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指结婚),那只是因为她们缺乏足够的勇气维护自己的信仰,而且如果你能看到过去十年间的离婚记录的话,就会明白我所说的话。听我宣传自由信条的女性多半胆怯地回答说:“可是谁来抚养孩子呢?”在我看来假如结婚典礼只是用来保证对方抚养子女的话,那么你就是怀疑你所嫁的男人很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拒绝抚养亲生子女,这样的论点是非常卑鄙的,因为你是将终身托付给一个假想的恶棍。不过我对男性的看法还没有到认为绝大多数男人都是丧尽天良的坏人的程度。

我们的童年能够浸淫在音乐与诗歌中要归功于母亲。每天晚上,她总会坐在钢琴旁连续弹奏好几个小时,对我们起床与睡觉的时间没有硬性规定,对生活也没有任何约束。相反的,我觉得母亲可以说是忘记了我们的存在,她在音乐和诗歌中浑然忘我,完全无视周围的一切。她的一位姐妹,也就是我们的奥古斯塔阿姨也同样的才华横溢。她时常造访我们,并且为我们表演戏剧。她非常美丽动人,有着黑色的眼珠与乌亮的秀发,我还记得有一次她穿着像哈姆雷特那样的黑天鹅绒“短裤”。她的声音优美极了,假如不是她父母认为同戏剧扯上关系就是在跟恶魔打交道的话,想必她早已是伟大的歌唱家了。现在我明白她的生命被难以理解的原因——美国清教徒精神毁掉的。美国早期的拓荒者带来一种直到今天都还残存的精神意识。他们以强悍性格征服了这未开化的国家,驯化印第安人以及野兽。不过他们也不断试着要驯化自己,这对艺术造成极大伤害。

奥古斯塔阿姨从幼年开始就饱受这种清教徒精神的逼迫。她的美貌,她那自然优美的气质,她那黄莺出谷般的声音,全被埋没了。到底是什么因素让当时的人们宣称“我宁可我的女儿死,也不愿看见她在舞台上”呢?现在伟大的男女演员已经打入最不容纳外人的圈子,因此这样的想法几乎让人无法理解。

我想应该是身上所流的爱尔兰血液,让我们这群孩子不停地对抗着清教徒思想的暴虐。

搬进父亲送的大房子里产生的第一个结果,就是哥哥奥古斯丁在谷仓中的剧场演出。我记得他从毛毯上剪了一块下来,当作《李伯大梦》[《李伯大梦》是美国作家欧文的作品,源自一则德国民间故事,借以隐喻美国的独立。]中的主人翁李伯的胡子,当我坐在饼干箱上看到他真实自然的演出时,不禁感动得流泪。我们的感情都非常丰富,并不想受到抑制。

这个小剧场越办越好,渐渐在邻近地区小有名气。不久,我们又想沿着海岸巡回演出。我负责跳舞,奥古斯丁朗诵诗歌,后来伊丽莎白和雷蒙也参与了喜剧演出。虽然那时候我只有12岁,其他兄姐也不过十几岁,但这些遍及圣克拉拉、圣罗莎、圣巴巴拉等沿海地区的巡回演出却非常成功!

我童年的主导精神是,抱着坚定不移的精神,不断与社会的偏狭观念对抗,反抗对生命的限制。怀着与日俱增的欲望,飞向我想象中或许更广阔的事物。我记得我经常向我的家人和亲友侃侃而谈,而且总是以“我们必须离开此地;我们在这里将永远无法完成任何事情”这句话作为结束。

在整个家庭里,我是最天不怕地不怕的,所以,当家里没有东西可吃时,我总是自告奋勇地去找肉店老板,运用我的小把戏诱使他不收分文地送我羊排。我总是被派去诱使面包店老板继续让我们赊账。我总是得到一种冒险的乐趣,特别是在成功时(而我总是成功)这种感觉尤甚。我会高兴地拿着战利品跳着舞回家,感觉就像是一个抢掠得手的劫匪。这是一项很好的教育,因为从学习如何哄骗凶恶的肉店老板,我也获得日后与凶恶的经理们周旋的技巧。

记得有一次,那时我还不过是个小娃娃,发现我妈妈对着她为某家店铺编织的却不被收购的一些东西哭泣。我从她手里接过篮子,戴了一顶编织帽和一双编织手套,去挨家挨户地兜售。结果,我卖掉了所有的东西,带着比店铺给的多一倍的款项回到家里。

每当我听到家长说要为子女留下一笔钱时,总纳闷,难道他们没有意识到这样做会剥夺孩子生命中的冒险精神吗?上一代留给下一代的每一分钱,只会让他们更加软弱。你能给孩子的最好财产就是让他去走自己的路,完全自立自强。因为教舞,我和姐姐得以进入旧金山的富豪之家。我并不羡慕这些有钱人家的孩子;相反的,我可怜他们。我很诧异他们的生活如此狭隘愚昧,而且,同这些百万富翁的子女相比,我似乎比他们富有一千倍,因为我能让生命活出真正的价值。

我们教舞的名气日渐响亮,我们把它叫作新的舞蹈体系,不过实际上并没有任何体系。我只随着自己的奇思异想即兴创作,脑海中想到什么好点子,就教什么。我初期创作的舞蹈之一是朗费罗[朗费罗(1807—1882),19世纪著名的美国诗人。]的诗《我将一支箭射入空中》。我给学生们念这首诗,并要他们以姿势与动作来领会诗的精神。晚上当我构思舞蹈时,母亲就在身旁弹琴。一位曾住在维也纳的可爱的女长辈经常同我们共度良宵,她说我令她想起埃尔斯勒[埃尔斯勒(1810—1884),奥地利芭蕾舞家。在芭蕾中采用戏剧化的民间舞蹈(性格舞蹈),以生动活泼和雄伟壮丽的舞姿和技巧,尤其是足尖舞技巧闻名,在欧洲颇负盛名。]的成就。“伊莎多拉以后会成为埃尔斯勒第二”,她的这番言词激发了我的雄心壮志。她要我母亲带我去向旧金山一位著名的芭蕾老师学舞,不过我并不欣赏他的教学。他要我踮起脚尖站着,我问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回答说:“因为这姿态很美。”我告诉他这姿态很丑而且违反自然,上完第三堂课我就走了,一去不回。他称之为舞蹈的那些既僵硬又陈腐的体操动作只会扰乱我的梦想,我所梦想的是一种与众不同的舞蹈。我不知道那会是什么样子,只是不断地向一个看不见的世界摸索前进,直觉告诉我一旦找到了钥匙,我就能登入其殿堂。当我还是个小女孩时,我的艺术就存在于我体内了,是我母亲的英勇探险精神让这种艺术感觉不至于凋萎。我相信不论孩子长大后从事何种事业,都应该从小就开始培养。我真不知道有多少家长明白,他们所给予子女的所谓教育只会造就他们的平庸,而且会剥夺他们成就美好与原创性事物的机会。不过我想也只能这样,要不然谁来提供有组织的文明社会里千千万万不可或缺的店员与银行办事员等等呢?

我的母亲有4个子女。要是经过强迫教育,她能将我们训练成务实的公民。有时她会悲叹,“为什么4个全都是艺术家,没有一个是务实的普通人呢?”但是,正是由于她那好动的精神我们才成了艺术家。我的母亲丝毫不在乎物质享受,她也教育我们不要将诸如房地产、家具等财物以及所有形式的财产放在眼里。正因她的示范,我从来不佩戴首饰。她教导我们这些东西全是束缚人的桎梏。

离开学校后我很喜欢阅读书籍。我们当时住在奥克兰,当地有个公立图书馆,那时无论家离那儿有多远,我都或跑步或跳着舞到那儿去。图书馆员是个善良漂亮的女人、加州的一位女诗人——艾娜·库尔布里丝。她鼓励我阅读,我觉得每当我借阅好书时,她总是很高兴,她美丽的双眼里闪耀着热情。后来我才知道我父亲曾一度与她热恋,她显然是父亲终生热爱的女子,也许是冥冥中的机缘将我们拉在一起。

那段时间我读遍了狄更斯、萨克雷[萨克雷(1811—1863),英国小说家。]、莎士比亚的作品,还读了成百上千的小说,不管是好是坏,精华或是糟粕,我全都读。晚上我常熬夜,在白天收集的蜡烛头的火光下,一直读到拂晓。我开始写小说,还担任报社编辑,报上的文章——社论、地方新闻、短篇小说全是我一个人写的。此外我还创造了一种秘密文字来写日记,因为这个时候我有了一个非同寻常的秘密——我恋爱了。

除了教小朋友外,姐姐和我还收了一些年纪稍大的学生,由她来教当时称为“社交舞”的华尔兹、玛祖卡及波尔卡舞等等。在这些学生中有两个年轻人,一个是年轻医生,另一个是药剂师。这位药剂师非常英俊潇洒,还有个令人心动的名字——弗农。当时我才11岁,可是由于扎起头发、穿着长外套的关系,看起来年纪要大一些。就像黎塔的女主人一样,我在日记中写着自己正狂热地恋爱着,而且我现在仍相信当时自己的确在热恋中。弗农是否意识到这些,我并不知道。那样的年龄让我羞于示爱。我们只是一起参加舞会,然后他会跟我跳几乎每一支舞曲,回家后我会熬到午夜以后,在我的日记中诉说小鹿乱撞的感受,“在他怀中,”我如此陈述着,“我飘飘然。”当白天他在大街上的一家药局工作时,我会走上好几里路,只为了从药局那儿经过一次。有时我会鼓足勇气进去问候他:“你好吗?”我甚至找到他住的地方,并常在晚上溜出家,去凝望着他窗口透出的灯光。这份热情持续了两年,我相信自己当时深受相思的煎熬。两年之后,他与一位奥克兰上流社会的年轻女孩结婚。我将自己绝望的痛楚在日记中倾吐,我还记得他举行婚礼当天的情形,也记得当我看见他挽着身着白纱的平凡女子走在教堂廊道时的感受。此后我们就再没见过面。

直到最近,我在旧金山演出时,化妆室里出现了一位头发雪白,但看起来非常年轻俊美的男子。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就是弗农。当时我想,经过这么多年,我应该可以告诉他自己年少时的激情了,我想他应该会很得意才对。然而,他却害怕得要命,一直谈论着他的妻子,就是那位相貌平凡的女子,还说他对她的爱从无二心。啊!有些人就是能这样过着单纯的生活!

这就是我的初恋。当时我爱得发狂,我相信自此之后自己再没停止过热恋。现在我刚从最近一次剧烈并极具摧毁性的打击里慢慢恢复过来,可以说现在的我正处于戏剧最后一幕上场前的幕间休息,抑或这场表演已结束了?或许我会刊出自己当时的照片,请读者谈他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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