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边上有一个雷峰塔。雷峰夕照,是西湖十景之一,傍晚的时候最漂亮。后来雷峰塔倒塌了,鲁迅写了篇文章《论雷峰塔的倒掉》,说雷峰塔倒下意味着中华民族的自由到来了。因为《白蛇传》中,白娘子——白素贞下凡以后爱上了许仙,爱得死去活来,生了孩子,违反了天条。于是法海和尚维护封建道统,把白娘子抓起来,关到雷峰塔。因此,雷峰塔一倒,鲁迅就说,你看封建政治垮台了。鲁迅将雷峰塔倒掉的社会新闻与《白蛇传》的民间故事巧妙地结合起来,借雷峰塔的倒掉,赞扬了白娘子为争取自由和幸福而决战到底的反抗精神,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镇压人民的残酷本质,鞭鞑了那些封建礼教的卫道者,从而表达了人民对“镇压之塔”倒掉的无比欢欣的心情。
由于雷峰塔既是一个自然景观又具有人文色彩,现在成了大家都要去看的一个景点。于是有人提出来要重修雷峰塔,让雷峰夕照再现人间。但是反对的人说,不能重修雷峰塔,理由是什么呢?就是鲁迅说过的,这是民族自由的象征。这就是鱼和熊掌,没有什么可调和的。最后杭州市委市政府居然破解了这个难题,怎么破解呢?他们提出了这样的意见,首先,既然那么多专家,那么多老百姓都反对重修,所以不能重修雷峰塔;然后第二点意见是,雷峰塔的遗址也不能够这样长期风化下去,日晒雨淋,要保护好,所以在遗址上盖一个塔罩,起保护作用。而这个塔罩的外形是宋代雷峰塔的原貌。
主张重修的挺高兴,因为不管是不是“塔罩”,毕竟看到了夕阳下雷峰塔的美影;反对重修的人也没有失去面子,因为虽然是罩起来了,但说到底还是保留了雷峰塔遗址。杭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这一解决方案是非常聪明的智慧之举,是他们统筹兼顾本领的显现,他们把“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几乎是截然相反的意见综合起来了,利用两种对立观点之间的矛盾找到了一条更好、更有创意的解决方案。在今天的改革发展中,我们面临着许许多多的两难问题,这就需要我们运用中和思维的智慧破解难题,实现两全其美的解决结果。
四、“中和”是解决争执、打破僵局的艺术
人与人相比较存在着千差万别,这种差别的存在,就会使人们面对同一事物产生不同的看法。如果人们不同的看法相互交流、交锋,就会产生争执,争执的升级就成了争端。这种争执、争端随时随地都在产生。从小一点的事说,两口子对下顿做什么饭吃,会有不同的主张。从大一点的事说,国家之间的争执就是国际政治问题,为此各国都专门成立了外交部来解决争执、争端问题。因此,争执现象是一种社会常态,无处不在。那么我们如何来应对争执、打破僵局呢?这就要运用中和思维,努力寻找出争执双方都能接受的“第三条路”。
一天,美国一家汽车推销店发生了一件不愉快的事:一位顾客开来一部刚买走两周的汽车,说是几个重要部件不合格,要求退换。推销店的工程师对该车作了仔细检查,认为该车发生过激烈碰撞,才造成某些部件失灵,责任在顾客一方。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情绪激动的顾客出言不逊,拍了桌子;深感委屈的工程师据理反驳,拍桌子回敬。闻讯而来的老板费了好大劲,才平息这场争执。事后,顾客不满,雇员消沉,业务萎缩,老板发愁。
老板在思索,顾客错在哪里?雇员错在哪里?替顾客想想,花一大笔钱买汽车,当然希望乘坐安全、舒适,发现部件不合格,要求退换理所当然;求赔不成,商家还相待乏礼,能不生气吗?替雇员想想,雇员受雇,是来干活的,不是来受气的。那么,谁该受这份气呢?是老板自己。可是,自己还有别的生意,不可能守着这个店啊!
问题总得解决,办法得有一个。苦思之余,创意来了:店堂里放一架录音机,当顾客有意见、建议、要求要发表时,就打开录音机,让雇员公开把它录下来,并告诉顾客:“我们老板十分欢迎你发表意见,可惜他此时不在,不过,我们会将录音带交给他,他一定会认真考虑的。”意料不到的是,此举效果极好。顾客觉得自己的意见得到极大尊重,纵然意见再大,怒火再旺,也会减去一大半。况且,那里在录音,谁也不想有失风度。雇员也很高兴。因为顾客将录音机当作老板,再大的意见都是冲着老板说的,火不烧在自己身上,自己也就脸不红心不跳了。
在某些谈判中,尽管主要方面双方有共同利益,但在一些具体问题上双方存在利益冲突,而又都不肯让步。这种争执对于谈判全局而言可能是无足轻重的,但处理不当,由此成为导火线,就会使整个合作事宜陷入泥潭。由于谈判双方可能固执己见,因此,不找到一项超越双方利益的方案,即“第三条路”就难于打破这种僵局。这时,设法建立一项客观的准则——让双方都认为是公平的,既不损害任何一方面子,又易于实行的办事原则、程序或衡量事物的标准——往往是一种一解百解的枢纽型策略。
1945年7月,中国政府派法官梅汝敖参加了设在日本东京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负责审判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的战犯。法庭庭长经盟军最高统帅麦克阿瑟指定,由澳大利亚法官韦伯担任。庭长坐审判席中央的首席是不言而喻的。由于美国在结束战争中的特殊作用,由美国法官坐庭长右手的第二把交椅也似成定局,那么谁应该坐庭长左侧的第三把交椅呢?各国法官争论激烈。
梅法官意识到自己是代表中国而来,因此为了国家利益,也要设法争取坐上第三把交椅。于是他当众宣布:“若论个人座次,我本不在意,但既然我们都代表各自国家,则我尚需请示本国政府。”若果真如此,除澳、美以外其他九国法官都要请示本国政府,势必要造成时间耽搁。若九国政府意见不一要再度协商,则不知何时能定好座次开庭。
正当各国法官不知所措之际,梅法官又提议道:以日本投降时各受降国签字顺序排列法庭座次最为合理。对此超脱各自利益的客观准则,大家一时也提不出异议。
然而开庭前一天预演时,庭长韦伯突然宣布法官入场顺序是美、英、中、苏……梅法官意识到若预演时默认遵行,那么次日开庭座次就因袭而定,无法更改了。于是他当即脱下黑色法袍,拒绝登台。他提出:“既然我对法庭座次的建议在同仁中无甚异议,我请求立即对我的建议表决。否则,我只有不参加预演,回国向政府辞职。”
庭长韦伯在梅法官又一客观原则——进行表决面前提不出更好的想法,只得召集众法官表决,结果大家都同意按在日本投降书上受降国的签字顺序进行座次的安排。而这个签字的顺序是美、中、苏、加……于是就按这个次序排定了法官入场顺序和座次。梅汝敖被安排在第三个入场,并坐在庭长左边的第三把坐椅上。
事实上,法官座次与在投降书上的签字顺序并无必然联系。但当谈判各方众说纷纭,各执己见时,能提出一个超越当事人争执点的客观原则,它就有可能被认为是公正的、现实的,且易于为大家所接受。虽然,这一原则不一定是最合理的,甚至带有某种偏向性,但由于没有更好的替代方案,因而难以被驳倒。因此谈判中,善于运用这一策略就有可能有效地突破僵局,并不失时机地维护自己的利益。
解决争执、打破僵局的过程也是运用“中和思维”求同存异,化解矛盾的过程。矛盾并非都是也不可能总是“和平共处”的,往往是处在对立之中,有时甚至是尖锐的对立。矛盾尖锐对立的结果,必然导致矛盾的激化或者对抗,在国际上则可能是武装冲突,在领导工作上则会造成很大的被动,为最终解决矛盾带来更大的困难。所以,矛盾一旦形成尖锐的对立,就应尽快想办法缓和,尽可能避免对立和对抗。任何矛盾都是对立的统一体,也就是说,不管矛盾怎样尖锐对立,也都会有彼此联系的“共同点”,求同存异,就是寻求其“共同点”,减少或搁置分歧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