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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易扬名立万的时期

“……”王宇望了望输液的架子。

“没什么特别的感觉”王宇说

“一点特别的感觉都没有吗?”

“恩,没有”王宇干脆闭上了眼睛,眼不见,心不乱.

“那你知道我一直很喜欢你吗?”

“呃,我对你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半睡半醒的王宇嘟囔着

“……可是,我对你的感觉很特别”

“……喔,我对你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马三那灿烂的表情一下变得很低落。

“或许,王宇是对我很有感觉,但是不好意思说罢了”马三心里在自言自语。

马三失落,马三轻轻的推门,马三离去。

我市93年的清秋时节,昏黄的路灯下,城西的大江旁,多了一个娉婷男人的孤单的背影。

对潇潇暮雨洒江天,一番洗清秋。渐霜风凄紧,关河冷落,残照当楼。是处红衰翠减,苒苒物华休。唯有长江水,无语东流。

怎一个凄凉了得。这就是马三,要多村上春树有多村上春树。

投入了爱,却不能被爱。

与赵山河一战后,除了回民区的东波外,全市的大小流氓团伙,已被赵红兵、张岳、李四全部归拢。二狗之所以使用归拢这个典型的东北词汇,是因为标准汉语里很难有词能达到“归拢”这个词的境界。

(名词解释)归拢:是指把人收拾了一通以后让其彻底折服,死心塌地为其效力。也包括虽然未曾收拾过,但是也像是被收拾过的人一样心悦诚服的服从。

(造句)归拢:张岳在1993年把全市的大小混子全部归拢。

这样的事情也仅仅可能在九十年代出现,那时我国的法律尚无“黑社会”的定义,打黑力度不强,只要不出人命,多数采取姑息纵容的态度。如果换到了今天,钢窗厂一战过后,公安局起码要大力通缉30人,但在当时,公安局却对此置若罔闻。

这就给了当时混子扬名立万的土壤,只要不弄死人且保证自己不被弄死弄残,总能大小混出点名气,混出名气以后再混出点钱,就真成了社会大哥。前几天,丁小虎还曾对二狗说:“现在咱们市年龄最小的社会大哥,是73年出生的,再无更年轻的社会大哥。”这说明什么?这说明,九十年代初期是我市治安最混乱的时期,最容易扬名立万的时期。

那段时光已经不可复制,如今随着公安部门打黑力度的逐年增加,年轻一代再想像当年的混子们那样扬名立万,太难了,已是不可完成的任务。很有可能,一个成名战过后,就要入狱十年,出狱时,已垂垂老矣。

既然已经把除了李四已经为其预定了个棺材的东波,全市的大小混子已经全部被归拢。所以,赵红兵等人在那段日子里格外轻松,赵红兵有事没事就把新老兄弟聚在一起喝酒。

此时已经不同于八十年代,八十年代时,穷的叮当乱响的刘海柱可以是江湖大哥,一吹哨子几十号人。到了九十年代初,这已经不可能了。没点钱不可能当社会大哥。当时,除了即将出狱的李武外,在外面的七个兄弟混得都相当不错。

赵红兵和沈公子开着全市最大最豪华菜价最贵的饭店,每日顾客盈门,这当然和赵红兵的江湖地位有关。在93年,赵红兵和沈公子每年的收入起码每年有70-80万。这在当时,绝对是个天文数字。

李四开着个赌博性质的游戏厅,收入虽然不稳定而且烦事特多,但无疑也是高收入一族,不但自己每天出门都带着个2、3万,就算是手下的王宇、王亮等小兄弟,也是各个挥金如土。

张岳来钱的路子比较野,他不但明面上有夜总会还有个讨债公司,实际还有其它的生意。

费四以前开录像厅没赚几个钱,但是自从开赌场抽水以后,腰包一天比一天鼓了起来,俨然要比这哥几个都有钱的架势。连跟着费四混的范进,也是整日名牌夹克衫穿着,名品的包夹着,一副准江湖大哥的架势。

小纪当时神神叨叨,谁都不知道他成天在干什么,都知道他在干和文物有关的事,但是具体搞什么文物,怎么搞,小纪自己不细说,别人谁都不太清楚,经常是喝酒喝到一半就借口上厕所,尿遁了。

93年下半年—94年上半年的这段日子,也是赵红兵等人最风光,最惬意的日子。

那时的赵红兵,事情不是很多,饭店的事有沈公子在打理。他经常来医院里看看这些受伤的兄弟,富贵、马三、王宇这三个重伤号。

1993年10月的一天,张岳和赵红兵去医院里看望已经即将出院的王宇和富贵。

在医院,赵红兵遇见了高欢。

这时的高欢,怀抱着孩子,产后身材已经严重走型。

赵红兵和高欢的第二次偶遇,二狗并未亲见,所知的一切都由当时也去探望王宇的马三转述。当然了,由马三那种的特有的村上春树风格的让人感觉前言不搭后语絮絮叨叨的转述,更是别有一番韵味。

失恋,总能让一个俗人变成半个诗人甚至整个诗人。面对王宇无数次的婉言拒绝,马三已经彻底村上春树了。可惜,马三不会拼音更不会五笔,汉字也认识不超过1000个,否则也像二狗一样来天涯发发帖子,说不定会成为中国的小资一族的新崇拜者。村上春树写《挪威的森林》,马三写个描写同性爱情的《东北的高粱地》,一定能火。

二狗听见马三叙述这个故事时,尚且青涩、懵懂,只有12、3岁,但仍能从马三看似平淡的语气中读到一丝淡淡的哀伤。谁规定流氓就不许风华雪月?谁规定同性恋人就不许有真挚的爱情?谁规定只有文化人才有矫情的权利?

“你二叔和高欢再相遇的那天、那个地点、那些对话,虽然已经过去多时,但我仍然觉得历历在目。那是个黄昏,那天,外面的树叶已经黄了,落在了地上,踩在脚下嘎吱嘎吱的,天上的大雁成群结队的向南飞,很欢快的喔,也不知道它们什么时候能回来呦,空气凉嗖嗖的,全是秋天的味道。红兵大哥和大哥(张岳)走到住院部一楼时,我正在一楼可以吸烟的一把座椅上抽烟,医院的白炽灯亮晃晃的,我的眼前全是乱哄哄穿白大褂的医生护士推着病人,忙忙碌碌,香烟味夹杂着药气的味道,那个味道,在王宇住院的日子里,我经常闻到……我挺想念那个味道的”像是《挪威的森林》的开头,马三先是絮絮叨叨的来了段当时场景的描述,看得出,他有些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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