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归入中央政权
郑成功在1661年进入台湾,建立政权;1683年,他的孙子郑克塽投降清政府,郑氏治台前后二十余年。那一段时期,进入台湾的汉人,如上一讲所说,大约十万人。当时全台原住民的人口数量,没有明确的数字,估计也不过十余万人。郑氏政权集中在南部,以今天台南为中心,南到屏东恒春,北面没有超过嘉义。这个台南平原上,原住民平埔人(平埔人是对居住在台湾平野地区各南岛语系原住民族群的泛称。这些族群在清代和日本统治台湾时期,被称为“平埔番”、“熟番”等。至20世纪中叶,他们多已丧失族群意识,且不被官方认定为原住民族。后来台湾族群研究兴起,这些平地原住民族群的历史才开始受到主流社会的关注。)的人口,大概不会超过五六万。相当于原住民两三倍的汉人,进行有组织的军事屯垦,分布在南台湾的各处,加上通婚与汉化,原住民和汉人当然很容易就融合成一体了。有一些平埔族撤向北面,或者撤向山地。二十多年下来,台湾南部地区的原住民和汉人总人口,应当在二十余万。
清朝统治台湾以后,汉人屯垦才有大规模的进展。到了1895年,台湾被割让给日本以后,两百年间,台湾人口从二十余万增加到三百万左右,增加了不止十倍。田亩的开辟由南到北,再由海岸线和港口,由点及面向内陆推展,开垦的土地面积也不止十倍。因此,台湾的整体开发,大部分是在清代治理台湾的时期逐步展开的。
在这两百年间,清朝治理台湾,在南边设有台湾府,以及府下的南部三个县;在中部、北部也都设立州县;最后,台东也设立州治,台湾才有一个整体的发展。这两百多年内,大陆的福建、广东两省大量居民移入台湾。但是,移入的过程,并不十分顺畅,因为清政府对台湾的官方政策,是防止台湾威胁大陆海岸甚于开发台湾。清康熙时代,清政府对于移民台湾就有所控制,不经申请许可,一般平民不许擅自进入台湾。整个两百年的前半段,清政府对移民台湾的政策,有时禁止,有时局部性开放。嘉庆以后,清政府才改变政策,准许大规模地移民入台。亚太地区移民潮中的台湾开发
这个时期,全世界都出现了非常活跃的移民潮。欧洲的居民一批一批地进入新大陆、澳洲和新西兰,开发肥沃土地。在东方,列强在太平洋各岛的殖民运动,已经远远超过了过去海盗和贸易的阶段,转变为开发当地的资源。也正是在这两百年间,中国大量向东南亚和美洲西部移民。移民台湾应当是这个大潮流的一部分。
不过,因为清政府对台湾的管束比较严厉,在整个亚太地区的移民潮中,移民台湾的现象反而不如移往东南亚的现象显著。举例说,18世纪时,整个东南亚列强的殖民地,都有华人大批移入。菲律宾、马来西亚、婆罗洲和印度尼西亚都是移民的重点。移民的来源,也是以广东、福建两省为主。早在郑成功的时代,集中在今天马尼拉四周的,不少于六万之众。在今天的印度尼西亚、荷兰从前的殖民地巴达维亚附近,也有大量的华工。马来西亚的尖端马六甲,是一个非常繁荣的华人港口。在印度尼西亚的华工,甚至曾经组织一个自治的团体,称为兰芳公司(18世纪中叶,华侨在西婆罗洲建立的一个生产和自卫组织。1777年,华侨罗芳伯集合当时在东方律、坤甸、南巴哇、山口洋等地向土侯租赁山地开发金矿的一些小公司,以扩大“兰芳公司”,并称之为“兰芳大统制”,其首领称“大唐客长”。目的是发展生产,同时抵制荷兰殖民者的掠夺。),由三十余万华工形成相当独立的政权,最终被殖民当局用武力解散了。1886年为荷兰殖民者所灭。
这些现象都说明,华工移至各处是世界移民现象的一部分,他们在亚太地区以及美洲的西岸开垦土地、挖掘矿产。开垦田园,种植许多经济作物,例如甘蔗、香蕉、烟叶;开发矿产,例如马来西亚的铜矿、美洲西岸的金矿。华人劳力扩散到整个太平洋地区,在发展近代世界经济网的过程中,担起了最辛苦的一部分工作。
如果没有清政府的约束和禁止,台湾的开发,由于地理的近便,应当更为迅速和彻底。只是,如前所述,清政府也担心,台湾可能成为反对中央政府的基地。台湾几次大规模的民变,朱一贵(朱一贵(1690-1722)福建长泰人。康熙六十年(1721)夏率众起义,以反清复明为号召,人数发展到三十万,占领全台。后战败遇害。)、林爽文(林爽文(1757-1788)原籍福建平和,迁居台湾彰化。乾隆四十九年(1784)参加天地会,后为彰化天地会首领。)、戴潮春(戴潮春(?-I864)领导“戴潮春反清事件”,该事件为台湾清治时期三大民变之一,自1862年起事至1865年被平定,共历时四年。)三次乱事,使清政府十分警惕,很是防范台湾成为华南汉人反清复明的据点。于是,台湾的开拓脚步,居然还不如华工向亚太地区扩张得那么迅速、那么大规模。
即使在清政府的约束之下,台湾的开拓还是在民间的主导下,一步一步地推向北面,也推向内陆。最后一波开发是在19世纪,漳州人吴沙((1731-1798)
清福建省漳州漳浦县人,是汉人全面拓垦兰阳平原的领导者。)进入了兰阳平原(就是今天的宜兰),将原住民驱赶到后山,即中央山脉山区内部。在那个时候,今天台湾的汉人居住地区的规模,基本上已经形成了。
开拓台湾的方式
汉人开拓台湾,基本上采取和移民东南亚相似的方式。华工移入东南亚和美洲,是有组织的。通常是由一个招募华工的团体,确定了劳力的需求,在闽、粤两省招雇劳力,集中运送到开拓的地区。开发台湾的劳力,也是遵循同样的模式进入台湾。在清朝政府约束移民的时候,这些活动是地下的。有一些和台湾有关系的人物,在闽南和闽粤交界的地区招收劳工,偷渡进入台湾。由于政府的取缔,这种偷渡工作,不能堂而皇之地在港口进行,而是常在退潮时间,步行登陆。如果时间不巧,海水回涨,这些劳工只有葬身鱼腹。到了台湾,当时棒莽未辟,丛林和沼泽正是热带疾病孕育的温床。初到的劳工,生活条件十分恶劣,往往大批死亡。这些悲惨的遭遇,深深地铭刻在台湾民间的历史记忆中。台湾民俗信仰王爷,有一部分是瘟疫之神,有一部分是海难的牺牲者。王爷信仰遍台湾,正是为纪念一批批在移民过程中牺牲的开拓者。
台湾逐步开放之后,有势力的人士就可以在福建或者广东,集股投资,招收劳工,在台湾开垦土地。例如,彰化地带的施家,由于是施琅的同族,有特殊的势力,便可以在尚未设立州县的地区,大规模地开发土地。民间传说,著名的施世榜就是开发彰化地区的重要人物。施家的八堡圳,是个大规模的水利系统,将早先还未开辟的彰化平原转变为渠道纵横的良田。
嘉庆以后,政府开放了移民活动,有力量的人士就可以向政府申请开垦的特权——即所谓“垦户”。得到了垦照,在官方特许的条件下,他们可驱迫原住民,甚至夺取原住民的土地,招纳大陆的“罗汉脚”(单身汉),大规模地开辟田园。在这些有势力的人士手上,台湾的土地制度发展为三级制:垦户是业主;第二级是从垦户手上分领土地的租户,他们领导劳工组成垦殖团体;在这些垦殖团体下面,才是劳动的佃户。垦户、租户、佃户三个阶级,分层拥有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那些垦首,领有垦照的势豪之家,可以拥有数万亩的土地,每年收的租税可以达到十几万石。这种土地制度,毋宁说是原始封建体制。那些大垦户俨然是一方诸侯,手下的人都是他的子民而已。
汉人与原住民的融合
汉人从原住民处取得土地,手段不一,有以武力强夺的,有以契约骗取的,有以廉价半哄半骗取得的,也有个别的例子,是经过婚姻关系取得继承权。当然,一些“番社”的头目,往往也会和汉人合作,自己成为一个业户,招领汉人劳工开发土地,成为所谓“番头家”。无论哪种途径,都不可避免会引起许多纠纷。今日在台湾各地,存有不少石碑,都是当年解决汉人与原住民纠纷的见证。在解决汉人与原住民纠纷的过程之中,毋庸讳言,吃亏的都是原住民。
另一方面,汉人同化了原住民。到今天,很多当年的原住民改了汉姓,甚至自认为是移民的后代,汉人和原住民,已经无法区分。只剩下一些小部落,保存了原来的风俗和语言。在早期平埔人同化为汉人的过程之中,因为来台的劳工大多数是单身汉,即所谓的“罗汉脚”,他们往往和平埔人的女子结合成立家庭,平埔人的血脉和汉人的血脉,合而为一。这种族群之间通婚的现象,其实是人类发展史上不断发生的现象,没有一个民族的血统是单纯的。先来后到,居住地点犬牙相错,彼此同化,婚姻不断地进行——族群之间的基因,也就不断地混合,也说不上是谁吸收了谁,谁消灭了谁。精耕农业被带入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