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八年画完一个句号
据平反文件所提供的情况,“胡风反革命集团”案涉及到的人数以千计,当时逮捕78人,定为“骨干分子”者23人。我无法列出这23人的准确名单,就我所知道的,在平反文件下达时,这23人中:
诗人阿垅,已于1967年瘐死狱中,
诗人芦甸,已于1973年死于劳改中,
张中晓,已于1967年在家乡绍兴死于贫病交困中。
……
据说,当时有一种原则,对于已被确认的冤假错案,在什么范围内定的案就应该在什么范围内平反,在什么范围内造成的影响就在什么范围内澄清。
没有人能说能清,“胡风反革命集团”案究竟株连了多少人,也没有人能说得清从50年代到80年代“胡风分子”这个符号是一种怎样的含义。尽管冤案早已终结,“符号”的概念也早已成为历史,但留在人们心灵上的影响却是很难消除的。
1955年的批“胡风反革命集团”运动,其声势之大,影响之广,真可谓“深入人心”,经历过的人是不会忘记的。但胡风案平反是以中央文件分级下达的,其社会影响与当年的“口诛笔伐”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在中国以往几十年的历史中,打倒一个人是那么容易,许多参与者会不假思索地上阵。然而,即使人们已经看到愚妄的勇敢曾经铸成了许多悲剧,要承认并纠正错误,却是非常的难。仿佛有一种心魔困扰了人心。
自1980年至1988年,胡风案平反经历了三个过程。
1980年9月,中共中央下发文件,即《中共中央批转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胡风反革命集团”案件的复查报告的通知》(中发〔1980〕76号),对“胡风反革命集团”案复查结果作了结论。文件中说,“胡风反革命集团”案,是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将有错误言论、宗派活动的一些同志定为反革命、反革命集团的一件错案。中央决定,予以平反。
这个《通知》虽然推翻了“胡风反革命集团”的结论,使被定为“胡风分子”或“反革命分子”的人恢复了政治权利,但有“错误言论”和“宗派活动”的定论仍然是加在胡风和受胡风案牵连的人们身上无形的阴影,仍然影响着对他们个人和思想的真实地了解。
这个《通知》还肯定胡风有在国民党内担任过“反动职务”等历史问题。
《通知》强调指出,胡风的文艺思想和主张有许多是错误的,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和唯心主义世界观的表现。他的“三十万言书”,把党向作家提倡共产主义世界观、提倡到工农兵生活中去、提倡思想改造、提倡民族形式、提倡写革命斗争的重要题材等正确指导思想说成是“插在作家和读者头上的五把刀子”,更是错误的。
胡风虽然九死一生,受尽磨难,但他始终坚持他的文学主张。中央文件推翻的是加在他身上的政治结论,却重申了他的文艺思想是错误的,这不是胡风在漫长的受难日子里期待的结果。
从这个《通知》下发,到胡风去世,胡风没有对平反一事表示过任何看法,他甚至对于家人询问他是否应为澄清历史问题上诉,都未置可否,他对此似乎并不关心。他用尽一生去想要维护的是什么,似乎并没有得到理解。
1985年8月,胡风去世,胡风家属对于最初的悼词中加在胡风身上的不实之词不能认同,于是,追悼会暂时搁置。为使胡风得到安息,胡风家人决定由亲属朋友为胡风送行。
1985年11月,公安部下发了对胡风的历史问题的复查通知,对于胡风的“历史问题”作了澄清。1986年1月,胡风追悼会在北京召开,朱穆之致了悼词。这份悼词对于胡风对左翼文艺运动的贡献作了肯定,也肯定了胡风在创作编辑组织工作上的成果。悼词中还特别提到了“三十万言书”,说:“他的意见是完全可以和应该在正常的条件下由文艺界进行自由讨论的,但是当时却把他的文艺思想问题夸大为政治问题,进而把他作为敌对分子处理,这是完全错误的。”
悼词措词与1980年的《通知》显然有了差异。
悼词最后还说,对于胡风的文艺思想和文艺实践的评价,在全国文艺工作者中间还有不同的意见,这是正常的现象,也将在正常的研究讨论中获得正确的结论。这似乎预示了胡风的思想将再讨论的可能性。两年多后,这个预示终于有了事实的印证。
1988年,中共中央再次下达文件,就1980年对胡风案的平反通知中涉及的有关问题作出新的结论。
首先是关于“五把刀子”,文件中说,原《通知》中所说的,胡风“把党向作家提倡共产主义世界观、提倡到工农兵生活中去、提倡思想改造、提倡民族形式、提倡写革命斗争的重要题材等正确指导思想,说成是插在作家和读者头上的五把刀子”,这个论断与胡风同志的原意有出入,应予撤销。
其次,文件对原《通知》对于胡风等人的“宗派问题”的认定也作了撤销。
对于原《通知》中所说的,“胡风文艺思想和主张有许多是错误的,是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和唯心主义世界观的表现”这一结论,文件认为,胡风文艺思想和主张应当作为学术问题来评论,不必在中央文件中作出决断,所以,也予以撤销。
至此,胡风及胡风案才有了可以公开讨论的可能。
2.往事如何回首
作为一个政治事件,胡风案平反过程的各种艰难,有中国当时政治环境的诸多因素。然而,胡风案不仅仅是一个政治事件,它也是文学史上一个大事件。而文人们,尤其是那些与胡风案定案有某种关联的人们,又以怎样的心态看待这一事件现实的变化呢?
对于文学界的这件大事,文人们本应该是有所反应的。尤其是那些五十年代的重要的参与者,如以胡风的私人信件作为“材料”上交的舒芜,罗织立案材料的“五人小组”(林默涵、刘白羽、袁水拍、郭小川、张光年),积极呼吁将胡风“绳之以法”并痛心自己多年来与“毒蛇”共处的郭沫若,等等,等等。在胡风案平反时,郭沫若去世刚一年。如果他活着,他是否会再次宣布,他以往所写的文章都应该烧掉呢?“文革”开始时,他就作过这样的宣言。胡风案中相关的当事人又如何看待这一段历史呢?
1988年8月27日,唐弢在《文艺报》发表《我观胡风》一文,在谈到30年代左翼文学界状况时说,周扬当时愈来愈强调政治的任务,逐渐走上了文艺为政治服务的道路。他说:
出于形势的需要,这种理论博得了当时领导和一部分人的赞同,使大量的政治宣传代替了真正的艺术品。胡风看准了这个弱点,愈加坚持自己的主张,要求有真正的艺术结合政治的作品,无奈他理论虽高,实际上却没有出现能够结合政治的上乘的艺术品,“拿不出货色来”。他愈是坚持,愈是孤立,愈是孤立,愈要坚持。直至出现“万言书”,讹传所谓“五把刀子”之类的事情。
唐弢,《中国文学大辞典》中称之为“杂文家,文学史家”,他在1979~1980年主编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一书一度是高等学校现代文学史课程的重要教参读物。这部“史书”在有关胡风在文学史的评价方面能够提供多少可参考的内容呢?
“文学史家”对关系到文学史上的人和事的这段文字也许因为表达得过于简练,是大有可斟酌之处的。胡风看到了左翼文学的“弱点”而坚持自己的“主张”,并不为过;而有没有出现“上乘作品”和理论家坚持个人主张是两件事;胡风针对一个“弱点”而坚持自己的主张,却因为“坚持”而陷于孤立,这也许正是“左翼文学”“弱点”的一个方面;说胡风“愈是孤立,愈是坚持”,胡风的执著于是只不过是人们常喜欢说的“逆反心理”而已。这当然不是文学的史实。
另一方面,从胡风“看准了这个弱点”到“出现‘万言书’”的近二十年间,在坚持自己理论主张的同时,还以辛勤的工作向现代文学贡献了丰硕的成果。他不仅自己勤于创作,还历经辛苦,不计个人得失,在十二年中坚持编辑《七月》《希望》杂志和《七月诗丛》《七月文丛》《七月新丛》等丛书。这些成就也许在唐弢看来算不上什么“货色”,也算不上是“上乘作品”,在很长的时间里,它们确实不为文学史书所承认,或者只以被批判的对象而存在。但艾青、孙钿、绿原确是从《七月》丛刊和《七月诗丛》等走上文坛的,他们的成就和他们的影响并不因为史家虚无的态度就能够抹去的。唐弢在《我观胡风》一文中说自己有一点“历史癖”,但他却不敢正视文学史的客观事实。
1989年5月,《新文学史料》发表林默涵的《胡风事件的前前后后》一文,他说:
最后,我还想说几句话:我做错了什么事,或者说错了什么话,我一定承认错误,并努力改正;但我决不向任何人“忏悔”。因为我从来是根据自己的认识,根据当时党的利益和需要去做工作的,不是违心的,或是明知违背党的利益和需要还要那样去做的。过去如此,今天、今后也如此。这里不存在什么“忏悔”或宽恕的问题。
林默涵是当年“三批材料”的整理者之一,正因为这一点,他对胡风案所表示的态度明显不是一个局外人的口气。他的这段话,前几句看似诚恳,后几句则是理直气壮。前两句的“诚恳”之语,不知仅是一种抽象假设,还是针对具体事实而言。读遍《胡风事件的前前后后》全文,并不能读到作者认为自己在这个事件中什么事做错了,什么话说错了。他所经手的“材料”在他说来都是“核对”了原文,“以免弄错了原意”,这其中当然就不应该有错。至于其他,说过什么,做过什么,既然都是从“党的利益”出发,那似乎也就谈不上什么错误了。然而,在将胡风和他的朋友们的书信摘录归类整理成“材料”的过程中,他也许真的都核对了原文,他也许真的不希望“弄错”了原意,不过,事实却是,“材料”上的内容与书信的原文是大有不相符合之处,所加的注释与原意也是大相径庭。
胡风案事发时,康濯是《文艺报》的负责人。1955年1月至2月间,《文艺报》发表了胡风“三十万言书”的部分内容。紧接着,胡风写出了《我的自我批判》,这个检讨在二月份三月份又进行了两次修改。《文艺报》按有关领导要求,决定在5月份发表这个检讨,然而,就在《文艺报》排出校样尚未出报时,5月13日,《人民日报》在发表舒芜《关于胡风反党集团的一些材料》的同时,发表了《我的自我批判》。当天接到报纸的康濯立即发现,《人民日报》所发表的胡风的《我的自我批判》是胡风的第二稿,而不是第三次修改后的定稿。而胡风案已经定性,结果是《文艺报》也只能按上面的要求以《人民日报》发表的为准,予以转载。
1989年11月,康濯在《文艺报》发表《〈文艺报〉与胡风冤案》一文,叙述了当年错发文章的经过,也因此表达对胡风的歉意。
尽管对于胡风被打成“反革命”,康濯已经在他的这篇长文中明确表示了这是“冤案”。事实上,在当年事发时,他就对胡风被定为“反革命”的结论难受。但他的这篇长文对于胡风“宗派问题”和“历史问题”仍然是有保留的。
由于1955年阶级斗争的理论和实践而将胡风定为反革命,从当时《文艺报》所见的另一面是在组织上,即胡风同他接近的同志之间的确可以看成有个小集团……这就是胡风等同志主要是在文艺、学术上主张和爱好相近的一伙,他们接触和往来多一点,甚至形成了一个有核心、有书刊出版活动并有着流派、社团一类无形的组织;而这样的情况显然并不是什么问题。问题在于胡风等同志形成的小集团又是宗派性质明显的,这里不妨略提一二事实。
(《岁月文丛·枝蔓丛丛的回忆》
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2001年出版,542页)
康濯所举的“一二事实”中有一个事实就是“三批材料”中已经引用过的关于书信中的“屠杀生灵”以及“两个马褂”之类的话;另一“事实”是“不论他们在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单位,大多要另搞一套,同领导的关系总搞不大好”。
康濯文中对胡风等人的看法具有相当的代表性,也具有延续性和影响力。康濯这段文字貌似客观,实际上事实含糊,结论简单。说胡风等人是“学术上主张和爱好相近的一伙”,是比较确切的,但说他们“形成了一个有核心、有书刊出版活动并有着流派、社团一类无形的组织”,这很令人费解。“核心”是什么?是胡风?还是“胡风文艺思想”?“有书刊出版活动”,如果是指比较集中反映这一群“相近的一伙”的作品或风格的话,那只有解放前的《七月》和《希望》等刊物,那是在国统区的活动,似乎不属于解放后“清算”的问题;如果是指解放后胡风等人的“出版活动”,这些人的作品出版分散在各地,而且,有的人发表诗作,有的人发表论著,彼此也没有多大关联,实在也谈不上什么“组织”活动。至于“流派”,由于是“相近的一伙”,自然容易形成风格接近的作品,但胡风等人从未有过成立过或形成的什么“社团”,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组织”都是不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