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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2章

烟霞名为山庄,其实跟那种石头的山没有任何关系,它既不依山而建,也不傍岭而居。就连庄园后方的一条川流而过的小溪,也因为是枯水期而几乎干竭。不过,既然有水自有源,已经充分享受过自由空气的恩同闲闲没事干,就溯流而上,想看看小溪的尽头有什么。

小溪的尽头什么也没有,只有一堵墙。但是烟霞山庄年代久远,近年来又缺乏管理,总有照料不到的地方。所以,小溪尽头的那堵墙已经倾颓,只剩下三尺来高,而墙的那一面——

看来,这条小溪是天然的。恩同站在墙的这一面朝另一面张望着,然后就立即被那如火的枫红所吸引。

好、好、好漂亮哦!惊叹已经不足以形容她此时的心情,已经呆住的恩同只能瞠目结舌地瞪着那满坑满谷的枫树,瞪着那几乎无边无际的红。集结成林的枫树形成一片火海,一阵冷风扫过,不但扫下几片落叶,更赋予那艳红火般的生命,不断地燃烧着、燃烧着。

当恩同清醒过来时,她已经跨过那断壁,置身在那片奔腾的火海中。身在林中与置身林外看这片枫林又是另一种感觉。在林外看见这幅景象就只是看见一幅难得一见的美景而已,身在其中时,却觉得天是红的,地是红的,世界都是红的!那红,红得那么夸张,红得那么耀目,也红得那么惹人心醉。

又是一阵疾风驰过,树叶被吹得刷刷作响,几片禁不住考验的,终究脱离了母体,落英般地飘落而下。落叶轻刮了恩同嫩嫩的脸颊一下,才又继续往下落去。微微的触感刺得恩同咯咯地笑出声来,缩着脖子,怕那叶儿再搔她的痒,却又期许再回味一次那麻麻痒痒的滋味。于是,她开始在偌大的红枫林里放足奔跑,让刷刷的落叶不断地落在她的头上、脸上、身上。后来觉得不过瘾,干脆一把抓起地上厚厚的落叶向上抛去,自己制造出一阵红枫雨。

跳累了,跑倦了,也笑乏了,当恩同开始想念大厨的好手艺时,却发现,自己已置身红枫林的深处,前、后、左、右,都是燃烧的红,都是沉醉的红,仰着头,发现昏黄的日光甚至透不进紧密的林中来,当然也不可能知道现在是何时许,垂下首,看着自己一双小巧的天足陷在厚厚的一层落叶中像行在雪地似的。耸耸肩,对这种上不见天,下不着地的状况不是毫无所觉,实在是——她饿了!

她很能吃,因为她很易饿,而一旦她感觉到饥饿的时候,身外的一切问题都仿佛会变得无足轻重,身体除了泛着胃酸的胃,其他部位的感觉也会消失无踪。所以,吃完她随身“储藏”在身上的粮食——一块酥油饼,在更大的饥饿感攫住她之前,恩同小巧的鼻头皱了皱,努力在空气中搜索着任何与“食物”相关的气味。

有了!因穿着棉袄、棉裤而显得臃肿起来的小小身子跳了起来,把自己从深深的、已经憔悴的“叶尸”中拔了起来,然后向准了一个方向,蹦蹦跳跳地跑起来。也不管自己更往枫林深处行去,更不理会自己是绝不能找到回头的路的,一切只因为她饿了。

红枫林的深处有一间小竹屋,孤孤单单的一间,大概有些年头了,带着一种历尽风霜后的暗沉和凄美。不过,看来挺扎实的,当枫叶刷刷刷地响的时候,它倒是动也不动。竹屋旁边搭了个简陋的棚子,里面放了几件漆黑的炊具,大概是做饭用的。此时,炭火炉上正放了个药罐子,里面的药汁咕嘟咕嘟地响着,一阵阵药香也随之扑鼻而来。

恩同就是闻到药香才跑到这来的。她当然不是想来跟这里的病人分一杯羹啦!只是觉得既然有药味,自然有人嘛!只要找到人,她不就能找到吃的了吗?而且,恩同又皱皱圆圆的小鼻头,像狗狗般地嗅嗅,方才远的时候只闻到药香,这下一靠近,就嗅到饭香啦!饭菜不在棚子里,应该是在那间敞着嘎吱作响的木门、一块藏青色的挡风帘飘荡起伏的竹屋里。

“有人吗?”四下只有风声、树叶轻擦的刷刷声和水滚的声音,这个地方看起来还真不是普通的诡异,但为了那能止饥的食物,恩同还是小小声地问了一声。只是她那种比水声大不了多少的猫叫会引出任何与“人”有关的东西才怪!既然没人回答就表示没人(有药有饭香却没人那是什么逻辑?),但是为保险起见,她还是再确定一下吧!

恩同捡了块拳头大小的石子,在褐黄的竹子上砸出清脆的声音,据说这招叫做“投石问路”。

静待了几秒,石头没有引出任何狂怒的巨汉,于是恩同就很心安理得地走上前,掀开了挡风帘。

其实,屋内是有人的。只是,恩同的眼睛跟她的胃已经连成一线,只顾盯着一张陈旧的竹制小几上的一碗白饭和几样小菜吞口水,根本没注意到,十步见方的空间里有几件破旧的家具,其中,那张好像也是竹子编的小床上就睡了一个人。

耶?饭菜都是热的哦!恩同开心地摸摸饭、再探探菜,嘿嘿,连筷子都准备好了啊。看看屋子里惟一的一张竹椅离她很远,倒是坐床挺方便——床、床上有个死、死人?!恩同倏然往后一跳,不知道自己碰到什么,发出一声巨响,但只要是几上的食物没遭殃,她也懒得理会,眼前有更重要的事需要她去做!

向前迈了两步,短短的腿做出随时逃跑的准备,梳着两个小圆髻的头颅轻轻地向前探去——

床上的男子有着瘦削的脸形,宽阔的薄唇,鼻梁俊挺完美得就像是一件上好的艺术品,从他的眼线来看,他应该拥有一双狭长的眸。

这个容貌——恩同狐疑地歪着可爱的头颅,又向前移了两步,在竹床边站定,却没有再随时落跑的打算。这个人好眼熟哦!好像在哪儿见过似的!恩同开始在心里细数有哪些她该知道,却偏偏记不住的男子,但十根手指从老爹大哥数到担任她护卫工作的阎大哥,再到她那刚出生还没长牙的小侄子,都没找到这张对她来说异常熟悉的男子。难道她是在梦中见过他?好奇怪,她是在做梦吗?她伸出右手在自己肥嫩的脸蛋上掐了一把。

“啊——”因那真实的痛感而叫出声来的恩同迅速地用手捂住已出口的痛呼,在看到男子的呼吸依旧平稳后才缓缓的放下手,继续打量起床上的“睡美男”来。不过,如果她不是在做梦,就是她梦里的人走到外面来了。只是,说到熟悉,好像又不是那么一回事,仿佛这个男子在她的记忆中应该是另一番模样。例如,他的皮肤应该更白皙,而不是现在的死白,也没那么粗糙,上面更没有那么多细小的疤痕,特别是那道从左边眼角直直划过鼻梁,延伸到右边脸颊的疤痕,让人看了只能用触目惊心来形容,让原本称得上俊美的好相貌也变得狰狞起来。而且,他好瘦哦!恩同的右手食指顽皮地戳戳男子无肉的双颊,再戳戳裹在棉被中虽然高大,却同样没什么肉的胸膛。外面的炉子上还熬着药,看来他病得不轻哟。

此时,男子锋利如剑的双眉轻轻拧起,高大的身躯也轻轻挣扎起来。他怎么了?恩同疑惑地打量着在睡梦中仍充满不安的男子,他被梦魇住了吗?恩同的身子又缓缓地向前倾了几分,圆润的小手也随之从下往上悄悄搭上床上男子完全皱在一起的眉眼。

“别怕!我陪你!”

咦?!她在说什么?直到话已出口,恩同才发现自己说了奇怪的话。可是,看着男子渐渐开始舒展的眉宇和不再挣扎的身子,再看看自己被男子攫住的右手,她又有一种此情此景就该说这句话的错觉。算了,他是病人嘛。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虽然她还没那么伟大,但也总算做了一件好事了吧?而且,如果对他施恩,她吃他的饭的时候才能够理直气壮啊!

为自己怪异的言行找到理由的恩同没再在这等小事上绕圈子,干脆伸长左手拖来一张凳子,再把放着饭菜的竹制小几也拖了过来,就这样坐在主人的床边吃了起来。

呵呵,右手被抓住,她还有左手呢!

也不知是恩同的“神奇”右手真起了作用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反正那个人还睡得真死,她发出那么大的噪音他都没有一点反应,就连她把几上的饭菜吃了个七七八八他都没有起来抗议一声。

看来做好事还真是有好报的。恩同有点得意洋洋地拍拍已经鼓起来的小肚子,嘴里哼着她自己编出来的歌谣,左手继续伸长了想拿那碗有着淡淡墨鱼味道的汤。

“多吃饭,身体壮!多吃菜,美姑娘,多喝汤来吃饭香,你看我是不是一个——”逗笑的歌声倏然顿住,伸出去的左手在离汤碗五寸的时候再也伸不过去——

恩同缓缓地将身子向右后方移去,水晶般的明眸也以极缓的速度向下望——望进一双亮得出奇的黑眸里,再然后——

“啊——”绵长尖利的叫声几乎冲破了屋顶,“放开、放开、放开啦——”恩同用力甩着手,却怎么也甩不掉那一只在右腕,一只在左腕的两只“螃蟹夹”。

“放开啦——”尖叫的声音已带哭腔。虽然是她自己甘愿把右手“借”给他的,虽然也是她吃掉了他的午餐,但他也用不着用那么大的劲死死地抓住她的双手,不会是想死了拉她当垫背吧?!恩同惊恐地睁圆了本就大大的眸,终于有了一点危机意识。但怎奈双手都在别人的掌握之中,所以只能哭号地干着急。

“别走、别走、别走!”原本躺在床上如挺尸的男子半坐起身,同样睁圆了狭长的眼,只不过他是因为兴奋,因为他整张脸都散发着奇异的光彩,死白的颊甚至因兴奋而烧红,嘴里不断地嚷着“别走”,一双修长却瘦可见骨的手以几乎劈金断铁的力道抓住了恩同的双手。

“放开、放开、放开啦!”恩同急得跳脚,痛得尖叫。

“别走、别走、别走!”方才病弱的男子如回光返照般的激动。

两人就这样一个床上、一个床下地拔着河,一幢小竹屋差点没给恩同的尖叫声震塌,屋外的树也应景般的鬼哭狼嚎起来,那个男人倒没造成什么大的破坏,除了那张离解体不远的床。

“放手啦!好痛哦——”嗓子快喊哑了还没有什么成效,又惊又恐又痛的恩同终于准确地说出了自己的感受。然后,她的手就得到了自由,只是专心哭泣的她却没发现。

男子尴尬又惭愧地望着唉唉哭泣的恩同和她已经带上一副“红手环”的小手,他发现她时,只心急地不想让她离开,所以动作太粗鲁了一点——看着那双白白的柔荑上红红的印子,好吧,是好多点。一边在心底暗骂自己,一边把她转了个身面对自己,又重拾起一只受创严重的小手,力道适中地揉着,心中的激奋却还是没有平息。她终于回来了,他等这一天,好久、好久了。久得都快等不住了,幸好她回来了!有着冷硬面容的男子眼中含着泪,专注地凝望着那个让他等了好久的女孩。

“乖乖!不痛哦,不痛哦。”轻轻地在伤处烙下一个吻,男子孩子气地在那只皓腕上吹着气。这个孩子气的动作,是多年前故事的延续。

“这个也要!”一只左手理直气壮地伸了过去。

“好!”又是几个轻如蝶翼拂花蕊的吻落在细腕上。

“你是谁?你要对我做什么?!”手上的淤血都已经被揉散,并且已遭无数的口水“洗手”,恩同方才从痛哭流涕中抬起头来,眨巴着眼睛看着那个男子握着她一双小手跟她对望。

“你——”男子的神色有着几分惊疑,“你不记得我了?”

“记得你?我是对你有种熟悉感啦。”恩同有点尴尬地嘿嘿笑着。可能真是熟识哦。她本来就对他有很浓的熟悉感,只是这烂记性连自个儿的哥都可以忘记,这个男人当然也有可能被她遗忘啦,“只是我们大概是太久不见面了,所以一下叫不出你的名字——不过不要紧,你现在告诉我你是谁,我一定牢牢地记住你。”其实再次知道人家姓甚名谁她也不一定记得牢,只是看见一个大男人一副被雷劈到的模样,她还是说点“善意”的谎言好了。

“你真的不记得我了?”没想到恩同的话没起任何安慰的作用,男子的表情更悲伤了,悲伤得——甚至带了点哀怨,“枫红,你真的把我忘了吗?”

“呃——”一听到男子的话,恩同着实愣住。难道,这个人认错了人?而她又被自己的烂记性摆了一道?原本傻笑的圆脸划上了几道黑线,“呃——这个嘛——你确定我叫枫红而不叫恩同?你再想想你有没有记错?”哈,反正是误会一场,她心虚个什么劲?发现到自己没必要对男子小心翼翼的恩同又接着道:“枫红这个名字我可从来没听说过,我是恩同,霍恩同!”

“你怎么可能不是枫红?!”男子左手牢牢地攫住恩同的肩,右手轻拂过她柔嫩的脸颊,脸色全变了,“你怎么可能不是枫红?!”说到后面,声音已经颤抖起来,那个红字就像是一声悠长的叹息。恩同被吓住了,被那男子几许的忧伤,几许的深情所吓住,她——应该不是“枫红”吧?但,如果是“枫红”能让他少伤心一点,她也不介意成为他的“枫红”啦。“如果,我们真的很像的话——你,可以把我当做枫红啊。”只要他不再露出那种想哭却哭不出来的表情,那会让她有很深的罪恶感,仿佛她不是那个什么叫枫红的,就犯了天大的错似的。

“不——”男子的手摩挲着恩同的脸颊,稍圆的小脸,有着婴儿才有的肥嫩,嘴小小的、红红的、润润的,泛着珍珠的光泽,挺直的鼻子、因寒冷而冻得微红的圆圆的鼻头,一双圆圆的眼睛带点琥珀的色泽,亮得出奇,而且总是闪着好奇的光芒——这,怎么可能不是他的枫红?

但,渐渐的,那只大手移到恩同的肩上,深邃的眼神已不复激动,却更难掩忧伤,“你不是她,你不是她,你不是她……”放在恩同身上的手无力地滑落下来,男子把自己的脸深深地埋入掌中,颤抖着、轻诉着:“你,不是她——”他的枫红啊,如果有幸活着,今年已经二十有二了,就算不是几个孩子的娘,也是一个小妇人了。而,眼前的女孩儿,虽然跟离去时的枫红非常相似,但稚嫩青涩的模样是世间任何的驻颜术和易容术都不可能造成的,甚至连身高都没有多大的变化。人,怎么可能会不长大呢?

他的枫红,现在在哪里呢?她过得还好吗?有没有冻着、饿着?有没有被别人欺负?她,还记得以前那个爱给她讲故事的哥哥吗?如果,她忘了,也没关系,只要,她还活着,还活着,他就满足了,满足了啊。

他、他哭了吗?恩同一脸惊惧地看着那个大男人把自己的头埋在手掌中就再也没有抬起来,浑身还不断地颤抖着,就像她非常想哭却不想让别人看到时一样。怎、怎么办?

怎么办?她要怎么办?手足无措地瞪着那个黑色的脑袋,恩同大脑一片混乱地不知如何是好。她平常哭的时候家人都是怎么安慰她的?糟了!心越急就越乱,心一乱脑袋就更不好使,什么都忘得精光,只记得家人一般是拿别的事物来引开她的注意力——对了!引开他的注意力。

“呃——这个——”瞪了那个漆黑的头颅两秒,恩同突然道:“如果你再不出去,你的药就要熬干了。”话一出口,她就后悔了,这是什么烂安慰法嘛。真能安慰人才有鬼!耶——

恩同再一次瞪大了眼,没想到她的烂方法居然有用?!

男子抬起头来,用虽没有泪痕却红得有些恐怖的眼定定地望着她,望得差点让她在想自己究竟是夺门而逃好,还是再想个狗屁不通的理由好的时候,他给了恩同一个有点勉强却充满坚强意味的微笑,然后站起身来,向屋外走去。

耶?!想不到她那句话那么有效。恩同呆呆地看着那个颀长的背影,已经不能把那个背影像竹的男人跟方才那个需要她想办法安慰的男人联想在一起。不过,既然他没有哭,问题是不是解决了?

当男子一手拿着茶壶,一手端着一碗药汁再次走进竹屋,看着满桌的狼藉和那个正在喝他的汤的女娃儿,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最后也只有哭笑不得地看着她继续对他的午餐实行扫荡策略。

“别急!没人跟你抢。”先把药汁放在一边待凉,再把茶也放在几上,男子坐在床头,看着恩同老大不客气地坐在他屋里惟一一张凳子上毫不客气地吃着东西。

“咕咕咕——”嗯,好喝!没想到饭菜味道不怎么样,汤倒是很可口。

“你叫什么名字?”看着她毫不掩饰的粗鲁吃相,男子已恢复了冷静,状似随意地问道。

“恩同!”她早就告诉过他她叫什么了,可他竟然没记住。看来这个男人的记忆之差跟她有得拼哦!想了想,又加了一句,“姓霍!”

“哦。”男子点了点头,思索了一下,“我叫兰休,你可以叫我兰大哥。”虽然以他的年纪,当她的爹都没问题,只是他却不想让一个与幼时的枫红如此想象的女子叫着对他敬畏有加的称谓。

“你又不是我大哥,我为什么要叫你大哥?”恩同一边进行扫尾的工作,一边道。

“那你想怎么叫就怎么叫吧。”她到底不是枫红啊,那个羞怯、内向的美丽娃娃。

“连名带姓地叫你也不好。”太生疏的称呼,让她不好套近乎,说不定将来就没有免费的午餐吃了,“我就叫你‘休’吧。如果,你实在是很想那个跟我长很像的女孩子,你可以叫我‘枫红’。”

兰休对女孩施恩似的语气没有任何反应,“我叫你‘霍姑娘’就好。”枫红是独一无二、无人可以取代的。一口饮尽漆黑的药汁,兰休任由口腔盈满苦涩的滋味,人生,就是苦的,不是吗?

“你没有家人吗?”美丽却又逗人的搪瓷娃娃双肘支着膝,双手撑着颊,晶亮的双眸里是满满的好奇。

“你一个人住在这里不寂寞吗?”软软嫩嫩的声音继续道。

“你的屋子都是竹子做的,不冷吗?”肥肥短短的腿持续地晃着。

“你生的什么病?药很苦吗?”娇软声音的主人依旧不懂得什么叫被拒绝。

“我很喜欢吃新鲜的肉,可你今天的菜用的都是腌肉呢。”得不到答案的问题后面是小小的抱怨。

“告诉你,我一个人住在一个很大的屋子里哦!如果你愿意,我可以邀请你去做客。”相信真正的主人不会介意她的新朋友。

“你怎么都不说话?身体很不舒服吗?还是我吃掉了你的午餐,太饿的缘故?不过我虽然很能吃,却不怎么会做菜——”动听却显得聒噪的嗓音持续着无意义的闲扯。原本闭眼假寐的男子终于睁开了眼,脸色的确是不怎么好看。

“我为什么要回答你的问题?难道你都是对别人有问必答的吗?”口气中有着一丝烦躁。

“对别人也许不会,但如果你问,我什么都会告诉你。”

原本准备再次闭上双眼的男子猛地从竹床上半撑起虚弱的身体,睁大了阒黑的眸,眨也不眨地紧盯着一脸认真的小女娃。她——说的是真的?!

“也许你会告诉我,但是我不想知道你是谁,你从哪里来,爹娘是谁,来这里干什么,会不会寂寞,喜欢吃什么样的肉,我惟一想知道的是——你到底有没有羞耻心,知不知道一个姑娘家不应该赖在陌生男子的房间里不走。”而且陌生男子还躺在床上,迅速说完这一串话,男子仿佛气力用尽般,又重重地跌躺回榻上,口里急促地喘息着。

“你别急!慢慢说、慢慢说——”小女娃不但没有一脸羞愤地掩面夺门而出,反而更欺近了好像很痛苦的男子,白皙的右手在男子胸口的部位来回摩挲着。

这感觉——男子愣住,为什么眼前空有相似外壳的女娃总给他似曾相识的感觉?双眼重重地闭了闭,再缓缓地睁开,定定地望住那巧笑倩兮的小脸庞。

“好吧!告诉我,你的一切,我——想听。”他认命了。

“那你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问才行,一次问太多,我会记不住你问了什么。”看来她的右手真的很神奇哦。不过,能够对他有帮助,感觉真好。

“你真的不是枫红?”除了一个内向而安静,一个外向而聒噪,他还真看不出二人的不同。而私心,也在企盼她是他多年来找寻的那个人吧。

“应该不是。”很迟疑地回答。

“什么叫应该?你怎么会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男子皱了眉,却因自己说话太急而咳喘起来。“叫你慢慢说嘛。”仿佛一个小妈妈似的,恩同的右手又开始在兰休的胸口移动,见他渐渐平缓了情绪,她才继续道:“那是因为有很多事我都不记得了。爹捡到我的时候,我就叫恩同。”

“你是被捡来的?”兰休的神色又激动起来。

“喂!躺好,躺好!你是病人,可不能乱动。”把微微抬起的身子硬是压了下去,恩同道:“对,可是我的记忆不好,很多事我根本就不记得,所以即使我不是爹娘的女儿,也不一定是你的枫红!”突然间,对那个跟她有着相似面容的女孩儿有着淡淡的羡慕。不知道她有没有家人,她的家人一样在找她,一样会想她吗?

“记忆力不好?”兰休终于捉住她话中不断重复着的重点。

“嗯!”恩同点点头,“我学东西很快哦,不过忘得更快,常常连自己身边亲近的人是谁都记不住。”她的世界,常常在一觉醒来后就变成新的了。娘告诉她,她曾花了整整两年的时间才把大哥和阎大哥分清楚。

啐!我听你在乱盖。当他是三岁娃娃随便哄哄就信吗?只是——看着原本笑眯眯的娃娃脸上却有着一丝淡淡的哀愁,任何不屑的、恶毒的、羞辱的话语,到了唇边,就怎么也说不出来,“记忆力不好,就可以忘掉所有不愉快的事,也没有什么不好嘛。”

“嗯!”恩同用力地点着头,明显感觉到原本凶神恶煞的男子对她的软化,笑容又拉大了几分,“不过,我会努力记起你的!”真的,她会很努力地记得他,即使在她死的时候,她也不会忘记。

“既然你记忆力不好,怎么会一个人出门?”她那近一个时辰的自言自语,他还是有听进去的。“我告诉你,你不要告诉别人哦。”恩同突然俯近兰休的耳畔,悄悄地道。

又来了!那种熟悉的感觉——兰休藏在被褥下的大掌不自觉地握了握,想让自己逃离那分迷思。她不是枫红!

恩同没发觉兰休的挣扎,继续在他耳边轻声道:“你知不知道白莲教啊?听说那是一个很了不得的大教耶。爹说他们做了很多的坏事,现在又要抓我去做什么人的替身。爹叫我乖乖跟他们走,半路上他会派人来把我劫走,到时我就可以安心地回家了。”

兰休怔怔地看着那近在咫尺的娇颜,原来,他们中计,劫了一个冒牌货?!而且,什么叫记忆力差?他还真差点被这张纯稚到几乎白痴的脸给糊弄过去了呢。

“不过——”恩同继续在兰休耳边念叨:“如果我被不是爹的人抓走了呢,那就死也不能说出自己跟白莲教有关系,也不能说自己跟苏州帅家有关。”

“你——”迟疑的男声响起,“跟苏州帅家有什么关系?”

“不知道!”

她是在耍他吗?苍白的脸上涌起一股阴郁之色,“那你爹为什么不许你说自己跟苏州帅家有关?”

“我怎么知道?”恩同直起了腰,甩甩有些酸痛的右手,“他一直要我这么背,具体的意思我并不知道啊。”

“那你爹叫什么?”原来那么长的一段话是用背的?看她那种白痴到什么人都乱信,什么秘密都乱说的性子,想来也骗不了他这种见惯尔虞我诈的人吧。

“就叫爹嘛!”

吐血!

“那,如果你被不认识的人抓了之后呢?”

“爹没说,他应该来救我吧。”在这个世间她信任的人很少,但如果连爹都舍她而去,她还真不知道自己会拥有什么。

看来,她应该是帅寒梅的替身没错,她爹大概是帅家下人之类的吧。能来救她,应该是个武夫才对。不过,帅家本来就是镖局出身,她爹会武也不希奇。过了河的卒子吗?

目不转睛地看着眼前开始陷入沉思的男子,恩同说出她的发现:“其实你长得并不好看呢。”

“抱歉,那还真是对不起哦。”一脸菜色的男子不是很真心地道。

“但我喜欢你!”从第一眼开始,她就有一种想留在这个人身边的感觉。他会不会像对待他的枫红一样对待她呢?

“咳咳咳……”本来只是佯装重病,以降低对方戒心的男子差点被这突来的宣言吓岔了气,“你、你说什么?”事情,怎么向着怪异的方向发展?

“我喜欢你!”恩同继续宣读着,“如果我爹不要我了,你做我爹好不好?”如果爹真的丢下她不管,只要休在她身旁,相信她也会过得很好吧,这是她真心的想法。人身体上的某一个功能丧失了,另外一种相应的功能就会特别的敏锐。这是上天对他们的补偿。她没有正常记忆力,直觉却让她安然地活到了现在。

心在颤抖,为她前一句;大脑在轰鸣,为她后一句。若非他现在“重病”在身,面上青筋纠结的男子铁定会暴跳起来。

“我什么时候老得可以做你爹啦?”虽然他看上去的确有点像。虽然如果他乖乖听任皇阿玛的安排,孩子可能比她年纪还大,但不管怎么说,他都还只是一个未婚的、三十二岁的老——成熟男子而已啊。

“别叫那么大声,小心你又咳了。”对耳边的闷雷听而不闻,恩同安抚暴躁的猛兽似的拍着兰休,“不做爹,那你想做我什么啊?”爹跟女儿不是最亲近的吗?每次在第一时间认出爹,他都非常感动呢。

“做——”兰休还真开始苦思起来。叔叔?听起来也不舒服;大哥?有点肉麻——思忖了半晌,晃眼看见那亮晶晶的灿眸,他没好气地重哼一声,“什么都不想做!我都还没成亲呢。”

“没成亲啊,那我跟你成亲好了。”这也是不错的想法呢!毕竟,爹还没有抛弃她,即使不要她了,有个夫婿也不错啊!

硬生生地倒抽一口凉气,兰休觉得自己更痛苦了,“难道随便什么男人你都能说嫁就嫁的吗?”明明不是很在意对方,但在她凉凉地说出那样的话后,他就是那么沉不住气。

“当然不是。”恩同微扬着嘴角,“你是休嘛,是惟一一个除了爹以外一次跟我说了这么多话的人啊。”虽然对过往都很模糊,但是,少少记忆中,却很少有人这么耐心地跟她聊天,因为她总是在不经意间将人逼疯,这是大哥对她的评语,很奇怪的,她将这句话记在心底,却把大哥的模样给忘了。

拜托!他也是被逼无奈好不好,但是看着那朵小小的、充满希冀意味的笑靥,他却怎么也狠不下心将它撕碎。不知道为什么,明明是很讨厌她的不请自来,明明是不喜欢她的聒噪,明明只是想让手中的猎物吐出所有的宝贝,再狠狠地把她踩在脚底,以满足自己噬血而不安的心,但此时的她,却让他说不出任何的重话。仿佛,那只是一个在找同伴的瓷娃娃。找到同伴后干什么呢?也只是说说话,让两个人都不寂寞而已。颓然地放松了紧绷的肩背。真可笑,猎人居然被自己的猎物给逮到!“你可能某天一早起来,连我是谁都不记得,你还是不要那么快下定论的好。”如果她没有骗他,这个麻烦应该不难甩掉。

“不会、不会、不会!”恩同赶忙摇手晃脑地为自己的决定背书,“我一定会记得休的!”不知为什么,连自己都不信任自己的记忆力的她心中却有着这样的笃定。不要问为什么,她说了她不知道。“口说无凭,等你做到的那一天再来对我说吧。”

“如果我一直一直地记得休,休会让我当新娘子吗?”原本就清丽的娇颜倏地亮了起来,甚至亮得有点刺眼。

“等你记住我时再说。”他可没有言明要娶她哦!只是,事情怎么会向着这么奇怪的方向发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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