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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告别演出(2)

看到他这副样子,我的眼泪差一点掉出来。我说:“刺客……当初如果不是因为我提出来搞乐队,就不会惹出这许多事端,这段日子我一直在后悔。”

刺客说:“成立锥子乐队是多么有意义的事!为什么要后悔?我去要回设备就是要让他们知道,这世上还有一个人不服他们那一套……”

我再次感受到刺客刀一样的目光。或许他是对的。

那次见面之后,我又陆续听说了刺客的一些事,说他曾经有一个漂亮的妻子,是一名越剧演员,刺客离家出走后,妻子跟人姘居并且生下小孩……当刺客回到两头乌,他只说了一句话,我累了,只求你们把房子还给我……如今,这个自以为是的家伙穷得还不上贷款,银行要把他从屋里赶出来……

以上消息,我是听一本地人讲的,我有些半信半疑,因为房子应该是刺客自己的。我打传呼向老刀证实,老刀说,房子的确是刺客自己的,但是房子的产权早在刺客办摇滚演唱会那会儿就抵押给银行了。老刀说,这一回大概是有人暗中算计他,否则事情不会来得这样突然。

我想说,我们要不要凑点钱让他渡过难关?可是想想口袋里空空如也,就住了嘴。好在刺客在郊区还有一间库房,腾出来住人挺好的。后来我听说,刺客真的从城里搬到郊区白龙桥去住了。

此时,我本人也穷得开始在两头乌街头卖唱了。

现在想想,如果不是我昏了头,就是真的走投无路了。我以前从来不在有熟人的城市卖唱的,可是那一回破了例。于是当我在两头乌街头卖唱,莫名其妙地遇到了一个追随我数天的女歌迷,我很快就跟她住在了一起。我不敢说她比两头乌的其他女孩更出众,但的确被她黝黑的皮肤和微微上翘的臀部吸引了。她尽着最大的宽容接纳我,晚上睡觉我再没有冻着。

她没完没了地跟我说:“陈铁,你幸好遇到了我,不然谁会对你这样好?不过,你必须要向我保证忠心不二,明白意思了吗?”

我说:“我明白。”

不过,我随后就对所谓的爱情产生了怀疑,只是我已经离不开她,被她“管”起来了。她不许我抽烟喝酒,不许我到街头卖唱,不许我穿着邋遢,不许我好吃懒做。不知道她到底想把我怎么样,但是我的确变化了。这是一种平庸刻板、碌碌无为的日子,痛苦和欢乐都不敢大声叫喊的日子,我憎恨它,厌恶它,然而当我钻进舒舒服服的被窝,一天又过去了。

自那以后,我感觉自己就像迷路了。我只有偶尔听一听老崔的《新长征路上的摇滚》,才能隐约感觉到我内心还有沸腾的火焰。在我与女友同居的第二个月上,我就拉着三轮车,成了一个蹲在街头卖水果的小贩。我尝到了被人禁锢的苦果。我卖了几天不想卖了,女友就批评我:你现在是有家庭的人了,总不能天天东游西逛不挣钱吧?我除了深深的悲哀,没有话说。

一天夜里,我在外吹了一天风回到“家”里,我的女友已经帮我烧好了洗澡水,这时传呼机响了。我要出去回电话,女友不许我出去。我推开她来到小卖部,传呼是老刀打来的。

“陈铁,大事不好,刺客栽了!”

“什么栽了?!”

“刺客……被抓了!”

“你说清楚!”

“刺客把狗东西杀了,我也不太清楚,正在往城里赶……”

根据老刀三言两语的解释,原来,狗东西是刺客前妻的后夫,那个与我们作对的有关部门的领导。我们的乐队夭折得如此彻底,与他的存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或许正是他暗中阻挠着刺客在两头乌的事业发展,想拔掉这颗眼中钉……

老刀说:“陈铁,你听着我的电话,我们在西关碰头好不好?一起想想办法。”

我说:“好的。”

这时,我那男人一样的女友已经从屋里赶出来了,就怕我上前线似的不许我走。她说,我知道你的那个狗屁朋友,留着长头发就跟一个鬼似的!这样的人迟早会被抓走枪毙的,我不许你跟这些流氓混在一起!我狠狠地给了她一拳,她歇斯底里地哭叫着。当我于半夜从家里逃出来再跟老刀联系时,老刀说:

“你不用过来了,我现在派出所,刺客已经交给看守所关押了。”

“真死人了吗?”

“差一点,幸好刺客还没有动手,那软蛋就自己晕过去了,没受一点伤。”

过了一些天,我知道刺客被判有期徒刑三年。我想起以前的预感,久久无语。

此后的日子,刺客暂时从我们的生活当中消失了。而我呢,在两头乌继续半死不活地活着,犹如溺死于温吞水中的青蛙,我不但结了婚,还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儿女。我和雪尔(即我的妻子)在菜市场卖肉为生。

刚开始,我们卖的是老刀从罗埠镇、汤溪镇运过来的两头乌的肉(卖肉这营生是老刀建议我去做的)。两头乌的肉,猪皮薄,骨头细,肉质鲜美,后腿是腌制火腿的最佳原料,可是由于猪肉批发价高,赚头小,后来雪尔要改卖外地运来的杂种猪的肉,我与老刀的联系随之减少了。

此时的雪尔,比以前更黑里透红了,自从产下孩子做了“内旦”,她更加丑陋、粗鄙起来。她对我更加苛刻,仿佛是上天特地派来约束我的。不过她对两个孩子很好,把他们喂得饱饱的。她干活也很利索,对一只死猪的肢解准确而迅速,简直难以相信她能一刀砍断猪腿,三刀剁开一只猪头,猪脑浆完好无损。我不知道这是一种怎样的天赋,看到她磨刀霍霍我毛骨悚然。

在菜市场,我终于学会了与小市民斤斤计较,学会了在秤上做手脚,还学会了往猪肉里注水,跟市场里的女贩打情骂俏……如果我自己不说,没有人相信我曾经是一个热爱自由的人。我曾经身背吉他,在许多城市游走。此时,什么摇滚,什么锥子乐队,似乎离我很遥远。可是有一天,我正认真地剁一根猪骨头,斧头冒出了火星,骨头没有砍断。我捡起那块骨头,骨头沉甸甸的,我竟然想到了刺客—

刺客进去后,我只去监狱探过一次监,跟老刀一块去的。刺客看到我俩很感动,拿起话筒还跟我们说起重组乐队的事。他说等他出来,他一定要请个律师跟没收我们东西的部门打官司。他说世道自有公理。说到激动处,他竟然伸出一只拳头,一下一下地捶打在墙壁上,他用这样的方式表达着他的愤怒。我听了浑身战栗,不知道被他感动,还是感到悲哀,我低下了头。

此后我再没有去过……

又一年过去了。那是春夏时节,我那双胞胎中的一个大概吃肥肉吃多了,小小年纪得了严重哮喘病。为了治病,我和雪尔积攒的一点辛苦钱很快花出去了。这时,我看见报纸上登了一则“挑战吉尼斯”比赛的消息,我立刻去报了名。

难以想象,我是在这次比赛中与刑满释放的刺客巧遇的。

这一天,婺洲公园内人山人海,比赛的桌子已经摆开,每张桌子上摆放着剥了皮的热狗,就像一堆码得整整齐齐的男人生殖器。比赛的规则很简单,谁在规定时间内吃的热狗最多谁就是赢者。我轮到第二批上场。我在人群中钻来钻去,这时我看到了刺客,看到他时我简直吃了一惊,他穿着一身过时的运动衫(就是堆在仓库里的那种),坐在一块人造岩石上叼着一根烟,他的头发还没有留起来。他也看见我了。

“陈铁,嘿,嘿!”他向我招了招手。

我很窘迫,不敢直视他的眼睛。从本质上说,我是跟雨尘一样怯懦的人。

“啊,是刺客,是你!……真是巧,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回来有一阵子了,听说你结婚了,过得很好,没好意思去找你。”

“我现在也就混日子,老刀杀猪,我卖肉呢。”

“呵,卖肉也不错。”

接着,我们就觉得没有距离了。

刺客告诉我,他为了来得这一万块钱奖金,已经饿了三天。饿到第二天,胃疼得不得了,他就拼命地抽烟,抽了几支,感觉自己晕晕乎乎的,一点力气也没有。不过,他自信能吃下38个热狗。

刺客是第一批上场。比赛开始以后,我看到所有参赛选手半弯着腰,拼命地往嘴里塞热狗,他们的动作很神速,他们的腮帮子鼓了起来。于是我看见了五花八门的吃相,听见了五花八门的喘息,就像有一群伸直脖子的鹅在嘶嘶叫唤。

“第15根了……第20根了,有选手吃到第20根了……”

刺客在吃着,没命地吃着,他的嘴里塞满了未嚼烂的热狗,肩膀一耸一耸的,难受得几次要呕吐又忍住。我看到他那副痛苦的样子,心情沉重起来。几分钟后,他们这一组的比赛结束了,吃得最多的是一个瘦弱不堪的妇女,她吞下了29个热狗,而刺客只吃了24个,并且吐了出来。整个比赛现场到处都有人在呕吐,空气中充斥着一股热气腾腾的只有屠宰场里才有的怪味。

等轮到我上场的时候,来看比赛和参赛的人更多了。刺客说:“陈铁,接下来就看你的了。我本来还想赢点钱把乐队重新弄起来的,没想到提供的热狗这么难吃,难吃死了。”

尽管我不想再搞什么乐队,但,心中照样升腾起一股悲壮的意味。上场后我一撸袖子吃了起来,怀着无比的努力吞咽着,没想到我的肚子比刺客更拒绝,剧烈的反胃叫我窒息。我蹲在了地上。这时,我隐约听见“晕倒了,有人晕倒了”的叫喊,我以为是我们这一组有人晕倒了,等到比赛结束,我才知道是刺客晕倒在地上。

等我赶过去看,刺客已经醒了,被一群好事者包围着。看见我,他不好意思地说:“他娘的,不知怎么搞的,大概饿过了头,我在家里吃过38个的。”

随后,他打了一个冷嗝,凄然地笑了。

至今,我不清楚这样的比赛是谁发明的。不论坐在电视机前看比赛的观众,还是参与比赛的选手,都被它的高额奖金刺激着。吃热狗比赛之后,我又去参加了一次“蹦台阶”比赛。

在两头乌,有一个比较著名的风景区,风景区内有一条陡而长的天梯从山脚通到山顶,石阶笔直而缜密。比赛有个规定,即参赛者必须双手别在身后,蹦的时候两膝并拢,这无疑增加了蹦的难度与观赏性。在这次比赛中,刺客再一次有备而来。

因为这次来的人太多,主办方进行了预赛。我在预赛中就被淘汰了,刺客则进入了决赛。但是在决赛时,刺客没蹦到天梯的五分之一路程,就流起了鼻血。鼻血染红了他的衣服,他的样子像极了一个杀人犯。我朝他喊,要不要停下来歇歇?他说他没事,只叫我往他的鼻孔里塞了一个纸团,这样,他就继续上路了。

这时,由于鼻子里塞着纸团影响了呼吸,或者别的原因,刺客比先前跳得慢多了,后面的人不停地超越他。我看了又心急又心酸,就拿了一瓶水,从侧道向他追去。然而就在这时,他的双脚没有落在台阶上,他猛地向前栽了去,跌了个嘴啃泥,接着像只球一样从石阶上滚了下来。站在天梯两旁的围观群众发出了尖叫。顷刻间,刺客张着嘴痛苦地呻吟,两颗门牙已经磕掉了,满嘴是血。我搀扶他坐在石头上,小心地问他要不要先回去,他好一阵子喘不过气来。

当比赛结束,风景区领导将1万块钱奖金颁发给获胜者时,刺客的痛苦呈现在脸上。下山的路上,他一言未发。

随后,两头乌电视台又举办了挑重物行走、水上漂浮、手抛12公斤金属桶等竞技比赛。刺客无一例外都去参加了。有几次,他还打我传呼,通知我下一个比赛的内容,督促我提早训练。那段时间我和他一样对这样的比赛走火入魔了。

可是,由于前两次比赛我都没有拿到奖金,使得雪尔对我失去了信心。所以当我第三次向她“请假”时,她说陈铁你给我在摊上老老实实卖肉,你那点小心眼逃不过我,你是不是想趁机出去偷女人?我很想说母夜叉,你是不是想找死?不过一想到她会跟我没完没了地吵,只好忍了。

此后每次临到比赛那天,我都心神不宁,想到渴望赢回奖金组建乐队或者改善生活的刺客,内心的悲凉无以言表。我为他担心。

不过,刺客虽然没有赢过一次,据说,现在倒是变得家喻户晓了。有一阵,就在我所在的菜市场,小贩们都知道刺客,知道那个每次都输得很惨的人。他们谈论他的时候,嘻嘻哈哈笑个不停。刺客自己呢,似乎一点也不在乎别人怎么看他。有一次,他在赛前接受记者采访,他甚至说奖金是次要的,挑战极限本身才是有意义的,他乐在其中。本地媒体似乎要把他打造成一个平民英雄似的。但我知道,他们都在等着看他的笑话,因为他摔得越重观众越是开心。

过了一些天,我又在电视上看到了刺客。他还穿着那身过时的运动衫,唯一的区别是头发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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