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望着静谧的夜空,皓月不再,只有无边无际的璀璨的繁星,仿佛一汪深邃的池水中闪着晶莹剔透的宝石一样夺目。
天空很清澈,没有一丝纤尘,甚至连浮云也没有,这样的夜空好久没有出现过了,至于是多少日子没有见到过,莫晓宇没有一个具体的概念,他只晓得,这样的天空在他的记忆中曾经出现过。或者是他太忙碌了,忽视了;或者是他已经忘记了还有这样的夜晚;或者是这最后的一片净空也被污浊;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总而言之,莫晓宇已经很久没有见过这样的星空了,当他再次发现明丽夜空时,心里涌起久违的感动。
清澈的夜空,在仲夏的季节里,别有一番清爽,似乎它可以让人忘记夏暑,感觉到一丝真实的清凉,激起心中无邪的憧憬与幻想。在这样的夜空下,总是能够忘记所有的忧伤与烦恼,带上诸多的轻松。
许多年前,在莫晓宇还是个孩童的时候,他就喜欢仰望夜空,点点繁星不停的闪烁,映在浩瀚如海的穹幕上。他就这么一直抬着头仰望,一连数个小时。他不知道在星空的背后隐藏着什么,只是觉得那里很神秘,总会给他带来很好的心境。那个时候,动画片葫芦娃正在热播。看着夜幕下黛青色的群山,他甚至在想,下面会不会藏着葫芦兄弟的七彩山。
曾经,天空还是蓝的,云彩还是白的,河水还是绿的,旷野上还能看见红花绿草,池塘里还能见到芦苇香蒲,人心纯净的犹如明净的天空,白净的云彩,纯净的河水,亦犹如红花绿草般芳郁,芦苇香蒲般清高。而现今的天,蒙上了一层土灰色,分辨不清是白云还是乌云。这与标榜着工业的发展、时代的进步的这些名称的行为不无关系。因此明丽清澈的夜空,已经不多见了。真诚而又纯白的灵魂也像这样的夜空,只停留在记忆中。
夜很轻,没有重量。风很淡,夹杂着微微的疲倦。月洒清辉,万籁俱寂,这一切,是黑暗的光明!
手里捏着陆琪给自己的手机,莫晓宇不知道该怎么来形容此时的心情。他愈想摆脱什么,愈是挥之不去,就觉得这夜风中乱舞纷飞的柳条,像极了自己此时的心境,越是想要梳理清晰,越是杂乱无章。令人无所适从。
这个手机他本来是不愿意要的,他对手机这东西没有特别的嗜好,在他看来,只要能打电话,能发短信,再要么能上个移动qq就足以了,就能算作是顶顶好的玩意儿了,再多什么功能也是累赘。毕竟有人送给自己手机,不要白不要。手机没有问题,诺基亚X6,算得上是上品;莫晓宇也没有问题,他之前的手机搁在宿舍充电,半个小时后实验结束归来,发现宿舍门是开着的,大惊之下心里泛起不妙,爬上chuang去,发现原本压在枕头下的手机不知何故不翼而飞了,随之一起不见的还有另外三个舍友的两部手机,唯一没有丢手机的那位从来都是话桶一个,手机绝不离手,不出三分钟,手机附耳滔滔不绝,从另一个方面来说,这样也是好的,至少可以不丢手机。
遇到如此重大的恶性偷窃事件,四人进过一番讨论首先对小偷行窃手段做出了两种推断:一是最后一个出门的人没有关好门,以至于小偷堂而皇之的进来拿走了手机;二是小偷功力超群,不费吹灰之力在不损坏门锁的情况下打开门,入室行窃得手;在前两种可能性成立的情况下,又对作案人的动机做了分析:其一,经过连日踩点,早已计算好日子,趁无人之际行窃;其二,四人运气不佳,遇上装运的小偷光顾;最后又分析了作案人:一是内部人员不顾同宿一屋檐下的情面,见钱眼开顶风作案;二是他班熟识四人行为活动规律的同学,经过摸底踩点,背信弃义做出此事;三是惯常贼偷儿随机作案。四人面面相觑一番,排除了内部作案的可能性后,便一同向校方反映,校方的相关的管理部门经过简单的流程,当即给出了一个令人敬佩办事效率之快不已的答复:自行解决,注意防盗!
再回到接受手机与否的问题上,按照莫晓宇的性格,这样的好处必然会笑纳。问题的关键不是手机,也不是莫晓宇,而是赠品人——陆琪!
陆琪是莫晓宇的女友。陆琪送他手机,按他的本意是不想要的,然而陆琪的理由足够充分,让他无可辩驳,也没有拒绝的理由:“你生日没什么可送的,正好你的手机也丢了,我就买了一部手机送给你,就当做生日礼物了!”
看着陆琪阳光般灿烂的容颜,莫晓宇没有勇气拒绝。甚至,他将自己在心里背诵了上百遍上千遍已经溜到嘴边的话,又重新吞回肚子里去,再经历新一轮的耗氧,发酵,等待下一次反刍。
他不知道一旦把话说出来结果会怎么样,他不得不埋在心里,等下次机会。
究其根本,他似乎无法割舍这份情!他知道自己又一次欠下陆琪一份情。一份永远都无法还清的感情!
两人从相识到恋爱,仅仅用了一个月的时间,算得上是闪电速度。然而却有一点,没人知道他们是如何在一起的,就像是两条平行线突然间相交在一起了。究竟两人的性格有着天地的悬殊之别,让人有种不能理解的错觉。
往往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总是先喜欢上她身上某一个器官。而莫晓宇却是最先喜欢上陆琪的性格,那种天生的乐观活泼吸引着他,总觉得有种似曾相识的熟悉,似乎上一辈子就认识一样。和她在一起,你永远不会感觉到无聊,或者是因为没有话题而冷场,陆琪总是显得那么健谈,仿佛她知道每个人都喜欢什么,每每总是把气氛活跃到最高点。
暗夜遥遥,星光璀璨。
收回目光,身边是繁华的夜市,灯火通明,却不奢华。各种各样的小吃摊位坐满了食客,有的掳起袖子的,有的光着膀子的,有的咬着烤串,有的喝着扎啤;醉意朦胧之间大谈特谈,兴奋欢愉之处吆喝叫卖,真个是一派热闹非凡之镜像!
晓宇心里清楚,陆琪约自己来夜市一定是为了某件事情,绝不会是想请自己吃烧烤喝啤酒这么简单。两人只是同属一个市,陆琪的家在市区,而晓宇的家在该市的一个边陲小县城,即便路途不远,却也相隔数十公里。
而且,他是今天下午,也就是一个小时前才接到陆琪的电话说,她已经安全抵达小城,约他晚上在老地方见面。基于这一点,晓宇感觉到非常不可思议,他事先并没有接到有关陆琪要来小城找他的任何消息或者线索,甚至在前一天的通话中,陆琪说她要去外出,而目的地也绝非小城。这样的感觉就好比在国际原油价格下跌的时候,而国内油价却一路高歌猛进。二者的相同之处在于都是令人措手不及。
晓宇知道陆琪所说的老地方是去年夏天陆琪来时,他们一起吃过宵夜的一家名叫老地方的烧烤店。老地方的烤羊腿做的格外的鲜,吃过之后满口生津,回味无穷。起初晓宇并没有觉得老地方有什么特殊之处,认为各家的烧烤都是一个味道,没什么不同,当他尝过百家店铺的烧烤之后,再去老地方,他才明确老地方的烧烤的确独一无二。
他在挂掉电话之后就直接来到夜市,为的是不让她等自己,而且他本身不喜欢迟到。同时陆琪也是一个守时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