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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序篇二(1)

九音山的山色总是那么郁郁葱葱,记忆中,那翡翠一样的绿一直盛开在山上,从没消失过。如果硬说它有过缺失,就是某个可怕的冬天。但在木子棉心里,那个冬天是死去了的。关于那个冬天的所有记忆,都被她狠狠地掐灭了。木子棉宁肯相信,那个冬天不曾有过。那么,在她眼里,九音山就几近完美。那一望无际的绿,还有层层叠叠蘑菇云般绵延起伏一直朝远天处延伸了去的那成片成片的橡树林,就成了一种永恒。

木子棉喜欢橡树。这是一种很奇怪的爱好,不是说不能,关键是像她这样的女人,应该有更高雅更奢靡的喜好。比如凡君喜欢绘画,喜欢背着画架四处跑,四十几岁的女人,弄得像个疯子,可她自己倒挺知足,说自己是“达人”,就该这样活。凡君也确实这样活,整日乐乐癲癫,像个小女孩,可羡慕死人了。再比如小曼喜欢西洋音乐,喜欢静静地躺在沙发上,微闭上双眼,任乐声如潺潺流水滑过她如瓷如玉、细白柔嫩的肌肤,浸润到心田里去。小曼的肌肤可好了,她们几个当中,最属她的皮肤好,晶莹透亮,细滑无比,仿佛轻轻一点,就能渗出水来。天呀,她怎么能有那样好的肌肤呢。一想小曼的肌肤,木子棉内心就有一种潮动。对,是潮动,不是激动。她曾不止一次恶作剧地钻过小曼被窝,还肉麻地说爱死你了这种话。说这话时,她的手指不由得就去轻抚小曼雪脂一样的肌肤,弄得小曼痒痒,免不了骂她几句恶心或是“重口味”。其实她口味不重,只是对美好的东西有种贪婪。包括对他。

哦,木子棉又想到他了。

不应该的,不能这样迷失,要尽快走出来,必须的。木子棉提醒自己。

还是说爱好。跟小曼和凡君比,木子棉的喜好就显得简朴,而且俗气。小曼不止一次说,绿色有什么好看呢,况且还是橡树的绿,呆板、俗气,没味道死了,不如跟我去泡桑拿吧,让他们挑一张更舒缓的碟,把我们包裹在音乐里。听听,包裹在音乐里,多有诗意啊。

木子棉喜欢生活有诗意。她总幻想自己像一只白鹿,在绿色苍茫的山林中奔走,头顶有白云,脚下有酥软的湿地,蓝天、碧野,潮湿新鲜的空气,望不到头的绿,橡树或是松林的清香,叮咚的小溪,大片大片的蘑菇。她不想看到高楼,不想看到拥挤仄逼,甚至不想看到一张张幸灾乐祸陷阱似的脸。可诗意在哪?她曾经以为自己活在诗里,真的,如诗如画,当时她这么形容,还夸口给小曼,把小曼嫉妒的,不无酸意地说:“行了木木,少说点,再说我可真要嫉妒了,女人是听不得别人比自己好的,受不了。”

说这话的时候,是她嫁给周培扬不久。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她最爱用这句话来形容,听得乐小曼耳朵里流酸水。“然后扑通一声,我就掉进去了。”就在乐小曼快要被她酸死的时候,她大方地来上这么一句,把结局呈现给小曼。一向认为自己没怎么嫁好的乐小曼就会耸起鼻头,佯装不在乎地还击她一句:“那你可要好好抓住,别哪一天让我听见,那口井里只剩下你自己。”

“怎么说话啊,有这样诅咒人家的吗?”木子棉一边幸福着一边口是心非地跟小曼打嘴仗。那个时候她是想不到,生活有一天会烂出一个巨洞,这个洞会把所谓的诗意全部流走,还给她的,是疮、是脓。怎么可能呢,这是一个非常模糊的哲学命题,复杂而深刻,有着致命的痛,木子棉破解不了,乐小曼同样破解不了。两个已经人到中年的女人,殊途同归地感觉被生活耍了,也被所谓的爱情耍了。

爱情,木子棉冷冷地笑了笑,心思又回到乐小曼身上。

乐小曼原本不懂音乐,就算后来喜欢了它,也是一知半解,专业知识还不及她多,小曼对音乐的区分就是舒缓与紧张两种,心情好时爱听舒缓的,心情坏时反而爱听紧张的,说紧张能刺激她,能把她从一种致命的状态里解救出来。对此木子棉没有体会,她天生乐盲,就乐小曼那点儿知识,跟她比已经是望尘莫及。再说人怎么能靠音乐来拯救自己呢?木子棉想不通,凡君也想不通,对乐小曼的喜好表示过质疑。木子棉认为能拯救自己的还是自己,当你被生活拖入一种浑浊不堪的状态,首要的是你先要逃出来。很多女人是逃不出来的,她们被生活拖着,一次次地拉下水,她们在水中挣扎、窒息,却又不肯离开水,最终溺亡。木子棉算是一个聪明人,也算一个有点力量的人,发现被生活困得睁不开眼睛时,她没有选择投降,而是逃。

她以为自己逃了出来,逃得干净彻底,她以为换个方位,就能重新回到她需要的生活中。

那里是一片绿,永远的绿。

可是她回去了吗?

九音山是公墓区,木子棉刚从公墓中走出来。

杨默死了。

一个活蹦乱跳生气勃勃的人突然就没了,死了,三天里木子棉脑子一直转不过弯,杨默怎么就死了呢?

她一遍遍疑惑着,脚步接近踉跄地朝山下走去。公墓通往山下是有大道的,可她偏选择小径。这是五月的一天,天气早上还很晴朗,等那些人上了山,还未把他放下,雨便开始淅淅沥沥地下。那雨下得真是让人心碎,她站在远处,望着躺在花丛中的他,内心一下子就悲凉起来。当时她还混沌着,并没反应过来杨默是真的离开了这个世界。她只是适应不了那种气氛,为别人送行的气氛。记得那年凡君走时,她也是哭过的,很恓惶,好几个人都劝不住,后来还是方鹏飞气急败坏扇了她一巴掌,怒喝着让她别哭了,不要让哭声惊动了凡君。可今天,没人关心她也没人憎恨她,更没人用打嘴巴的方式让她将悲伤停下。那些人先是对她视若无睹,后来又演变为诧异。他们一定奇怪,这个女人平白无故跑来做什么呢?

是的,人家没通知她,这些人压根就不认识她,甚至躺在地上的杨默,对她都是陌生的。可她听到消息,看到论坛里为他发的讣告,鬼使神差地就来了。

密如细线的雨丝毫无规则地从天空中打下来,有些打在她脸上,有些打在她身上,更多的,则打在脚下的碎石路面上。她看了一眼路面,青色的卵石铺成的路面像一条柔软的带子,飘飘忽忽从柏油大道缠绕到了山丛中。她仿佛带子上的一只昆虫,也随带子飘着。

飘着。

后来他们把他放到了十二区十三号。十二区十三号是个什么概念,她脑子里一概不清,就跟当年鹏飞他们把凡君放到十一区十七号一样,她也是没有概念的,到现在她脑子里都是一些碎片,犹如一台切割机,把那么完整的生活还有记忆“咔、咔”地切碎,仍然清晰地装着凡君的手机号,往外打电话时不小心还能拨到它,听到一大片盲音,才蓦地醒过神来。但她仍然固执地想,那个号属于凡君,打通它就能找到凡君。十一区十七号又是什么,她很茫然。现在又多出一个十二区十三号,她脑子就更混乱了。

抬他的那一帮人,是他的亲人,或者是同事。这是她沿着小径往回走时想到的。雨后的小径远没大道好走,泥泞不说,坑坑洼洼极容易伤着脚,她又穿一双高跟鞋,柔软的鞋面,硬邦邦的鞋底,要是走在铜水城的林荫道上,或是环湖景观道上,那是极有风情的。她自信是一个有风情的女人,很多人都这么说过。可这是九音山的林间小径,鞋就有点坑她,几次差点把她崴倒。

这鞋是跟他一起买的。有次论坛结束,木子棉没停留,杨默也没停留,两人一起走出。那天正巧杨默的司机没来,木子棉大胆地冲他笑笑,说:“要不我们一起散步回去?”

杨默接受了这个建议,于是两个并不熟悉的人,并肩走了起来。那天他们走了许多路,走得她脚有些浮肿,经过一家商场时,她突然心血来潮,冲杨默说:“进去陪我买双鞋吧,怎么样?”

杨默狐疑地看她半天,什么也没说,跟她进去了。

时代大厦买的,她记得很清楚,九千九百九十九元,其实就是一万,她要付款时,杨默突然掏出信用卡,仍然是什么也没说,将卡交给了收银台。

“不行,不行,怎么能这样,算什么事啊,我从不花男人钱的。”她一边夺卡,一边张皇至极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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