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檀香刑》的第六章,孙眉娘这样在月光下抒发自己对钱丁的爱情:“鸟,鸟儿,神鸟,把我的比烈火还要热烈、比秋雨还要缠绵、比野草还要繁茂的相思用你白玉雕琢成的嘴巴叼起来,送到我的心上人那里去。只要让他知道了我的心我情愿滚刀山跳火海,告诉他我情愿变成他的门槛让他的脚踢来踢去,告诉他我情愿变成他胯下的一匹马任他鞭打任他骑。告诉他我吃过他的屎……老爷啊我的亲亲的老爷我的哥我的心我的命……鸟啊鸟儿,你赶紧着飞去吧,你已经载不动我的相思我的情,我的相思我的情好似那一树繁花浸透了我的血泪,散发着我的馨香,一朵花就是我的一句情话,一树繁花就是我的千言万语,我的亲人……孙眉娘泪流满面地跪在了梧桐树下,仰望着高枝上的鸟儿。她的嘴唇哆嗦着,从红嘴白牙间吐露出呢呢喃喃的低语。她的真诚感天动地,那只鸟儿哇哇地大叫着,一展翅消逝在月光里,顷刻便不见了踪影,仿佛冰块融化在水中,仿佛光线加入到火焰里……”在这里,我们看见了与莎士比亚《罗密欧与朱丽叶》里的经典场景极为相似的画面,但是,让人费解的是,这样的夸张而煽情的告白,既不“真实”,也不“感人”;既无“中国性”,也不“莎士比亚化”;它是对“魔幻”技巧的过度利用,是一种纯粹主观化的虚假描写,并无多少美感和诗性可言。
3
在“诺奖”评委会的评语里,“他创作中的世界令人联想起福克纳和马尔克斯作品的融合”是一句耐人玩味的话,因为,莫言写作的所有秘密,就含藏在这句话里,也正是从这句话里,我们可以探知“诺奖”评委们选择莫言的原因。
莫言用西方人熟悉的技巧,来写符合西方人想象的中国经验。他写人物毫无规矩地乱闹,写他们在酒缸里头撒尿,在娶亲路上颠轿,在高粱地里睡觉,——在西方人的想象中,中国文化就是这样,中国人的生活就是这样;崇高而诗意的生活,与中国人是无缘的,高尚而美好的情感,与中国人也是无缘的。正是通过一种简单化的、游戏化的叙事,莫言将中国人写成了心智残缺、情感粗糙、行为幼稚的人,写成了一群对暴力、性、乳房、污秽等充满病态畸恋的一群人。按照赛义德《东方学》理论来理解,莫言的写作正是“被某些支配框架所控制”的写作。在西方的“东方学”的观念中,“阿拉伯人被构想为骑在骆驼上、专门制造恐怖、长着鹰钩鼻的荒淫无耻的好色之徒,他们不劳而获的财富是对人类文明的羞辱。……它不仅认为东方乃为西方而存在,而且认为东方永远凝固在特定的时空之中”。莫言的小说叙事,也是一种符合西方人的“东方学”理念的叙事;在他的文本里,人物没有优雅的谈吐,没有得体的举止,没有高尚的情感,没有诗意的想象,没有智慧的痛苦,没有健全的人格,——他们只不过是一群落后野蛮、可笑可鄙的“东方人”而已。
莫言的写作经验,主要来自于对西方小说的简单化模仿,而不是对中国“传统文学”和“口头文学”的创造性继承,或者,换句话说,“传统文学”和“口头文学”只是其装点性的外在表象,从西方文学趸来的“魔幻现实主义”才是他叙事的经验资源。“魔幻现实主义”激活了他的想象力,但也使他丧失了对“客观性”的敬意和感知能力。他无节制地放纵自己的主观而任性的想象力。由于一味地根据随意的想象来展开叙事,所以,在莫言的小说里,就形成了一种违反逻辑和事理的叙事模式,即人物的情感和行为突然变来变去的“瞬间转换模式”。也就是说,作者常常不是按照人物的性格逻辑和事理逻辑来写人物,而是按照自己主观设计的套路来展开叙事。例如,在《天堂蒜薹之歌》里,金菊本来是豁出命来跟着高马出走的,但是,到了晚上,她的态度却莫名其妙地发生了变化:“白天的事涌上脑中的幕,过去的事也全都回忆了起来,她对夜恐怖对明天恐怖,她感到自己荒唐,她恨高马。”在《檀香刑》里,那个叫眉娘的女人,也是这样喜怒无常,刚才还爱着钱丁,可是,转瞬间,就不可理喻地对他心生恨意,咬牙切齿起来。
他用西方人熟悉的叙事方式,来叙写人物的符合西方人想象的行为和心理。例如,在《天堂蒜薹之歌》里,莫言这样写高马向金菊表白爱情前的心理活动:“今天晚上,我一定要抓住她的手!高马激动地想着,身上泛起一阵阵幸福的凉意。他侧目直视着离他三步远的地方,那里站着四婶的女儿金菊。我一定要抓住她的手,就像于连·索黑尔在那个乘凉的夜晚里,等待着教堂的钟声,等钟声敲过九响,就大胆地、不顾死活地抓住市长夫人的手一样。等张扣的琴声一响,等张扣唱出第一句歌词时,我就要抓住她的手,要狠狠地抓住,狠狠地捏住,把她的每一个手指头都捏遍!她的脸,圆圆的,像葵花盘子一样圆圆的脸上涂着一层葵花瓣儿般动人的金黄。她身材不高,身材健壮,活像一头小牛犊子。她已经二十岁了。我该行动了。她身上的热量已经辐射到我的身上。张扣咳嗽了一声。高马向金菊的方向移动了一步。他悄悄地移动,他的眼与众人的眼一样,紧盯着张扣。但张扣唱的什么词儿他却一个字也听不到了。”在这里,我们看到了作者对司汤达《红与黑》的拙劣模仿,对人物心理的简单而虚假的描写,其中,像“她身材不高,身材健壮,活像一头小牛犊子”这种属于人物心理活动范畴的话语,根本不是人物可能有的想象和判断,而是作者自己的腔调和话语;至于“她身上的热量已经辐射到我的身上”的描写,则是纯粹的文艺腔,读来给人一种夸张而肉麻的感觉。
莫言将拉美作家的“魔幻现实主义”割裂为两半。他拿来了应变无方的“魔幻”,却丢弃了带着血丝的“现实主义”。如果非要说莫言的创作是现实主义的,那也不是一种纯粹的、迎难而上的现实主义,而是一种软弱而浮滑的现实主义。表面上看,他善于发现尖锐的现实问题,善于表现冲突性的主题,然而,如果往深里看,你就会发现,莫言在展开叙事的时候,通常会选择这样一种策略,那就是,避开那些重要的、主体性的矛盾冲突,而将叙事的焦点转换到人物的无足轻重的行为和关系上来。
例如,《蛙》的主题是中国的“计划生育”问题。这无疑是一个新鲜的、重要的主题,也是很容易引起西方读者注意的一个主题。然而,莫言却无意从正面进入,无意通过对真实而丰富的生活细节的描写,来写出中国社会生活内里的样相,而是,将焦点放在封闭的人物的关系和矛盾冲突中,来将生活虚幻化,——这就将叙事的尖锐性钝化了,就将整体性的冲突性弱化为局部性的闹剧性场面。难怪这样一部题材敏感的作品,几乎毫无“敏感性”可言,绝不会让任何人觉得“不自在”。莫言小说叙事的平衡术实在太老练了。而真正的现实主义,就其内在的本质来看,是拒绝“平衡”的,而是倾向于选择一种犀利的、单刀直入的方式来介入现实。莫言抛弃了马尔克斯的“啄食社会腐肉”的“秃鹫”式的猛烈和凌厉,抛弃了拉美现实主义文学的那种充满阳刚之气的犀利和尖锐。
事实上,莫言的“平衡术”远在王蒙这样的似乎很老练的前辈作家之上。王彬彬先生批评王蒙“太过聪明”,惹得他老人家很不高兴,在几个地方近乎失态地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和不以为然。在我看来,王蒙先生只是显得“聪明”罢了。他虽然智商很高,但本质上是一个简单的人,有的时候甚至显得有些傻,简直与跟他“素不相能”的“笨人刘老大”一样傻,简直可以被并称为“笨人王老大”。你看,他的《王蒙自传》,换了一个老奸巨滑、货真价实的“聪明人”,会那样写吗?会那样把自己的得意和自负,都不遮不掩地摆放到明面上吗?会那样让自己乐不可支却惹得不少人怏怏不乐甚至怒不可遏吗?然而,他就偏偏要这样写,——这样写固然值得商榷,但也足以见出王蒙心性的单纯,足以见出他本质上仍然是一个不懂得世故的文化人,而不是把“平衡术”玩得出神入化的“聪明人”。如此一来,尽管他的文化修养和文学成就,丝毫不比那些很受西方“汉学家”青睐的“五零后”作家低,——他的《红楼启示录》,简直令人拍案叫绝,几乎没有哪个“五零后”作家能写出那样的好东西;尽管他的长篇小说尤其是《活动变人形》,一点也不比那些被封为“高峰”和”极品”的作品差,但他却至今仍然与“茅盾文学奖”无缘。比起既能获得“茅盾文学奖”,又能问鼎“诺贝尔”的作家来,读者诸君,你说他——才华横溢的、出经入史的、幽默机智的、令人钦佩的王蒙老先生——是笨也不笨?
4
无思想和无深度,也是莫言写作的一个致命问题。在2005年的那次演讲中,莫言这样谈到了自己对“思想”的理解:“我认为一个作家如果思想太过强大,也就是说他在写一部小说的时候,想得太过明白,这部小说的艺术价值会大打折扣。因为作家在理性力量太过强大的时候,感性力量势必受到影响。小说如果没有感觉的话,势必会干巴巴的。”这里的判断其实是很靠不住的。因为,在长篇小说叙事里,“思想”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没有思想的叙事,必然是浅薄而混乱的叙事,也就是说,在小说的世界里,“思想”与“感觉”、“理性力量”与“感性力量”,从来就不是冰炭不可同器的对立关系,而是相得益彰的同一关系。在真正的文学大师那里,感觉是渗透了思想力量的感觉,而思想则是充满感觉血肉的思想,——他们既是理性的“善思”的思想家,也是感性的“善感”的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