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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1章 生意

文有蝙蝠头的裸背男子洒然离去,他右手上沾满来自爱德华伤口的血迹。

男子抬起手,伸舌轻轻添了一口殷红的鲜血,笑得十分耐人寻味。

……

“爱德华,你没事吧?”丹尼尔从人群中蹿出来,上前扶起爱德华。经常往理发店跑,一来二去自然也跟老板关系熟了不少。

“我……我没事,我没事……”爱德华伤口已渐渐愈合,但仍心有余悸,看着文身男子早已消失的空旷街道怔怔出神。

丹尼尔轻轻搂住他的脖子,笑道:“没事就一起去吧,决斗快开始了。林他不跟我来,那咱们俩正好凑个伴吧!”

“我……我……”刚刚经历过这种事,爱德华已全无再观看决斗的心思,正打算返回理发店去。然而他赖不住丹尼尔的强拖硬拉,只能是满脸苦笑地继续朝着角斗场走去。

“对了,刚才那人是谁?”走着走着丹尼尔问道,仅仅是因为有人挡着他的路就狠下杀手,而纵观旁人反应,似乎也均是敢怒不敢言,这足以说明那名文身男子的身份不同寻常。

爱德华压低声音,有些后怕地说:“你看到他后背的那个文身了没?”见丹尼尔点头,他继续说道,“在以诺之城内,文有那种文身就说明其身份是隶属于裁决所的血之裁决。”

“血之裁决?”丹尼尔皱眉,说,“名字倒是挺有气势,但就算他是裁决所的,也不至于如此嚣张吧!”

爱德华微微摇头,说:“血之裁决人员总共不过二十六人,但其大多数成员,可是在血族最混乱时期的千年圣战中存活下来的凶神恶煞,实力没一个低于伯爵的。”

“千年圣战中存活下来的?怪不得会……”丹尼尔微微愣神,显然是听闻过些什么。

“现在,你知道如果违反以诺之城内的法则后,即将面临的会是什么了吧?”听到爱德华这句话,丹尼尔设身处地的一想,不禁打了一个冷战。

……

“原初”酒馆,林麟趾与理查面对面而坐。

“生意?什么生意?”林麟趾猜不透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理查将一张血色卡片状的东西放在桌上,然后缓缓地推到林麟趾面前,林麟趾低头一看,是张面值1000的晶卡。

每个血晶币10克重,1000个便要足足二十斤,虽说以吸血鬼们的力量倒并不在意这区区二十斤,但携带总会是个麻烦。所以在以诺之城内,还流通有大面额的晶卡,按理说既然有晶卡,就该有个晶卡与血晶币两者随时自由兑换的金融机构,但以诺之城林麟趾现在也差不多逛了个遍,却从没有看到过。

看着面值1000的晶卡,林麟趾不为所动,他好奇地看着理查,准备听听他要说些什么。

用钱从以往爱德华所雇佣过的伙计口中买得情报,这是理查的惯用伎俩。正是通过此种方法,他知道了魔力蚁,知道了精神力头盔,知道了魔力提取的整个过程。

而最近他也终于花大代价说动一位爱德华理发店的前雇员与他一起做实验,但结果却是,如果没有那个所谓的精神力头盔,精神力的提取根本就是妄谈。

于是他有了新的计划。

“我要那个精神力头盔!”理查对林麟趾说道。

林麟趾一惊,随即大笑:“我想你找错人了,你想要精神力头盔,该去向爱德华付钱定做才是,而不是……”

“我是什么意思,你应该知道!”理查打断他。

“我想,我可能不知道!”林麟趾调侃道。

“价钱,还可以再商量!”理查说着又拿出一张面值1000的晶卡,推了过来。

林麟趾看都没看一眼,说:“你打错主意了,我是不会……”

“五千!”理查也是豁了出去,他接连拿出三张晶卡来。

被误会为是在坐地起价,林麟趾很无奈,他不耐烦地说道:“收回你的钱吧,先不说我不想赚这笔钱,就是想赚,头盔那也不是我想拿就能拿到的。”

在理查看来,林麟趾既然说这番话便表明其已动心,五千血晶币是他之前的底线,这么一个说不定会是鸡肋的头盔,究竟值不值得他付出更大的代价?

就在理查正在考虑要不要继续加价时,林麟趾已起身拍屁股走人,离开了酒馆。

走在空荡荡的街道,林麟趾脑中一直在想着这件事情。

其实就魔力提取技术的应用,他跟爱德华之前已谈到过好几次。在他看来,魔力仅作理发之用显然太过不值,它应该在更多的方面得到更广泛的运用。

一个人老实,也就意味着他固执,爱德华正是这样。或许他以前之所以会成功正是凭着这一股子执拗,但最大的优点也往往亦是最致命的缺陷。爱德华其本身显然没有意识到他自己的创造是多么得难能可贵,他的思想始终局限在一家小小的理发店,很难再有所突破。

而对以诺之城还不够熟悉的林麟趾,在魔力应用方面也是提不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来,他们两个人守着这么一只可能会下金蛋的母鸡,却是无从下手。

但理查不同,虽然林麟趾对他的了解并不多,却也知道这是个具有灵敏商业嗅觉的家伙,而他也具有典型的商人习气——唯利是图。现在他再一次地盯上爱德华的研究成果,显然是想到了什么。

“等等!”就在林麟趾快走到理发店前时,后面突然传来理查的声音。

转过身,看到理查疾走过来,林麟趾皱起眉头,刚想说让他不要再纠缠自己时,却见其将一个小小的瓶子塞了过来。

林麟趾下意识地接住,还未来得及发问,他就一句话都不说地转身离去。

“喂!”林麟趾叫道,“这里面是什么?”

理查消失在街,角没有回话。

瓶子并不透明,林麟趾拔出瓶塞,放在鼻下轻轻一嗅,顿时血腥扑鼻。

“血?”他微微一愣,随即恍然惊觉,“难道说,这是……爱德华的血?”

他的第一反应就是把这瓶血给扔掉,然而在好奇心的作祟下,他最终还是留了下来。既然瓶子是理查塞给自己的,那么很有可能便是爱德华的血液,但究竟是不是,还得试过才知。

理发店的门上着锁,想来爱德华应该是去了角斗场。

林麟趾开门进店,径直走到卧室那边,揭开地毯露出地窖门来。这里以及地下他经常工作会用到的那扇隔间的门,爱德华都给他设定了权限。

也就是说林麟趾用他自己的血液也可以打开它们,但此时他却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轻轻的将瓶塞拔开。

一滴殷红的血液从瓶口缓缓滴落,林麟趾心里有些莫名地紧张起来。随着血液精准地滴入门上那只小蝙蝠的嘴里,下一刻,就见地窖门慢慢地打开。

这一小瓶,果然就是爱德华的血液,甚至林麟趾还亲口尝了尝,是辛摩尔氏族无疑。

走进地下,打开最里面的那间隔间,精神力头盔并不在这里,而是锁于他处。

静静地坐在床铺上,林麟趾若有所思:理查既然已经得到爱德华的血液,那么他趁理发店无人时亲自前来盗取,岂不更加简单,但他却不惜花费高价来雇佣我……这家伙,行的是一石二鸟之计啊,不仅想得到头盔,还要让我替他背黑锅……

“哼,我岂能让你这么容易就给算计了!”林麟趾冷笑,他起身打开瓶塞,将那瓶爱德华的血液随手倒入一个装有魔力蚁的水晶球。

水晶球内的魔力蚁正昏昏欲眠,没想到突然天降甘霖,顿时它精神一振,张开大口贪婪地食用起来。

今天的食物,似乎比往常的,要更加美味!

收起空瓶子,林麟趾伸着懒腰,正准备躺在床铺上歇息一下。

“林,你在干什么?”

心中一惊,林麟趾猛地转头看去,只见爱德华正站在隔间的门口,脸上笑容憨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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