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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一地鸡毛

整个刘家邬堡修得就像一个缩小的城池一般,整体布局坐北朝南,正北方紧贴着山坡的地方是刘昉在邬堡内的豪宅,阆苑环绕,富丽堂皇。一条大道从后宅直通邬堡大门,左边是女婢和仆役的住处,右边是存粮的粮仓和修的极为坚固的库房,这个内堡似的库房除了用三合土做里外,还在土墙外又用尺余厚的青砖做表,比起邬堡的外墙还要坚固几分,里面平日里驻扎有二百对刘昉忠心耿耿的死士,看守着他从各地搜刮来的钱财宝物。

斛律云带着任青伶和燕飞他们一路前行,刚走到一半儿,便迎面碰上了一脸焦急的军师,后者一把将他和燕飞扯到一旁,急声道:“胡哥儿、二当家的,我正找你们呢,邬堡里的活口已经除尽,只剩下了城西的一个内堡。这内堡修得极为坚固,大哥带着兄弟们攻了三次都没攻下来,你们赶紧跟我来,咱们一起合计合计如何把他攻破!”

斛律云和燕飞不敢怠慢,赶忙跟着他向城西赶去。三人一路急行行到城西,远远就看到火把熊熊,无数胡姬营的女兵正举弓放箭压制着城头上的弓箭手,城下无数泼皮拿着斧头、大刀等乱七八糟的武器使劲儿的砍着那个抱着铁皮的实木大门,不过除了一堆火星和木屑之外,似乎没有太大的效果。

他们赶到站在后面的伍、雄二人身边,斛律云抬头看了看战场的形势,转头向伍天锡问道:“伍哥儿(隋朝时候的哥儿是对朋友的一种昵称,像咱们今天的小伍一样),这样不行啊,我看这门结识的紧,若是没有攻城槌,恐怕一时三刻难以攻克。”

伍天锡左臂挨了一箭,他将箭杆削断,丢在地上恨声说道:“咱们没有时间去城外伐木赶制攻城槌了,这内堡里面有烽火台,刚刚我看到他们燃起烽火,现在大兴随时会有府兵赶来,咱们必须速战速决。”

“可这也不是办法啊!”斛律云皱着眉头回了一句,四下观察半晌,发现路边的一个宅子门前有两具差不多一人高的石狮子,心中一动,朝边上几人招呼一声,快步跑了过去。

石狮子不大,却是实实在在的实心儿货,斛律云绕着狮子走了两圈儿,借着火光寻找抓握的地点,石狮脖子下面的一处凹陷吸引了他的注意力。他满意的点点头,朝手掌上吐了口唾沫,马步沉腰两手将石狮握紧,“嗨”的一声,将吃奶和洞房的力气全用上,也不过抬起寸许。另外一个石狮子边上,雄阔海和伍天锡也都无功而返。

“轰隆!”石狮子被他放在地上,斛律云喘了几口粗气,看着这最佳的攻城槌皱起了眉头:‘这样不成啊,连举起来都不行,就别说丢出去了,两个人抬也不成,怎么办呢?’

对了,我不是能发狂么!哈哈…

他心中大乐,赶忙不迭的从靴子里扯出一把匕首将手指划破。一点如豆的鲜血映入眼帘,那种嗜血的感觉和爆发的力量顿时充满全身,他仰天嘶吼两声,大步再度回到石狮子旁,吐气开声,一把将石狮子搬起,朝内堡城门慢慢走去。

“恩?这是怎么回事?”伍天锡惊得目瞪口呆,看了看抬着狮子前行的斛律云,又低头看看自己的手指。他挠了挠头,小心翼翼的从腰间拔出一把杀猪刀,也在手指上划了个口子,有样学样的仰天嘶吼两声,这才施施然走到狮子边上,两手一使劲儿,“嘿!”。

狮子纹丝未动…

“哈,哈哈!”雄阔海笑得直接跌在了地上,用拳头使劲儿的拍着地面:“哈哈,笑死我了,你真有意思,哈哈哈...”

伍天锡老脸一红,走到雄阔海身边拍了拍他,低声问道:“哎,你说胡哥儿这练的是什么功夫?难道是妖术?”说罢朝不远处的斛律云看了看,眼里露出迷惑之色。

“不是,我跟你说啊…”

这边雄阔海跟伍天锡解释着,那边斛律云举着石狮子已经快到了门前。他将石狮子微微举高,挡住城楼顶上倾泻而下的羽箭,又向前行了几步将石狮子放在地上,靠着它微微回了口气,挥手对胡姬营的女兵喊道:“有弓箭的都给我拿出来射,帮我压制住城头的弓箭手,我只需要十息的时间!”

“是!”胡姬营的女兵们大喝着应了一声,箭囊里的雕翎不要钱似的朝城楼顶上覆盖过去。

斛律云感觉头顶不再有羽箭落下,起身又将石狮子抱了起来,脚下一旋,身子如同后世掷链球铁饼那样转了起来,转了几周,双手猛地一松,将沉甸甸的石狮子朝城门甩了过去。

“呜!”巨大的石狮子在空中带起一阵恶风,飞到一半便砸在结实的城门上。

“咔嚓!”城门发出一声刺耳的呻吟,被石狮子撞出一个足够两人通过的巨大通道,斛律云单手一挥,大声道:“冲进去!速战速决!”

“哦!”亲眼见识斛律云神力的己方人马举着武器呼喝,士气高昂的向城内冲去。比起他们来,城头上的那些死士则一个个面无人色,看向斛律云的眼神如同在看一只妖怪。

城门已破,无数胡姬营的女兵和泼皮无赖冲了进去,里面负隅顽抗的人马很快便可以被尽数斩杀,斛律云晃了晃有些酸痛的臂膀,心中略微一安。只要这里所有人都死了,就不会有人将今晚的事情说出去,刘昉虽然有国公之权,可也不能凭空抓人,只要将这里伪装成响马打劫所致,就能让刘昉吞苍蝇一般吃下这个哑巴亏。

谁料天不遂人愿,这边内堡的战斗还没结束,城外便远远奔来一骑,马上骑士跑到身前大声道:“公子,城外有大队人马接近,可能是大兴城内的府兵!”

……………………………………………………………………………………

几乎同一时间,大兴城皇城西门安福门上的角门开了个小缝儿,一身便装的杨素和高熲贼一般从里面闪了出来,左右打量了一下,这才钻进停在门口的马车中。

杨素的马车车厢很宽敞,里面铺着厚厚的毡毯,顶上的琉璃灯盏洒下迷蒙的光芒。二人进入车中,杨素挑帘朝外命令一声:“回府,走慢一点,我们有话要说!”这才和高熲跪坐相对。

杨素正了正自己因为上车儿弄乱的衣冠,这才开口道:“昭玄(高熲字昭玄)公,没想到咱们满朝文武商议如此之久,却还没有一个少年看得透彻…”

“满朝文武?”高熲嗤笑一声,低声道:“处道(杨素字处道)啊,你莫要佯装不识,这满朝文武,又有几人有真正向我大隋之心。”

他挪了挪屁股,好让自己坐的更舒服些,摇头道:“自秦汉至今,前后多少朝代,天变了一遭又一遭,那些世家大族在这朝代更迭的洪流中却始终昌盛,心中早已无国无君,只有家族。家、国、天下,家为首,有这层私心在,又如何能为国殚精竭虑。”

杨素呵呵一笑,抚须道:“正因为如此,陛下才大力任用寒门子弟,提拔军中将领,治大国如烹小鲜,就算知道症结所在,也要缓缓而行,抽丝剥茧才是正道。”

“可就算是这样,你如此重用这个少年郎,是不是也略显草率?”高熲眼中厉光一闪,低声道:“我专门派人向那些在光禄城中与他一起作战的士卒打听过,他有一手不亚于季晟(长孙晟字季晟)的箭法,这箭法,可不像是一个山野村夫该有的,哪怕他世代为猎。”

“你怕他是南国那边的人?”杨素挑了挑眉角,摇头道:“不可能,若他是那边的人,身后必有高人指点,时下他已经在北疆立了如此大功,正是该韬光养晦的时候,怎么可能到我府上侃侃而谈一番。你要明白,我与陛下乃是同族,哪怕在外人眼中已经失势,也不可能为南朝所用,若他真是那边的人,那他接近我又有何目的?”

他说完顿了顿,又继续苦声说道:“更何况,时下我朝初立,朝中用度紧张,陛下让我执掌内府,却不给我一钱、一人,我若是再不自己找一些可用之人,恐怕就只能挂着个内府卫大将军的虚衔儿,整日里在府中无所事事了。”

高熲听他诉苦,挑了挑眉奇声道:“你不是已经将法主(李密)收为所用了么?此人心思缜密,确是小辈中翘楚。他此时正大散家财,结交江湖豪杰,已经在民间闯出些许的声望了。”

“呵呵...”说起李密,杨素抚须轻笑几声,想起了那个牛角挂书的少年。这才摇头道:“法主善谋,可却在细节方面有所缺,暂时不可独挡一面,让他北上草原掌控全局,我不放心。”

“哦?看来你对这胡姓少年很是欣赏啊,处道,你就真放心让他去?”

“我让他去,不光是因为对其人的欣赏,乃是有五点重要原因。”

“五点?愿闻其详。”

“他曾帅部北上草原击胡,你莫要忘了,那些突厥人虽然桀骜,对英雄却很是敬重,若是他去,对方一定能以上礼相待,只这一点,满朝文武除了季晟,无人可出其右。而季晟,他在草原上已立了足够大功,此事陛下断不会再让他出马,此其一也。”

“我曾派人打听过,他手下带着两团多的女兵,号胡姬营。里面全都是从草原上救回来的中原女子,对突厥语很是熟悉。若是他掌管此事,可让这些女子将突厥语授予我们将要派到草原上的人,到时候也方便他们行事,此其二也。”

“这胡云身世干净,不属于朝中任何一家的子弟,不偏不倚方可为陛下效力,就此一点,连法主比起他来也多有不如,此其三也。”

最后他呵呵一笑,向高熲问道:“昭玄公,还有最后一点,他从草原上俘获一名胡女,据说是沙钵略七女,待此战之后,沙钵略元气大伤,想要交好我大隋,和亲乃是最简单之举,而这...”

“还有最后一点,今早我与他谈起这抗胡之举,他虽然说得头头是道,可是我还是觉得他留了半句在心中。”

“哦?若照此看来,这少年倒真是此行的不二人选了。”高熲用手指轻轻敲了敲车厢,点头道。

马车拐了个弯,缓缓驶上金光门大道,前行不远便被几十个拦街设卡的左武卫的士卒拦了下来。高熲知道杨素现在正处于韬光养晦的时候,不便出面,于是起身挑帘出去,向带头的那个左武卫队正喝问道:“出了什么事?”

这队正以前见过高熲一面,一看马车里坐的是他,赶忙恭敬的插手行礼道:“仆射大人,城外有处邬堡点篝火示警,将军大人派我们来封锁各道,但有可疑之人,一律锁拿。”

“哦?难道有乱民生事?”高熲钻出车外,诧异的问道,这可不是小事,城外流民众多,万一乱民一起,是很有可能冲击大兴的。

“属下不知。”这队正一个小官儿,哪知道那么多事情,只能老老实实的回答。

“恩,既如此,本官便在这里等一会儿,看看到底有何事发生!”高熲话音刚落,不远处又行来一辆马车和一队人马,他回头一看,却是京兆尹苏威和兵部中大夫李林。

这三人刚刚见礼完毕,街角又冲出一辆马车,掌鞭手中马鞭甩的如雨打芭蕉一般骤烈,几人回头看去,见掌鞭身边有一人举着火把站在车厢前的坐板上,一个劲儿的催促他快行,正是舒国公刘昉。

‘今儿个怎么如此热闹?’高熲看了看黑漆漆的夜色,又看了看这瞬间聚集了三个国公、两个郡公的大兴长街,心中一阵的啼笑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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