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从我们家这幢楼上出来的人,个个都像着了魔似的,嘴里都哼着流行歌曲。这主要是受了楼上李叔叔的“熏陶”。
李叔叔貌丑,且奇瘦,自称是唐代乐师李龟年的第一百零八代子孙,于是雅兴大发,立志继承先祖,做一名红得发紫的天皇巨星。无奈歌手要有天赋,可他天生一副公鸭嗓,漏风嘴,唱歌实在令人不敢恭维:半眯着眼,浑身上下一抖一抖,自我陶醉,对着麦克风杀猪似地乱吼,让人毛骨悚然,寒颤不已。一首歌唱罢,全楼只剩他一人了。后来算他有自知之明,改行去当幕后英雄,作词、作曲。
前几个月听说他谱了一曲摇滚,我这个发烧友忙把谱子借来一睹芳容,这可是他的处女作,我不看则已,一看真是惨不忍睹———前奏是杰克逊《鬼怪》三至五节,尾声是“动力火车”的《背叛情歌》中一段。中间插一段《给我感觉》,接一段《爱的初体验》,不伦不类的,简直是盘散沙,有损音乐形象。
他丢尽了面子,又作词一首,自夸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旷世奇作,我忙近水楼台先得月,哇!《心太软》成了心太狠》,《归去来》成了《归来去》,真让人哭笑不得。劝他一句:“别玷污了音乐本质,你根本不是这块料。”他居然也明白了,决定“痛改前非”当一名音乐欣赏家。
欣赏音乐是没出丑,不过大家就惨了,每天至少要听半小时所谓音乐。写作业时,睡觉前,“音乐”时时伴左右。只好再去劝他:“忘”字心中绕,前缘尽可消。他仍执迷不悟,最后不得不求他“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了。李叔叔的“音乐生涯”就此告一段落,我们楼道里又平静下来。大家各干各的事,也就把他淡忘了。偶一天,我闲着没事去看他,他觉得李龟年这个祖先怕是认错了,又改认了诗仙李白,每天饭必沾酒,喝得烂醉,大概是想成为一个酒兴大发的诗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