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服务员李蓝
“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面……”我们许多人打小起就哼唱这首童谣,就知道捡到东西要归还。千百年来,拾金不昧作为一项传统美德,就是这样在潜移默化中不断传承。可是我最近却因为拾金不昧而受罚了。
早上,一位旅客退房后,我就去清理房间,更换新床单。忽然,我在床头垫缝里发现一枚金戒指,马上联想到是刚才那位旅客遗失的。我知道办理退房手续要一段时间,那位旅客也许还没有离开旅馆,就“咚咚咚”立即跑下楼。
果然,搜寻一番后,我在大堂找到了那位旅客。于是赶紧问他是不是丢了一枚金戒指。旅客怔了一下,点头说“是”,我就把戒指给了他。旅客拿着戒指就走了,竟然连“谢谢”都没说,虽然知道作为服务员,归还旅客失物是自己的职责,可是我的心里还是不由得升起些许不快。
可是下午的一个电话使我明白自己做了一件多么愚蠢的事。
下午的那个电话是一位女士打来的,她说几天前在我们这儿住宿遗失了一枚金戒指,她在乘飞机去国外时才发现,不便联系。她今天回国后才查到我们旅馆的联系电话。她还详细描述了丢失戒指的特征。根据她的描述,我立刻判断出她才是那枚戒指的真正主人。可惜,我却把它错给了别人。
没办法,我只能充满歉意地告诉了她戒指的去向。女士得知此情后,虽然表示不再追究,但旅馆对我作了处罚。
唉,做好事也得注意,也得小心,否则做好事也可能出错的,就像我,虽然是拾金不昧了,可到头来不但没有奖励反而要受罚。不过,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做好事一定要按一定的程序进行了。
服务员之所以轻信那位顾客,有两个心理误区:一是觉得自己是在做好事,对方不会对自己撒谎;二是受惯性思维支配,认为戒指如果是别人的,要找早就找来了,既然没人来找,肯定就不是别人的。
世上好人虽多,坏人也不少;世上必然之事虽多,偶然巧合之事也不少。所以,我们必须牢记,做事情只能建立在工作程序上,不能建立在人品的基础上,也不能建立在想当然的判断上。只要我们遵循办事的合理程序,就能将失误降到最小。
当那个赤裸着上身,仅穿着短裤的醉汉出现时,一切既有的规则都不起作用了,突发事件出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