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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变异(1)

不知过了多久,从暗道的干尸堆里面探出来一颗浑圆的脑袋,那脑袋上长着一头棕色卷发和两只蓝色的大眼睛,在昏迷了近一个小时后,杰克首先醒了过来。当他看到身体周围都覆盖着如恶魔般的干尸时,他不禁惊出一身冷汗来,他急忙起身,却发现他的双腿被什么东西给压住了,感觉还挺沉的,而且他的腰也被那个东西给死死抱住了。

直觉告诉杰克,那很可能是人的两只胳膊,他的大脑里开始出现干尸复活的影像。想到可能有一具干尸尸变,并死死抱住了他的腰,杰克吓得脸色苍白,双腿用力踢蹬起来,他试图摆脱那具“干尸”的束缚,一边挣扎一边喊叫:“嗨!大个子,你在哪儿呢?快……快帮我把这该死的怪物挪开,不然我会被他咬死的!”

但是,不管杰克怎么挣扎号叫,那个东西始终死死抱住他的腰不放,而且宋乾坤也好像一下子从人间蒸发了。杰克一看宋乾坤没有回应,又回想了之前发生的一切,他不禁暗自揣测:难道大个子已经被复活的干尸给吃了吗?或者说,干尸的鬼魂附在大个子的身上,那……那抱住我腰的怪物岂不是……

想到这儿,杰克已经顾不上害怕了,用双手拼命扒掉盖在身上的一具具干尸,此时那些干尸丑陋狰狞的面容一个个在他眼前晃动,他的神经已经濒临崩溃的边缘。他一边用袖子擦去额头上的冷汗,一边惊慌失措地清理干尸,很快,他的腰部便露了出来。

果然,死死抱住他腰的就是一双人的胳膊,杰克登时惊恐万分,他已经来不及分辨那是干尸的胳膊还是人的胳膊了,双腿拼命踢蹬,身子也在挣扎,试图从干尸堆里挣脱出来。这时,抱住他腰的那个“怪物”竟然开口说话了,他冲杰克吼道:“你他娘的踢到老子的命根子了,你这浑球!”

杰克一听是宋乾坤的声音,但他刚才叫宋乾坤的名字时,宋乾坤并没有答应,于是他马上就联想到宋乾坤很可能让干尸的鬼魂附身了,此时的宋乾坤已经不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是一个凶恶的恶魔。想到这儿,杰克没有表现出丝毫的兴奋,他几乎是条件反射似的往干尸堆外面跑去,可宋乾坤却偏偏不给他这个机会,一下子抓住了他的双腿,然后拼命往后拖,一边拖一边骂道:“你这小兔崽子,敌我不分,打了老子还想开溜,看老子怎么收拾你!”

“嗨!大个子,你听我说,我知道你现在已经被干尸的鬼魂附身了,其实你一直都是个正直仗义的军人硬汉,虽然你现在完全没有了自我控制的能力,但是你纯洁的心灵将引领你消除一切恶念,你不可以对自己的战友,对国际友人痛下杀手,绝对不可以……”杰克在地上被宋乾坤拖着走,无奈之下,他的双手分别抓住了两具干尸的两只脚,他想迫使自己停下来,结果那两具干尸也跟着他一起往后退去。

这时,杰克突然发现,那个军用手电筒就压在其中一具干尸的下面,他早就听说恶魔厉鬼怕光火,情急之下,他迅速抓起手电筒,对准身后的宋乾坤照去。一股强光打在宋乾坤的脸上,宋乾坤急忙用手挡在面前,杰克这才得以脱身。

由于暗道里太狭窄,军用手电筒发出的光本来就很强,现在又更加集中地打在宋乾坤的脸上,宋乾坤登时眯起眼睛,用手指着杰克骂道:“你他娘的看清楚,老子是谁?再瞎胡闹,老子可真出手了!”

杰克将手电筒的强光对准宋乾坤的脸,他显得很紧张,一刻也不敢放松警惕,现在他认定了宋乾坤已经被干尸的鬼魂附身了。他用眼角的余光扫了周围一眼,希望能捡到一把趁手的兵器,他知道这些干尸手里都有兵器。可是,刚才这些干尸被气浪卷到了一起,又被推出去十几米远,他们手中的兵器都散落在别处了。

见一时捡不到兵器,杰克就开始打地上干尸的主意。他趁着宋乾坤不注意的一刹那,迅速举起地上的一具干尸,向着宋乾坤脑袋上砸去,宋乾坤虽然闭上了双眼,但耳朵可灵敏,他感觉眼前一阵冷风袭来,心想定是有人扔东西砸他。他几乎没多想,一只铁拳果断打出,正好撞在迎面飞来的干尸身上,只见干尸像弹簧一样弹回去,将企图逃跑的杰克撞翻在地。杰克本人倒地的一瞬间,又和一具干尸来了个“亲密接吻”。

杰克登时感到胃里一阵翻腾,趴在地上呕吐不止。但是最近几日没怎么吃东西,刚才出来袭击鬼子的骆驼烤架时,他和胡山又被小鬼子给围困起来,没能和宋乾坤一样,饱餐一顿。因此这个时候呕吐,吐出来的也只是胆汁和苦水,反而让胃更加难受。

这时,宋乾坤一个箭步冲上来,揪住杰克的后脖领,把他一下子提起来,然后用一只手就把他举了起来。暗道的高度不到两米,宋乾坤还没把杰克举过头顶,杰克的屁股就顶住暗道的穹顶了。

暗道正前方不远的地方就是干尸堆,宋乾坤见杰克人鬼不分,他想好好教训杰克一番,就做出一副要把杰克扔到干尸堆上面的样子。杰克可不想再一次与干尸来个“亲密接吻”,他吓得连连求饶,直到他向宋乾坤承认他一时糊涂,错把宋乾坤当成了鬼魂附身的干尸,宋乾坤这才把他放下来。

这条暗道幽深曲折,定是通向外面某个地方,说不定顺着暗道往前走,就能找到逃生的出口,两人一合计,决定从暗道里出去。计议已定,宋乾坤拉着杰克就要走,与其说是拉不如说是护着,因为杰克受到干尸的惊吓,内心已是十分惊恐不安。

杰克虽说胆小一些,却是个见钱眼开的主儿,他早就盯上了地上那副镶着绿松石、祖母绿和红宝石的金马鞍。于是,他搬起沉重的金马鞍,准备带上它一起走。宋乾坤一看杰克搬着金马鞍走起路来踉踉跄跄,像喝醉了酒一样,气就不打一处来,一下子从杰克手中夺过金马鞍,扔到了干尸堆里,拉着杰克就往前走。

“嗨,大个子,这可是个宝贝,是吐蕃赞普的金马鞍,你没看到这上面镶嵌着各种宝石吗?这可是价值连城的宝贝啊!”杰克扑到马鞍上面,用手轻轻抚摸着它,好像在呵护一个幼小的婴儿。他一边滔滔不绝地讲着马鞍的来历,一边向宋乾坤介绍马鞍上面镶嵌着的宝石的名字,他此刻俨然一个考古大师。

宋乾坤瞪了杰克一眼,没好气地说道:“还真把自个儿当成博士了?现在小鬼子就在我们头顶上转悠呢,你他娘的要是还想活命,就把这些身外之物全扔了,咱们轻装上阵,说不定还能突围出去,你小子要是带上这么个重玩意儿,别说是突围了,就是把它从这里搬出去,也得把你小子累死!”

“既然重的拿不走,我们就拿轻的。我向上帝保证,我绝不是泼留希金那样的守财奴,我会把这些宝贝全部变卖掉,然后把大部分的钱分给那些饱受战乱的灾民,只留一小部分钱给我母亲买两只狼筒靴子,我母亲有老寒腿的毛病,或许会用得着。而且,我已经和二匪讲好了价钱,他是个蒙古勇士,可以替我购买到上好的狼筒靴子。”杰克知道宋乾坤是个重感情的人,他希望用中国传统的孝心来打动宋乾坤,好让他带走几件抢眼的宝贝。

宋乾坤很清楚,如果不能满足杰克的小小贪欲,他是不会安心跟着自己突围的。想到这儿,他决定妥协,让杰克赶快挑几件体型小且轻便的古董带走。杰克一眼就锁定了那件珍贵的锁子甲,那可是吐蕃王朝的遗物,拿出去卖给文物贩子,估计能狠狠地捞一笔。

“我们就拿这一件吧,这是吐蕃王朝的锁子甲,价值连城呢!拿出去卖给华尔街的商业大亨们,肯定能卖个好价钱。当然,他们中没有几个真正了解古董的价值,更不会对艺术产生兴趣,他们只会没日没夜地赚钱,正因为手里有了大把的美钞,他们想把自己打扮得像个绅士,从外表上看显得更有艺术气质而已,我们干吗不借此机会狠狠地捞一笔?”杰克乐得手舞足蹈,竟有些得意忘形了,没注意到从宋乾坤眼睛里迸射出来的厌恶。他接着说下去,“你知道吐蕃王朝吗?哦,我忘了,你喜欢打仗,不喜欢读书。那我告诉你,吐蕃王朝是西藏历史上唯一一个建立大一统王朝的政权。现在神秘的西藏文化大多继承了吐蕃王朝时的文化传统。嗨,别这么看着我,我从你的目光中发现了你对我的无限崇拜。你知道我为什么这么了解西藏文明吗?因为参军以前我在美国的一家博物馆干过勤杂工,那里面陈列着许多中国吐蕃王朝时期的珍贵文物。我跟博物馆的讲解员很熟悉,我们经常在一块儿喝酒,他的酒量不大,经常喝高了,耍起酒疯来什么都跟我说,因此我很清楚这些文物的价值。”“哼,作为一家博物馆的勤杂工,你知道中国文物的价值,而作为一名高级飞行员,你现在却不知生命的珍贵,真是悲哀!中国有句老话‘要钱不要命’,说的就是你这种人。”宋乾坤的话里充满了鄙夷和轻视。

然而,杰克的心此时已经被贪欲完全征服,他的眼睛凝视着那件珍贵的锁子甲,脸上露出狡黠的面容。他兴奋地用双手去抓锁子甲,可是拽了好几次都没拽动,最后使出吃奶的力气都没能将它拖走。

站在一边的宋乾坤一个劲地摇头叹息,他既同情杰克又对杰克的一些做法感到厌恶。他虽然不知道那件锁子甲的文物价值,军人的直觉却告诉他,那件锁子甲曾经在战场上立下过赫赫战功,而且它和那匹战马身上穿着的锁子甲连接在一起,肯定是主人非常疼爱他自己的战马才有意做了这样的安排。

将士身上穿着的锁子甲本已十分沉重,现在又套上了战马的锁子甲,就显得更加沉重了,难怪杰克使出吃奶的劲儿都别想把它拖走。杰克也真够倒霉的,今天碰到了两件稀世奇珍,却都因为太过沉重而无法带走它们,老天可谓造化弄人。杰克累得气喘吁吁,却也只能站在那里干瞪眼。

无奈之下,他从地上捡起来一把长剑作为防身武器,拿起手电筒就往暗道深处走去。宋乾坤紧随其后,一边走一边安慰他,做人不要太贪心,是自己的东西,想甩也甩不掉,不是自己的东西,强求也得不来。杰克自然是听不进去的,一路上东拉西扯,以此来消磨恐惧和寂寞。

突然,杰克停了下来,宋乾坤跟得紧,一不小心与杰克撞在了一起。宋乾坤不知道杰克为什么突然停下来,还以为他又要耍什么滑头,当即骂道:“你他娘的搞什么鬼,怎么不走了?”

杰克没有直接回答宋乾坤的问题,而是转过头,面露惊恐之色。他将一根手指放在嘴边,暗示宋乾坤不要说话,而另一根手指指向暗道前方。宋乾坤顺着杰克手指的方向看去,等他看清了前面所发生的一切,他的心咯噔一下沉了下去,不禁惊出一身冷汗来。

原来,宋乾坤看到暗道前方拐弯处有一具干尸躺在那里。奇怪的是,这具干尸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然自己在地上移动起来。干尸头朝向宋乾坤他们,脚朝向暗道深处,并一点点向暗道深处移动,如果不是某种神秘的力量控制着干尸,那么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在暗道拐弯处有绳子一类的东西拴在了干尸的脚上,然后把干尸拖向暗道深处。

就是这唯一合理的解释也令人感到毛骨悚然。这暗道已经废弃一千多年了,肯定不会有什么人类在里面居住,难道暗道深处有鬼?想到这儿,杰克的脑袋嗡的一下炸响了,他感到头皮发麻,头皮上像是爬满了蚂蚁,而那些蚂蚁正在撕咬他大脑的皮肉和神经。

宋乾坤用奇怪的眼神打量着杰克,似乎从他那深邃的眸子里传达出一条信息:老鹰,你知道前面有什么东西吗?要不,你到前面去看看?代号为“老鹰”的杰克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心里也有一个声音:要去你去,反正我是不去,刚才发生的事实在太诡异了,说不定暗道的尽头有一个凶恶的魔鬼,它正张开锋利的魔爪等着咱们呢。

“你他娘的真是个孬种!”宋乾坤瞥了杰克一眼,操起鬼头大刀朝暗道深处走去。他一向天不怕地不怕的,而且又十分好面子,尽管他表现得镇定自若,但在靠近那具会移动的干尸时还是相当谨慎。

等宋乾坤刚靠近那具干尸,正要看看那里有什么东西时,只见干尸仿佛成了有灵性而且戒备心很强的活物,它也迅速往后退去。刚开始宋乾坤也没怎么追,还保持警惕,可慢慢地追了几次,干尸好像都很害怕似的,一个劲儿地往后退,宋乾坤便很生气,开始追着干尸跑。杰克见没发生什么意外,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放下来了,取代恐惧的是无比的好奇,他也跟着宋乾坤一起跑起来。

跑着跑着,干尸突然停了下来,好像撞在了身后的一堵土墙上面。看样子,这里就是暗道的尽头了,土墙后面应该就是暗道的出口。再看这土墙,上面布满了蜘蛛网,到处是横沟竖壑,还有一些不规则的孔洞,既像是连弩发射所致,又像是机枪扫射后留下的弹孔。

这土墙看样子有年岁了,从坑洞里露出来干燥的红柳树枝,虽说过去了近千年,但这些红柳树枝却依然保持着当年的韧劲。楼兰的古老居民也多把它混在沙土里面筑墙,这样筑起的城墙和房屋会十分坚固,从而能抵御强大的沙尘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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