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个人,爱恨一座城】
开宾馆的是一对中年夫妻,穿着虽朴素却看起来十分的整洁。知道我初来此地,便十分热情的招待着我。
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寻到了熟悉的气味,那是独属于家的味道。
也不知道,怪老头现在过得怎么样,他又过得如何?
这一夜,竟是这三年以来我睡得最安稳的一次。
……
“丫头!在这住得还适应吗?”
说话的人是这家宾馆的女主,看起来五十岁的样子,热情地招呼着我坐下。
“蛮好的!”
三年的时间早将我原本活泼的性子给消磨掉了,所以对于老板娘的问话我也只是淡淡的回了句。
其实,我也不知这里会不会成为我的终点,也许有一天,我会离开这,去另一个地方,也许会回去,回到那个存有最初回忆的地方。
一所城,如果没有想见的人,即使它再美也无法留住我的脚步。
“老婆,来端菜!”
“来啦!”
看得出来女主人和她的丈夫非常的相爱,有时看两人是否还相爱不一定非得有太多的甜言蜜语,也许只是一句“老头子,今晚的洗脚水你自己打吧”,这么一句寻常的话却能看出两人是极其相爱的。
“丫头,我们这比较简陋,如果缺什么,记得告诉我们啊,就当成自己家一样。”
最后一句话,实在是触动了我的心。
“你们可以直接叫我云舒,云朵的云,舒服的舒。”
说出这句话时,我突然回想起,三年前我站在他的面前也是这样介绍着自己。仿佛一切都还发生在昨天,忽然间又变得模糊起来。
“同学你好,我叫云舒,云朵的云,舒服的舒,你可以叫我小舒。”
第一次见到他,是在校园的篮球场上。年少时的我们,最喜欢的就是那些爱运动的男孩,尤其是爱打篮球的,不仅仅是帅气,还有就是看起来充满了活力。
毫无例外,我也是众多花痴女生中的一员。
后来通过小道消息打探到,他叫江煜,是隔壁班的。
当时,我们学校安排同一年级是一起上体育课的,说人多了之后更能调动学生的上课积极性。所以我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等待着上体育课,因为只要上体育课就可以看到他,看到他打篮球时帅气的身影。
高中的日子无疑是乏味的,痛苦的。可是,只要每天能看见他,我就跟打了鸡血一样。
别的同学是只要一听到有人叫“班主任来啦”“校长来啦”,瞌睡虫立马就被赶跑了,瞬间清醒。而我,只需一句“江煜来啦”,瞌睡什么的都是浮云。
可我每次见到的几乎都是背影,只能挠着脑袋哀怨一句,“哎!什么时候江煜能瞧我一眼该多好啊,哪怕就一眼。”
每次下课休息,我都会借着上厕所的功夫偷偷的去隔壁班瞄一眼。
“哎!这是第二十八个女生向他告白了”,那次我路过隔壁班时恰巧听到一个女生说了这么一句话,眼里明显可以看出那位女生对他的爱慕。
说是路过,倒不如说是特地来看他的。
听到这么一句话,我立马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放眼望去,果真有一个漂亮的长发女生正站在他的桌旁,拉着他的衣袖,递上了一封信,不用想我也知道那是什么,只能是情书啊!
难不成还是辞职信呐!
当时我恨不得冲过去拉开那女生,当然,我也确实这么做了。
“同学,让一下!”
不等那位告白的女生反应过来,我就挤到了两人的中间,面朝着他说道,“同学你好,我叫云舒,云朵的云,舒服的舒,你可以叫我小舒。”
我也不知道当时那勇气是从哪来的,只知道一瞬间血液直充脑门,就发生了那样尴尬的一幕。
之后,他没搭理那位表白的女生,也没有搭理我。
从那以后,我几乎从未用这种方式向他人介绍自己。最文艺时也只是说,“我叫云卷云舒的云舒”。
突然间我想起林徽因的一句话“流水过往,一去不返,可为什么人总是在悲伤惆怅的时候,会无法抑制地怀念从前”。
以前,我觉得这句话太深奥,现在才知道不是深奥而是只有经历过一些事才会懂这句话的真正含义。
如果有些事真的忘不掉,又何不视为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