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你也可以在狼人骷髅王那里得到一个装备的吧。”风轻云淡笑着说,是那种邪恶的笑容。“我说了,我还差一个耳环呢。”
“拜托,这不是我说了算的好吧?人家不知道有什么东西可以给,甚至我都不知道它是否能够给我一个装备呢。”我耸了耸肩。
“小气鬼。”风轻云淡嘟了嘟嘴,别过头去。
说话期间,我们已经出现在了狼人骷髅的巢穴的范围内。相比起人类骷髅,狼人骷髅就丑很多了,至少它们连一个人类的头颅都没有。不过话说回来,不是人类骷髅的头颅,也没有让人感觉害怕了。当然,我不怕它们,是风轻云淡对人类骷髅很不自在。我想,她怎么也不可能从医学院毕业了吧。
“你没感觉这些家伙有点像小狗么?”前往狼人骷髅巢穴的时候,风轻云淡凑在我耳边很小声地说着。其实,也没必要小声说吧,它们不大可能能听懂。
“是吧,不过如果有这样的狗就很吓人了。”我实话实说。在这个时代,克隆技术已经非常发达了,从第一个克隆羊多莉开始,克隆技术就在不断发展着。碍于素质和伦理,克隆人自始至终都没有出现过。当然,这是官方话,事实上在一些私人军队里面,克隆人这个话题已经屡见不鲜。只不过,并没有哪个嫌命长的记者愿意接发这一点,自从最英雄的记者,梅西阵亡之后,杀鸡儆猴的效果下,没人再敢继续往下报道了。
事实上,就我知道的,我就见过一个克隆人。因为一些达官显贵,钱真的很多,所以克隆人就自然而然的出现了。因为生命只有一次,他们的器官也只有一次。那么,怎么让他们生命延长呢?很简单,找别人的代替。或许在你们的时代就有很多人为了钱可以出卖自己身上的器官。但是,因为血型之类的原因,并不是那些愿意出卖器官的人所卖出的器官就能够被他们所用。于是,在这些人的资金支持下,克隆人的产业自然而然的诞生。
所谓克隆人,就是完全复制的这些达官显贵,而且显然要年轻很多,细胞也要有活力得多。比方说我,我是石油大王,钱花都花不完。那么,当我的了肾癌的时候,我该怎么办呢?固然,我的钱无法让我的癌细胞脱落。确实,这在以往是一种不治之症,当然今天也是。只不过,我不会死于这种病,因为在我之前的时候我就遇见到了今天的情况。所以,我花了几个亿在克隆技术上面,并且给出了我的基因。
等到我的肾脏不行的时候,比方说现在,我就可以从我的复制人身上夺取一个肾脏。因为他本身就是我的缘故,所以不论血型还是什么其他的东西,都会跟我完美匹配。我知道,这对于我的克隆人来说很不公平,不过这是我出的钱,而不是他。所以,利用黑市克隆人技术,我基本上就可以达到永生。哪里坏了,我就换掉哪里。虽然不能寿比天齐,但至少可以超出一般人类的寿命极限。
而克隆羊呢,也开创了克隆技术的先河。在克隆技术真正达到一个巅峰的时候,甚至连一个普通的高中生在一台克隆机器的帮助下,也能够将其他生物的基因组合在一起。排除掉不同生物可能存在的基因排斥现象,那么就能出现一个稀奇古怪的生物了。至于风轻云淡说的这种狗,在极限情况下是可以结合出来的。因为,人类曾经成功的合成了一个长着猩猩身体的女婴。
当时,这个女婴是连体的,为了另外一个存活,就必须要舍弃这一个的头颅。对于这种情况,一般的伦理就无法制约了。因为,如果不给她接一个身体,那么她就会死。事实上,这个女婴最终还是死了,但死的时候她已经三岁。所以,理论上来说,这种狗头人也是能够制造出来的,只不过这就有些太怪异了一点。
至于狼人骷髅王,它要比人类骷髅大方一些,很直接的在听到我的理由之后扔给了我一个法杖。这也是一个好东西,甚至是要比大法师指环还要好的东西。记得我们杀死黄金战狼的时候掉了一个狼魂法杖,因为夜鸣猪的关系,风轻云淡没有选择。虽然最后这个狼魂法杖还是给了风轻云淡,因为夜鸣猪获得了隐藏职业,就不需要狼魂法杖了。但是,有了这个幽狼法杖之后,风轻云淡可以考虑淘汰掉狼魂法杖了。
幽狼法杖,攻击力27~31,增加携带者11点智力,5点体质,3点敏捷,1点力量。并且增加携带者的魔法恢复速度50%,魔法回复频率-1秒。附带技能,狼王之怒,召唤四头拥有致命一击技能的幽狼帮助战斗,幽狼的生命值是施术者最大魔法值的2/3。
“嗯,好东西呢。”当然,这个东西也是人家风轻云淡的。不过,好消息是狼魂法杖归我了。额,如果没有她的话,我能得到这个东西的吧。算了,反正我也不是魔法师,纠结什么呢,就算是那个幽狼法杖给了我,也没有多大的用吧。
“现在我们去什么地方?”风轻云淡喜滋滋的问我,看她幸福的样子,我也确实有那么一点点高兴的味道。确实,我长了这么大,还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女友。当然了,我不是**丝,只不过哪个女孩愿意跟一个骗术师一起生活呢。所以,或许就像brandy所说的样子,我或许是到了思春的年纪了吧。
“现在?我们当然要去完成任务了。杀死它们,我可以得到我的那份东西了。黑暗结晶,说真的,我还没见过这是什么东西呢。黑暗结晶,加的是暗属性,并不是黑暗属性的。”我点了点头,“暗属性,就是黑暗虫洞的那个属性,所以我有必要得到这两个东西。”
“哦,先杀谁呢?豪猪骷髅么?”风轻云淡问着。
“嗯,必须先杀它。否则的话,我就少了一个奖励。”我说着。如果我先杀死了人类骷髅,那我要怎么得到人类骷髅的奖励呢。其实,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顺序。有些人操作很强,意识也有,但就是基本的顺序上面很混乱。所以,他们会失败。至于我,顺序上我的排列顺序很好。所以,这种白痴错误我不会犯。
下面,就是惩罚的环节了。骷髅王们,你们祸害四方太久了,现在你们会死了。其实有很多时候,有些人会很悲哀的成为别人的垫脚石,或者挡箭牌。并不是因为他们做错了什么,而是他们运气不好。比方说我,在我需要的时候,我会利用一切能够利用的人,哪怕是朋友也没关系。我知道我很歹毒,不过要想独自在这个社会生存下去,你就一定需要很歹毒。
下一章,就是关于和骷髅王的战斗了。事实上,我也是在这两个战斗中,才发现了一些其他的因素。战斗中,除了技能之外,可以使用的东西还有很多。至于那个神器,在这场战斗之后就有方向了。到了那个时候,这本书就要有趣很多了。
“第一站,豪猪骷髅王的巢穴。”前面就是狼人骷髅的领地和豪猪骷髅的分界线。也就是说,当我们再走1000距离之后,我们就失去保护了。就像我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一样,必须依靠战斗才能进去。而且,这一次也不会有找到boss的缓和机会。
深吸了一口气,风轻云淡提着新拿到的法杖,召唤了四头幽狼,并且在它们的保护下进入到了豪猪骷髅的领地。如同我们所预期的样子,刚刚踏入豪猪骷髅领地的一毫米,气氛就立刻变得剑拔弩张起来。瞬间,无数虎视眈眈的豪猪骷髅就朝我们涌了过来。一点不夸张,这个阵势几乎要比bmw五折抛售还要夸张。
不过,在四头幽狼的保护下,我们还算是有惊无险的。说真的,这些幽狼的作用真的很大。首先,它们拥有接近1000的血量,这已经算是非常高的了;其次,不俗的攻击力,让它们即便没有触发暴击,也能保证在40左右的输出;最后,也是最关键的一点,脱离战斗2秒钟之后,它们就会自动进入到潜行状态。说真的,这么几个狼宝宝的作用真的很大,不管是团战或者是单挑。可惜的是,时间有点短,仅仅只有60秒而已。
“别干看着啊,快点动手。”风轻云淡催促了我一句。虽然幽狼能够暂时拖延住进攻的豪猪骷髅,以给风轻云淡制造出一个能够释放魔法的空间。但是因为对面的豪猪骷髅太多,太源源不断的缘故,所以想要往前推进还是非常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