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写小说,于是初一年少时大胆的写出了自己的第一部集玛丽苏非主流杀马特为一体的小说,她还有一个超级长的名字《可能傻丫头和帅小子的悲欢离合》,还给自己起了一个非主流贵族才有的帝王名字“飀躎”,当时还觉得自豪无比,现在想起来那真是我的噩梦。我甚至都不认识那两个字,呵呵哒,我会说那是我随手打出来的两个字吗?自己装的逼,跪着也要装完,这可真是歪瑞因吹死挺了。于是我不断地宣传自己的小说,就这样我悲催的闺蜜成为了我第一位“忠实”的粉丝。
她叫小旭,大眼睛黑皮肤,蓝色的牛仔裤白色的T恤衫,荧光绿的书包,笑起来还有小酒窝,看起来很清纯对吧。可是当你看见她揪着我们班男生的头发在楼道里走来走去,而我们班男生捂着头蹲在地上不停的求饶时,你就会发现这真的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女孩。有趣到你都不敢惹她,可在我心里,她就是一个脆弱到给她一个拥抱就会哭的女孩。现在的她已经不上学了,在一家幼儿园做幼师,收敛了她火爆的脾气,她和我说,在社会里没人宠着你,温柔,安静,偶尔忍耐一下才是对的。我永远都不会忘记,她离开学校的那个下午,我笑着帮她收拾东西,笑着帮她拿行李被褥,笑着拥抱了她把她送到了车里,笑着挥手和她说再见。
望着渐行渐远的车辆,忍了许久的泪水不经意间喷洒出来,明明答应了旭旭不许哭,可还是没有遵守承诺。身边的车辆熙熙攘攘,独留我一个抱头,蹲下,将头埋在膝盖里,任由眼泪肆意的流淌。哪有青春不散场,拜拜了,我的旭旭,其实,还是喜欢初一时你那搞笑的外号“大眼“。
嗯,大眼是我生命中灿烂的一缕阳光,就算我再怎么不堪我想,她还是会紧紧的抱住我,告诉我,她还在。
在班级里每个人都会有几个讨厌的人,尤其是女孩面和心不和,一群心机gilr,像我这种单纯的小绵羊已经不多见了,都说交友不交狗,可我偏偏就交到了一个dog,用”玩网“还来说就是cqy时处到了反骨狗,善良单纯的我就悲惨的被人“反骨了”。
我还记得那是一个叫彤彤的大胸女孩,她一直为自己的“童颜****”引以为傲,可是后来我才发现童颜是假的****也是垫的。
算了吧,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就算她外表欺骗了我但是内心总算没有欺骗我吧。可是有一次本傲娇的好朋友不按时调皮的来了,本巨婴就屁颠屁颠的找她借姨妈巾,昨天还和我说好朋友前两个星期就走了的彤彤于是瞪着一双大眼睛无辜的说:“人家也来了。“好吧,那本巨婴就任由好朋友在裤裤里作画吧,反正我是黑裤子,我怕谁?后来我就发现了一个规律那就是只要有人借姨妈巾他就说他来了,于是我统计了一下,我这个朋友,几乎每个月总有那么三十几天是来姨妈的。
好吧就算她小气,但是对我好不就行了?可是频繁的找我借钱然后还不还,这就是她的不对了吧,算了,都是好朋友你不还我就不要了还不行吗?可是偷我手机,还说是在自己家门口捡的,然后还给我告老师说我偷她手机这就是她的不对了吧。
其实我应该谢谢彤彤是他教会了不是每次真心付出都会有回报。
其实我和星星,旭旭,彤彤的故事还有很多,我和蹦蹦。飞飞。还有小曹的故事也不少,那一年我在小小的就好宿舍结识了不少人,发生了不少事,只不过后来,我在前进的道路上吧他们都弄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