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的屏幕是如此的刺眼,数之不尽的未接来电呈现在我眼前,而我却是万分惘然。睡了好几天,极度不想回到律师事务所的我还是选择了面对。
当我一踏进公司的门口,感觉有大大的不同,缺少了一股既熟悉又厌恶的气息,原来李盛扬已经离职了。其实,就在庭审的最后一天他的缺席,我就猜到我们的失败与他脱不了干系,我想起他死缠着我时警告我的话,是他干的机率很大。办公室里心情最差,脸容最难看必须是林厉,无需运用再多的形容词。整个办公室是那样的了无生气,死气沉沉。我和林厉隔着经理室的玻璃门简单地互视了一眼,已是心照不宣。
还没等我屁股坐暖,办公室闯进两个人,两人是法院的工作人员,他们是给我送起诉书的,我居然成了被告,此时的我叹了一口气说不出半句话。起诉书清晰写道被告人是我,起诉罪名是伪造证据罪,工作人员要求我在传票上签字。森隽的竞争对手居然把账算在我头上,我的态度是少惹麻烦上身,坚决不签;可我却细心猜测,谁知道是我帮森隽去作伪证呢,难道又是李盛扬干的好事,这些事应该就只有林厉,森隽和我知道,之前的官司变得错综复杂。在我内心燃起一个又一个的火点,要把此时查清楚。
就在这一刻我的手机再次响起来,来电者是一把陌生的声音。“传票我奉劝你一句还是签名吧。”声音冷傲非凡,还弥漫着阴谋的气雾。
“你是谁?你什么意思?”我气愤地问。
“我是之前代理权案件的原告方中的一人。我们的目的很简单就要获得尽可能多的赔偿,然而这只是民事案件不涉及公法,你可以选择不在法庭上见面。我们可以自行调解协商,我们需要的是钱。”来电者说。
我还没让他说完便果断挂了电话,怎么对方深知我如此多的秘密,究竟是谁把我们出卖了。不签字的话法院会判我缺席败诉,凭借多年当律师的经验我是有绝对的办法应对,就要看看背后那个人在耍什么花招,我手握着笔在传票上签名,几天后我就以被告的身份再次登入法庭。
回想起曾经无数次进出法庭的我还是首次当被告,我坐的位置换成了陌生的被告席,这张木椅虽然见多却不曾坐过,它给予我的感觉是充满危机感。
庭审一开始,还没让我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原告方已经向法官提交了明确且充分的证据,这些证据都详细记录我在森隽代理权案中伪造证据的行为。面对着这些铁证,拥有三寸不烂之舌进行再多的雄辩也是多此一举。证据胜于一切雄辩,我已经拿不出任何理由拒认或抵赖。原告方的要求很直接,便是要追加赔偿,这些赔偿经过统计不多不少正好是森隽私下给我的黑色收入。
这场官司如过云雨一般来得快去得快,把我打得完全没有还手之力,我却是口服心不服。最终我还是得乖乖地在法院判决书上签字,这突如其来的空袭让我丧失了一大笔财产,几乎在森隽代理权案中等同白忙白干。
在我内心再次泛起波澜,为什么对方知道伪造证据的人是我,他们为什么不直接起诉森隽而起诉我;我赔偿的金额怎么那么巧就是森隽给我的好处费;李盛扬这个人怎么就一瞬间消失得无影无踪;原告的这些证据究竟是怎么获取的。我怎么也无法平静下来。
我当被告的整个过程维持了三个小时不到,步出法庭首件事便是找林厉。经过我和林厉的长时间分析与讨论,她并不像骗我,不可能是她在搞鬼,因为她也是“受害人”;至于李盛扬的问题,她也表示极度怀疑,她没有提供出更多有效的线索给我。看来要查个水落石出还真要依靠自己,可我在明敌在暗真不知道从何入手。
当我正在办公室座椅上发呆之际,办公室又闯进了两个人,这二人居然又是冲着我而来。这回二人并不是上回那两个,相同之处他们都是来自法院,不同之处是这回他们穿上庄严的制服,表情更加严肃,上次的是来送传票的,这回的是法警。我怎么这么倒霉,该不知何时又惹麻烦了。
仔细询问两名法警便知,是翻了一桩陈年旧案。他带给我的并不是一张法院传票,换成了一份刑事拘留通知书,我甚至遇上更大的麻烦缠身了。两名法警当着全公司同事无情地把我带走。
我再一次被起诉,只不过案件不同罢了,从民事案件变成刑事案件,起诉人从民事法人变成检察官,流程从出庭通知书变成刑事拘留。我脑海里顿时一片空白。
我被暂时羁押在公安局的拘留所里,在这里要待上多少天真是心里没底,不会足足十五天吧。然而,我相对于一般嫌疑人来说待遇还算优厚。可房间没有窗户,长时间的无所事事却是让我十分难受。
“签了名,你就可以走了。”一名警察递给我一份文件。
我心想哪有这么好的事情发生,然而果不其然,给我签名的不是释放通知书,而是开庭传唤书。签名后,我的确可以离开,回的不是家而是那个变得该死的法庭。那么,我除了签名已经无他选择。
法庭对我这个常客从来不拒绝,它的样子永远是一副严肃、刻板的老模样,无奈我对你的态度从过往的喜欢变成如今的痛恨。在法庭门口的地板处我还狠狠地跺了几下脚,以发泄心中的不满。
被告席的座椅第二次等着我,等着我的还有一位有点脸熟的检察官,可我一时想不起在哪见过他。
在我对面的这位检察官对着我充满敌意地沉笑,这么可怕的一笑让我回想起钱飞案,他正是该案公诉的检察官,那时他还主动找我说话,“你这个律师也太专业了吧。”现在他要起诉我的正是钱飞案的伪造证据罪,又是伪造证据罪,若这次定罪可不是赔偿那么轻。从他的眼神明确告诉我,检察官是有备而来。
这公诉案的过程自法官敲锤那一刻便宣布开始,整个过程中除了用被动形容我别无他词,审判过程无需再多的叙述,甚至连轻描淡写都可以省去。这许公诉案我又再次显得毫无招架之力,证据确凿,我的态度是供认不韪,这样可以从轻处罚,因为我没有任何逆转的余地。
与上次有异的是判决书签字的一刹那我是深感挫折的迟疑,手不禁地颤抖起来且愈感加剧,眼泪也从眼角失禁滴下,我无法接受法院给我这样残酷的判处。
“法官,能让我缓一下再签吗?”我恳求高高在上的法官。
法官点头表示同意。
我有一股恨不得把判决书撕碎的冲动,笔依旧无法持稳。
“后悔了吧!既然如此又何必当初。干了什么事就有怎样的下场。”那名检察官漫步到我面前说。
我把目光再次转移到判决书上,泪水再次冒名滴下,判决结果明确写道“一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钱飞案无可非议是个影响甚大的案件,在这样的刑事案件作伪证行为是严重的,这样的判决是合理的,我尊重法院的判决。我稳住自己的每一根手指,握紧笔,屏住呼吸,在判决书上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当我把自己的名字写完的一刻起,我的人生便彻底地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