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有些人认为,这世上最美好的情话就是“我对你一见钟情”。他们认为第一眼的感情是永远不会骗人的,而第一眼就认定了的人,是无法忘记的。第一次见到那个人时,自身所带有的荷尔蒙就不自觉的散发出来,这难道还不是最浪漫的爱情?一瞬间的相遇让就令人为之倾倒,那一定是前世为在下一世能够顺利寻到最爱之人所定下的标记。每个人的相遇都是缘分,而能够一见钟情的人更是少数,一见钟情的美好值得执手一生。
有些人认为,一见钟情是最不靠谱的爱情。试想起来,两个完全不相识的人却一见钟情,这究竟是为何?大概也就是因为爱上的对方的长相。两个人互不了解,不知道对性格,不知道对方喜好,甚至不知道对方是否有男女朋友,这也能叫爱情吗?了解过后会不会厌烦了厌倦了,会不会刚好是相克的星座,会不会是彼此所无法忍受的脾气?一切都是未知数,一见钟情只不过是把妹高手的“套路王”用来撩妹上床的。
有些人认为,一见钟情虽美,却也不过是曾经青葱岁月留下的回忆罢了。一见钟情的说辞只适合那青涩的学生时代,是不安却幸福的初恋,是长大后再也无法拥有了的情感。这种情感在少年时是青春,长大后是可笑。在一见钟情的感情中栽了一跟头的人,自然再也不会一见钟情。
在仅仅只有十四岁的顾煦心中,是相信一见钟情的。她总是希望在某个仲夏黄昏,火烧云如火海般翻滚,会有一位骑着纯种拥有优良血统的白马的王子,手持骑士剑披荆斩棘来到她的身边。在顾煦的想象中他们会一见钟情白头到老,幸福地度过一生。不用想也知道这小姑娘小时候童话故事看多了,因为这是根本不可能的,毫无意义的幻想。每个女孩都曾如此期待过,但到了十四岁还抱有期望的大概也就只有顾煦一人了。大部分女孩们都早已明白“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还有可能是唐僧”这个道理,但顾煦就是固执的相信骑白马的又不只有唐僧。她就像温室里长大的娇柔花儿,没经历过风吹更没承受过雨打,从未接受过爱情伤痛的洗礼。她还没有爱上过谁,她期待着自己的一见钟情。
但真正的一见钟情和顾煦所想的着实是不太一样。在她的认知里一见钟情是一瞬间被五雷轰顶一般的感受,自己会在那一瞬间大脑一片空白,会是特别的轰轰烈烈。但当他第一次遇见那个让她一见钟情的男孩的时候,感觉到的只有温流淌过心间。那种感觉甚至让顾煦不自知,直到她的眼眸再也离不开那个男孩,她才意识到自己早已沦陷。
那个男孩的名字叫程知起,和顾煦梦中的王子完全不同,准确来说根本都不是一个次元的画风。王子高大伟岸,程知起顶多算不矮;王子运动神经发达拥有帅气的肌肉,程知起虽不算胖但绝对不瘦,更别提帅气的肌肉。这些是顾煦所看到的,还有后来一点点了解到的:王子风趣幽默兴趣广泛,程知起是个很无聊的人。这一切都与顾煦的梦中情人相悖,但很不巧,顾煦偏偏对这样一个男孩一见钟情,甚至无法自拔。
顾煦就是我,我就是顾煦。这本书是我用顾煦和程知起来讲述我自己的故事,我和之前所遇见的一个和我心目中的王子完全不同的男孩的故事。人们总说艺术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实际上我所谱写的故事和我自己的不完全一样。我对于他不是一见钟情,我之前见过他一次,不过他不记得。是第二次见他才爱上他的,大概算是“二见钟情”。我的故事大概已经完结,我以此来纪念那段回忆。当然我是个脑洞大的逗比,估计写着写着这就不是我的故事了。不过没关系我只要记得我用我自己的故事写出了开篇就够了,每个人的故事都只有自己看着特别,我当然不会完全记流水账一般去写小说。
好了,接下来我就要开始说我的故事了,不过很快这故事就只属于顾煦与程知起,与我无关了。
那年,顾煦和程知起都是十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