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小编帮忙恢复了圣魔师的更新权限,让我得以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动了情节,但改到最后想了想,最终还是重又改回去了,希望那本书能保持原作者参与过的那十四万字的内容,就此封笔,虽然那部作品也全都是我代笔的,有些遗憾,却不觉得自己做错。
圣魔师的原作者也就是主人公,已经在2013年1月23日永远地穿越到某个不知名的地方去了。
所以这部重开的小说叫圣魔师·重生。
有些事情要在一开始的时候交待,首先,这篇一定会很长,因为他原本的规划,就像路飞的冒险一般,经过各种不同的过度。
开头会有些慢热,一开始,他就纠结了很久,究竟要不要以本来的面目出现在小说里面,当初也为了不要太拖沓,所以穿越的时候,主角拥有健康的身体,但,他已经躺在床上太久太久了,所以决定重写的时候,就决定尽可能还原他本来的样子,因此,主角是以残疾的身体穿越的,要恢复需要一定的铺垫。
姑娘我是第一次独自写玄幻,此前圣魔师的情节梗概都是他在电话中提供了设想,然后我根据他的思路补充完善的,而这一次,再也没有人能代替他,给我提供任何建议了。
SO,看到这里,觉得没经验的女生一定写不好玄幻体裁的大爷请移步。
谢遵懿(原作者也是主人翁)在走之前给我留下了故事的结局,对,没错,只有结局。
毕竟他并没有把所有情节的发展都交待好,就离开了,所以我一个不爱看玄幻,只爱看鬼吹灯,盗墓笔记,夜不语等等恐怖小说的女孩纸,要重头开始写一部玄幻,必然多少会有些智商捉急,又或者词穷的时候。
2008年,他16岁,应该是辍学了一段时间,整天玩网游。
当时他的身体也许还没有那么糟糕,至少能自己挪动在家里热点饭菜吃。
我们是在DNF那个虚拟的世界里相遇哒。
我一直以为他是调皮捣蛋不爱学习整天拿家里的钱在外面瞎混的不良小青年,却没有想过他是因为生病,只能呆在家里,不能上学。
DNF开放转区之前,他在广西一区还是挺出名的商人,这么多年过去了,大概,除了公会的几个基友,早就没人记得他了,所以他的其中两个基友便一起穿越了,还有几个会在异世界跟他汇合。
当年我在游戏里为了拿B和属性,开了十个公会,一个大群,全是可爱的男孩纸,公会里的人对他都很服气的,认为他开朗,诚信,讲义气。打本喜欢暴力,也从来不会手残。
我跟他网恋,也许不算,因为答应在游戏里做他女朋友的时候,已经知道他是一个生活太不能够自理的人,只是我没有想到,短短几年病程就已经发展到为了让父母出门挣钱的时候,自己可以少上厕所,连汤都不敢喝的地步。
我会发现这一点的原因是他的父亲托派出所上门给他办理身份证,大概因为属于绩效,所以被实名公开挂在网站上。
我没想过警察蜀黍会这样大意,把他家的信息不作修饰的公布出来,甚至还介绍了家庭情况。
你知道人总会有无聊的时候,突然百度一下自己的名字,就是有这么一个念头。
这也成为了他当年想要写圣魔师的初衷之一,因为他的名字是全国唯一的,所以被公开之后,他整个人的情绪都不好了。
他很不安,怕朋友们知道他生病了,想要用一个同名小说来掩饰真实的自己,可他毕竟没有读过太多书,因此,最后他拜托给我,每一个章节,他只给我寥寥数语,不足百字,而我却要用几千字来润饰完整。
被公示的那段时间,他的精神状态不太好,大概我也是一个闲得无聊的人,在差不多的时间里,百度了一次他的名字。
当时在把那个公布他真实情况的网页打印留存之后,我偷偷给派出所的局长信箱留言,拜托他们把信息删除掉,很感谢叔叔们很快照做了,因为那确实伤害到了他幼小的心灵——因为从来没有过多接触社会,所以他的心态跟一般的小学生没有太大区别,敏感,爱面子,喜欢出风头,永远不想让人知道自己的弱点,更不愿意承认原本活蹦乱跳的自己,连走路都要倚靠他人。
他从来都不肯承认自己是个废人,也因此一直努力着证明自己,其实哪里废了,何必要用这样严重的词去伤害自己。
喜欢看海贼王,喜欢看越狱,喜欢贝爷,向往能去世界各地冒险。
可惜他再也看不到路飞又有哥哥了,看不到米帅饰演的迈克再次复活,看不到贝爷在我大天朝混得风生水起。
因为答应过带着他去我有能力去的任何地方,也因为他的去世对我造成了不小的打击,所以在火化前,我把一块贴身多年的翡翠放在他身上一同火化了,之后一直留在身边,然后辞职,离家出走。
题外话,A货也是是会化的,我的翡翠被烧糊得不成样子了,好孩子不要学。
开始写重生的时候,我并没有工作,在淘宝开着童装店,带着一个10个月大的宝宝住在父母家,这又是一段复杂的经历,不需要多说,但是我把锅记在他的头上了。
巧合的是宝宝上户口的时候发现我给他取的名字和谢遵懿一样,都是全国唯一仅有的。
我们注定有缘。
1992~2013。
谢遵懿,我能给你的除了仅仅署着我们两人名字的碑,也就只剩下为你写完这本小说了。
只是原先你的设定我实在写不下去,因为进展太快,回头看到很多BUG,凌乱得我不知该如何修补。
回想当年在我第一次见到你之前,已经从死党那里打听到你被医院下了病危通知,正在抢救。
请假冲到医院见你的时候,医生说,你只能靠保守治疗拖延时间,而任何治疗都只是徒增痛苦,因为疾病导致的骨骼变形,让你的肺叶早就消失了一半,心脏也增大了许多,仅仅只是感冒,你就并发了严重的肺炎,和全身多器官的衰竭。
以前,你从来不愿给我看你的照片,因此尽管知道你生病,却也无法想象一个原本健康的人,骨骼会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发生这样大的变化。
而第二次见到你,只是回家洗了个澡的时间,原本说好了第二天再去看你,可强烈的不安让我等不到那个时候,于是在跟老爸说明之后,他送我出门,我独自在深夜打车去了医院。
还好我来了,因为这次一次,就是永别。
我不知道你在昏迷送院之前在想什么,当然,我可以相信你在想念我,因为你每天只要一醒来,都会强撑着跟我聊天,也为了不想睡觉,拉着我说些肉麻的话,说你还有好多事想去做。
你是不是也在害怕自己睡着了会不再醒来。
我有些后悔在你昏迷前的最后一次清醒时,让你早点休息,因为我也想不到,我会就此失去你的消息。
如果不是知道你的QQ密码,不是知道你身边有哪些朋友,我也无法托人去你家打听你的消息。
好在你的朋友知道我是谁,他立刻去了,然后告诉我,你昏迷被送进了市内最大的医院,我才赶得及见你最后一面,即使医生说你已经深度昏迷,可我们仍然相信你是清醒的。
你向来拒绝承认自己生病,也很抗拒去医院治疗,只是因为不喜欢看到别人观望你的眼神。
你不希望坐轮椅抑或躺在床上,将自己已经因病致畸的躯体展示在陌生人的面前。
哪怕代价是付出生命,那也是你倔强的尊严。
你看,因为你的任性,你永远不能再清醒的看我,在我面前说出一句完整的话,甚至一个字来。
而我也不得不欠你一个有结局的故事。
你说,如果有一天,记得你的人都死了,还有什么能证明你来过这个世界。
所以,你看,我努力想帮你留下这个证明,你要怎么感谢我。
我是有严重中二病的女孩纸,至今都在逃避现实,也许向来擅长煽情,但这本却绝对不是言情小说。
那么我该拿抠着脚挖着鼻孔躺在床上忍耐着看到这里的大爷们怎么办呢,要怎样写,你们才会有耐心往下看呢。
只好先说一声:“大爷,给小妞笑一个。”咯,毕竟这是我以前的口头禅。
你说这样太萌,你怕别人来撩我,拒绝我再这样说,其实哪里萌了,对直男来说,明明很恶心的。
其实一开始的读者,应该只有谢遵懿的几个死基友吧。
那正文就这样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