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漠的夜晚总是来的很快,刚刚黄昏还余有清辉,将一盘浑圆的落日贴着沙漠的棱线,转眼便被点点的星火所替代。
夏侯安怀里抱着裹着青布的海棠刀,将身贴在沙丘上,向一旁的白社道;“我是不是很是无能,我手中的这把海棠刀,够让人数辈子锦衣玉食了,可是却连那顾轩的衣角的都没有碰到,还连累你向个女人弯腰认错。”
沙漠的风吹的人嘴里发干,白社拔出了水囊的瓶塞,往嘴里灌了口清水道;“女人怎么了,胖子你这么大个人,可不能搞歧视,如果没有你抗的那两下子,我指定挨不到最后,再说那顾轩,明知道砸我一下子就能把我解决了,却最先砸了你两下,可见在他的心里你才是对他威胁最大的。”
胖子小声嘟囔道;“真的吗,我怎么觉得这把海棠刀到了我手里,还不如把寻常的铁片,这刀也没有啥好的。“
白社轻声安慰道;”只是你的修为不够而已,修为这种东西,我们日后有的是时间去打磨,我哥在长乐宫做事的时候,遇到长乐宫最为精锐的甲士,手拎着陌刀,一刀劈下去,能把人同马一起劈碎,那陌刀到了我们俩手里,我们俩一起拎着都抡不动,所以说不是海棠刀自身的问题,只是你的修为不够。“
一旁的钱代闻言也附声道;”是啊,少爷,等哪天你道行够了的时候,灵力运转在海棠刀上,如眼之处便是一片火红的海棠花,你的对手不仅要躲着你的刀,也要躲着你灵力显化出的海棠,但凡他沾染上一朵海棠,便如同被焰火烧伤般,苦楚难言,这种打法最适合少爷你这种刚猛的性格。
胖子叹了口气道;”哪有你们这么安慰人的,说到底,还是我的道行轻微。
夜晚的沙漠清冷,白社将身子靠了靠篝火,感受着传来的暖意,低声道;“不说了,明儿还要赶路,早些歇着吧。”
……
还不到日出的时候,天刚有点蒙蒙亮,在深邃微白的天空中,还挂着几颗星星,一阵急促的兽蹄声却将营地上所有的人惊醒。
来者十数人将营地里的人围了起来,为首的四人骑着凶狠的斑纹巨虎,巨虎瞪着铜铃般的大眼,大张前额的血盆大口,又饥又渴的望向营地里的五个人。
其中一个坐在巨虎上的男人满脸胡茬,一脸疲惫的对白社他们说到;“妈了个巴子,我们堂堂象州禁军,却要干跑腿的活儿,跑就跑得了,你们是属兔子的吗,从象州到禁绝沙漠,为了追你们,老子们连口饱饭都没有吃上。”
钱代看着巨虎上穿着象州禁军才有的衣服的士卒,显得浑不在意,有些冷淡的说道;”文明用语。“
倒是牛有德显得有些紧张的把白社和夏侯安揽在身后,而一旁作为向导的李千真,在斑斓巨虎的凶威下,早已吓得瑟缩在一旁。
胡茬汉子对这一切毫不在乎,指着藏在牛有德身后的白社嚷嚷道;”你就是白社吧。”
“做什么?”白社有些紧张的反问道,也难怪白社会紧张,任凭谁看到一群长得五大三粗的兵痞子,说追了你半个月才追到你,而且连顿饱饭都没有吃,都会感到紧张,白社自问最近也没有干啥丧尽天良的事情,不用这么严重吧。
那糙胡子汉子唰的一声拔出了腰上的长刀,对着白社就走了过去,步伐中带着一份急切,钱代不复之前的淡然,有些凝重的拿出了别在身后扇子,一副如浓墨般阴沉的气息散发开来,牛有德也拎起来了锤子挡在身前。
像是回应他俩一样,在一片齐唰声中,胡茬汉子身后的十多人同时拔出了佩戴的兵器,一时间显得剑拔弩张。
糙胡汉子有些气急的对他身后十多人道;“干啥呢,我们又不是来抓人的。”
为首的三个骑在巨虎上的人收起了刀,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那个,我们跟着拔刀拔习惯了。”
“那你们呢”糙胡汉子指着后面十余个骑在骏马上的黑衣兵卒道。
黑衣兵卒从坐骑上就能看出他们的地位显然不如四个骑着斑斓巨虎的,事实上也是如此,那四个才是象州来的禁军正主,他们最多算得上地方的郡兵,主要是为了配合那四位正主,这些郡兵虽然战斗力不行,但是在对消息的打听上,和对路的熟悉上不是四个外来人所能比的。
郡兵中一个显得有些精明的瘦脸汉子拱手说道;“我们看到三位大人拔刀了,也就跟着拔了。”
胡茬汉子。。。。。。
“那个,你们不要误会。”胡茬汉子有些尴尬的挠头说道;“我叫陆寻,是象州的禁军,这次来这里,主要是来找一个叫做白社的人,你哥白追云有一份加急文书让我们亲手交给你。”
“那你拿刀做什么?”白社问道。
胡渣汉子脸色一正说道;“这文书可不简单,需要血脉因缘才能验证,信上已经滴了白追云的血,再滴上你的血,只要信上发出紫色的氤氲,就能证明你是这份书信的正主了。”
陆寻显得颇不好意的说道;“关键这次出来的匆忙,身上的兵器没有带齐全,所以没有准备小刀,不过你不用担心,我这刀削铁如泥,就在你手指上割个小口,不疼的。”
看着那闪着冷芒的一米多长刀身,白社。。。。。。
果然如陆寻所言,白社的血滴在了信上,信上升腾起了一团紫色的氤氲,看着信面上白追云手书“吾弟亲启”四个字,白社当着所有人的面打开了信封。
见此,陆寻长舒了一口气。
“见此信时,想弟已熬骨成功,修仙漫漫,望弟不可滋生骄纵之心,愿弟能勤良奋苦,以修大道。兄蒙贵人看中,幸得一物,因物贵重,不能托寄,兄将三月后回渭,此间,弟不可远行,切记,切记。”
白社长叹了一口气,看到信上两个切记,就知道此番和夏侯安去玉州的计划泡汤了。
而且从信上的笔记和口气上来看,确认是他哥无误,他哥白追云说话做事什么都好,就是写信的时候咬文嚼字,显得文绉绉的。
如果是白追云此时知道了白社的想法,一定会大吐苦水,他也不愿信上把话写的生疏,可是信写出之后,可不是直接寄给白社,军中的惯例,书信要经过层层审批,确认无误后,方能寄出,以免泄露军中机密。
想来也是,如果是一个军中大将,或者仕途无限好的年轻俊杰,写给弟弟的信是这样的,“狗蛋,俺想咱娘做的腌黄瓜了,要腌的酸溜溜的,哥最近混好了,一定能给你找个白嫩嫩的好婆娘。”
这话在家里人看起来再正常不过了,即使军中的粗人看了也没有什么,但是审批文书的那些军人都是文职,一向酒后口风不好,喜欢把话往外面吐。而且军中的文职人数还不少,一传十,十传百,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任凭谁也不想被一大群酸人嘲笑。
白追云如果把话写的糙了,一副在家里的口气,便生怕那些审批他的人背地里笑他没有文化,事实上,如果不是考虑到自己的弟弟生性粗糙,肚子里没有多少墨水,写出高雅的文辞怕白社看不懂的话,白追云还能把词写的更考究些。
最后只能折了个中,既不写粗俗的让人笑话的话,也不写高雅到白社看不懂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