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渐白,霾已渐渐散去,方明风起来泡了杯黑咖啡,一夜未眠,站在窗口,入冬的风吹的人经不住打颤,却让人更加清醒。本以为早已放下的感情,在昨日收到前女友的喜帖后,突然五味俱陈。浓郁的黑咖啡,一直从舌尖苦到心底。
一直自诩的洒脱呢?方明风苦笑着摇摇头。
走近屋里,习惯性地洗漱完点一根烟,拿起桌上的打火机,才想起两年前她送自己这个打火机时说的话:“送你打火机不仅仅是让你点烟的时候想起我,更希望你想到我多么希望你身体健康而少抽一根烟。”
方明风苦涩地放下了已经咬在嘴上的烟,随手从书架上拿了本书走到阳台上的躺椅上躺下,天有点冷,紧了紧睡衣,找到书签打开书本,看到书签上秀气的小字:“晚上少看点书,早点睡觉觉,注意保护眼睛,嘻嘻!”方明风突然想起那天她捧了了一大袋书签过来,忙了半天,把自己满满一书架的书,每一本都放一枚书签,那天自己看着她忙碌的背影,觉得自己收获了满书架的幸福。方明风合上了书,看着屋里的一切,记忆突然如洪水野兽般肆虐而来。方明风突然感到了害怕,突然才发现整个屋子充满了她的影子,自己原来自欺欺人故作洒脱地一个人生活了那么久。方明风于是转了个身面朝窗外,窗台上一盆盆早已枯萎的盆栽似乎也在缅怀着曾经那个带它们来这里定居的身影,而此刻在方明风眼里,那一根根枯干却如同墓碑般记录着早已死去的爱情,方明风索性闭上了眼睛。初冬的阳光温暖的如柔软的毛毯,透过阳台的窗户,窗台上停了两只灰白羽毛的小鸟,也一起跟着方明风眯着眼相互依靠着晒着阳光。
“懒猪,起床了!都快中午了还睡觉呢!”
方明风听到了一个熟悉而又陌生的声音,突然直起身子睁开了眼睛。窗台上的两只小鸟被方明风突然的动静吓地连忙飞走了。原来是个梦,自己这是怎么了,想当初是自己要分手的,怎如今念念不忘起来,这种打自己耳光的事,原来自己也会有。
一看时间,已经快十点,喜帖上写着婚礼十一点举行,方明风匆匆忙忙地收拾了一番,出门了。待到举办婚礼的酒店门口,方明风遇上了同事李鸿,对方一阵惊讶过后还是走过来拍着方明风的肩笑着说道:“世界上最需要勇气的事莫过于参加前女友婚礼,唉,唉,唉……”李鸿一边说一边假装痛心疾首地摇着头。
“我说你小子,居然还真来啊,大家都以为你不知道,所以都不敢告诉你。”
“为什么不来,难道世界上所有分手后的情侣都必须是老死不相往来?分手后还是可以做个普通朋友的嘛,毕竟她以前也是大家的同事。”
“但愿你别言不由心,不过要是我宁可眼不见为净。哈哈!”
方明风随着李鸿进去后才发现单位那个圈子要好的同事几乎都已经就席了。但凡同事,或者好友,每一种关系都有远近亲疏之分。这一桌的同事,大家都是同一年入职,经历过整整一年的集体培训,显然这个小集体有着非同一般的情感。但即使如此,总有些事,有几个人不知,也总有些话,自己不懂。就像方明风和前女友之间的关系,在这些人中,也只有李鸿一人知道,其他人都不过认为曾经方明风和他前女友之间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但随着她的离职,联系渐短,聚面渐少,人总本能的在自己渐渐忘记一个人的同时也忘记了其他人与这个人之间曾经的关系。所以,大家也只是当做一起的好友来参加个前同事的婚礼而已。致使方明风本以为会出现的大家的疑问、挑酸等让自己局促不安的局面没有出现。不知晓的人蒙在鼓里,知晓的人也故意三缄其口,仿佛大家集体失忆一般。这让方明风心里从容了不少,看来大家都不知道自己这件事,李鸿这小子还算口风紧。于是方明风也泰然自若地加入到大家的话题中,谈笑自如。仿佛那段感情,此刻被披上了一块遮羞布,无人提及,无人看穿,便无比心安。
婚礼是及其奢华的,也是及其温馨的。新郎在门口迎宾,春风得意。方明风不自觉地拿自己与新郎作一番比较,那人据说是个大夫,少年有成。但方明风还是不自觉地鄙夷,再有成就也不过是个大夫,长的一脸猥琐,鼻子好像被人从下往上在鼻孔处打了一拳,硬生生短了一截,即使刮得再干净也掩饰不了满脸的胡渣,与白衣天使的形象格格不入,估计平时门诊的时候需要像孙悟空学习一招隔着纱帘悬丝诊脉才行,不然病人本来没病也被吓出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