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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8章 万无一失的杀手(1)

马克·桑德森喜欢女人。这就跟他喜欢五成熟、拌上生菜色拉的阿伯丁安古斯里脊牛排一样——这二者他同样欣赏。要是觉得饿了,他会打电话给一家合适的餐馆,让人把他想吃的菜肴送到他的顶楼公寓。他消费得起,因为他是一个身价几百万的富翁,而且单位是英镑——即使是在经济不景气的时候,一英镑也可以抵上两美元。

与大多数事业有成的富人一样,他有三重生活:作为伦敦市成功人士、钻石王老五的公开的职业生活;他的私生活——私生活这个词儿现在未必就是字面的意思,很多人喜欢将自己的私生活曝光于公众之下;还有他的秘密生活。

他的第一种生活经常出现在各大报纸专栏和电视节目里。他没有受过什么正规的教育,但头脑聪明。六十年代,他开始在伦敦西区从事房地产代理工作,两年后他就学会了游戏规则,更重要的是,他学会了钻法律的空子。二十三岁时,他独自做成了第一笔生意,在仅仅二十四小时内就敲定了圣约翰林地的一处住宅,挣得了一万英镑的利润。此后他创建了哈密尔顿股份公司,这份产业十六年来一直是他的主要财富。之所以起这个名字,是因为他的第一笔交易房产位于哈密尔顿街。这是他最后一次感情用事。七十年代初,赚够一百万英镑后,他不再从事住宅买卖业务,转而去做写字楼开发了。到七十年代中期,他的财富已接近五百万英镑,开始搞多种经营。他如同得了点金术一般,在金融、银行、化工品和地中海度假旅游项目上,都搞得与圣约翰林地的房地产业一样红火。报纸报道了,人们相信了,哈密尔顿旗下十个产业的股票价格也在持续上涨。

就在同一份报纸的其他版面上,可以看到他的私生活。拥有摄政公园的顶层套房、伍斯特郡的伊丽莎白时代庄园、卢瓦尔河谷的古堡、昆蒂布的别墅,以及游艇、兰博基尼和劳斯莱斯汽车,还不断有年轻漂亮的新晋女明星跟他合影,或分享那张四米宽的大床。这样的一个人,免不了会成为报纸八卦专栏读者所关注的人物。如果这是在五十年前,诸如身价百万美元的女演员的离婚听证、选美小姐的生父提出诉讼之类的丑闻一旦见报就能毁掉他的前程,但在现在这个年代,八十年代,这些报道只能证明他有能力搞定这种事,这在伦敦西区的时髦人士中,甚至被认为出色得引人羡慕。他真是个相当受公众瞩目的人物。

马克·桑德森的秘密生活则是另一回事,可以归纳为一个词:厌烦。他从心底里对这一切都感到厌烦。他曾经说过的一句名言“马克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现在已经变成一个酸溜溜的笑话。他三十九岁,身体强壮,长得并不难看,有点像马龙·白兰度,但依然是孤身一人。他知道他需要某个人,不用很多,只要一个就够了。他们可以一起生几个孩子,在乡间拥有一个共同的家。他也知道,他很难找到这个人,因为他清楚地知道他需要的人是什么样,而十年来他还从没有遇到哪怕一个这样的人。与大多数喜欢女性的富人一样,他只会喜欢不看重他的地位、钱财、权力和名声的女人。与大多数追求女性的富人不同的是,对此他还能够保持足够的自我分析能力,还能时常自我警醒——公开地如此声明只会死得很难看。

他认定永远不会遇到她了,但在初夏的一个日子里,他遇到了。那是在一次慈善事业的晚会上,大家度过了一个乏味的晚上,而门票那点余钱只够给孟加拉国的孩子们送去一碗牛奶。她在房间的另一边,倾听一个拿着一支大雪茄的矮胖男士说话。她静静地听着,面露微笑,看不出她是对趣闻逸事感兴趣,还是被矮胖子的滑稽动作所吸引。那人正尽力讨好她。

凭着与这位矮胖的电影制片人的点头之交,桑德森信步走过去,作了自我介绍。她名叫安吉拉·萨默斯,握住他的那只手微凉且细长,指甲完美漂亮。她的另一只手拿着一杯看上去像是金汤力的饮料——后来他发现只是汤力水,没有加酒——但在无名指上有一枚纤细的金戒指。桑德森对此毫不在意——有些已婚妇女更容易被勾引。他把那位电影制片人晾在一边,引着女人到旁边去交谈。她的外表让他印象深刻,这有点不寻常;同时也使他激动万分,这就更不寻常了。

萨默斯夫人身材高挑,身板挺直,一张脸算不上时髦艳丽,但可以说文静俊秀。她的身材按照八十年代骨感美女的标准来看,绝对不够时尚:她胸部丰满,腰身纤细,双腿修长。她那亮晶晶的栗色头发盘在脑后,看上去很健康,而不是富贵奢华。她身上穿了一件朴素的白色连衣裙,衬托出她那略有晒黑的金黄色肌肤。她没戴首饰,只在眼睛周围略施粉妆,这使她显得与房间里的其他社交圈女士很不相同。他猜测她的年纪是三十岁,后来获悉是三十二岁。

他猜测那晒黑的肌肤可能是因为冬天常常去阿尔卑斯山滑雪,或春天在加勒比海旅游,反正说明她或者她丈夫很有钱,可以过上这种生活,就像这房间里大多数女人一样。两个猜测全都错了。后来他得知,她和丈夫居住在西班牙海岸边的一座农舍里,靠丈夫写作关于鸟类的书籍和她自己教英语的微薄收入过日子。

有那么一会儿,他以为这深色的头发和眼睛、金色的肌肤和举手投足间的气质,也许意味着她是西班牙出生的,但她实际上是英国人,与他一样。她告诉他,她来探望住在英格兰中部地区的父母亲,她的一位老同学提议,回去之前应该在伦敦逗留一周时间。

她是一个随和的人。她没有奉承他,这正合他的心意,当他说了些稍稍有趣的事,她也不会夸张地大笑去迎合。

“你对我们伦敦西区的社交生活怎么看?”他们背靠墙壁观望晚会的时候,他问道。

“很可能不是我该过的生活。”她若有所思地回答。

“他们就像是关在笼子里的一群鹦鹉。”他刻薄地说。

她扬起了眉毛。“我还以为马克·桑德森是这里的一根支柱呢。”她在嘲笑他,口气柔和,但很坚定。

“我们社交活动的八卦都传到西班牙了吗?”他问道。

“即使在白色海岸,我们也能看到英国的《每日快报》。”她不动声色地说。

“也包括对马克·桑德森私生活的报道吗?”

“是啊。”她静静地说。

“你感兴趣吗?”

“我应该感兴趣吗?”

“那倒不必。”

“那我就没兴趣。”

她的回答让他松了一口气。“我很高兴,”他说,“可我能问问为什么吗?”

她思考了一下。“这真是很虚伪。”她说。

“包括我吗?”

他在低头看她那朴素的棉布织物里面缓慢起伏的胸部,这时候她回过头来看着他。

“我不知道,”她认真地说,“我想,也有一定的可能,你会是个还不错的人。”

这个回答使他大吃一惊。

“你也可能是错的。”他反驳说。但她只是宽容地微笑了一下,像是在对待一个喜欢争吵的小男孩。

过了一会儿,她的朋友们来叫她,她对桑德森客套了几句,准备离开。在走向大堂的时候,他轻声问她可否明天请她出去吃晚饭。他已经好多年没有这样向某位女士发出邀请了。她并没反问他怕不怕被别人看到,也许她觉得他肯定会找个没有狗仔记者的地方。她考虑了一会儿,然后说:“好的,我想我很高兴去。”

那天夜晚,他一直在想她,对下半夜他从安娜贝尔找来、现在躺在他身边的皮包骨头的模特毫不理会。他躺在床上,眼睛盯着天花板,脑海里出现的全是她闪亮的栗色头发,好像此刻她就躺在他旁边,而他正抚摸着她金色的肌肤。他深信,她一定睡得很安稳、很平静,如同她做其他事情那样。黑暗中,他伸手去摸那个模特的胸部,但只摸到了像小狗耳朵般因为节食而发育不良的乳房。他走进厨房,烧了一壶咖啡,到一片漆黑的起居室坐下来慢慢喝。直到太阳从远处的旺斯台德沼泽地里升起,他依旧坐在那里,向外看着公园里的树木。

一个星期的时间对于一桩风流韵事来说并不显得漫长,但足以改变一个人的生活,或者两个人甚至三个人的生活。第二天晚上,他去接她,她来到他的汽车边。她把头发高高绾起盘在头顶,身上穿了一件带褶皱的白衬衣,袖子收窄,袖口镶着花边,搭配黑色长裙和一条宽皮带。这样的装束有一种爱德华时期的复古风格,他很喜欢,因为这与他昨晚私下想象中的她完全相反。

她谈吐聪明自如,还耐心地听他讲生意上的事情。这些他很少对女人说起。随着时间的流逝,他渐渐明白,他对她所产生的感觉并不是一时冲动,也不是直白的情欲。他欣赏她。她有一种内在的娴静和沉着。这种平静的感觉使他感到安心和放松。

他发现,他越来越多地跟她谈论一些他通常不会与别人谈起的话题:他的资产状况,他对这个悲观社会的厌烦——他鄙视这个社会,但同时又猛禽般地掠食,加以利用。与其说她见多识广,更多的其实是善解人意,但对于一个女人来说,这种品质比知识广博更可贵。午夜后,他们还在角落的桌子边交谈,这时候,饭店要打烊了。他邀请她一起去他的顶楼套房里再喝一杯夜酒,她婉言谢绝。这种事好几年没发生过了。

到了这一周的第四天,他承认自己已经像一个十七岁的男生那样为她神魂颠倒了。他问她最喜欢什么香水,她回答说是迪奥小姐,这种香水她有时候会在飞机上供应的免税商品中买上四分之一盎司。他派手下去邦德街买了最大的一大瓶,当天晚上就送给了她。她满心欢喜地接受了,但马上又埋怨太大瓶了。

“这太奢侈了吧。”她告诉他。

他感到有点窘迫。“我只是想给你一件特别的东西。”

“肯定很贵。”她真切地说。

“这点钱我是花得起的。”

“这倒也是。这香水真好,但你以后再也不要这样为我买东西了。这太过分了。”她坚定地告诉他。

周末前一天,他打电话到他的伍斯特郡庄园,让人提前给游泳池水加温。星期六,他们驱车去那里游泳。五月的风吹来还是有点冷,他不得不在游泳池三面都拉上屏风。她从更衣室里出来,身上穿着连体泳衣,裹着一条浴巾。看到她这个样子,他几乎连气也透不过来了。他对自己说,无论从哪方面看,她都是一位绝妙佳人。

他们在一起的最后一个夜晚,是她返回西班牙的前一晚。他把劳斯莱斯汽车停在她居住的公寓旁的一条小街上,在黑暗的车内,他们长时间拥吻。但当他想把手伸到她衣服里面去时,她轻轻地但坚定地把他的手推回到他的膝头上。

他请求她离开她丈夫,离婚,然后他们结婚。因为他说得很认真,所以她也认真地考虑了一下他的提议,然后她摇摇头。

“我不能那样做。”她说。

“我爱你。这不是一时冲动,而是全心全意的。我甘愿为你做任何事。”

她凝视着挡风玻璃外黑暗的街道。“是的,你是爱我的,马克。我们不应该走到这一步。我本应该早点注意到你的感情,不再与你见面就好了。”

“你爱我吗?哪怕只是一点点?”

“说这话有点过早。我不能那样冲动。”

“但你会爱我吗?现在或是将来?”

她又表现出女人的矜持,认真地对待这个问题。

“我认为我会爱你的,或者说,我可能爱上你。你并不像你的外在、你的名声那样。在玩世不恭的外表下,你其实很脆弱,这很好。”

“那就离开他,与我结婚吧。”

“我不能那样做。我嫁给了阿尔奇,我不能离开他。”

桑德森感到一阵愤怒,他憎恨西班牙那个挡道的未曾谋面的男人。“他有什么比我强呢?”

她苦笑了一下。“哦,没什么比你强的。他很脆弱,也没什么能耐……”

“那你为什么不肯离开他?”

“因为他需要我。”她简单地说。

“我需要你。”

她摇摇头。“不,这话不对。你想要我,但没有我你照样能过日子。他就不行了,他没有这个能力。”

“这不仅仅是我想要你,安吉拉。我爱你,在我一生中我从来没有这样爱过。我欣赏你,我渴望你。”

“你不明白,”停顿了一下后,她说,“女人喜欢被人爱,愿意被人欣赏,渴望被人渴望,但比这些更为重要的是,女人需要被人需要。阿尔奇需要我,就像需要空气那样。”

桑德森把寿百年香烟在烟灰缸里掐灭了。

“那么,你与他厮守……‘至死不渝’。”他咬着牙说。

对于他的嘲笑,她没有生气,反而点点头,转过身来凝视着他。“是的,是这样。至死不渝。我很抱歉,马克,但我就是这样一个人。换个时间,换个场合,假如我没有嫁给阿尔奇,事情也许就不一样了,很可能不一样了。可我已经嫁给了我的丈夫,所以我们之间是不会有结果的。”

第二天她就走了。他让司机驱车送她去机场赶赴巴伦西亚的飞机。

爱、需要、渴望和情欲之间有微妙的差异,任何一种情感都会使一个男人为之着魔。在马克·桑德森的情况里,这四种情感都交织在一起。从五月到六月,随着越来越强烈的孤独感,他的执念也越来越严重。他以前从来没遇到过什么挫折,与大多数有权有势的人一样,十多年来,他早就已经把道德抛到了九霄云外。对他来说,从渴望到决心到设想到计划到执行,只有严密的逻辑和精确的步骤,而这些事情最终总能获得成功。六月初,他决定要把安吉拉·萨默斯搞到手。在设想如何实施的阶段,他的脑海里一直萦绕着《公祷书》里的那个词:“至死不渝”。假如她是别的女人,能轻易被财富、奢侈、权力和社会地位打动,那就不会有问题了。他可以用金钱去迷惑她、得到她;但话说回来,那样的女人不会让他迷恋到这种程度。他已经在这个问题上打转很久,简直要发疯了,要冲破这个怪圈只有一个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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