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对于此事,我还有另外的纠结。
我记得在地下的时候,我的无线电好几次受到干扰,这就很有可能是受到了电波干扰,而且我清楚记得,在那些人即将拐弯到山崖对面去的时候,我的无线电再次受到干扰,如果脑脑接口这一理论真的可行,可以通过脑电波控制他人行为,那么当时无线电受到的干扰电波,很有可能就是操控他们行为的电波。
我的脑袋里冒出了一个念头,从阿龙说的时间上来推断,难道说这种能够控制人行为的脑电波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存在了?是自然存在的还是被研究所那些人研究出来的?这么多年,他们就是在用脑电波控制村里人将女人抬去山洞里喂那个怪物?
这种事情不能细想,一想就觉得浑身冒出了一层冷汗。
总之,阿龙心理肯定比我更受不了这事儿,尤其是真正进山之后。
人是很奇怪的物种,总喜欢给自己找不痛快,给自己设立一个又一个目标,然后不断去搭成,藉此填补自己无聊的生活,现在的阿龙已经完成了一个目标,他惦念了半辈子的事情已经得到了解决,我想从今往后,他这辈子都不会想到什么山里面去。
阿龙主意已定,决定带着自己的女人出山,收拾收拾东西,今天晚上就走,我点点头,“那我可以带你们一路。”
我和唐克的目标就是为了拿东西,现在东西已经拿到手了,我也没有那么多执念,实际上走到今天这一步的时候,我已经累了,特别累,就一个念头,想回家。
唐克到傍晚的时候才醒过来,一睁眼就嚷嚷着疼,阿龙给我们准备了吃的东西,我随便吃了几口就出了门,准备去村口开车。
从阿龙家走出来的时候,那些进了山的男人正陆陆续续地回来,个个都是一脸茫然的表情,好像行尸走肉一样,我不知道他们是否知道了自己在地下做的事情,我不知道如果他们知道了,会做出怎样的反应。
我一路到了村口,刚从兜里摸出车钥匙,抬头一看,人就傻了。
妈的,妈的!
车被人开走了,地上空荡荡的,好像是故意要嘲讽我们一般,地上留下了几道深深的车辙,是漂移留下的痕迹。
不用猜我也知道,肯定是那个小号干的。
在地下的时候,唐克明明给了那小号一枪,我眼睁睁看着的,正打中了左胸的位置,这家伙到底是什么人,受了那么严重的枪伤,居然还能从下面爬出来,而且居然还把我们的车给偷走了?
看样子我回去了得好好练练,有朝一日见了面,必须卸他一条腿。
我的脑袋发懵,低声咒骂着小号,怒气冲冲就往回走,刚进门,本来已经做好准备只等上车出发的唐克和阿龙一看我黑着脸的样子都愣了。
“哟哟哟,谁惹咱们小齐爷了?”
我把事情一说,唐克气得摔了筷子,骂道:“******有没有素质?不知道礼让残疾人吗?这特么让老子怎么走?”
我瞪了唐克一眼,他咧嘴一笑,“哎?对了,你先别着急,车上肯定有跟踪器。”
“嗯?”
唐克给我解释说,老爷子出门办事儿,车队里的车上肯定有跟踪器,每车一部,为的就是害怕哪辆车出事儿了找不到人,唐克让我给老爷子打电话,我一掏手机才发现手机早就进水报废了。
我跟着阿龙出门去村长家借全村唯一一部电话给老爷子打电话,正当这时候,便看到不少人三三两两从家里出来,一个个身上都背着包袱,惶恐不已的匆忙脚步像是逃亡一般。
阿龙并没有觉得奇怪,甚至没有多看那些人一眼,同样生活在这里的他最明白这些人想要离开的原因。
拿起电话听筒拨通了老爷子号码的时候,我犹豫了一下,电话那边响起嘟嘟声,我深吸了口气,酝酿着说辞,直到老爷子的电话接通了。
“哪位?”
那边传来嘈杂的说话声,老爷子的声音有点儿不耐烦,冷冰冰的,我连忙报上名字,老爷子这才“哦”了一声,“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折了两个伙计。”
老爷子在那边沉吟了一声,继续道:“你们怎么样?”
“我们遇到一个人,城市里的,”我没有直接问关于小号的事情,甚至没说,只是提到了小号的穿着特征,甚至没说起他和老爷子长得很像的事儿,“他把我们的车偷走了。”
我并非是要耍诈还是如何,我实在不知道这个小号究竟是什么身份,也不知道他的这个身份究竟是不是老爷子方便告诉我的身份,唐克也和我商量过,这件事情并不着急问,让老爷子下不来台也不是什么光荣事儿,他要是不说,我们还能想别的办法,可以去堂口里面找别的伙计旁敲侧击。
人年纪越大,经历的事情越多,就会渐渐明白一个道理,很多事情是不需要看穿也不能看穿的,相反,如果一定非要将一件事情拆穿,最后的结果或许是愧悔不堪。
电话对面的老爷子愣了一下,沉吟了片刻,“我让伙计去查,现在让他们准备辆车去接你们。”
“好。”
果不其然,和我猜想的结果一样,老爷子的确对这件事情只字未提,我也算是已经有心理准备。
老爷子的办事儿效率很快,当天晚上,一辆小轿车便到了村子里,骂骂咧咧嚷嚷着路难走,我这才知道,原来这车是老爷子派伙计叫的嗒嗒专车,不由得觉得有点儿好笑,没想到做我们这种事儿的人,能用这么接地气的方式离开。
车把我们送到县城,唐克本来想直接坐车回去,但是我想先把电脑处理了。
笔记本电脑进了水,想要开机是不可能了,彻底报废,我就找了个电脑维修部给我把硬盘和光驱拆了下来,剩下的机器二十块钱卖了个废品回收的价格,拆电脑的人还当是捡了便宜,啧啧道:“这电脑一看就没怎么用过,键盘应该还是可以卖点儿钱的。”
“你怎么看出来没用过?”
“硬件磨损程度啊,风扇里面都没落灰,跟新机器差不多嘛。”
我听完之后心里有点儿怪怪的,心说该不会九死一生就搞了台狗屁没有的新电脑上来吧?
其实坐上车的时候我也想了,我们这一趟出来到底是为了什么,老爷子他们的队伍好像一无所获,想要得手的东西也根本没拿到,而我呢,摸摸背包,算是小有收获,拿到了这个硬盘,以及老头儿章给我的那只小盒子,但是到现在还不知道究竟是干嘛用的。
趁着唐克睡着的时候,我把小盒子拿出来看了看,这盒子小巧玲珑,估计里面装的东西最大也就只有拳头大小,上面还挂着个锁头,锁头是那种扁长的广锁。
对,广锁!我突然想起了阳莱带来的那把钥匙,那把钥匙很显然就是广锁上的钥匙,我将这两件事情联想到一起,立马认定那把钥匙肯定是用来打开这道锁的。
只可惜要是现在在叶修的手上。
平心而论,起初我对叶修的印象是很好的,一方面是因为同情,当然也有钦佩,一个人能如此执着地追寻一个真相十年,这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另外一方面,在一起经历了一些事情,我能感觉到叶修这个人很可靠,有好几次,要不是他的话,我和唐克估计没命回来。
但是,叶修和老头儿章居然搅和在一起,这让我觉得很难接受,虽然起初我已经在叶修是内鬼这件事情上原谅他了。
见我心事重重,旁边的唐克打了个哈欠,我这才发现他居然一直没睡着,本来还想偷偷把小匣子藏起来,这下有种被抓了正着的感觉,脸一下就烧起来了。
唐克倒是不以为然,看都没看那匣子一眼,估计是觉得不值钱吧,他抻了个懒腰道:“不该你琢磨的事儿就别瞎琢磨,该你知道的时候就什么都知道了。”
唐克说这话的时候,右手一直捂着左边的小臂,我瞥了他一眼,“怎么样了?”
“不是还没死吗?”唐克看都没看我一眼,目光转向窗外。
我伸手想看看唐克的胳膊,这厮想要挥手将我的胳膊拍开,我随手将他摁住,拽起了唐克左臂的袖子。
被那飞虫蛊咬到的地方,皮肤颜色发生了改变,那颜色有些生硬,反正看起来就是不像皮肤。
像石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