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森林中最恐怖的存在。没人愿意在森林中遇到狼,不管是成群出没的狼群还是被逐出狼群的独狼。老猎人都清楚,狼要比豺更聪明,比狐狸更狡猾,比豹子更阴险,比老虎更凶恶。他们更愿在森林碰到斑斓猛虎,也不愿意碰到狼。狼并不像其他野兽那样,只有在饥饿的时候才会捕食猎物,它们懂的未雨绸缪,即使食物充足,也会猎杀它们所发现任何可以当做食物的活动物体,以应对突发事件。
即使刘羽歌再不愿意碰到狼,但他还是不得不面对现实,因为在他面前,就有一匹狼挡住了他的路。
刘羽歌死死地盯着面前的那匹狼,盯着它的眼睛,即使明知道动物本性会将盯它眼睛的事物当做猎物。
“丛林法则里从来就没有规定谁是猎物。”刘羽歌心想。
那匹狼的身上布满了伤痕,它左眼至耳朵处不知道是被什么动物划了一道口子,以至于左耳朵都有些残缺,而它的右腿略有些跛了,但看其熟练地从石台上稳稳跳下来,就知道即使有些跛,依然不会影响到它,它的毛发极其光亮,刘羽歌想,即使伤残成这样,看样子依然能捕到很多食物,并且伙食应该不错。
乱石谷,这条山谷的名字就叫乱石谷。这是个很不负责的名字。就像那些把他扔在这里的人一样不负责任。他们把他扔在了这乱石谷,只给了三天的口粮和仅仅只够自己一天喝的水,并没有给任何装备。他所能利用的,只有从离开时团队分配的补给,和自己那些用了六年的武器。一把柴刀,一张弓,一个刀把已然生锈的匕首,一对护臂,一身皮甲,一个右臂护肩。那把匕首并不是刘羽歌不舍得扔掉,而是他觉得一把匕首往往在某些情况下要更方便一些。
刘羽歌在那个地方呆了六年,从六岁到十二岁,每天考虑最多的就是如何杀死目标同时保证自己活下去,自然懂的如何对付狼,特别是独狼。然而一匹状态良好的狼还是很难对付的,毕竟在精力上一匹没有受伤的狼要比受伤了而且长时间没有吃到食物的狼更为集中,他们更能将注意力的焦点对准所需要捕食的对象,仔仔细细盯目标,在最短的时间内做出最正确的反应。
刘羽歌紧紧盯着独眼狼,双手紧握柴刀横在胸前,下意识的朝右踱步,也许是因为独眼狼左眼有伤,视线不良的原因,刘羽歌多年来的训练使得他总是本能地做出对自己最有利的举动。独眼狼同时也发现刘羽歌的举动,略微向左倾头,前肢下弓,要在刘羽歌出现任何破绽的时候最及时地做出反应。然而刘羽歌始终保持着柴刀正对着它的姿势。将自己正前方保卫的严严实实。阳光从头顶百合树的缝隙中洒下,显的他的身影格外孤独。
独眼狼并不急,丛林法则里第一条就是要保持足够的耐心。狼类的耐心要远远超过其他野兽,否则也不可能在与其他野兽的争夺中占到优势。哪怕是与这个人类少年熬上三天三夜,它也不会在乎,因为最后赢家肯定是它。
刘羽歌朝右慢慢移动着,也许是因为太紧张了,竟没注意到脚旁的一块石头,拌了自己踉跄了一下。握着柴刀的右手不得不腾出三根手指来撑地,以免失去平衡,跌倒在地。
独眼狼后腿本来就弓着,正是发力的最好的姿态。在刘羽歌俯身的一刻,猛然后蹬,朝着刘羽歌头顶扑来,这一扑如果正中刘羽歌的脖子,恐怕他就得当场咽气。然而刘羽歌仿佛提前知道似得,竟在千钧一发之际抬起自己的左臂,硬硬生生乘着独眼狼的獠牙咬到自己颈部之前将左臂塞进独狼的两颚之间。
就算是一个成年人的胳膊,也经不住狼类的蓄力一咬,更何况是一个年仅十二岁的少年。然而刘羽歌之所以要把小臂伸进狼口里,并不是两害相侵取其轻,而是他知道自己的小臂根本不会被要断,因为他有个最大的依靠,便是当时杀死御林军所获得那个套护臂。堂堂皇家御林军所用的护臂,本来就是用来格挡利器的,岂是兽类咬合力所能破坏的。
当独眼狼要在护臂上,发现不是柔软的脖颈时,不禁一愣。刘羽歌右手乘机挥刀上撩,锋利的柴刀瞬间便将独狼的腹部捅破。猛兽都有一个共同的缺点,那便是铜头铁尾豆腐腰,腰部永远都是兽类最柔软,最脆弱的部位。刘羽歌这一捅,直接将独眼狼腹部内脏捅破。独眼狼吃痛,松开了两颚。刘羽歌顺势将双手抽出,朝上一甩,护臂内一阵机括声响起,一根飞索便飞出,正好勾在半山坡上的那棵百合树上。刘羽歌小指微动,护臂中又是一声机括响动,刘羽歌弓身猛跳,右手同时发力,握着的柴刀上挑,机括内强大的动力直接拉着刘羽歌身体向上飞起,同时带动柴刀穿透了独眼狼的身体,它整个腹部划成两半。
于是那匹在乱石谷纵横一时、横行霸道的独眼狼就这样死在了刘羽歌的手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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