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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骑在这匹马上,感觉快要失去了人类的尊严,因为它实在是太颠了。

丁丁的马叫作绝尘,但是跑起来却把土扬得到处都是。我的马叫作吃兔,因为它每天要吃四只烤兔腿。这匹马兔肉吃多了,所以跑起来也退化成了兔子,每次的奔腾都要屁股往上一拱。幸好今天它的吃兔的食量都已经用来吃了土,吃兔马变吃土马,所以对兔腿也就兴趣索然了。

我招呼前面的丁丁先停一下。我说,我想吐。

丁丁没听清我说的什么,回头找我却只看到自己身后的滚滚烟尘。丁丁说,什么?

我用力拍了两下吃兔的屁股,它嘶鸣一声,屁股一撅一撅地快赶了几步。每一次的撅屁股都有一种要把驾驶员弹出驾驶舱的悲壮感。

我说,我们先停下歇一会儿,我想吐。

丁丁说,好的,正好我也想上个厕所。

这里是一片广袤的南瓜地,丁丁本来说好的上厕所,结果一下马就吐了。我两脚沾了地,结果吐意全无,尿意反而涌上心头。

我走到南瓜地深处尿了一泡,再走回路边,丁丁还没吐完。我决定展现一下我的绅士风度,很温柔地帮丁丁拍了拍背。

丁丁把我的手甩到一边,说,你拍的太重了,要拍吐我了。

暖风吹来,我站在下风口,味觉上承受了一万点伤害。

我说,丁丁,你吐这么多没事吧。

丁丁眼里含着泪花说道,我没事,哇。

我说,你还能坚持住吗?

丁丁缓了一会儿,说,离我们要去的地方还有多远啊?

我说,很快就到了,但是首先,我们需要先颠过那个上坡。

我伸手沿着道路延伸的方向指去,然后才发现南瓜地的尽头露出来了一个屋顶。

丁丁顺着我的视线看去,也看见了那个屋顶。她说,快看,那里有一位人家。

丁丁是一个聪明美丽的姑娘,只不过,她不会正确地使用量词。

我说,丁丁,其实是那里有一“处”人家,不是一“位”,不过你的语文水平已经和我刚认识你的时候提高很多了。

丁丁的脸上一下子并存了羞涩和骄傲。丁丁说,有水吗,我漱口。

我说,你出远门都不带水的啊?

话音未落,一位皮肤白皙的白衣公子骑着白马飞驰而过。丁丁只是望着公子一掠而过的身姿,一秒变花痴。置身于他扬长而去的尘土中,丁丁流下了足够漱口的口水。

丁丁说,虽然没看清脸,但是感觉是一处帅哥呢。

我说,丁丁,现在该用“位”了。

丁丁说,嗷。我们快追!

我把丁丁扛上绝尘,自己也垮上吃兔,朝着远处的屋顶所在骑去。屋顶渐渐露出了全貌,我们发现这是一座四进的四合院。正门上写着四个大字,武陵里拉,下面还跟着一串字母写着“Wuliri-La”。绕过影壁,第一进是一个规模庞大的饭店,放眼望去至少有五十多桌,每个桌子上都摆满了碗筷和食物,却空空无一人。

这时不知从什么地方钻出一位老板模样的人,他说,二位吃饭呐,随便坐。

我拉着丁丁去找空位。丁丁说,我不饿,我不饿。

丁丁的肚子说,咕噜咕噜。

幸好还有最后一个空桌,虽然是个四人桌,但是有一把椅子已经不知了去向,所以变成了三人桌。我拉着丁丁坐下。丁丁说,我真不饿。

丁丁的肚子又说,咕噜咕噜。

丁丁用手压紧肚子,继续说,你看这酒店其他桌子上全都有菜有酒,但是吃饭的人却一条也见不到。

我说,丁丁,人是一个,鱼才是一条。

丁丁说,你先忽略我的量词。你不觉得这里很奇怪吗?

我说,我觉得你不会用量词才是真的奇怪啊。

丁丁说,哼。

我说,不奇怪啊,说不定大家都去饭前洗手了。哦对,你是不是也还没洗手?

丁丁往衣袖里缩了缩手,说道,你看,整条酒店的人都不见了,不可能都去洗手了吧!这么大的大厅里只有老板一条人在,连一条店小二也看不到,肯定有什么蹊跷。哎,会不会老板是条吃人的妖怪,在这开了一匹黑店,专门吃来往的过路人?嗯,我越看越觉得这是一匹黑店,我们说不定都…

我说,丁丁,很抱歉打断你,但是我实在忍不了了。人是“一个”,鱼才是“一条”,“个”和“条”你总是搞混。另外,黑店是一家,黑马才是一匹。

丁丁说,嗯,我这次记住了,一个人,一条鱼,一家黑店,一匹黑马。我不会再用错了。

我说,好的,那我们点菜吧。

丁丁把我刚拿起的菜单扔到一边说,我刚才和你说的话你竟然都没在意,难道你坐在这里,一点都不觉得危机四伏吗?而且啊,你不会武功我也不会,现在连忧患意识也没有了,如果被人吃了,找谁说理。

我说,我虽然不会武功,但是我会轻功,轻功其实也可以算武功的一种。

丁丁说,轻功怎么能算武功,能防身的才是武功。

我说,会了轻功可以跑得快,只要让想打你的人追不上你,也就算是防身了。

丁丁说,那我刚才说错了,能打人的才是武功。

我说,丁丁,没有人能一辈子打人而不被人打的,有打人就会有挨打,你想我被挨打吗?

丁丁说,不想。但这并不能作为你不学武功的借口,你肯定是小时候偷懒了。

我说,那你真的是误会我了,我小时候很刻苦很努力的,只是师父真的只教了我轻功而已。

丁丁说,你师父怎么想的?现在的人哪个不会点武功傍身啊。

我说,没关系,我会尽我绵薄之力保护你的。

丁丁说,你绵薄得连刀都提不动,怎么保护我?

我说,我虽然抱不动刀,但我能抱得动你啊。丁丁,不是我说啊,你最近又瘦了,虽然以前也瘦,但是以前是骨感瘦,现在是性感瘦。还有我觉得吧,你不化妆时候清纯可爱,但是化了妆更有气质。

丁丁说,别扯没用的,油嘴滑舌。

我说,我觉得我像个英雄。

丁丁说,你哪里英雄了?

我说,我现在还不是,但是我师父是一个英雄,他特别特别厉害,我想成为一个像他一样厉害的人。

丁丁说,你师父真有那么厉害?他叫什么?

老板说,咳咳。

老板本来凑上来等着点菜,看我们俩一直聊天就没好意思打断我们。但是老板没想到,我和丁丁聊的时间实在有点长,终于他耐心耗尽,咳了一声引起我们的注意。

丁丁一看老板近身上前,“这肯定是个黑店,我们都会被吃掉”的想法愈加强烈。丁丁的心声太强,嘴上反而不敢出声了。

我翻了翻菜单,说,我想要这个,八宝饭,再要一份绿茶饼,啊还有黑米糕和红豆沙,加个芒果布丁,哦我还要银耳莲子羹。丁丁你想点个什么?

丁丁说,我要椰子汁。

我说,老板,这店里的客人都去哪里了?

老板说,首先,你这个问题问得有一个问题。

我没想到这个老板竟然是一个语言学家,我连忙问道,什么问题?

老板说,我不是老板,我只是老班,虽然你叫我老板我很高兴。我的气质真的有那么像老板吗?

我说,老板和老班,有什么区别?

老班说,我只是被雇来管餐厅的,我姓班,所以大家都叫我老班。老板是拥有这间餐厅的,不只是餐厅,整个四合院都是他的。不过今天老板好像去见重要的客人了,你要想见他的话,不如你在这多住些日子,我们老板可是一个喜欢交朋友的人。

我说,我们还有事,不能久留。那这店里的客人都去哪里了?

老班说,去洗手了。哦对,你们是不是还没饭前洗手?

我看了一眼丁丁,接着说,那不可能一屋子人全都去洗手了吧,连服务员都没了。

老班说,刚才路过了一位要入店歇息的公子,白衣白马,皮肤更是白得像雪。由于长得实在是太好看了,大家都被吸引去马厩围观他骑马了。

原来,白衣公子的马虽然跑得快,但是很难停下来。所以白衣公子虽然先到,马却刹不住,以至于不能下马入店,只得一圈又一圈的绕着客店打转,等待自然停止。店里的人见到店外有这么一位清秀的男子在展示马术,女子都难耐春心的悸动,男子都难耐变基的冲动,纷纷跑去围观,于是店里这才变成酒菜上齐而空空无人的景象了。

等我的菜上桌,我猛然发现自己光盯着菜单上的“甜品点心”部分点了,结果一个硬菜都没有。丁丁望着一桌子的甜品,和自己点的孤零零的椰子汁,神情冷漠。

丁丁说,咱好不容易骑马来吃顿饭,我还吐了那么多,你怎么点了一桌子甜品啊?

我一时语塞。

这时,本来围观白衣公子的人们陆陆续续回来,店里一下子变得人满为患。我们桌旁的椅子也在人声鼎沸中悄悄地又少了一把,完全没有人询问我们是否这里还有人坐,就这样三人桌变成双人桌。

又过了一会儿,白衣公子也来到大厅,想必他刚才是去换衣服了,因为现在他穿了一套黄衣,成为了真真切切的黄衣公子。公子迈步进来,食客们纷纷报以热烈的掌声,表示你刚才的马术太帅了,而马术帅主要还是因为人帅。

公子向群众挥手致意,表示哪里哪里我还需努力。

我吃了一口绿茶饼,不由得也鼓了下掌,表示这个超级好吃。

丁丁的右手扣紧了左手,脖子也早已抻长,向公子所在方向痴痴望去。公子来的时机实在太不巧,店里的座位都满了,他虽然帅,但是多余。公子不甘心就这样出去,于是用给人签名来化解尴尬。

丁丁嘀咕说,装,装,装什。

我觉得丁丁说的很对,虽然她刚刚还很花痴,但是现在却很理智的怒斥他“装什么”,让我对她的认知力刮目相看。

我说,咱俩价值观终于一致了,这人有什么了不起,装什么,装什么!

丁丁说,啊?你在说什么啊?

我说,你不是说他装什么装吗?

丁丁说,不是装什,是Johnson。

我说,啊?

丁丁一下跳到凳子上,冲公子奋力招手,大喊说,Johnson!Johnson!

Johnson也看到了丁丁,兴奋地穿过人群跑了过来,他的兴奋主要来源于终于有空桌子了。

我之前瞥见Johnson,以为他是一个白净的人,没想到再次见到换了黄衣服的他,脸色和衣服的颜色相辅相成,也一脸蜡黄。但是Johnson确实长得很帅,眼睛像梁朝伟,鼻子像金城武,脸型像吴彦祖,活脱一张明星脸。

Johnson说,飘飘四季过,迢迢数年矣,不期与丁君相会于此,何其幸也!

我一下子有点懵,问丁丁说,他说什么玩意儿?

然而丁丁并没有理我,她说,我们大概有四年多没见了吧,Johnson,你竟然完全没有变样儿!就是脸有点黄了。

Johnson说,吾面貌之保养,皆因偶得一奇妙之面霜,其效甚好,丁君一试便知。

这时我才搞明白,原来Johnson的画风是宽袍大袖的复古装扮,话风也和画风形成了配套,以至于说起话来古文影影绰绰,现代文隐隐约约,从而形成了一种特殊的文体。

丁丁说,能看见你没变样儿我就很开心了,面霜我就不试了。

Johnson说,此言差矣,丁君之美丽,令世间女子尽失颜色。吾愿将此面霜赠与丁君,以表吾之倾慕之情。

丁丁说,不行不行。这么神奇的东西,还是你自己留着吧。

Johnson说,谬,大谬而特谬。宝物之价值,在于相伴于美女也。今日赠与丁君面霜,可谓合情合理也。丁君如若推辞,此世间可有他人可受之乎?

丁丁一边说着,那多不好意思呀,一边伸手接过来了Johnson的面霜。而我还在一旁惊异于丁丁和Johnson明明应该有障碍的无障碍交流。

丁丁有了面霜,这才想起要介绍我。Johnson和我打了一个招呼之后,便迫不及待地要入座吃甜品。我眼见这位说话云山雾罩的年轻古人有和我们拼桌的趋势,赶紧插上一句说,我们这是双人桌,没多余椅子了。

Johnson说,无妨,无妨。

只见Johnson全身抽搐,不停抖动。抖了二十分钟之后,黄衣颜色逐渐褪去,变回白色。原来那黄衣只是骑马时扬起来的土太多太大了,结果都粘到衣服上变成了土黄色。

土都被Johnson抖回了地上,在他身前形成了一个正好可以坐下的土堆。Johnson落座之后觉得土堆有点矮,甩了甩脸,又抖了抖头上的黄毛,黄脸变成白脸,黄毛抖成黑毛之后,土堆坐着竟然比我还高。

我努力挺了挺腰。

丁丁说,Johnson你还随时带凳子的呀。

Johnson说,区区变幻之术,何足挂齿。

丁丁伸手从我的大衣口袋里抽出我的手绢,递给Johnson说,Johnson你瞧你,都抖得出汗了。

Johnson神情一下子忧郁起来,他说,老矣老矣。每每夜深之时,吾常观天象而叹生命之短暂,物质之永恒。人身覆灭,唯尸骨留存,岂不悲乎哀哉。自然万物,唯自身之尸骨以说明此世间吾曾来过。生而痛苦,死亦痛苦,人类之生存有何意义!

这么消极的观点出自一个这么年轻帅气的青年口中,让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于是我决定模仿Johnson说话的风格,宣扬自己的理解,引导Johnson的观念,顺便显示自己的文采。

我说,自然之规律,往往吾辈穷尽一生亦无从完全之探究,何也?人之名利如社会之声望,身家之财富,尽乃流空之浮云;人之意识如价值之观念,世界之观念,尽乃过往之云烟。个体之殒身,功名利禄,意识言说,亦消散于尘土之间。百年之后,无从所知。心神之所往,思绪之所至,吾只叹人生后悔之事甚多,而留恋之事少矣。继而发觉,短暂永恒,皆无关之小事。人之情感与体验,如喜悦愤怒,哀伤快乐,乃世间第一重要之事。无悔之生命,快乐之经历,纵使人生之短暂亦不枉此生。

丁丁说,说得真好,不过你说的是什么意思?

Johnson说,汝之言辞,如小学之学生,尚未体验世间之冷血,故如此之热血。

我说,年纪轻轻的人往往容易成为愤青,但是没想到你竟然是个悲青。

Johnson说,吾之所以为悲青,盖因此生所见皆悲情困顿。

Johnson看起来如同少年,一皱纹不染,却由内而外散发着一种看透人间事的沧桑。我并不是很意外,因为现在很多人都这样,少年时期装老成,老了之后却装童心未泯,老到要死时装返璞归真,最后依然怕死。但是丁丁已经深深折服在这沧桑感里了,可能在她眼里这不叫“装”,而是“非常有深度”。

丁丁说,Johnson你以前不是一直说自己身体不好,现在怎么样了?

Johnson说,吾身上下,尽染恶疾。

我打量了一下Johnson,他看起来明明蓬勃得像个小学生一样。

我的视线扫过Johnson的眉毛,我说,你的眉毛肯定没病啊。

Johnson说,吾有严重之高低眉。

我的视线落到Johnson的眼睛,我说,你的眼睛肯定没病啊。

Johnson说,吾有严重之近视眼。

我的视线再落到Johnson的鼻子,我说,你的鼻子肯定没病啊。

Johnson说,吾有严重之鼻炎。

我的视线继续落到Johnson的嘴,我说,你的嘴肯定没病啊。

Johnson说,吾有严重之口腔溃疡。

我的视线移到Johnson的耳朵,我说,你的耳朵肯定没病啊。

Johnson说,吾有严重之耳鸣。

顷刻之间,小学生的五官已经全部沦陷了,确实全部“恶疾”缠身,这样一来,反而更让我想要帮Johnson找出一处没病的地方。

我的视线看向Johnson那乌黑浓密的头发,我说,你的头发不会有病吧。

Johnson说,吾有严重之头皮屑。

我重新打量了一番Johnson,因为我第一次见到有人能毫不犹豫地把自己说得浑身是病。

我说,你的脚不可能有病吧。

Johnson说,吾有很严重之脚气。

我不由得为他鼓起了掌。

丁丁说,Johnson你的马术越来越高超了,想当初我的马术就是你教的咧。

Johnson说,吾亦思念往昔练马之时,丁君马术之天资令吾自叹弗如。

丁丁红着脸说,还是你教得好。

Johnson说,今日得见丁君,丁君之美比记忆之昨日更甚矣。

我斜眼儿看着甜蜜的二人,咳嗽了两声。丁丁没理我,仍在品味Johnson的脸。

Johnson站起身来,一袭白衣,只有臀部因为坐了土堆而有点黄。Johnson原地转了一圈说,此衣乃JV新款。

我虽然不追名牌,但是JV这个牌子我还是知道的,因为JV的名气实在是太大了。本来只是金国的一个做木箱子的牌子,因为被金王选中作为金国皇室指定木箱,所以JV做木箱优而做服装,因为和皇室扯上了关系,摇身一变,成为了金国顶级奢侈品牌。

金国的国力强于银国,所以银国的有钱人都以效仿金国为荣,也纷纷代购JV显示自己的财富与地位,于是JV就成为了一个风靡金国与银国的木箱加服装品牌。

Johnson情不自禁的又转了一圈。丁丁拍着手说,好看好看。

我受不了丁丁这个花痴和Johnson这个白痴,于是站起身去逛逛这庄园。Johnson在我的背影映衬下,又难以自持地转了好几圈。

不逛不知道,这个武陵里拉真的是非常大,第一进是餐厅,往里走第二进是一个人造海滩,第三进到了客房。我不知不觉地来到了第四进,这里是一个花园,长着各种灌木和树木。我看着这满园的绿色,情不自禁,摘下一颗青苹果吃起来。

花园深处有说话声,出于人类本能的偷窥欲,我决定要去听个清楚。

有一个老迈的声音说,这次我伤的不轻,需要在这修养。这次主人布置的任务就靠你们了。

有一个女声说,我们最高战力全都集合于此,保证万无一失。

老者说,咳咳,那“两个人”还没来吗?

女声说,快到了。

老者说,你们也别掉以轻心…咳咳…对方的实力还不清楚,大意不得。

这时又有一个尖亮的声音说,糟老头儿,你才挨了一掌,看你这半死不活的样子。

尖亮的声音我总感觉之前在哪儿听过,却一时间因为偷听而紧张,因为紧张而想不起来。

女声说,你有嘲讽老头儿的时间不如赶紧去运功疗伤,当时要不是我把“他”拦下来,你哪还有命在这儿说风凉话。

尖亮声音说,当时是我疏忽大意而已,如果我使出全力,才不会被打败呢。

不止尖亮的声音听起来耳熟,那个女声也听起来十分耳熟,而且这个耳熟比尖亮声音耳熟十倍,因为我刚才还在和这个声音说话,这就是丁丁的声音。

但是丁丁应该还在和Johnson在第一进吃饭聊天,怎么可能会在这里。

老者说,上个任务能顺利进行,丁丁,你的功劳很大。

如果我没听错的话,老者好像真的说了句“丁丁”。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丁丁趁我不在跑到这里来了?那和她说话的这两个人又是什么人?丁丁以前完全没有和我说过她在这里有朋友,她为什么会和这些人在这里偷偷摸摸地交谈?我们只是碰巧来到了这个地方而已,又或者这一切都是丁丁早已经计划好的?

我想伸出头来偷瞄一眼,看看这个“丁丁”到底是不是丁丁。结果在樱桃树和苹果树的交相辉映下,我只能看到一个穿斗篷的人,他背影驼背,想来可能是那个老者。他的斗篷上印了一只鸳鸯,我却分不清那是只鸳还是鸯。

我看不见那个尖亮的声音。而至于那个“丁丁”,只觉得声音确实很相似。

尖亮声音说,要不是我一把火烧得“银帝”吓破了胆,任务能成功?关她什么事!

丁丁说,自己不思进取,本事不高,抢功劳却很积极。

尖亮声音说,你是哪根而葱,要你来挖苦我。看来我要好好的教育教育你这个没有资历的小辈怎么尊重人!

丁丁说,你最好别收回刚才的话,我们就在这比试一场,看我能不能把你给杀了!

丁丁话音未落,只听一声雷鸣,然后“呯”的两声。

老者说,你们两个住手,咳咳,难道你们忘了主人的指示?!

丁丁说,为了完成主人所布置的任务,我先留你一条命。

尖亮的声音说,你只是一个新人罢了,说话好大的口气。别以为你刚刚击败了“电狗”,我就都要怕了你。当年要不是我杀进“两界山”,你还不知道有没有今天的威风呢!

这时一阵怪声传来说,嘻嘻吼吼,我还以为是谁这么吵,原来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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