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你后就从来没有背叛过你,哪怕一个眼神
昨天,天人的保时捷打不开车门,路虎也打不着火。打电话给安有为,他说是两个车都亏电了,一个忘记关车载冰箱,一个则是频繁损耗电瓶。他告诉她熄火前先关空调,着车后再启动空调,怠速时最好不要听大功率音响。有他在,任何棘手的麻烦不消一会儿就搞定了。
天人喜欢看安有为开车的样子,横看成岭,侧看成峰。她把手表扔向窗外,说现在幸福得让她心慌,她不想受时间的限制。时间怎么过都觉浪费,唯有和他共度才无怨无悔。唯有服从他才是天经地义的,听从她自己都令天人心不甘情不愿。
有为戴着眼镜处理公文,她坐在他对面摆弄着他桌面上的计算器。为了引起他的注意力,她调成发声模式,38,38,250,250。她着实开心了一阵子,见他没理她,又索然寡味地放了回去。
天人耷拉着脑袋弹着手指,有为问她在干嘛。她说:“都说弹指间失去一个人,我正感觉它有多长。”他说:“十个手指一起弹,这是得到一个人的时间。”从此,她经常在他身边弹十个手指。
有为去卫生间,把眼镜放在桌子上。这把天人高兴坏了,他的一切她都想看看。她把眼镜戴上,世界都缩小了。她在适应他眼中的世界,眼睛鼓胀,头晕目眩。听见他的脚步,她赶紧物归原处,佯装什么都没发生。摘下眼镜,她倒是看不清自己的世界了。有为当作不知道,接着处理文件。她把他手边的咖啡以蚂蚁搬家的速度移向自己,见他寸目不离文件以为没惊动到他。终于挪到了眼前,她无声地舒口长气。她轻轻地舔了舔他嘴唇刚离开的咖啡边,像是试毒,像是尝鲜。“小心烫”,他说。他并未抬头,接着翻文件。“不甜”,她抢白着。像偷吃东西的小孩说不是我摔坏的。他抬头看,左嘴角扬起,和她一起孩子般地笑。
天人寸步都不想离开有为,有为开会她也要跟着,她不信他说的她会无聊,委屈巴巴地跟在他后面,走了半天他也没有回头。见他要上电梯,她跑到他面前拦着,一副梨花带雨的样子,众目睽睽之下竟抱着他不放。有为无奈,只能带着她。
别人说话时天人总是拄着脑袋看,看着看着,三五分钟就能零星地做个梦。头就从手上滑下,一点一点的。安有为后来就不让她跟着他去开会了。并非因天人死缠烂打,而是孟博涛下达的命令,才让有为又带着天人去开会了。
有为意气风发指点江山的样子让天人忽略了那些晦涩冰冷的商场辞令,看他就看饱了,不再枯燥,更不会无聊。不用懂,向他投去崇拜的目光就足够了。她甚至看不见其他人上下动着的两片嘴唇。每当有股东提出异议时,天人都会皱起眉头想把那人撵出去。安有为成功化解分歧后,天人就会舒展眉心,接着嚼口香糖颠二郎腿。她后来喜欢上开会了,因为这更能突出有为的虚怀若谷,处变不惊。
人赚了很多钱之后,自然就成了决策者,身边的人争先恐后献计献策,想出各种钱生钱的点子。你要是不采纳,他们很失望,觉得你不英明;你采纳,保守派又会尽心竭力劝你不要冒险。你有点自己的想法,他们便觉你乳臭未干不知天高地厚,有了点钞票就膨胀。跟着有为开半个月的会,天人明白了有钱是件悲喜交加的事。在他身边,她有了些智慧。除了他,她感觉自己身边不再有异性了。接触的男人越多,她越觉得自己的眼光好。
有为的衣柜尽显绅士品味,西装,燕尾服,各式衬衣,偶有几件休闲中山装。就连领带架,袖扣柜,放围巾领花的台子,都有睿士格调。男鞋在天人眼中曾像烂驴蹄,而且以为长得都一样。有为不仅告诉了她什么是浅口便鞋,德比鞋,牛津鞋,更让她爱上了,原来它们可以这么帅气!她喜欢Boyfriend Tshirt,但他的每件衬衣都让天人舍不得拿回去睡觉穿。有为穿上西装领马甲,就像穿上一件盔甲,手上的腕表就是武器。她对他喜欢的一切都无法抵抗。她开始看绅士杂志,培养自己对西装的辨识度和审美力。
天人问:“我给你什么感觉?”
“像我最讨厌的街对面那家餐厅的意面,酱少面硬,还有点咸。”
她戴上平光眼镜,“是不是显得有些文化了?这回呢?”
“像那家意面上加了个茶叶蛋,哦,还是没剥皮的茶叶蛋。”
“你喜欢什么样的女人?”
没有答案又不忍心敷衍,谨慎的思考需要三年五载。她不相信他不知道,拿来一本时尚杂志,让他选理想型。
翻来翻去没有找到,有为竟想起了玉珏,他随口说:“知性,大方,智慧,冷静。”
有方向就好,天人踌躇满志地合上杂志。
天人想成为他欣赏的女人类型,就像想借着快速逆行的传送带上升。她的心拼命向上跑或许能保持原地不动,更别说前进了。她开始换风格,条纹格子大衣,连身裙,平底鞋。头发顺了又正在留长,淡妆,她把左耳的七个耳钉右耳的三个耳钉都拿去了,不再戴朋克摇滚风的皮绳链子。没见过她以前样子的人,会觉别扭;知道她过去的人,说她现在不伦不类。有为自己都难以适从她的变化,想必她自己更不舒服。
他告诉她,“知性智慧的女人不会迷失自己。”
“现在的我也是真实的自己。”
“我挑剔又苛刻,和我在一起,我对你的各种要求会将你淹没。”
“我最喜欢的就是挑战。”
“你可以喜欢挑战,但你要挑战的对象未必喜欢或稀罕你的挑战。”
渴慕如决堤之水,疯狂不可怕,可怕的是一发不可收拾。
天人开始无法直视他的双眼,时而侏儒症,时而巨人症。爱上一个人是自卑并自负的开始。无论何时何地,她都想完全被他拥入怀中,她已经完全迷上他了。感性滂沱而下,让她原本干涸的理性泥泞不堪。在别处袒胸露背都无所谓,穿着再厚实的衣服在他面前都会羞涩。只要和他在一起,所有的未知都充斥着甜蜜。丢了无所谓,能否吃饱穿暖无所谓,生死无所谓。虽然八字还没一撇,但是他让她知道了八字怎么写。她不知什么叫做坠入爱河,只是生是他的人死是他的鬼的念头根深蒂固。他就是她的归宿。天人曾做梦梦见被安有为抱在怀里,那种安全感在现实生活中都没有过。那感觉让她怎么都行,立即死去都不怕。
“安有为,你现在就和我结婚吧。”
他摸她的额头,“生病了?”
“我们结婚了的话,你想什么时候吻我就都可以了吖。”
“犯浑。”
“我本不要进化成人,做大猩猩多自在,但我为了能在我们垂垂老矣时,助听器摆在一起,老花镜摆在一起,假牙泡在同一个杯杯里,才忍受了生而为人的所有委屈。”
“你又在说小孩子话了。”
“让我难过的不是无法对你说我的心里话,而是说了你不想听;更糟糕的是,我说了你也不信;可怕的是,也许我说了你反而会远离我。如果我肚子里有一条靠吃着那些我咽回肚子里的话长大的虫子,当我实在装不下它的时候,把它吐出来,做给你吃。那味道……一定是酸甜苦辣咸的,别嫌弃,蛋白质很丰富的。”
“你又在胡言乱语了。”
“我不仅喜欢你,我更爱你。”
有为大有包容她此时的胡闹劝她早点迷途知返的意思,“我允许你说你喜欢我,请别说爱我。你喜欢我,是由误会生好感,又因差异而被牢牢吸引。和无为一起纵欲只是你惯常的生活,我的生活是你从未经历的,好奇和崇拜,不过因为新鲜,傻丫头,这不是爱。”
“你再诬赖我,我就要报警了。”
“你比我还犟。”
“我把这话当作你有那么丁点心疼我的执着。”
“你对我的好感是恋父情结作祟,崇拜和爱慕让你一股脑地倾注所有依赖我,你给我戴上偶像的光环,然后跪在远处敬拜我,我不过是尊泥菩萨,你却在自说自话中满足了对救赎的想象。”
“安有为,你一直这么骄傲。你骄傲地以为你能掌控一切,洞察每个人的想法。你骄傲地以为我对你的感情就是你自以为的那个样子。”
“你会失望的。”
“你怕我失望,说明你还在乎我。”
“因为你是你爸的女儿,他的下属不会不在乎你。因为你是如此有魅力的孟天人,无人会不在乎你。更何况,我还把你当……”
“我不管。无论你跟不跟,我All in。”
躺在床上,天人总是咂摸他们从开始到现在的约会,连日后随之而来的约会,她也都编出来了。忆着编着,有时就睡着了,有时就失眠了。失眠中,有时觉得时间过得快,有时觉得时间过得慢,这要看她思念他的节奏如何。只要梦见安有为,第二天她就一定给他讲梦境。奈何她能再现自己的音容笑貌,却无法扮演他呀,这时她就会怨安有为记忆力不好。
天人在睡前总是一层层擦护手霜,涂抹唇膏,谁知道再醒来他会不会牵自己的手,吻自己的唇。没见到他时,他的目光无所不在,即便触摸,也穿不透那层透明。谁的目光她都敢迎,唯独他,她不敢,见面时她总想闪躲。在他面前她的勇敢,不为逞强好胜,而是在讨好,在示弱。他能给她一个家的感觉,而家的感觉,孟博涛都给不了她。天人总是把九个一块钱打个结儿,攒起来。只因为她听说,结婚登记,每对九元。她每天用塔罗牌算,只要结果不是在一起的,就作废重算。她真怕这样算下去,他们就真的在一起了。天人天天念叨自己快30岁吧快30岁吧,跳过这几年青春不要,无非是想看看那时她有没有做成安有为老婆。即便做了,她又怕自己在40岁时成了他前妻。他让她患得患失,她有时甚至希望自己快点死掉。
安有为给Lily买狗粮天人都会吃醋。天人总像条小狗那样,眼巴巴地瞅着他,等他看不下去时把她抱起。他温柔的眼神,让她比被链子拴住更死心塌地。和安有为在一起,天人总想带一把日本武士刀,容不得别人靠近他。他不在自己身边时,天人才知道自己此生的志向——赖着他。
若用我的泪洗你的面,你会不会嫌弃它盐分太多。拆骨为笔写下我爱你,用我的心尖儿血喂养你的曼陀罗。你是我无法根除又不会致死的病,将错就错。除了你的祭坛,我再无容身之所。海被手捧起后就只是水,悲欢离合生老病死离开你我只是段因果。